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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大基金投资的十八只股票

发布时间:2024-09-18 12:12:24

❶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大事记

2013年
2013.11 第十八只基金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成立
2013.09 第十七只基金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3.08 第十六只基金华泰柏瑞指数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3.01 沪深300ETF荣获2012香港亚洲资产管理杂志评出的“中国最佳新ETF奖”
2012年
2012.04 上证红利ETF第3次蝉联《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九届“金基金-指数基金奖(1年期)
2012.05 第十三只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2.05 第十四只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成立
2012.09 华泰柏瑞获得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12.12 第十五只基金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2.12 2012年上海市政府举办的上海金融创新奖评选中,“华泰柏瑞沪深300ETF”项目荣获“2012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一等奖”。
2011年
2011.01 第十只基金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1.03 在《证券时报》举办的中国基金业明星奖评选中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基金荣获“2010年度股票型明星基金奖”
2011.04 上证红利ETF蝉联《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八届“金基金-指数基金奖(1年期)”
2011.10 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基金获“海通证券股票型基金五星评级(三年)”
2011.10 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基金获“招商证券股票型基金五星评级(三年)”
2010年
2010.04 公司更名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05 华泰柏瑞红利ETF喜获《中国证券报》主办第7届中国基金业2009年度开放式指数型金牛基金奖。
2010.06 华泰柏瑞红利ETF斩获《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7届中国“金基金.指数基金奖(1年期)”。
2010.06 第八只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10.08 华泰柏瑞网站喜获《证券时报》“第11届金融IT创新暨优秀财经网站评选” 最佳网上投资顾问奖。
2010.12 第九只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09年
2009.01 公司喜迁自购新办公大楼。
2009.05 第六只基金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成立。
2009.08 第七只基金友邦华泰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09.10 公司首只专户理财一对多产品获批。
2009.12 红杉1号、2号专户理财一对多产品成立。
2008年
2008.03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
2008.05 经证监会核准,公司获得专户理财业务资格。
2008.07 友邦华泰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08.07 经证监会核准,公司获得QDII业务资格。
2007年
2007.05 第四只基金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07.12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
2006.04 第二只基金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成立。
2006.08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
2006.09 股东增资.经证监会核准,公司注册资金从原来的1亿元增资到2亿元,本次为股东同比例增资。
2006.11 第三只基金友邦华泰上证红利ETF成立。
2005年
2005.04 首只基金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2005.09 股权变更。经证监会批准,外方股东AIGGIC和华泰证券所持股权同比例从33%增加至49%,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变更为:AIGGIC49%、华泰证券49%、苏州高新2%,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2004年
2004.11 经证监会批准,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由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AIGGIC)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注册资金1亿元。

❷ 股票型基金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是股票型基金 ?
所谓股票型基金,是指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基金。目前我国市面上除股票型基金外,还有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是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在国内,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款等短期有价证券。这三种基金的收益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从风险系数看,股票型基金远高于其他两种基金。

股票型基金的种类
按股票种类分,股票型基金可以按照股票种类的不同分为优先股基金和普通股基金。
优先股基金是一种可以获得稳定收益、风险较小的股票型基金,其投资对象以各公司发行的优先股为主,收益主要来自于股利收入。而普通股基金以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风险要较优先股基金高。
按基金投资分散化程度,可将股票型基金分为一般普通股基金和专门化基金,前者是指将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各类普通股票上,后者是指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某些特殊行业股票上,风险较大,但可能具有较好的潜在收益。
按基金投资的目的,可将股票型基金分为资本增值型基金、成长型基金及收入型基金。
资本增值型基金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追求资本快速增长,以此带来资本增值,该类基金风险高、收益也高。成长型基金投资于那些具有成长潜力并能带来收入的普通股票上,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收入型基金投资于具有稳定发展前景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追求稳定的股利分配和资本利得,这类基金风险小,收入也不高。。

如何选择股票型基金?
一要看投资取向。即看基金的投资取向是否适合自己特别是对没有运作历史的新基金公司所发行的产品更要仔细观察。基金的不同投资取向代表了基金未来的风险、收益程度,因此应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收益偏好的股票型基金。

