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股东和核心管理人员减持或增持股票,是他们看衰还是看好公司未来的表现
可以这么说。
毕竟是真金白银,自己家的钱少了或多了。
比如减持,从减持者的说明上看,改善生活,归还过桥贷款等等。是比较多的解释,算中性吧,避免与业绩走向相关,但难以避免揣测。
揣测还是从业绩走向上判断,上述说辞有几分真或假。
事后走势往往更具说服力,但事中正确预见往往需要一定功力。
减持,至少增大短期卖压,极少可以正面解读。
增持,首先是正面解读,拿钱来买,至少短期增强买气。
大股东或核心团队成员市场号召力更强,增持总是提振多方的。
一般增持是目的性明确的,比如大股东增强控制力,核心团队往往业绩捆绑,强化向心力。
增持的说明,往往使二级市场能够有对未来业绩走向有更具体的了解,对业绩提升有很明确的预期。
但是,也有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远远不足的情况,业绩恶化是主因。
大股东有时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缓解或试图止住跌势,进场增持,虽为利好,但也要谨慎对待。
2. 公司持股和个人持股的利弊
一、个人持股的利弊分析
(一)个人持股之“利”
1.激发员工的股东意识,能起到长期激励作用
在这一点上,它分享了股权激励的一般价值。通过员工持股使得员工不仅获得了利益,分享了企业的增值收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让员工获得了股东身份,这种身份激发员工的股东意识,潜在的让员工以股东身份来打工。
2.能留住优秀人才
显而易见,越是优秀的人才,在企业获得的股权份额会更大,当企业价值不断提升时,优秀人才对其股权利益的想象空间将会被“持股”这一事件放大,进而,会强化优秀人才对企业未来的认同,和对企业的忠诚和尽责。
3.为企业进行民主管理,提供股权基础
再独裁的企业,也需要适度的民主,因为,企业管理上的独裁和民主从来都是一种矛盾,不同的企业无非是平衡点位不同而已。员工持股意味着股权的适度开放和分散,这些持有股份的员工基于股东身份,就会产生股权意识和股东责任,会对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提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就为股权民主和民主管理的前提。
(二)个人持股之“弊”
1.容易产生公司与员工的股权纠纷
股权激励改变了员工单一的雇员身份,成为公司股东。一旦因为员工跳槽或者员工被解聘而引发劳动纠纷,情况就会变得复杂,因为在劳动纠纷之外,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股权纠纷。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情况要乐观很多,因为员工只是股票二级市场的一员,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要慎重处理。因此,公司在制定员工持股方案时必须将与员工产生劳动纠纷后的退股方案设计完善,否则极易陷入股权纠纷的泥沼之中。
2.防止股权激励减损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
如果不注意控制,极有可能造成公司被经理层控制或者产生董事会股东会僵局的情形,从而影响公司运营,作为公司创始股东来讲,产生这样的情形也是极其悲哀的。黄光裕与陈晓之争应该成为企业家进行股权激励的警钟。股权激励方案中,如何保证原始股东的控制权应当排在整个股权激励方案的首位。
二、公司持股的利弊分析:
(一)有利方面
1.可以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在相互持股情形下,可有效防御敌意收购,夺取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这进一步可稳定公司的经营权,促使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2.可加强公司间的合作。通过相互持股,公司间结成战略联盟,维持和促进互相的合作,确保公司的供销渠道的稳定,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如果相互持股达到了形成企业集团程度,则在经营中又可以发挥集团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还可以方便地向相互持股公司筹集资金,而且往往成本较低廉,如果有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参与相互持股,那么这种筹资优势更为显着。另一方面,相互持股使双方成为利益共同体,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行为。
(二)弊端
虽然交叉持股制度具有前述各项正而功能,并受到实务界和部分学术界的肯定。但另一方面,相互持股也有着许多弊端。
1.虚增资本。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问题。例如,甲、乙两个公司各有资本额2000万元,甲、乙两公司相互向对方投资1000万元,此时两家公司在账而各有1000万元之新增资本,而实际情况是两家公司的资本并无任何实质的增加,而且虚增资本的数量会随着相互持股公司数录的增加以倍数扩大。
虚增资本必然会导致资本空洞化的结果,与公司法的资本真实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相冲突。此举同时意味着,当乙公司把甲公司所投资之资金,再度转投资甲公司时,无疑是将甲公司的出资返还给甲公司,违背了《公司法》的禁止出资返还的理念。
最后,这种行为还形同甲公司透过乙公司间接地持有自己公司之股份,而与《公司法》禁止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规定背道而驰,严重影响到公司资本的充实。
2.妨碍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扭曲整个经济体的资本流转机制。相互持股公司之间有着外人所不及的信息优势,这容易诱发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非法操纵股价。 在相互持股状态下,证券市场所具有的转移公司控制权的功能将难以发挥,从而不能驱赶效率低下、不负责任的管理者,从外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3.引发公司间的垄断行为。若公司间有相互竞争关系,但却彼此交叉持股,则在获取最大利润的共同目标下,这些公司有极大的可能会实施不法垄断联系,操纵市场价格或产量等。
4.容易引发内部人控制。
3. 股东增持的股票有哪些
股东增持的股票有格力电器、美的集团、晶鑫药业、海澜之家等因固定增持而停止增持。公司并增加职位。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规模增持股份,一般选择在股市低迷时期,以显示对公司未来业绩的信心,提振二级市场股价。但在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后,大股东往往以1亿元以上的现金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表面上看有些任性。如果上市公司发布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则意味着大股东对公司股份更加看好,增持。大股东增持总体上对公司股票有利,将普遍带动股价上涨。
拓展资料
1、增持是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部门或机构购买上市公司流通股以增加其持股比例的一种行为。增持是上市公司股东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增加所持股份数量的行为。企业对职工购买或持有企业股份给予一定的优惠或经济援助,并对持有股份的职工给予奖励的制度;或者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先认购企业股份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者的责任感,保证企业的人才。
