A.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
计划是利好。有利于促进激励对象拿出自己的全部才智和精力来为公司业绩的增长和目标奋斗,让激励对象努力满足限制性条件来长期持有股票。因为这个股票是直接给到他们的,会让激励对象信心很足。股权激励计划起到的作用就是让员工把企业搞好,企业一搞好股价就上去了,股价上去了对员工、公司包括股民都是很不错;不过限制性股票计划有利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激励计划就是公司对员工的长期激励。限制性股票实际上就是股权,之所以叫限制性是因为他有限制性条件,只要员工跟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公司就会直接把这个股票给员工了,但是员工满足了这个限制性条件的时候公司会让员工继续持有该股票;但如果员工不满足限制条件的话公司就会将股票收回。股权激励计划能够激励公司高管认真努力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为公司业绩而奋斗,从而把企业搞好。
B.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
1.在一般情况下是利好的,尽管不绝对。2.限制性一般是指行权时间上的限制、激励约束条件达成与否的限制、上市时间的限制。
2.由于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公司的激励对象就需要格外努力贡献力量以达成行权条件,这对公司利润的增长非常有利,明显利好当前股价。
拓展资料:
但是也有个别公司的激励可能造成竭泽而渔,因为短期的目标定得过高,牺牲了远期的业绩增长空间,从而导致出现股价下跌的可能。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股票大宗交易说明什么?
1.投资者了解到了一只股票的好坏一般是看这只股票基本面,看一个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除了要看它的经营状况等等,也需要看这家公司的股票分配。有些上市公司会对自己员工发行限制性股票,用来激励。那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股票是否有影响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 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了的长期性激励。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就是向管理人员或员工奖励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4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设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得条件;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重点指向性很明确,是在第二个方面。并且方案都是依照各个公司实际情况来设计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5.国外大多数公司都是将一定的股份数量无偿或者收取象征性费用后授予激励对象,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这就意味着在设计方案时对获得条件的设计只能是局限于该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6.国外的方案依拟实施激励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设定了可售出股票市价条件、年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很少有独特的条款。而我国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应当设置禁售期限(规定很具体的禁售年限,但应该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设定其他的复合出售条件)。
7上市公司授予管理层和员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存在很大差别,股票期权数量要远高于限制性股票,这也就是国外的实际情况。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未对采用这两种方式实行激励所设计的标的股票总数分别加以限制,而只是设定了一个10%的限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毕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可以由上市公司自己定,那么对于一些民营企业和管理者缺位的国有企业,便隐含着很大的道德风险。
C.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利好吗
一般是利好。尽管不绝对。
股票激励的对象一般是企业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部分骨干员工或全部普通员工。
拥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可以提高对公司的忠诚度,提升公司运行效率,提高全员完成利润目标的紧迫感。
所谓的限制性,一般是指行权时间上的限制,激励约束条件达成与否的限制,上市时间的限制。
由于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公司的激励对象就需要格外努力贡献力量以达成行权条件,这对公司利润的增长非常有利,明显利好当前股价。
当然,有的公司在发展势头良好的情况下,搞激励,目标可以轻松完成的,就是一种变相的对公司内部人员的奖励,不过买单的是二级市场而已。
个别公司的激励可能造成竭泽而渔,因为短期的目标定得过高,牺牲了远期的业绩增长空间。一时惠及了员工,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见得受益于这种激励。
D. 限制性股票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一般情况下是利好,因为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一般是企业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前团仿人员、骨干人员。设置一定的行权条件,在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下,激励对象会更加努力贡献力量达到行权条件,对于企业的利润增加以及长远发展非常有利,会带动股价。
拓展资料: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因此慧纤,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实际解锁日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或滑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关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计算中的"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限制性股票"规定月份数"的计算,应按如下方式确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应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期,截止日期应为员工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禁日。考虑到我国当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从授予日到禁售期结束不得少于1年。因此,在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时,"规定月份数"一般就是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