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并购中现金支付的主要特点是什么有哪些优缺点
特点:一旦目标公司的股东收到其所拥有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公司的任何权益。对于并购公司来说,以现金进行支付,对原有股东的权益不会有任何稀释,但却有一项沉重的即时现金负担。
一、现金支付的优点:
1、估价简单明了。
2、从收购方角度看,以现金作为支付工具的最大优势是速度快,可使有敌意情绪的目标公司措手不及,无法获取得充分的时间实施反并购措施,同时也使与收购公司竞购的公司或潜在对手公司因一时难以筹措大量现金而无法与之抗衡,有利于收购交易尽快完成。
3、对于目标公司而言,现金收购可以将其虚拟资本在短时间内转化为现金,目标公司不必承担证券风险,日后亦不会受到兼并公司发展前景、利息率以及通货膨胀率变化的影响,交割又简单明了,所以常常是目标公司最乐意接受的一种收购支付方式。
二、现金支付的缺点:
1、对于兼并方而言,以现金收购目标公司,现有的股东权益虽不会因此而被“淡化”,但却是一项沉重的即时现金负担。
2、对于目标公司的股东而言,现金收购方式使他们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从而提早了纳税时间,不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1)现金支付和股票支付的共同点扩展阅读
购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应当以考虑并购目的为主、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为辅。
1、以买壳上市为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被并购方能够直接从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资格。并购方如果以现金支付,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周转带来资金压力,还会因为被并购企业的业务质量不高,
并购后很难形成偿还债务的现金流优势,此时就应该将被并购方的原有业务进行整体剥离。因此,并购方最好选择资产置换方式,以植入自身优质业务。
2、以财务性重组为目的,这是基于被并购方管理不善或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导致其市值远远低于经营能力所创造的价值。财务性重组意味着并购方将旨在获取这部分管理收益或治理收益。此类并购一般选择现金支付方式。
3、以战略性重组为目的,即以并购双方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管理层的通力合作为前提,谋求业务的整合价值最大化。因为是合作性重组,并购双方的利益要从并购后存续企业的持续经营活动中实现,所以这种并购采用股权支付方式,可以减少并购时的支付压力,同时与被并购方共同承担风险。
㈡ 股份支付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的区别
常见的股份支付类型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义务的交易。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确认为权益,后者确认为负债。
㈢ 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相比,有什么区别
上市公司分红时,通常选择2种方式,1是现金分红,2是送股。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分派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见的方式。
以璞泰来分红为例子,在2021-4-26分红后,当天开盘价直接由前一日的收盘价112元,直接变为79.68元。
在这1天之前,是能够享受到分红的,而当日买的话,是不享受分红的。
因此,在分红后,这种跳空的现象,在大多数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情况下,股价也会填补跳空,被很多人称之为填权行情。
㈣ 当牛市,用现金并购还是股票并购好
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
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通过这种形式并购,目标公司往往会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
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控制的企业大部分为债转股而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最终将持有的股权转让变现。
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例如北京万辉药业集团以承债方式兼并了双鹤药业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制药厂,从而持有双鹤药业17524万股,占双鹤药业总股本的57.33%,成为双鹤药业第一大股东。
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此类目标企业多为资不抵债,并购企业收购后,注入流动资产或优质资产,使企业扭亏为盈。
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如一汽并购金杯的国家股。
㈤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会计处理上有何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期权等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期权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股份支付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一、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一)授予日的处理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授予日后可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在实务中较为少见。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无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二)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职工完成约定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数量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定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资本公积,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确认权益工具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完成约定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
[例]A公司董事会2007年12月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08年1月1日,公司向其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股票期权,这些管理人员必须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够以每股6元购买100股该公司股票。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9元。
