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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股票行权时计入成本费用

发布时间:2022-01-15 02:16:12

‘壹’ 每份增值权现金支出单价是怎么确定的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期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直接获得股票增值的权利.
具体来说‚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日具体计算时‚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止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计算的公式为: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期初应付职工薪酬

其中: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
编制会计分录时‚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上述等待期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股票增值权数量的确定是一个难点‚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股票增值权‚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预计可行权股票增值权的数量主要取决于可行权职工人数的确定‚可行权职工人数的确定应在估计概率的基础上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股票增值权数量的确定方法主观性都较强‚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导致会计信息质量难以达到真实可靠。因此‚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公司承担的、以股票增值权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披露负债中因以现金结算的股票增值权产生的累计负债金额和以现金结算的股票增值权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三)可行权日及之后费用的计量及其会计处理
在可行权日‚要继续确认所取得的服务以及为支付所取得的服务而产生的负债及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并以此确定最终的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的总金额。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费用:
本期确认费用=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期初应付职工薪酬。其中‚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一般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企业支付的现金是按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即市场价与行权价之差计算的‚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此该金额比股票增值权同期的公允价值要低‚此差额也应反映出来并对费用总额进行调整。根据这一特点‚可行权日费用的计算也可按公式:
本期确认费用=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总费用-已确认的费用+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编制行权的会计分录时‚企业应当根据行权的职工人数和可行权后的每份股票增值权现金支出计算支出的现金总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可行权日之后‚企业不再调整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但要将可行权日之后、负债结算日之前的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本期行权的那部分股票增值权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按公式计算:
本期确认费用=本期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编制可行权日后的会计分录时‚若负债公允价值上升‚则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若负债公允价值下跌‚则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终止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等的金额应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相等。此阶段需注意的是‚可行权后的每份股票增值权现金支出额是按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计算的‚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其金额比同期的公允价值要低‚因此在计算股票增值权业务的费用时‚除了考虑股票增值权本身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化外‚还要考虑支付现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可见此阶段的费用构成成份最复杂。会计处理方面‚对费用的处理有观点认为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最终转入“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等项目‚笔者认为没有必要‚一方面‚不管放哪个项目都不会影响当年的利润总额;另一方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更能恰当地反映该项费用的本质。下面通过举例具体说明。

‘贰’ 期权成本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怎么计算的

根据一项统计,在美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占38%,浮动薪酬(资金)占26%,股票认股权占36%。在我国缺乏长期激励是上市公司薪酬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据统计,2001年我国上市公司本持股的董事长占58.96%,本持股的总经理占65.68%,而且,目前经理人员持有的这些股票也主要是以内部员工股的形式存在,目的是融资,而不是激励。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实行员工股票期权形式的公司激励计划。
对股权激励是否要确认相关的费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反对确认为费用的观点有:(1)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质是现在的股东将他们的一部分所有者利益转移给员工,因此企业并没有参与这一交易。
(2)企业员工已经得到了企业以现金支付给他们的薪水、奖金和医疗保险等,他们是无偿得到这种股票期权的。
(3)企业在以股票或是期权支付员工的劳务时既不要支付现金,也不要耗用资产,因此企业没有负担任何成本,也就不应确认任何费用。
(4)这种由于特定的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同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定义是不同的。概念框架中将费用定义为在会计期间经济利益的降低,通常表现为资产的消耗、流出或是负债的增加而导致权益的降低,而不包括那些对股东的支付。这种特定的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既没有导致资产的流出,也没有导致负债的增加,而且,由于员工提供的劳务往往不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劳务的消耗也不能视作资产的消耗。(5)由于股权激励所导致的成本已经包含在被稀释的每股收益中,如果再在利润表上确认由此导致的费用,将会导致每股收益被重复降低。
(6)如果要求对以股票或是期权支付员工劳务发生的费用进行确认,会导致更少的企业采取股权激励,这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