二看基金公司的品牌。买基金是买一种专业理财服务因此提供服务的公司本身的素质非常重要。目前国内多家评级机构会按月公布基金评级结果。尽管这些结果尚未得到广泛认同但将多家机构的评级结果放在一起也可作为投资时的参考。

此外,还有专家建议,面对国内市场上众多的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可优先配置一定比例的指数基金、适当配置一些规模较小、具备下一波增长潜力和分红潜力的股票型基金。

投资股票型基金应注意风险。由于价格波动较大,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投资。除市场风险外,股票型基金还存在着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也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必须关注的。

股票基金的特点

①与其他基金相比,股票基金的投资对象具有多样性,投资目的也具有多样性。
②与投资者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相比,股票基金具有分散风险。费用较低等特点。对一般投资者而言,个人资本毕竟是有限的,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种类而降低投资风险。但若投资于股票基金,投资者不仅可以分享各类股票的收益,而且已可以通过投资于股票基金而将风险分散于各类股票上,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此外.投资者投资了股票基金,还可以享受基金大额投资在成本上的相对优势,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获得规模效益的好处。
③从资产流动性来看,股票基金具有流动性强、变现性高的特点。股票基金的投资对象是流动性极好的股票,基金资产质量高、变现容易。
④对投资者来说,股票基金经营稳定、收益可观。一般来说,股票基金的风险比股票投资的风险低。因而收益较稳定。不仅如此,封闭式股票基金上市后,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在交易所交易获得买卖差价金期满后,投资者享有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⑤股票基金还具有在国际市场上融资的功能和特点。就股票市场而言,其资本的国际化程度较外汇市场和债券市场为低。一般来说,各国的股票基本上在本国市场上交易,股票投资者也只能投资于本国上市的股票或在当地上市的少数外国公司的股票。在国外,股票基金则突破了这一限制、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股票基金,投资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股票市场,从而对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海外股票市场的现状来看,股票基金投资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是外国公司股票。

股票型基金的投资策略
投资者购买了一只股票基金,那么就意味着成为该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股票基金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后,可能获得两方面利润:一是股票价格上涨的收益,即通常所说的“资本利得”;二是上市公司以“股利”形式分给股东的利润,即通常所说的“分红”。如上市公司经营不当,股价就可能会下跌。
股票型基金,虽然在短期“对价”行情中落后市场,但其长期表现看好,投资者不应进行频繁调整,以免交易成本上升净值表现落后大盘。以2004年7月1日到2006年6月30日的统计数据为例,这两年间,投资股票的累积收益率为19.52%,而投资债券和储蓄的累积收益率则分别为16.27%和2.16%。
以2006年为例,中国股票基金的收益表现不俗。中国开放式基金中的股票型、混合进取型、混合灵活型和混合平衡型基金全年累计分别上涨130.54%、124.74%、111.72%和95.15%,其中,股票和混合资产类型基金年度回报率在全球遥遥领先。资产规模已突破37亿美元的QFII的A股基金,2006年平均回报率达108.41%,略高于国内的混合平衡型基金,但低于其他几类股票方向基金。
伴随着股市的大涨大跌,自然也会给股票基金带来不小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虽然长时间看投资股票基金亏损的概率几乎为零,但对一些中短期投资资金来说,亏钱的风险仍不小。所以,投资者在选择股票基金时,首先要问问自己:可否避免承受中短期内净值的波动?
选择股票基金,从股票基金的投资策略开始,因为这代表了基金经理选股最根本的原则。从投资策略角度,股票基金可以细分为价值型、成长型和平衡型,以下具体说明:
1�价值型:注重价格
在三类基金中,价值型基金的风险最小,但收益也较低,适合想分享股票基金收益,但更倾向于承担较小风险的投资者。通常来说,价值型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是低买高卖,重点关注股票目前价格是否合理。因此,价值型投资的第一步就是寻找价格低廉的股票。
价值型基金多投资于公用事业、金融、工业原材料等较稳定的行业,而较少投资于市盈率倍数较高的股票,如网络科技、生物制药类的公司。
2�成长型:注重成长潜力
在三类基金中,成长型基金适合愿意承担较大风险的投资者。因为这一类基金风险最高,不过,赚取高收益的成长空间相对也较大。
成长型基金在选择股票的时候对股票的价格考虑得较少,多投资产业处于成长期的公司,在具体选股时,更青睐投资具有成长潜力如网络科技、生物制药和新能源材料类上市公司。
3�平衡型:价格成长性兼顾
平衡型基金则是处于价值型和成长型之间的基金,在投资策略上一部分投资于股价被低估的股票,一部分投资于处于成长型行业上市公司的股票。
因此,在三类基金中,平衡型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介于上述两者之间,适合大多数投资者。
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对于大额的投资于股票型基金的决定,应该避免在市场过度炒作时作出决策。
应对股票型基金高台跳水的招数
在股市出现了较大调整,股票型基金开始高台跳水,净值不断缩水的情况下,投资者如何进行应对,以下教你两招避险:
第一,将一部分收益现金化,落袋为安。
每逢基金市场发生大的波动,各类型股票基金业绩开始分化,一些品种如分红型基金,达到一定条件就分红,能够有效地锁定投资收益,制度性地减少未来可能的下跌风险。对投资者来说,将一部分收益现金化,实现“落袋为安”,减少了随股市下跌带来的净值损失。
例如,被复制的华夏回报基金,在2006年6月上旬到中旬的第一波回调中,上证指数下跌了近9个百分点,该基金分别在2006年6月6日和6月14日实现了两次分红,每次分红0.0225元,及时锁定了每份基金4分5的收益。同样是在2006年7月份的这波调整中,大盘从1740点的高位下跌近100个点,在基金净值一片跳水声中,华夏回报基金在2006年6月29日及7月18日的两次分红,又为投资者挽回了每份基金4分5的收益。
提醒投资者注意,在行情不稳的时候,为了锁定收益,如果原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不妨暂时改为现金红利,否则就实现不了避险的目的。
第二,抛售老的基金锁定收益,同时购买新发行的基金。
当股市进入暂时盘整期,但是长期走牛的格局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如果有投资需求,并且看好未来股市的话,可以选择抛售老的基金锁定利润,同时投资新发行的基金。在股票明显升值期间,应该购买已经运作的老基金,因为老基金仓位重,可以快速分享牛市收益。而在股市盘整期,则应该购买新发行的基金。新基金一般有一个月的发行期,然后是至少3个月的封闭期(建仓时期),从发行到运作需要的时间,刚好可避过股市盘整,而正好在股价继续上扬的情况下开始运作。

