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会出现上市公司超额募资百倍的现象
这就是哄抢,并不是说上市公司有多么好,人们只是因为新股挣钱。
⑵ 超募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达到或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20%的,适用本节规定。
(二)“超募资金”应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2.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三)“超募资金”在尚未使用之前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四)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当按照在建项目和新项目的进度情况使用;通过子公司实施项目的,应当在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如果仅将“超募资金”用于向子公司增资,参照“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处理。
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应出具专项意见,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当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应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3.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原则上不应一次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计划和必要性;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必要性发表意见,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说明应当对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出专门说明。
⑶ 超额募资怎么来的创业板IPO上市实际募资为什么总会大于预计募资
公司招股时会预定发行新股融资的金额,按照ipo后规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预定发行股数,然后向机构进行询价,决定最后的发行价
发行的股数有最低限制,而最终发行价往往比招股书上预定的价格高很多,所以会出现大量超募
⑷ 股市中什么是超募
新股发行开始所谓“市场化”以后,由于新股定价机制的缺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计划实际所计划募集的资金,这种现象称为超募,而超募所得的资金便被称为超额募集资金(简称:“超募资金”)。
超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由于创业板推行的是集中审核、集中发行的制度,带来了创业板公司超募资金短时间内集中爆发的现象,此一现象终于成为众矢之的。针对市场的不断质疑,深圳证交所在其日前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专门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明确超募资金用途,需在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这个《指引》同时规定,超募资金必须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而不能用于诸如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业务
⑸ 上市公司IPO超募是怎么回事啊
上市公司IPO超募指的是募集的资金超出了公司原先招股说明书中希望募集的金额。这些资金是超出了拟上市公司的使用能力的。超募资金主要是由高发行价导致的。
同时,拟上市公司在IPO前会有招股说明书,说明书里公开了募集资金的用途,而由于固定了募集资金的用途,所以拟上市公司就有一个最低募集额度来完成这些新的项目。
另外,由于一、二级市场的差价,无论发行价是否合理,由于上市首日的利润,一级市场都有大量的资金进行申购以期能赚取一、二级市场差价,所以会出现新股申购资金是实际募集资金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申购资金与公司超募资金无关。
目前为止超募资金最多的是华锐风电,超募60亿。
拓展资料:
一、IPO高超募现象是资本市场发展阶段性失衡的集中体现,随着投资者认识回归理性和各项机制的建立、完善,定价和募集资金终将趋于均衡水平。监管部门也应理性对待和统筹处理超募问题,既要加强对公司上市后的超募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管,更要从源头入手、关口前移,在IPO信息披露阶段加强对募集资金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建立相应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的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二、鉴此,我们对募集资金提出以下建议:
(一)立足全局,理性认识超募资金现象和使用问题
(二)尊重自治,鼓励公司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运用的灵活性
(三)关口提前,以信息披露为抓手加强IPO环节的募集资金监管
(四)加强执法,坚决打击和惩戒募集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三、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企业正常的经营需求,与募集资金滥用存在本质区别。募集资金滥用主要是指公司违背招股说明书承诺,违规挪用募集资金或设立虚假投资项目欺骗投资者。募集资金监管的目标是防止上市公司滥用募集资金,而不是全面限制募集资金使用,视“补充流动资金”为洪水猛兽,在美国和其他成熟市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是较为普遍的做法,例如Facebook在招股书中表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本和一般商业用途。另外,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不应短视化、项目化,而应立足长远,结合行业和宏观经济环境综合判断,不应将募投项目的效益与企业整体投资收益相割裂,更不能孤立地评价募投资金项目收益率的高低。
⑹ 请问ipo首次募资有没下限(如募资比例不足X%会不能上市)
根据证券法:
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故募集资金比例是有要求的,不超过4亿股的,一般新发的股份占发行前的1/3,比例可以略有区别
⑺ 上市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如何处理
公司上市是为了融资。
融资方式还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这些都是有年限,需加利息要偿还的。没有其他变化。
发新股票融资得到的钱,是不用还的。但是发行了股票,也就意味着增加公司的新股东和股本,他们都享有公司的实际利益,也包括亏损。注册资金也相应扩大。
比如一家公司原注册资金1个亿,发行5000万股,总股本即注册资金改变为1.5亿。如果你拥有1.5万股,也就是说你拥有这家公司万分之一的所有权益。
股票交易所就是提供股票的交易场所。也是给企业融资放入一个平台。由于我国监管不严,所以造成大量公司上市前虚构利润效益,以便可以在发行股票时,发高价,圈得跟多的钱。
⑻ 股票配售的股票配售超额
为促进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控制股票发行风险,规范主承销商在上市公司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以下简称“增发”)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点意见。
一、本试点意见所称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对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三、发行人计划在增发中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行的新股为本次增发的一部分。
发行人应当披露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可能增发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四、拟在增发中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主承销商,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供充分依据,说明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并由专人负责内部监察工作。
中国证监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主承销商进行实地检查。
五、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协议中,应当明确发行人对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授权,以及主承销商包销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责任。
配股与增发
“配股”与“增发”统称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为配股;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称增发,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同股同价。增发时一般会向股东配售
⑼ 上市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不可能完成超额募集,原因在于,无论是增发,配股,还是发行转债券,都应当是有规模限制的,也就是说,可以具体到的资金数量是有明文规定的。
二:这个问题可能是理解上的错误,上市公司是超额募集资金,只能说是在发行的时间,或者在发行过程中较为顺利的完成诸如,增发,配股,或者可转债等等融资行为,但不存在资金上会出现超额。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因素很多。
1:公司流动负债(短期负债)过大,资金流不够充裕。
2:公司新增项目投资,资金出现缺口。
3:公司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是有资格进行配股的(融资行为)
4:总体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会对其生产和经营均有利,除非在公司投资决策上出现失误 ,否则应当视为其可能存在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