2、股票市值是股票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股票市场价值是通过股票市场上买卖双方的竞争性交易形成的。是买卖双方都认可的交易价格。决定和影响股票市值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股票面值、净值、真实价值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一般来说,股票市值是在市场供求变化中形成的,以股票的面值和净值、真实价值为基础。其中,股票价值、真实价值和股票市值的变化方向相同。净值和真值上涨的股票市值必然上涨;市场供求关系主要是指资金的供求关系和股票本身的供求关系。比如市场上的资金供给比较充足,买股票的资金动力强,股票市值就会上涨;反之,如果股市资金供应紧张,资金需求增加,买入股票的资金力量减弱,卖出股票的人数增加,股票市值就会下跌。
4. 增持、回购上市公司股票频现,这释放出了哪些积极信号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积极引入长期投资者,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产业资本作为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近期频现增持举动,在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维护市场稳定
“资本市场需要各方共同维护,产业资本应避免在市场不景气时无序减持。”李大霄说,产业资本在助力资本市场稳定过程中,应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虽然股份转让是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需要予以尊重和维护;但是,集中股份转让又直接涉及市场秩序稳定与其他投资者权益保障,必须进行规范,确保转让有序进行。
专家表示,境外证券市场大多也从限售期、减持方式、减持数量、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从严惩处,确保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持续助力资本市场稳定,除了规范减持,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回购制度。当前A股市场回购规模仍明显偏小,上市公司回购功能的发挥以及推广应用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具备较大发展空间。2018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并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
5. 股东增持股票是好是坏
是好。股东增持是指股东继续买入该公司的股票,增加股票持有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股东对个股比较看好,增加了市场上的多方力量,会推动股价上涨,是一种利好消息。比如,股东因为该公司的经营业绩较好,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或者该公司的股票经过长时间的下跌之后,股票价格处于低位,被严重的低估了,从而加大对股票的购买,增加其持有量,从原先的1万股,增加到2万股。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增持要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增持过程中,首次增持、继续增持、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增持计划完毕均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相应的公告。
拓展资料:
增持股票是指股东增加对上市公司股票购买的行为,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上市公司的股东比较看好该公司,认为它后期会出现大涨的情况。增持股票达到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要进行公告,对于大股东来说:
1、增持达到5%时,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2、达到5%-20% 时,增持时要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达到20-30%时,增持时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达到30%-50%时,可选择12个月内自由增持不超过2%股份,并在首次增持、增持达到1%和增持完成后披露,若增持比例超过2%,应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要约收购比例不低于5%;
5、增持大于50%时,可自由进行增持至最低流通比例,每增持达到1%次日披露,达到2%的,披露当天及次日需暂停增持操作。
6. 股东增持
法律分析:股东增持,说明了当前公司的发展前景较好,股价相对上来说较为合理的情况下,股东才会对公司的股票实施增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7. 员工持股的好处和弊端
把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提高了员工找工作的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公司基本面变好,投资者才愿意去购买,变相告诉投资者企业对未来看好,让投资者也坚定信心。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是新发行的股份,增加了流通中的股本,短期内股价可能下跌。
拓展资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账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股息:股票持有者凭股票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的发配取决于公司的股息政策,如果公司不发派股息,股东没有获得股息的权利。优先股股东可以获得固定金额的股息,而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是与公司的利润相关的。普通股股东股息的发派在优先股股东之后,必须所有的优先股股东满额获得他们曾被承诺的股息之后,普通股股东才有权力发派股息。股票只是对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是参与公司决策和索取股息的凭证,不是实际资本,而只是间接地反映了实际资本运动的状况,从而表现为一种虚拟资本。股票分红: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8. 股权增持手续
法律分析:股票增持是指机构或者是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部门买入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正在流通的股票,来增加其对该股票持有份额的一种行为,是在股票市场上经常发生的一种行为。如果是在股票评级中看到股票增持的,那意思就是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买入该股票。如果是某个上市公司对外发出公告说有部分股东增加持有该公司股票份额,那就是说明大股东比较看好这支股票,选择增加持有该股票的数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