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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发布时间:2022-12-21 17:13:26

❶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属于利好消息吗

不属于。

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支出,公司办理注销专户,属于规定的操作流程。这只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必须进行的过程,与进度并无绝对相关度。但是股份公司进行到这个阶段应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度,进入到中后期了。

(1)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扩展阅读:

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❷ 万润科技怎么注销账户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2-11-18 05:24
去App听语音播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99号)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于2015年5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10.7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07,502,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144,562.70元,募集资金净额695,358,037.3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金额698,502,600.00元,于2015年5月27日分别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账号:4403040160000077327)人民币 90,000,000.00 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号:79290155200000394)人民币 608,502,600.00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4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5月公司及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8月签订补充协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结息余额621.65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英大证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8日

❸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会涨停吗

不会:
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股票不算利好,也不算利空,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属于规定的操作流程,没有实际的意义 。

❹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利好还是利空

属于中性消息。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对当年募集的资金进行监管,防止挪用。当资金用完或转到其他监管账户时,将被取消。 每当股市股价出现波动时,一些投资者往往会把主力资金的净流入或净流出作为判断股价走势的标准。很多人误解了主力资金的概念,以至于经常判断失误,对亏损没有反应。所以给大家讲解一下主力资金,希望能帮助大家掌握。我建议你看完整篇文章,尤其是第二重要的一点。牛市的名单是新的。
拓展资料:
一、主要资金有哪些? 这类资金量较大,会对个股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基金统称为主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社保、养老金、中央汇金、证券类外资(QFII、北向基金)、证券公司机构基金、游资、企业大股东等。当然,证券公司的北行基金和机构基金是简单造成整个股市动荡的主要资金之一。
二、一般来说,“北”是指沪深两市的股票。流入a股市场的香港基金和国际资本因此被称为北向基金;港股的代码是“南方”,所以流入港股的内地资金也叫南方基金。北翔资本之所以要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北翔资本背后有强大的投资研究团队,拥有一些散户无法知晓的信息。因此,北翔资本也有另一种说法叫“智慧资本”。很多时候,我们可以从北翔资本的动作中获得一些投资机会。 证券公司的机构资金既有渠道优势,又有第一手资料。业绩优异、行业发展前景好的个股是我们通常的标准。很多时候,个股的主力崛起离不开他们的资金实力,所以他们也有了“轿子人”的外号。
三、主力资金流入流出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正常情况下,如果主力资金流入大于流出,说明股市供小于求,股价自然会高很多;如果主力资金流入小于流出,说明供大于求,股价自然会下跌。从股价走势来看,会受到主力资金留存的很大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仅看流入流出数据并不能保证准确性。有时主力资金大量流出,但股票上涨。这背后的原因是主力用少量资金哄抬股价,然后用小订单一步步出货。而且散户一直在接盘,股价自然会涨。因此,只有综合分析后,选择更合适的股票,提前做好准备,设置止损位和止盈位,积极跟进,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到位,才是中小投资者在股市中获利的关键。

❺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属于中性消息,构不成利好利空,且好多公司这个事项都不公告的。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指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支出,公司办理注销专户,属于规定的操作流程。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应答时间:2021-08-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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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股票发公告说注销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是什么意思

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就是将当年募集的钱放在里面接受监管,防止挪用。当钱使用完毕或者换了其他监管账户,就进行注销。
每当股市的股价有浮动的时候,经常有一些股民朋友将主力资金的净流入或净流出当作股价走势判断的标准。有不少的人误解了主力资金的概念,以至于经常出现判断失误的的情况,亏钱了都没反应过来。因此学姐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主力资金的相关事宜,希望能帮大家掌握。建议大家看完整篇文章,尤其是最重要的第二点。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主力资金是什么?
较大资金量,会对个股的股票价格造成不小影响的这类资金,其被统称为主力资金,包括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社保、养老金、中央汇金、证金、外资(QFII、北向资金)、券商机构资金、游资、企业大股东等。当中简单引发整个股票市场风波的主力资金之一的当然要数北向资金、券商机构资金。
通常情况下,“北”指的是沪深两市的股票,那些流入A股市场的香港资金以及国际资本因此都被叫做北向资金;而港股的代码是“南”,因此也把流入港股的中国内地资金叫做南向资金。之所以北向资金要关注,一方面是由于北向资金背后拥有强大的投研团队,拥有一些散户无法得知的信息,因此北向资金也有另外一个说法叫做“聪明资金”,很多时候我们能从北向资金的动作中得到一些投资的机会。

券商机构资金则不但具有渠道上风,还掌握着一手资料,业绩较为优秀、行业发展前景较好的个股是我们通常的标准,很多时候个股的主升浪离不开他们的资金力量,因此也有了一个“轿夫”的别称。股市行情信息知道得越快越好,推荐给你一个秒速推送行情消息的投资神器--【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二、主力资金流入流出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正常情况下,倘若发生主力资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的现象,意味着股票市场里供小于求,股票价格自然就会高了不少;若是主力资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那就说明供大于求,股价自然会下跌,在股票的价格走向方面,会受到主力的资金留向很大程度上的影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单看流入流出的数据无法保证准确率,有时候主力资金大量流出,股票却上涨,其背后原因是主力利用少量的资金拉升股价诱多,然后再一步一步地运用小单出货,而且一直有散户来接盘,股价自然而然会上涨。所以只有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之后,选出一支比较合适的股票,提前做好准备设置好止损位和止盈位并且积极跟进,到位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才在股市中盈利的关键。如果实在没有充足的时间去研究某只个股,不妨点击下面这个链接,输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码,进行深度分析:【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应答时间:2021-09-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❼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啥意思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2-02-15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0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因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接。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及华安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90,566,037.74元,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预付的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2,587,373.2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7,978,664.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55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管辖的二级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124,281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62元/股,募集资金合计2,804,999,864.22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2,3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802,699,864.22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20,871.96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1,109,180.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897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管辖的二级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监管协议的签署主体2、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如果甲方因涉嫌发行申请或者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甲方同意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丙方指令在上述事项发生时立即对专户资金采取冻结等处置行为。查处结束后,解除上述冻结等处置措施。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监管协议的签署主体2、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林斗志、陈一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三、备查文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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