第一年有5名管理人员离开该公司,该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例将达到15%,年末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2元;第二年又有3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的管理人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0%,年末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4元;第三年又有1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年末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9元。2011年1月1日,未离开的管理人员全部行权获得股票。
如果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1)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2)2008年12月31日
公司预计支付股份应负担的费用=9×100×100×(1-15%)=76500(元)
2008年应负担的费用=76500÷3=25500(元)
借:管理费用 25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5500
(3)2009年12月31日
公司预计支付股份应负担的费用=90000×(1-10%)=81000(元)
2009年应负担的费用=81000×2÷3-25500=28500(元)
借:管理费用28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8500
(4)2010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支付股份应负担的费用=9×100×(100-5-3-1)=81900(元)
2010年应负担的费用=81900-25500-28500=27900(元)
借:管理费用 279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7900
(5)2011年1月1日
向职工发放股票收取价款=6x 100x(100-5-3-1)=54600(元)
借:银行存款 546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1900
贷:股本 9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27400
如果以现金结算股份支付:
(1)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2)2008年12月31日
公司预计支付现金应负担的费用=12×100×100×(1-15%)=102000(元)
2008年应负担的费用=102000÷3=34000(元)
借:管理费用 3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34000
(3)2009年12月31日
公司预计支付现金应负担的费用=14×100×100×(1-10%):126000(元)
2009年应负担的费用=126000x2÷3-34000=50000(元)
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50000
(4)2010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支付现金应负担的费用=19×100×(100-5-3-1)=172900(元)
2010年应负担的费用=172900-34000-50000=88900(元)
借:管理费用 889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88900
(5)2011年1月1日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172900
贷:银行存款 172900
(三)权益结算与现金结算比较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两种会计处理的相同之处在于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除外),两种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除了要对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最出新的最佳估计,还要按照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应计入成本费用和负债的金额;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只需根据可行权的权益工具的最新数量做出相应调整,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均按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无需按照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二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要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金额支付职工薪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
二、现行会计处理评析
(一)股份支付方式的选择存在利润操纵空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行权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同的员工服务、相同程度的激励,由于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不同,企业记录的成本费用不同,在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两种股份支付方式使企业的经营成果存在较大差异,这就为企业带来了操纵利润的空间企业可能选取不同的股份支付方式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二)权益结算方式不能如实反映企业换取服务的对价
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成本费用,当期待期结束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授予日差异较大时,原计入成本或费用的金额无需调整,使企业应负担的股份支付费用不能客观反映。承前例,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由于按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各期计入成本或费用的金额分别为25500元、28500元、27900元,共计81900元。但由于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已从授予日的每股9元上升至行权日的每股19元,按各期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客观反映的股份支付费用应分别为34000元、50000元、88900元,共计172900元。成本或费用的金额3年共少计91000元。反之,如果股价不断下跌,企业记录的股份支付费用较多与实际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不符,未能如实反映企业为获取职工服务应负担的费用或成本。
(三)授予日权益公允价值的估计具有不确定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股份支付交易中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对于授予的股份期权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其市场价格计量;没有市场价格的,应当参照具有相同交易条款的期权的市场价格;以上两者均无法获取的,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目前我国期权的公允价值一般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就成为企业的选择。准则应用指南中只规定了选用期权定价模型应考虑的因素,应采用什么模型未作出明确规定,企业可自主选择估值模型。不同的估值模型确定的公允价值可能相差较大,这无疑使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也使企业通过选择估值模型来调节利润成为可能。
