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原告向法院立案之后 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吗
不可以,也没有这种调查令。
简单说,民事诉讼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说被告银行账户有什么问题,原告就得自己证明——法院不会帮原告调查,没这个义务。
❷ 法官叫申请人自己查询赖账人的其它财产情况,从何入手
这种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法官不能依法查询到赖账人名下财产信息时,法官会提示申请人自己去查询,申请人可能一时不能理解,但也无可奈何,毕竟法院采取了财产调查措施。
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不仅可以对赖账人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而且还可以对赖账人的财产性权利采取执行措施。如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用他人名字购买房屋等不动产,用他人名字代持股等,但这些财产性权利比较隐蔽,法院一时真发现不了。法院查询到的都是经过合法登记的财产。
法官叫申请人自己去查,主要是要申请人提供赖账人的财产线索,是不是属于赖账人所有,还需要人民法院进一步查明,如果查明是赖账人所有,不仅要强制执行,还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责任。
现在流行一种悬赏提供财产线索,不妨试试。
这是非常难的,法律不应该有这样的规定。
法官叫申请人自己查询赖账人的其它财产情况,从何入手?
让申请人自己查询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情况,这个基本是不太可能。申请执行人并非国家机关,也并非法律予以权力的人员,根本不可能从其他单位调取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的财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法院可以直接通过系统查控这几种财产的线索情况。不过有的房产没有产权登记,可能是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也可能是小产权房等等。这类没有产权或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线索,只能由当事人自行调取。另外对于被执行人的账户、房产转让情况,确定被执行人转让财产的时间及价格,确认是否提起撤销诉讼。不过,这些财产线索的调查还是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当然,现在有一些专门的调查机构,他们有能力查询到被执行人各种财产情况。
还是把那些不申报财产跑路的老赖入刑吧!!!相信入刑了很大一部分就解决了!
你作为申请人既然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合法权益怎能轻言放弃?应当一查到底。
1,请看通过以下途径,看是否能够打开一个突破口?
① 查询对方是否有唯一住房 。如果你通过他的朋友、生意伙伴、同学能够查到他在哪个地方住,如果有房产的话,那无论是登记在他名下还是登记在配偶或者子女名下或者他是房子的共有人的,就可以强制执行。有人会问他没有房子怎么办?是不是不可以执行?他没有房子把房子卖了给他预留一定期限的租金,让他租房子住总可以吧,反正这么多人都在租房子住,不都过得挺好的吗?
②查询被执行人是否有养老金。 这个就看一下你的债务人具体情况了,如果他是已经退休的人员,是可以执行他的养老金的。一般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让社保经办机构协助法院冻结,扣划他所得的养老金,当然这个仅是一个突破点。
③查询对方配偶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或欠钱,只要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或者家庭生产经营另外一方也有偿还的义务,如果你的债务人配偶有其他财产,仍然可以执行他的财产。
④查询他子女名下的财产。 如果他的子女名下有特定财产,比如来历不明,无法证明是他子女取得的,一般你想一些未成年人名下有好几套房子,稍有 社会 经验的人都知道是他自己挣来的可能性比较小吧,因此其子女名下来历不明的房产,车辆仍然可以作为申请执行的财产。
⑤查询被执行名下特定财产。 实践当中有拍债务人车牌号的,甚至有拍卖债务人手机号码,比如那些手机靓号,当然 游戏 装备这些财产性利益也是可以拍卖的。只要有价值的东西或财产性利益都可以拍卖或者抵扣。
2,你向法院起诉让被告还钱,你胜诉之后拿到判决书就等被告主动履行债务的,被告在法院判决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你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无履行能力,债务人处于“淘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的窘境,一分钱也没有,你也拿他没办法呀,那只有等吧 ; 第二种情况,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债务或者将财产转移,导致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申请法院他列入黑名单,让他生活出行工作受到种种束缚和限制。
综上所述,法院为什么让你自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法院已经穷尽了查询系统仍然找不到对方有任何财产,那这种情况叫天天不应叫地不灵,只有你自己主动了,盯紧一点发现线索立即打电话让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该拘留的就拘留,该扣押的就扣押,该冻结就冻结,该扣押就扣押。
如果有不妥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本期节目记得关注,每天学点法,遇到问题找方法。
首先明确一下,这应该不是为难申请人。是告知申请人有这样的权利。
一、为什么要让申请人自己查询从题主的问题来看,法官让你查询的是 其他财产线索 。
说明法官已经依照流程查询了财产线索。
调查财产线索是执行法官的职责,但依照法律法官查询的财产线索是有限的,限于登记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存款,车辆信息,房产信息,股权信息。这些线索是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查询的财产信息。
毕竟这些财产线索是有限的,被执行人有可能存在这些范围内的财产信息。这些信息执行法官很难掌握,也很难查询。
所以法律允许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比如说被这些人的债权,再比如说被被执行人由其他人代持的股权。
如果法官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没有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信息。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其他财产线索,那么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这个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申请人当然不是必须查询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这种是赋予了申请人的一个权利。
就好比前段时间炒的特别火的那个案子,在法庭上法官询问犯罪的被告人有没有罪轻的证据,当时这个被告人的律师还反唇相讥,说搜集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是公诉方的职责,这就是混淆了举证权利和举证义务的区别,权权利是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的,但是必须要询问。
二、申请人自己如何查询其他财产线索作为申请人来说,由于缺乏相应的手段,查询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确实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往往存在多年的来往。本身在交往过程中,可能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有相应的了解。也可能会存在共同的朋友,可以向共同的朋友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还可以通过私下悬赏的方式,向被执行人的朋友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总之,法官让申请人自己查询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也只是告知申请人有这方面的权利。作为申请人,有就提供,没有就不提供。而搜集的方式,没有必要拘泥,只有不违法,办法可以灵活点。
