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上海银行股票上市职工手上的股票可以卖出吗
一般来说原始股都是有禁止交易的期限的,很多都是限售,这个你最好咨询一下交易平台,有的也是可以卖的,大多数员工持股都是有时间限制 的
‘贰’ 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是利好还是利空
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布通常是被认为是利好。
因为员工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最清楚,如果内部的员工 都愿意去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说明对于公司的未来是非常看好的,所以这对于上市公司股价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至于短期会不会给股价带来一个上涨,还需考虑员工持股的比例、股价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一般来自公司增发的股票,而且发行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权益和普通股票的是一样的。不过发行的数量较多,因此有限售规定,一般12个月内不能卖出。
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是指员工全部认购完毕,简单理解就是员工购买自己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在上市公司中非常的普遍,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让员工拥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和一定的管理权,促进企业的发展。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保持公司的员工稳定,并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保持公司的人力资源形成比较好的优势。
【拓展资料】
利好是指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投资者在对一只股票进行分析时,不应只对单一的因素进行分析,还需结合其它的因素进行分析。比如,上市公司的业绩、银行利率、市场环境、经济政策等等。当一家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并不会刺激该公司的股票大幅上升。严格的说,利好是指能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披露。利空是指能够促使股价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恶化、银行紧缩、银行利率调高、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天灾人祸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价下跌的不利消息。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叁’ 员工持股中,有锁定期和存续期,存续期是什么意思
员工持股计划一般是公司A委托某家资管机构B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B设立的某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该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就是购买和持有公司A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一般有这么两个期限:存续期、锁定期
1.存续期:是指该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时间,比如24个月,那么24个月以后,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资管机构B会在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即全部卖掉股票,然后把现金按份额分给持股的员工),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如果展期,员工就可以在展期中的某一天伺机卖掉)。
2.锁定期:通俗来说,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如12个月,员工持有的标的股票不能卖。在锁定期满后,就可以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
存续期长于锁定期。
‘肆’ 员工持股随时都可以卖出么通鼎互联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新型的股权形式,也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企业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利益捆绑,激励员工提升企业竞争力。因此员工持股计划一般是三年。到期一年可以卖出一部分,第三年则需要全部卖出。
通常:第一年到期可以选择卖也可以不卖,但是如果企业实施的是非分配给员工个人进行卖出原则,那么员工个人没有决定卖或者不卖的权利,因此不能个人卖出,只能等托管机构卖出。
但有的企业允许员工可以自己卖出,投资者只需要有个证券账户或者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有账户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卖出了。
因此员工持股计划有利有弊,并不是很多券商分析的那样,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就会上涨。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解禁时,公司都会公告,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也担心股东套现,因此也会暂时抛售手里的股票,股价从而下跌。
温馨提示:
1、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2、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11-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伍’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好。 一、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势必大批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这在短期内能够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二、长远来看,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意义是在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积极性。员工持股计划着眼的是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应过分强调其对资本市场短期的刺激作用。
总体来讲,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对股市利好提振作用不大。
【拓展资料】
员工持股是一种新型股权形式,是指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权。上市公司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势必会从二级市场上回购一部分股票,把这一部分股票作为激励奖励,派发给员工,这在短期内能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并不能长期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从员工持股的来源上看,员工绝大多数是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公司的股票,有些甚至是无偿方式购买该公司的股票,相对于那些以市场价格购买的投资者而言,他们有更多的亏损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股票的健康发展。
利好是指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投资者在对一只股票进行分析时,不应只对单一的因素进行分析,还需结合其它的因素进行分析。比如,上市公司的业绩、银行利率、市场环境、经济政策等等。当一家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并不会刺激该公司的股票大幅上升。
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布通常是被认为是利好。因为员工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最清楚,如果内部的员工 都愿意去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说明对于公司的未来是非常看好的,所以这对于上市公司股价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至于短期会不会给股价带来一个上涨,还需考虑员工持股的比例、股价和市场环境等因素。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一般来自公司增发的股票,而且发行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权益和普通股票的是一样的。不过发行的数量较多,因此有限售规定,一般12个月内不能卖出。