三、对策与建议
(一)权益结算方式下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不仅无法如实反映企业为获取职工服务应负担的股份支付费用,而且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和行权日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不同,使企业可以通过选择股份支付方式调节利润。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或行权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形成一致。在可行权日之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所有者权益总额。
(二)对公允价值估值模型的相关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由于企业自由选择估值模型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因此必须明确规定可供企业选择的估值模型,以及每种模型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企业根据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同时继续要求企业在附注中披露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此压缩刺润调节空间,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㈥ 简述权益结算股份支付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不同点:
一、确认不同
1、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确认点:确认为权益。
2、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确认点:确认为负债。
二、性质不同
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三、初始确认与计量不同
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2)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3)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4)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5)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6)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7)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㈦ 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区别和用途
一、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在概念上的差异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分派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见的方式。大多数投资者都喜欢现金分红,因为是到手的利润。企业发放现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资者的信心。现金股利侧重于反映近期利益,对于看重近期利益的股东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减少公司的现金,又可使股东分享利润,还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因而对长期投资者更为有利。股票股利侧重于反映长远利益,对看重公司的潜在发展能力,而不太计较即期分红多少的股东更具有吸引力。
二、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适用的条件不同
现金股利适用于企业现金较充足,分配股利后企业的资产流动性能达到一定的标准的,并且有有效广泛的筹资渠道的,才能发放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条件,即企业不管是否实际收到现金,只要账上能够赢利,就可以采用股票股利。
三、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在性质上的差异
现金股利的发放致使公司的资产和股东权益减少同等数额,是企业资财的流出,会减少企业的可用资产,是利润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来属于股东所有的盈余公积转化为股东所有的投人资本。只不过不能再用来分派股利,实质上是留存利润的凝固化、资本化,不是真实意义上的股利。股票股利并无资财从企业流出,发给股东的仅仅是他在公司的股东权益份额和价值,股东在公司里占有的权益份额和价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样,没有变化。
如果用作股票股利的股票在证券市场上是热门股,股价坚挺,新发行作股利的股票又不多,则可望股票市价并不因增发少量股票而有所下降,股票市价基本保持稳定,此时股东可将分得的股票股利在证券市场上抛售,换取现金利益。但这容易引起错觉:认为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无异,确是实在股利。但这毕竟是假象,实际是在用拥有多一点股票来体现其在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份额情况,出售股票股利的股票就是出售股东在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出售股票的所得,当然有可能一部分包括利润,同时也包括二部分投人资本。
四、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对公司、股东财务影响不同
(一)、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不同
l、发放股票股利可使股东分享公司的盈利而无须分配现金,便公司留存了大量的现金,便于进行再投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而发放现金股利将减少企业的实物资财,直接影响企业内部资产的结构,致使长期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比重发生变化,有利于调节资产的结构。与此同时,股票股利将不影响所有权益的总额,资产、负债等均不发生变化;只有在公司同时存在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时候,发行股票股利将影响股本结构当中两种股本比例变化。现金股利将引起所有者总额的减少,但不会引起股本结构的变化。
2、发放股票股利可以降低每股价值,可以抑制股票价格上光过快。一般来说,当企业经营良好,股票价格上涨过快,反而会使投资者产生恐惧心情,害怕风险过大,不适宜大量交易,发放股票股利就可以降低每股价格,从而达到分散个别投资者风险的目的,但总体风险无法分散。与此同时,降低每股价格,可以吸收更多的投资者。
3、发放股票 股利往往会向社会传递公司将会继续发展的信息,从而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股票价格。但在某些情况下,发放股票股利也会被认为是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征兆,从而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加剧股价的下跌。发放现金股利则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向社会传递公司的运作非常好,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4、发放股票股利的费用比发放现金股利的费用大,会增加公司的负担。
