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取得公司股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股权投资通常指投资方购买另一家公司普通股或优先股的行为,投资者通过股息获得回报,这通常是现金形式。此外,投资者可能通过以高于购买价格的售价出售股票来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根据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程度,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三类:
1. 无重大影响:当投资方持有的股份不超过被投资公司20%时;
2. 有重大影响:当投资方持有的股份占被投资公司20%至50%时;
3. 控制:当投资方持有的股份超过被投资公司50%且有表决权时。
一、股权投资无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易于确定
根据2016年更新的美国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分为公允价值易于确定和不易于确定两种情况。
注意事项:
对于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若公允价值易于确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波动导致的未实现损益应计入净收益;收到的现金股息也计入净收益;出售股票产生的损益同样计入净收益。
二、股权投资无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易确定
这种情况常见于投资非上市公司,例如投资方考虑对一家私人公司进行投资。由于该公司非上市公司,股票未公开交易,不存在市场价格。此外,若发行公司发行了多种股票,其中一些是公开交易的,而投资方购买的是非公开交易的股票。这导致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不易确定。
注意事项:
通常,对于无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易确定的股权投资,投资公司应按估计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其中包括未实现的损益。公司也可选择以每个投资股票为报告基础,根据价格变动调整投资成本,价格变动的调整额应依据同一证券发行方(即被投资方)发行的类似(或相同)股票的价格变动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