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双重户派出所通知要注销一个,如果注销了那之前用注销的那个户口的身份证开的银行卡、股票帐号还能用吗
关键看你的两个身份证号是不是一样,如果一样,没事,如果不一样,那要派出所出证明,然后去银行和交易所更改个人信息
⑵ 户籍注销影响银行卡的使用吗
法律分析:只要银行卡里还有钱,就是可以使用的,里面的钱还是会有的。所以,对于户口注销后银行卡还能用的。 卡主继承人如果手里有银行卡并知道密码,可以进行取款。 如果没有银行卡或不知道密码,则需办理公证才能到银行重置密码并取款。 具体以当地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⑶ 户口被注销了,原来的银行卡还能正常使用么
不能。公民因死亡或者双重户口,而需要注销户口的,基于该户口(身份证)而办理的银行卡等是需要收回的,不能再继续使用。《户口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户口被注销了,那么身份证应该也是被注销了。即使原来已经在银行开立了账户,但是你到银行柜台办理业务,银行都要验证身份证的真伪,与公安的身份证信息检验时肯定通不过,这时你的银行账户也就间接被冻结了。在ATM机上,少量的取款,可能可以操作。不过如果证件号码变了,最好主动申报变更,不然已但出现一些挂失,资金纠纷之类一定要验证证件原件的行为,就会受到影响。
央行征信报告明细版最后一项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里面有一项,叫做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指的是银行对放贷资金流向,不定时的监控。如果发现户口已经被注销了,这样的话,贷后管理是可以检测到的,那么你的银行卡就不能使用了。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从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看,银行要求客户将原有的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属于对原有合同的单方变更,应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并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银行换卡行为会导致消费者诸多不便,如换卡费时耗力、原有绑定交易因卡号变化需重新调整等,银行应本着消费者至上的原则,尽量采取换卡不换号的升级方式。
⑷ 户口注销了银行卡还可以用吗
不能。公民因死亡或者双重户口,而需要注销户口的,基于该户口(身份证)而办理的银行卡等是需要收回的,不能再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⑸ 户口注销后银行账户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不能。公民因死亡或者双重户口,而需要注销户口的,基于该户口(身份证)而办理的银行卡等是需要收回的,不能再继续使用。《户口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⑹ 注销户口后银行卡还能用吗
注销户口后银行卡不能用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银行卡是不能用的:公民应死亡或者双重户口,而需要注销户口的,基于该户口(身份证)而办理的银行卡等,也是需要收回的,不能再继续使用。
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交回死亡公民的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拓展资料】
户口又称户籍,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着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辞海》(1988年版),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从古到今,我国的户籍都是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的,因此,户籍也是个法定名称。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195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由上所述可见,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
⑺ 死亡后如果办理销户,会对银行卡、股票之类的有什么影响求助!谢谢!
摘要 死亡后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银行卡股票会收到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