(二)、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对股东的财务影响不同
一般而言,当公司运行正常,发放股票股利将增加股东的现金收入,这是因为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后其股价并不成比例下降,一般在发放少量股票股利(如2%-3%)后,大体不会引起股价的立即变化,可使股东得到股票价值相对上升的好处。发放现金股利将不可能得到比股利面值更大的现金收入。
另外,股票股利可使股东少交个人所得税,因为按现行税法规定,现金股利应计入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股票股利不计人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将股票股利抛售换成现金资产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仅仅缴股票交易过程的交易税,税率只有7.5%0,是个人所得税率的3/20,从而给股东带来节税效应。
五、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在法律上的效力不同
在宣布发放现金股利后,如果企业财务发生困难,陷入了无力偿付到期债务的窘境,包括不能如期支付已宣告的股利在内,则股东有权先行与其他无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共同按比例分配公司的资产,因为这时股东因其拥有向公司索取股利的权利,而同时又成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分享公司的资产。但若董事会分派股利的宣告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或与债权人签订的协定,则董事会的宣告就无法律效力,公司也就不存在向股东分派股利的义务,破产清算时,股东无权与债权人一起分享公司的资产。股票股利只增加股东的股本,因此其法律受偿顺序要后干现金股利。
六、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亭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最终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所以,两种分配方案不但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且在内容上也存在差异,在会计核算上就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1)在董事会确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对现金股利进行账务处理,而对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只在当期会计报表中披露。因为股票股利并不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权益总额,也不改变负债权益比例,只是改变了权益结构。如采用与现金股利相同的处理方法,在董事会上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时作负债处理,势必对公司的负债权益比例产生影响,从而有可能导致一些股东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一些误解。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时,对现金股利必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数;股票股利在股东大会批准分配方案并实际发放,因为企业发放股票股利时增加了资本,按我国现行规定,企业增加资本必须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在股东大会正式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后,才正式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注册登记。
(3)即使两者是在同一利润分配方案中提出并批准,现金股利是作为实现净利润当年的利润分配处理,在实现净利润当年分配表中反映;股票股利则是作为发放股票股利当年的利润分配处理,在实际发放股票股利当年的利润分配表中反映。
㈧ 公司并购用现金或股票方式支付有什么不一样,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现金就是从企业的现金流里面拿钱购买,这要求企业必须有强大的现金流做后盾才行。而一般一个企业现金充足的话,一般而言这个企业都是做得很好的,就是企业卖的产品服务回收的钱非常快,而且多,就是说这个企业赚钱能力非常强
股票只是现金等价物。如果股票价格上涨,那么收取股票的单位就会赚更多的钱,否则就和现金一样或者卖企业卖的钱少一些。企业持有的股票一般都是大小非之类,或者再融资之类获得的,也就是说股票一般不可以当天就卖出,需要持有一段时间,这期间风险和收益并存的。
所以,从这上面2个就可以大致知道用现金和股票并购时候的好处和坏处了
㈨ 请业内人士解答:为什么在企业并购中,股票市场通常看好现金支付而非股权支付两者各自的优势和劣势是什
假设有A公司欲并购B公司
A公司总股本100万股,市值10元/股,则A公司总市值1000万。
B公司小些,20万股,10元/股,B公司总市值200万。
再假设两公司每股净利润均为1元/股(均为10倍PE),即A公司总净利润为100万,B公司总净利润为20万。
如果A公司以现金来收购B公司,通常需要一定溢价才能要约收购成功。由于B公司市值达2000万,那么一定支付B公司股东们总计超过2000万才可能成功,实际收购可能需要3000万元。
那么并购完成后,A公司仍然保持100万股股本,但是并购以后,A公司的总净利润提高到120万元,则每股净利润提升至1.2元,所以A公司市盈率从10倍降到8倍多些,所以虽然A公司掏了不少钱实施并购,但股价理应有上涨的预期。
但是如果用股权支付的方式来进行并够,情况就不同了。
通常的做法会是将B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兑换为A公司股票,那么并购后,A公司的总股本理应从100万股增至120万股,而每股收益还是原地踏步,仍然1元/股,只是B公司不在存在,B公司原股东所持的股票,1:1兑换为A公司股票而已。
如此看来,现金并购似是更胜一筹,所以市场通常更看好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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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问题并不是绝对的,因为A、B两公司会存在各种不同的运营情况,分别假设如下:
1,情况仍如前述假设,但是A公司流动资金以及银行信用有限,无法筹措足够资金实施现金并购,则只得进行股权支付;
2,即便有财力,但考虑到税金、银行贷款利息等因素,以及未来有1+1>2的合作效果,那么股权并购也是非常合适的;
3,如A公司市值1000万,B公司市值200万,但是A公司盈利能力却未达到B公司的5倍,又存在股权并购的可能,那么A公司在实施并购后,能够增强每股盈利能力,股权并购也会有非常好的预期。
4,即便两者公平的进行股权支付进行并购,但是存在一个事实就是B公司未来成长的预期更佳,那么股权支付并购后,会导致A公司未来的成长性得到提升,那么股权支付也是更佳的。
5,如果B公司是亏损企业,但是经过并够后,A公司有信心扭转局面,达成盈利,那么低价现金并购肯定是最合适的,情况合适未来有良好预期,即便股全支付暂时吃亏也是值得的。
总之,并购的方式是综合各种因素来决定的,未必一定哪种强、哪种弱,只是现金支付方式的主动性较强,通常更能及时反映在股价上涨的预期上,所以才更受股东们的青睐。
㈩ 公司并购中股票支付方式的概念及优缺点
股票支付优缺点
(1)对目标企业来说
优:目标企业的股东不失去他们的所有权,而是成为并购完成后企业的新股东。
(2)对主并企业来说
优:不会影响主并企业的现金状况。
缺:①主并企业股本结构发生变化,股权稀释(极端结果是目标企业的股东通过主并企业增发的股票取得对并购完成后企业的主导控制权)。
① 需手续多,耗时耗力。
n股票支付是指主并企业通过增加发行本公司股票,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企业的股票,从而达到并购目的的一种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