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指企业打算并且能够持有到期的债权证券。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1)股票持有至到期投资扩展阅读:
举例:2007年1月3日,甲企业购入乙企业2007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2%,债券面值1000元,企业按1050元的价格购入80张,没有发生其他费用。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80000
利息调整: 4000
贷:银行存款:84000
在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溢折价的分摊而减少或增加,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渐减少或增加。每期利息收入和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的差额,即为每期溢折价的摊销数。
采用实际利率法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付息债券,应当根据“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并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出。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持有至到期投资
⑵ “持有至到期投资”谁能用通俗的语言解一下!真的非常感谢!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指的就是债券,因为权益性投资,比如股票,很明显是没有到期日的。判断它是不是持有至到期的要点,就想上面说的那几点,通俗的说就是,这个债券,明确标明了到期日,到期你可以拿回多少本金,多少利息,而且,作为你拿债券的人而言,你得明确的告诉大家,你打算拽着它,一直到它到期的时候,最关键的,你得有能力拿着它到到期日,其实,持有至到期投资,说白了,就是向外界标明,你资产状况挺好,能把买的这个债券一直拽着,这笔资金不动。
这是通俗的解释,你大概这么理解就行,当然,书面的说法,你可以去查查书上的解释。
⑶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区别
一、持有期限不裤弊行同
持有卜兄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期限是长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限一般大于1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限是短期。
二、目的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目的是长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不明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是短期差价。
三、股票债券类型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股票债券类胡哗型是债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类型是股票或债券。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类型是股票或债券。
四、风险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风险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风险不明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高。
五、初始计量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是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历史成本(实际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完全公允价值。
⑷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什么要折价或溢价发行
股票有许多不同的价值表现形式,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是其中最主要的两种。票面金额是印刷在股票票面上的金额,表示每一单位股份所代表的资本额;发行价格则是公司发行股票时向投资者实际收取的价格。股票的发行价格与票面金额通常是不相等的。发行价格的确定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发行人业绩增长性、股票的股利分配、市场利率以及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等。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金额的关系,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形式。《公司法》第l28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平价发行也称为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如某公司股票金额为1元,若采用平价发行方式,那么该公司发行股票时的售价也是1元。由于股票上市后的交易价格通常要高于面额,面额发行能使投资者得到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格时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因此绝大多数投资者都乐于认购。平价发行方式较为简单易行,但其主要缺陷是发行人筹集资金量较少。目前,面额发行在发达证券市场中用得很少,多在证券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最初发行股票时,就曾采用过面额发行,如l987年深圳发展银行发行股票时,每股面额为20元,发行价也为每股20元。 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因此可使公司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还可降低筹资成本。《证券法》第34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溢价发行又可分为时价发行和中间价发行两种方式。时价发行也称市价发行,是指以同种或同类股票的流通价格为基准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公开发行通常采用这种形式。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当一家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通常会根据同类公司产业相同、经营状况相似的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表现来确定自己的发行价格;而当一家公司增发新股时,则会按已发行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水平来确定发行价格。中间价发行是指以介于面额和时价之间的价格来发行股票。我国股份公司对老股东配股时基本上都采用中间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额打一定折扣后发行股票,折扣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发行公司的业绩和承销商的能力。如某种股票的面额为l元,如果发行公司与承销商之间达成的协议折扣率为5%,那么该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0.95元。目前,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很少有按折价发行股票的。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