‘陆’ 限制性股票在禁售期离职怎么处理
根据《限制性股票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属于离职员工的个人资产。也就是说如果没解锁的话,上市公司就会按照员工买入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温馨提示:
①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相关产品由对应平台或公司发行与管理,我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等责任;
②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应答时间:2022-01-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柒’ 建设银行内部员工股权激劢是现金还是股份
现金。
在6月份的一次金融生态知识宣传活动中,中国建设银行员工正在向市民宣传反假人民币的有关知识。图/CFP
27万人分8亿股人均账面获利6600元;普通员工称受益人主要是高管
上周五晚间,酝酿回归A股的中国建设银行正式发布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宣布该行约27万名符合资格的员工将可通过“认购+奖励”的方式,分得总计8亿股的建行股份。方案公布后,一些专家表示,建行此举在国有银行里面开了一个好头,对遏制银行骨干员工外流起到一定作用。一些建行普通员工表示,这项激励计划对他们来说意义并不大,因为主要受益人并不是他们。
员工持股方式:自购+奖励
建行在上周五的公告中表示,将于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激励方案,激励对象群体包括在建行工作时间满3年、自愿参加激励方案的员工,以及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的其他人员。这部分股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员工自己出资认购,另一部分由建行通过专项绩效资金和激励基金赠与。
公告还指出,激励对象获得的这部分股票的限售期为3年。担任建行一级分行负责人或总行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售其股份。
至于激励方案的资金来源,建行表示主要来自员工自愿出资、本行提取并分配的专项绩效资金和激励基金。对于员工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公告称,独立受托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东转让、定向增发等方式购入建行股份,并代表激励对象统一持有股份。
由于建行目前没有进行定向增发,再加上二级市场买入价格过高,有媒体报道称,建行首期员工股权激励的股权应来自建行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股东之一的长江电力(
15.52,0.14,0.91%),因为长江电力在去年12月和今年4月发布公告,分别以每股3.1港元和4港元,各转让4亿股份给益嘉投资有限公司,认为相信长江电力的转让减持是建设银行此次实现股权激励的通道。
一级分行某部门总经理仅获几千股
建行在公告中表示,员工的认购金额为其上年度税前工资额的5%至10%。专项绩效资金为员工出资额的19.9/80.1(约为24.8%)。激励基金为建行当年净利润增加额乘以一定比例,其数额不得超过当年净利润的5%。
“好像摊到我们普通员工身上的股份并没有多少。”对于在建行总行已经工作5年多的刘雪(化名)来说,股权激励计划并没让她感到惊喜。她表示,员工持股在建行是严格按照工资级别来进行的,得到股份比较多的是高管们,像她这样的普通员工,能够购买多少股份自己都不清楚,大概只能分到几千股,也就是两万多块钱。
在建行下属一家一级分行工作的任先生向记者透露,身为质量效率管理部的总经理,他获得的股份也只有几千股,并不比普通员工高多少,此次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应该主要还是高层。
据建行有关人士透露,此次股权激励方案中员工自购部分价格约3.6元/股,按建行此次公布的数字,现在27万符合条件的员工每人约可获得2963股。建行昨天的收盘价为5.89港元(约合5.83元人民币/股),取约2.23元人民币的差价,平均每个员工约可获利6607元。
“股权激励能遏制人才外流”
对于建行的员工持股激励方案,建行解释称,此举意在激励员工为建行长期服务,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展恒理财顾问公司研究总监刘明君认为,上市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在民营企业里面并不鲜见,国有银行这样做,可以说是一件好事。他说,跟银行平时发奖金相比,尽管这次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要少得多,但建行这样做已经在国有银行里面开了一个好头。因为股权激励能够留住人心,使得银行员工能够与企业一起同舟共济,特别是对银行骨干员工纷纷流入外资银行与股份制银行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他说,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相比,最大的优势是在客户资源上,假如待遇上留不住人,造成中高层带着客户资源倒戈到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对银行来说,就是巨大的损失。
国有银行薪酬制度急需改革
建行福州地区一家支行行长告诉记者,与同城的外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兴业银行(
35.65,1.46,4.27%)相比,同为支行行长,自己的业务量是对方的几倍,但自己的年薪仅为30多万,对方的年薪则超过了百万,自己的待遇仅为对方的三分之一。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在上海举办的首届银行家高峰论坛上曾举例称,2004年到2007年间,某国有银行总共有6588人流失,且流失的多为年轻的高学历的业务熟练人才。其中,跳槽到股份制银行或外资银行的居多。她表示,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员工薪酬制度改革需要尽快突破,应形成一个可供参考的薪酬市场价格水平,让同类岗位保持大体相同的水准。
刘明君表示,尽管好几家国有银行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革,但计划经济时代的“大锅饭”积习还没有彻底改变,员工积极性没有得到提高,遇事互相推诿,造成服务效率低下。因此应该从积极方向看待建行此次股权激励,因为它开辟了一种新的方式,对以后国企上市有象征意义。
同业扫描
多家银行“口头激励”建行首家考虑普通员工
建行并不是首家提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国有银行。据记者了解,已上市的几大国有银行都曾在上市之初,向股东许诺将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或类似的奖励方案,其中的先行者是在香港上市的交通银行。
交行2005年6月在港上市时,就在招股书中披露将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包括交行全职服务并领薪的董事和监事、总行部门副总经理和省级分行副行长以上的高管,以及为交行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将获得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总股数不超过全球配售总股数15%,有效期长达10年。此后该计划发生变化,奖励范围只涉及交行总行高管层,9名高管共获得750万股的股票增值权。当时任交行董事会秘书的张冀湘曾表示,按照分层设计、分步实施的安排,股票增值权未来将会在中级管理层和关键岗位职员中实施。
中国银行(
5.07,0.08,1.60%)在招股说明书中也明确指出,上市后将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中行上市后的首个半年报发布会上,中行行长李礼辉曾透露,中行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已经获得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批准,并将尽快实施。
工商银行(
5.27,0.11,2.13%)也曾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上市后半年要实行经营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方案,但此后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曾表示,还有些方案要经过一定的决策程序才能决定。
目前这两家银行的股权激励方案仍未实施。
此外,国内已上市的招商银行( 25.87,1.62,6.68%)、民生银行(
11.69,0.32,2.81%)也都曾提出过股权激励方案。相比之下,建行的股权激励计划是惟一将普通员工考虑在内的激励计划。(记者 张羽飞)
建行首期股权激励方案出台 27万员工可认购8亿股
