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权益法,被投资方宣布发放股票股利的时候就不做账,宣布发放现金股利的时候就作为投资收益。真心求解!
首先明白一点,权益法确认的收益是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而跟着变动,简单说就是看所有者权益的得失。接下来来分别看一下发放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时的做帐分录
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
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股本是所有者权益科目,应付股利负债类;前者不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后者导致所有者权益流出。所以前者不做操作,后者股利冲投资成本。
㈡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要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㈢ 被投资单位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时 ,投资方做什么账务处理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应计入应收股利科目.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㈣ 权益法下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怎么处理
1.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损益的变化已在投资单位反映出来,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金额没有变化,则投资单位的账务不需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额是不变的,变化的只是股本数量的变化,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2.基于上述原因,投资方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但因被投资单位的股本数量变化了,故投资方应在被查资料中记录一下该变化,便于后期掌握在被投资单位持有的股数。
拓展资料
权益法
权益法(Equity method):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原则
1.进行初始投资或者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是追加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投资企业应当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停止采用权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年度终了,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发行债券的手续费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购买股份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贷记银行存款,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成本中包含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会计期间终了时,投资企业应当把在被投资企业所享有的那部分当期税后利润(亏损)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并且相应调增(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若实现了利润,那么应该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贷记投资收益,若是亏损,则为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应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
㈤ 为什么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中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
因为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发放股票股利,只是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每个股东持股的性质和比例没有变化,也就是资本结构不变。但是股票数量增加,每股收益减少,每股市价也会减少。
㈥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单位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因为只是通知,收入还没真实发生)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投资单位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当收到股票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股票股利亦称“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采取股票股利时,通常由公司将股东应得的股利金额转入资本金,发行与此相等金额的新股票,按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派。
一般来说,普通股股东分派给普通股票,优先股股东分派给优先股票。这样,可以不改变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结构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数量。
(6)权益法下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