股票型基金的赎回问题:
股票型基金持有时间超过一定的时限费率上会有一定的优惠,但是如果基金持有的份额中一部分是超过了某个时限,一部分没有超过,那当赎回其中一部分时,赎回份额的费率是如何计算的,是按照优惠的费率计算么?以招商基金为例,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系统按照“先进先出”法处理客户的交易,如客户分别于2007年4月1日和2007年7月1日确认申购招商股票基金1000份、2000份。那么今天全部赎回招商股票基金时,1000份免收赎回费用,2000份收取0.1%的赎回费用(暂不考虑红利分配收益部分)。

❸ 股票现在可以做T0吗

很多人喜欢做短线,觉得短线刺激,承担不起长线持股待涨的煎熬,可假若大伙不会做短线,极大可能会变得亏得更快。今天为大家带来一份做T的秘籍。

在开始讲之前,大家可以看一下我准备的不一样的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大盘点--速领!今日机构牛股名单新鲜出炉!

一、股票做T是什么意思

如果今天买入一只股票,但是又想卖出,那么只能隔天在操作,这就是A股的交易市场模式T+1。

而股票做T,股票进行T+0的交易操作时,股票当天买入当天就能卖出去,买股票的人通过交易日当天的涨跌做出差价,股票大幅下跌时就是最好的买入机会,当股票上涨到一定程度就立刻把买入的部分卖出,主要就是靠这种方式挣钱。

比方说,在昨天的时候我持有1000股的xx股票,市价10元/股。今早发现该股大幅下跌至9.5元/股,于是趁机买入了1000股。到了下午,这支股票的价格就突然上涨到没有想到的价格--10.5元/股,我就立刻以这个价格售出去1000股,就能收到(10.5-9.5)×1000=1000元的差价,这就意味着是做T。

但是,不是每种股票做T都合适!通常情况下,对于日内振幅空间较大的股票,会更适合做T,比如说,每日能有5%的振幅空间。不知道某只股票的振幅空间和走势的,点开这里去看一下吧,就会有专业的人员为你去诊断这个T股票是否值得购买,而选择出最适合你的!【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二、股票做T怎么操作