建设银行昨日(6日)开始实施第一期激励方案,符合资格的约27万员工可认购并获分配合计8亿股。目前,受托人已通过股东转让购入了该行的股份。腾讯众创空间,一个创业的平台。
‘捌’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怎样计算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关于“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6月20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014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设办理流程。2014年9月22日、2014年1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予以明确。
本文主要就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予以分析,并对实施过程中个别问题予以思考。
一、实施要素
根据《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二、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案例统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3月27日,共有102家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各上市公司实施情况,分类统计如下:
2、实施特点
(1)资金来源方面,以自筹资金居多。多种方式并存,指通过自筹资金和股东低息/无息借款(如科力远、安利股份等)、自筹资金和业绩奖励基金(如星宇股份、科达洁能等),其中以自筹资金和股东低息/无息借款居多。
(2)股票来源方面,以二级市场购买居多。多种方式并存,主要指二级市场购买和股东赠与(如三六五网)或者草案出具时暂未确定采取何种方式(如龙净环保、科达洁能等)。
(3)上市公司性质方面,以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居多。
3、实施方式比较和选择
由于上市公司通过回购本公司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流程较为复杂、持续时间较长,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暂无采取此方式的情形。目前,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非公开发行和控股股东赠与等三种方式。上述三种方式综合比较如下:
通过上表比较,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可作出以下选择:
(1)如不希望稀释控股股东控股权,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同时可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业绩奖励基金来缓解员工资金负担较大问题。此外,可通过资管计划设置优先级和劣后级,放大收益。
(2)如需募集资金,可以选择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同时可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业绩奖励基金来缓解员工资金负担较大问题。此外,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可作为一种现金支付方式,用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运作。如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选择非公开发行方式。
(3)如无需募集资金且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资金,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情况下,可选择控股股东赠送方式;同时可设置一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达成条件。
三、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1、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同时实施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适用法律法规不同,两者在参与对象、发行定价、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等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但根据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两者不存在排斥情形。目前,上市公司中大北农先后、上海家化同时推出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下面按不同实施方式分别进行分析:
(1)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2)非公开发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控股股东赠与。目前,关于采取控股股东赠与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方式并无明确规定;同时,对是否适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证监会会计部函[2009]48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仍存在较大争议。
3、员工持股计划的税务处理
下面按不同实施方式分别进行分析:
(1)二级市场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公开发行。员工持股计划因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而锁定的股份应不属于《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中规定的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也不属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所得收益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控股股东赠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员工持股计划无偿获赠股份是否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尚不明确。
4、集团员工是否可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不建议集团员工参与上市公司(包括国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对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团员工可参照阳光城(00067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14年9月13日,上市公司公告“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指子公司,不包含公司)员工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资产管理计划,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4年9月17日,上市公司公告《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目前,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集团员工增持均正在进行中。
5、新三板挂牌企业是否可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精神,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相关规定,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律障碍。
同时,根据《指导意见》中“法律禁止特定行业公司员工持有、买卖股票的,不得以员工持股计划的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12月26日发布),“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权转让。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通过全国股转系统探索股权激励,建立、健全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那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否可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如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作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