个人的力量太有限了,可以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从而有一个合法的手续和身份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目前,一般法院都可以通过法院的网络查扣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在各大银行的存款(像地方农业信用合作社就没有进入法院的查扣系统)、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房产,据说还可以查扣上市公司的股票。
法院让执行申请人自己查询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法院能采取的办法已经采取了,确实无法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了。
执行申请人个人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确实难度很大,但法官又不能和你说“你请个律师来我这申请调查令吧。”
为什么律师就能够或可能查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呢?因为有一定经验的专业律师,他知道如何运用法律规定来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何在执行申请人提供的案件各种信息中去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分析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线索。
有了财产线索,律师就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落实财产线索。
财产线索没找到,还支付了律师费。怎么办?可以和律师约定风险代理。就是律师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法院执行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你再按照法院为你实际追回的财产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律师费。但是,如果需要律师到外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需要负担律师的差旅费。
个人查询财产比较困难,你可以在生活中积极发现其财产线索,例如开的车住的房子等,之后可以委托律师带着正式手续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 欢迎关注,有事问律师 )
要申请人自己去查明显不合理,老百姓有这能力与权利?法官与侦警查靠谱。
❸ 强制执行法官会亲自到当地去调查吗
法律分析: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股票等。只是目前一般法院只调查法院当地的财产状况,如果是执行地的银行账户可以查到,在外地的不会调查。除非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可以将案件移送财产地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❹ 执行的时候能否让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调取银行的证据
能,要提供相关证据
执行法官的职责是: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措施;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❺ 怎样规避离婚查你的股票
法律分析:(1)自己调查。可以登录家中的电脑,看对方买的哪几只股票,市值多少钱。也可以通过使用的炒股软件,判断对方再哪个证券公司开户,可以去证券公司详细问。
(2)请律师调查。律师通过经验可以判断对方的开户公司,或者到证券公司实际调查。如果无法提供任何对方的股票信息,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拿上这个,就可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查。
(3)申请法院调查。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财产,法官会要求对方提供股票的信息,拒不提供的,法官会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❻ 民事诉讼中法官可以调查取证吗
谁主张,谁举证
以下情况例外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需要鉴定、勘验的;(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这其中的“客观原因”应当是指超出当事人意志的、且无法控制的原因。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由有关档案部门管理或是涉案单位自己保管的档案材料;(2)证据材料掌握在对方当事人手中,该方当事人无法调取且该证据影响着主要案件事实的认定;(3)涉及一些技术性材料、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4)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或证人与当事人不在同一地或者证人在国外的,但证人证言对查明案件事实起着决定性影响的;(5)一些诉讼能力低下且又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的证据调查申请;(6)当事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这其中又以第一种情形为由申请调查取证的为多。例如:当事人申请调取工商登记材料,劳动争议中处理劳动争议的材料,人身伤害案中的伤害鉴定材料,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诊断病历材料和用药处方,买卖纠纷中的税务发票验票、抵扣材料,房屋产权纠纷中的房屋产权证明,有关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存款余额的材料,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材料,车管部门的车辆登记档案材料,海关的出入报关单,商检局的商检单,等等。
❼ 请教法官、律师达人,案件执行时需要调查当事人的股票信息,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股票开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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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不能泄露客户的信息和资料的。只有当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带好相关的证件和公文书才能查询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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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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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法官不依法调取证据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你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律规定,如申请调查的证据是非法的,是当事人可以调取的,是与案件无关的,是超过申请调取证据期限了,法院当然会拒绝你,不去调查取证。如果你的要求是合法的,法院必须去调查取证。不去就是违法的。你可以向案件承办人所在的庭长或者分管副院长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❾ 请教法官、检察官,司法财产调查查询证券开户信息,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反馈什么信息,股票总市值还是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司法机关根据相关司法文件,如果需要对股票进行冻结是需要到相应券商网点进行操作的。并不是到交易所。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官网或企业知道平台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