把股票做到T,要怎么进行具体的操作?正常情况下分为两种方式,分别为正T和倒T。

正T即先买后卖,这款股票一直在投资者手里面,在当天股票开盘下跌到低点时,投资者买入1000股,当股票冲到当天的最高点的时候,就将这买来的1000股票全部卖出,持有的总股票数还是跟以前一样,达到T+0的效果,中间又能够获取差价。

而倒T即先卖后买。投资者预估后,认为股市大幅下跌,从而就在高位点先卖出去其中一部分股票,等待股价回落后,投资者再去买进,总量仍不发生变化,然而,收益是会产生的。

例如投资者具有该股2000股,而10元/股是当天早上的市场价,觉得该股的市价马上就会做出调整,就可以出售自己拥有的1500股,等股票跌到一股只需要9.5元时,投资者预感这只股票不会再有太大的变化,再买入1500股,这就赚取了(10-9.5)×1500=750元的差价。

这时有人就问了,那如何知道啥时候是低点可以买入,啥时候是高点可以卖出?

其实只要有一款可以对股票趋势进行判断的买卖点捕捉神器,可以帮助你不错过每一个重要时机,点开下面的链接领走吧:【智能AI助攻】一键获取买卖机会

❹ 叶飞“爆料门”事件经过如何

2021年5月,前私募冠军叶飞“手撕”中源家居的一条微博在市场发酵。叶飞此前在微博中称,自己之所以会爆料,是因为中源家居做市值管理找的所谓“盘方”赖账。

据叶飞爆料,上市公司中源家居找到某中介进行市值管理,该中介又找到叶飞“转包”,向他提供上市公司200名股东名册等资料,提出锁仓代持,并许诺股价拉升30%。

叶飞自称找到了某些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购买公司股票,不料在1500万元买入后,股价不断下跌,使得接盘方出现较大损失,随后中介又赖账不付尾款,等于股价方面吃了暗亏,中介费也没了影。自此撕破脸,叶飞从中源家居爆起,并表示“有几百G的料,估计40天爆完,计划爆料18家上市公司,只多不少”。

2021年5月13日晚间,中源家居发布公告,对叶飞的爆料予以明确否认

2021年5月1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包括恶性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在内的各类重大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生态。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有相关方涉嫌合谋实施不法行为等问题,根据交易所核查情况,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2021年5月17日早间,爆料上市公司操纵股价的前私募基金经理叶飞再次通过微博发声,他表示,“我没有披露十八家具体股票名单,谁乱写名单,谁自己负责!

证监会重磅发声: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

5月15日,证监会举办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宣布启动“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并为宣讲团代表授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出席活动,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并讲话。

阎庆民在讲话中表示,证监会正会同立法司法机关等方面,加快推动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这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夯实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治基础。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叶飞

❺ 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
第三条
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运作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基金的募集
第六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
(三)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六)不存在对基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七)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
(八)拟任基金管理人前只获准募集的基金,基金合同已经生效,或者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本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自返还全部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及其利息之日起已满六个月;
(九)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1.13
第七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四)不与拟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五)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六)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受理基金募集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募集申请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第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第三章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第十五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日期(以下简称开放日)和时间。
第十六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办理赎回;但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并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第十七条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申购、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加、减有关费用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开放式基金份额净值,应当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第十九条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赎回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接受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14
特殊基金品种除外。
第二十一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基金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认购、申购申请,但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得调整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金规模,但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并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者数量设置限制,但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的,为巨额赎回。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对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第二十四条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撤销的,基金管理人对未办理的赎回份额,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第二十五条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开放式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
第二十八条
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
第四章 基金的投资和收益分配
第二十九条 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载明基金的类别:
(一)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
(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三)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
(四)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为混合基金;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别。
第三十条 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
(三)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
1.15
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四)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比例限制。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第三十三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 下列与基金有关的费用可以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六)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五条 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百分之九十。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第三十六条 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第五章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三十七条
除《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事项外,基金合同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约定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合同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第三十九条
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
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1.16
第四十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十一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第四十二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第四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运作活动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整改,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四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基金运作活动,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做规定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并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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