‘叁’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会计处理上有何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期权等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期权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股份支付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一、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一)授予日的处理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授予日后可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在实务中较为少见。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无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二)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职工完成约定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数量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定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资本公积,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确认权益工具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完成约定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
[例]A公司董事会2007年12月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08年1月1日,公司向其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股票期权,这些管理人员必须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够以每股6元购买100股该公司股票。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9元。
第一年有5名管理人员离开该公司,该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例将达到15%,年末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2元;第二年又有3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的管理人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0%,年末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4元;第三年又有1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年末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9元。2011年1月1日,未离开的管理人员全部行权获得股票。
如果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1)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2)2008年12月31日
公司预计支付股份应负担的费用=9×100×100×(1-15%)=76500(元)
2008年应负担的费用=76500÷3=25500(元)
借:管理费用 25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5500
(3)2009年12月31日
公司预计支付股份应负担的费用=90000×(1-10%)=81000(元)
2009年应负担的费用=81000×2÷3-25500=28500(元)
借:管理费用28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8500
(4)2010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支付股份应负担的费用=9×100×(100-5-3-1)=81900(元)
2010年应负担的费用=81900-25500-28500=27900(元)
借:管理费用 279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7900
(5)2011年1月1日
向职工发放股票收取价款=6x 100x(100-5-3-1)=54600(元)
借:银行存款 546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1900
贷:股本 9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27400
如果以现金结算股份支付:
(1)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2)2008年12月31日
公司预计支付现金应负担的费用=12×100×100×(1-15%)=102000(元)
2008年应负担的费用=102000÷3=34000(元)
借:管理费用 3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34000
(3)2009年12月31日
公司预计支付现金应负担的费用=14×100×100×(1-10%):126000(元)
2009年应负担的费用=126000x2÷3-34000=50000(元)
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50000
(4)2010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支付现金应负担的费用=19×100×(100-5-3-1)=172900(元)
2010年应负担的费用=172900-34000-50000=88900(元)
借:管理费用 889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88900
(5)2011年1月1日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172900
贷:银行存款 172900
(三)权益结算与现金结算比较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两种会计处理的相同之处在于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除外),两种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除了要对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最出新的最佳估计,还要按照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应计入成本费用和负债的金额;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只需根据可行权的权益工具的最新数量做出相应调整,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均按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无需按照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二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要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金额支付职工薪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
二、现行会计处理评析
(一)股份支付方式的选择存在利润操纵空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行权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同的员工服务、相同程度的激励,由于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不同,企业记录的成本费用不同,在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两种股份支付方式使企业的经营成果存在较大差异,这就为企业带来了操纵利润的空间企业可能选取不同的股份支付方式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二)权益结算方式不能如实反映企业换取服务的对价
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成本费用,当期待期结束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授予日差异较大时,原计入成本或费用的金额无需调整,使企业应负担的股份支付费用不能客观反映。承前例,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由于按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各期计入成本或费用的金额分别为25500元、28500元、27900元,共计81900元。但由于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已从授予日的每股9元上升至行权日的每股19元,按各期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客观反映的股份支付费用应分别为34000元、50000元、88900元,共计172900元。成本或费用的金额3年共少计91000元。反之,如果股价不断下跌,企业记录的股份支付费用较多与实际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不符,未能如实反映企业为获取职工服务应负担的费用或成本。
(三)授予日权益公允价值的估计具有不确定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股份支付交易中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对于授予的股份期权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其市场价格计量;没有市场价格的,应当参照具有相同交易条款的期权的市场价格;以上两者均无法获取的,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目前我国期权的公允价值一般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就成为企业的选择。准则应用指南中只规定了选用期权定价模型应考虑的因素,应采用什么模型未作出明确规定,企业可自主选择估值模型。不同的估值模型确定的公允价值可能相差较大,这无疑使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也使企业通过选择估值模型来调节利润成为可能。
三、对策与建议
(一)权益结算方式下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不仅无法如实反映企业为获取职工服务应负担的股份支付费用,而且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和行权日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不同,使企业可以通过选择股份支付方式调节利润。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或行权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形成一致。在可行权日之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所有者权益总额。
(二)对公允价值估值模型的相关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由于企业自由选择估值模型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因此必须明确规定可供企业选择的估值模型,以及每种模型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企业根据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同时继续要求企业在附注中披露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此压缩刺润调节空间,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肆’ 一项中级会计股份支付的题目麻烦解答一下:

应当确认的费用是-28000
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28000
贷:管理费用 28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96000
贷:银行存款 96000

‘伍’ 急!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处理

你好。

1、表中的支付现金如何理解?为什么支付现金不是用公允价值?即04年16元每股,05年20元每股。

表中的公允价值是指“负债结算之前的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而“支付现金”是指“可行权后的每份增值权现金支出额”,两者是不同的。

2、其负债的计算,可不可以用一个预计比例数,就像权益结算方式那样,比如,预计离职人员为5%。

预计离职人员当然也可以按照百分比来进行预测,这只是预计方法不同而已,与会计核算本身没有关系。

3、04年计入当期费用的计算过程,确认为负债用的是公允价值18元,支付现金为什么用16元??为什么不是公允价值。

在第1个问题解答中已经说明,题中的公允价值只是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而支付现金并不一定在资产负债表日。

