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所得税费用吗为什么
影响,比如你100块钱买的,期末跌称60了,你本应该少交税10块钱的,但是税法上不认, 所以你不能少交10块钱的税。但是影响所得税费用。
固定资产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尚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同类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计价,除非预计将来使用这些资产会对购买企业产生较低的价值。
对于将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时间(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资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对于暂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出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将来使用期的折旧后,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确定方式:
1、有价证券按当时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见“可变现净值”);
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将来可望收取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价值,减去估计的坏账损失及催收成本确定;
3、完工产品和商品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变现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
4、在产品存货,按估计的完工后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变现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
5、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⑵ 公允价值的下跌是计入递延所得税不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可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会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反之,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就会导致资产的会计账面价值下降,而对于依税法计算的资产计税基础则是不会包括公允价值下跌的,所以就形成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从而最终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有疑问,可通过“hi”进行探讨!!!
⑶ 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提减值为什么
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暴跌或连续性下跌,应计提减值。
在持有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上升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公允价值下跌则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公允价值正常下跌,其公允价值变动冲减其他综合收益。
2、如果公允价值发生暴跌或连续性下跌,则应计提减值,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是出于谨慎性考虑,目的是通过计提减值减少利润,避免在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遭到重大损失情况下多分利润。
(3)股票公允下降影响递延所得税扩展阅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期末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区别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以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对于权益工具投资,如果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的或非暂时性下跌时,则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不会…能做假账的…呵呵…
⑸ 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新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于某一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
而税法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计税时不予考虑,即有关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成本,会造成该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由此会计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⑹ 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什么时候要用到这两个科目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一般情况下: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确认的一般原则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则应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判断企业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所实现的收入,扣除有关的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金额。该部分情况的预测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二是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期间内可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制,因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2)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条件与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同,即在能够利用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的期间内,企业是否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该部分暂时性差异。因此,如企业最近期间发生亏损,仅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供利用的情况下或取得其他确凿的证据表明其于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计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部分可抵扣亏损或税款抵减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的影响:
①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企业是否会因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而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企业是否可能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可抵扣亏损是否产生于一些在未来期间不可能重复发生的特殊原因;
④是否存在其他的证据表明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确认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到期前,企业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基础。
【例题1·思考题】甲公司于20×6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2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分析】该经营亏损不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从性质上看可以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企业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该可抵扣亏损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6年的处理:(确认亏损年度的所得税收益)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2 000×25%)
贷:所得税费用500
20×6年利润总额是-2000万元,所得税费用是-500元,净利润=-2 000-(-500)=-1 500(万元)。
假设20×7年盈利1 500万元,则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375(1 5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75
假设20×8年盈利1 000万元,则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250(1 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125(500×25%)(4)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5)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如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例题2·计算及会计处理题】甲公司20×7年3月2日,以银行存款2 000万元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5%的普通股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7年末,甲公司持有的A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变为2 400万元;20×8年末,甲公司持有的A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变为2 1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7年和20×8年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2)编制甲公司20×7年和20×8年有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答案】(1)20×7年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 400-2 000=400(万元)
20×7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400×25%-0=100(万元)
20×8年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 100-2 000=100(万元)
2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100×25%-100=-75(万元)
(2)甲公司20×7年和20×8年有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20×7年度:
确认40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0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
20×8年公允价值变动: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5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这里的典型例子就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因为无形资产初始入账的时候的分录是: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确认时的这笔分录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属于企业合并,所以不能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应该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无形资产
但是这样做需调整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这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调整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这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例题3·计算及会计处理题】正保公司2008年末为开发A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3 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5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5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2 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该研究开发项目形成的A新技术符合上述税法规定,A新技术在当期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假定该项无形资产从2009年1月开始摊销。
企业会计上和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均按照10年的期限采用直线法摊销,净残值为0。2010年末,该项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 400万元,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不需变更。
假定正保公司每年的税前利润总额均为5 000万元,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新技术作为管理用;正保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分别计算2008年至2011年的递延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做相关的账务处理。(以万元为单位)
[例题答案]
(1)2008年末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2 000万元,计税基础=2 000×150%=3 000(万元)
暂时性差异=1 000万元,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 000-(500+500)×50%=4 500(万元)
应交所得税=4 500×25%=1 125(万元)
所得税费用=1 1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25(2)2009年末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2 000-2 000/10=1 800(万元),计税基础=3 000-3 000/10=2 700(万元)
暂时性差异=900,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 000-(3 000/10-2 000/10)=4 900(万元)
应交所得税=4 900×25%=1 225(万元)
所得税费用=1 225(万元)
借:管理费用200
贷:累计摊销200
借:所得税费用12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25(3)2010年末
减值测试前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2 000-(2 000/10)×2=1 600(万元)
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1 600-1 400=200(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 400万元
计税基础=3 000-(3 000/10)×2=2 400(万元)
暂时性差异为1 000万元,其中800万元(计税基础2400-减值测试前账面价值1600)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0×25%=5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5 000-(3 000/10-2 000/10)+200=5 100(万元)
应交所得税=5 100×25%=1 275(万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 275-50=1 225(万元)。
借:管理费用200
贷:累计摊销200
借:资产减值损失2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
借:所得税费用1225
递延所得税资产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75(4)2011年末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 400-(1 400/8)=1 225(万元)
计税基础=3 000-(3 000/10)×3=2 100(万元)
暂时性差异为875万元,其中700万元{计税基础2100万元—未发生减值2011年末的账面价值(1600-1600/8)}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75×25%=43.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转回额=50-43.75=6.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5 000-(3 000/10-1 400/8)=4 875(万元)
应交所得税=4 875×25%=1 218.75(万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 218.75+6.25=1 225(万元)
借:管理费用175
贷:累计摊销175
借:所得税费用12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6.2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18.75
⑺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的变动如何确认递延所得税
计税基础为历史成本,会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但税法在处置实现这部分损益前不予确认,以公允价值上升为例,会计作如下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在核算当期你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当纳税调减,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大于计税基础),分拆后的所得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8-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⑻ 因股票价格下跌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是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是负债
是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股票价格下跌,造成这项资产(股票)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
具体分析:
1、股票价格下跌,分录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这样,账面价值就减少了。
2、而资产的计税基础不变,为取得时的支出。
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利润总额,为什么要计算递延所得税
之所以要计算递延所得税,是因为公允价值的变动使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了暂时性差异。是否计算递延所得税,就是看是否存在税会暂时性差异。
⑽ 长期股权投资中,账面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什么时候算做递延所得税费中,什么时候不算。为什么谢谢~
通俗理解:资产增加了,费用减少了,负债减少了,总净资产理应增加。但是,税法上不确认这种增加。如果这种增加是确实的,那么,就该为这种增加多交税,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理,资产减少了,费用增加了,负债增加了,总资产相应就减少。可税法不确认这种减少。但确实是减少了,税法暂时不确认,以后也要确认,这种减少,就会让以后少交税,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