关于补充问题。

股票增值权作为一种权益工具,其本身是具有一定的价值的,比如题中20*4年末的18元/份。这种公允价值来源于活跃市场的期权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

而对于股票增值权行权所支付的现金,则是根据行权日标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之差确定。

由此可见,题中的“公允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些知识,已经超越了会计学范畴,不是会计准则或者会计核算所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20*5年,年初尚有85人没有行权:
1、本年有50人行权,则行权时支付的现金额为100 000元(50 * 100 * 20),而该部分上年末计量的公允价值为90 000元(50 * 100 * 18),两者相差10 000元,应当冲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本年末尚有35人没有行权,则应计量的公允价值为73 500元(35 * 100 * 21),而该部分上年末计量的公允价值为63 000元(35 * 100 * 18),两者相差10 500元,也应当冲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由此合计,应当冲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应当为20 500元(10 000 + 10 500)。

‘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确认费用时候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再转出到“实收资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一般用于奖励机制,以换取职工的劳务等
在确认费用时并没有给出如现金等实质性的东西,这部分的劳务报酬要到以后才确实支付,并且他是以权益结算,所以这部分报酬要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科目中,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职工行权,就用之前积累的劳务报酬(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以及可能的一部分现金来换取公司的股票,就如同普通人买股票一样了,只是用的对价变成了前期积累的报酬和现在可能付出的部分现金,那对公司来说股票面值都为1元,差额部分就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啦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职工的报酬积累)
银行存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差额部分)

‘柒’ 怎么知道股票行权时间行权期间价格会跌吗

不会跌。股票除了配售时有行权一说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行权之说了。
行权是指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如果你手中有100股甲股票的认购权证,行权日是8月1日。行权价格是5元。就是说,到8月1日这天,你有资格用5元/股的价格买该股票100股。如果到了这天,该股的市场价是8元,别人买100股要花800元,而你这天则可以用500元就买100股,假如当初你买入权证时每股权证0.50元,那么你一共花了550元,你当然合算了。如果你真买,这个行为就叫行权。
对位于价内的权证而言,投资者应该选择及时行权,否则会导致买入权证的资金全部亏损。以钢钒GFC1为例,其行权价格为3.266元,行权比例为1.209,截至昨日收盘,攀钢钢钒的收盘价格为9.50元。假设攀钢钢钒在钢钒GFC1行权时股价保持不变,则投资者每份权证的行权收益为7.54元,这部分收益扣除投资者买入权证的成本以及行权费用,即为投资者的净利润;如果投资者没有行权,则投资者买入权证的成本即为其净亏损

‘捌’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形式有哪些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最常用的工具有两类:模拟股票和现金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和模拟股票,是用现金支付模拟的股权激励机制,即与股票挂钩,但用现金支付。除不需实际行权和持有股票之外,现金股票增值权的运作原理与股票期权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增值权形式的与股票价值挂钩的薪酬工具。除不需实际授予股票和持有股票之外,模拟股票的运作原理与限制性股票是一样的。
股份支付,是“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简称,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以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玖’ 请问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吗

当然会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里有一个现金股票增值权,会计规定在每年年末确定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而税法呢.是在实际支付时才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账面价值=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计税基础=0.
当然会产生了

‘拾’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股份支付的金额怎么确定例如05年股票价格是3

把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股份支付的内容给你作个参考吧!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第七条 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第八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二)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第九条 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第三章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十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十一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第十二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 披露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当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二)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三)当期行权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以其行权日价格计算的加权平均价格。
(四)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对性质相似的股份支付信息可以合并披露。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股份支付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一)当期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二)当期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三)当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及其他方服务总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一、股份支付的含义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企业授予职工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对职工进行激励或补偿,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但由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因此由本准则进行规范。

二、股份支付的处理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应当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
(一)授予日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都不进行会计处理。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二)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可立即行权,一般需要在职工或其他方履行一定期限的服务或在企业达到一定业绩条件之后才可行权。
业绩条件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
等待期长度确定后,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如果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等待期长度,应对前期确定的等待期长度进行修改;业绩条件为市场条件的,不应因此改变等待期长度。对于可行权条件为业绩条件的股份支付,在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应考虑市场条件的影响,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
1.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取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
(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三)可行权日之后
1.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进行以下处理:
(一)回购股份
企业回购股份时,应当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二)确认成本费用按照本准则对职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职工行权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这样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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