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板块资金 > 国企股票资产管理

国企股票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2-12-31 05:43:51

Ⅰ 国企股票为什么不能买

1.业绩平稳,国企业绩通常比较平稳,赚不到什么利差,所以对于投资者吸引力不大。
2.资金量不足,资金量是影响股票涨跌非常重要的因素,没有资金量的进入,股票基本面再好,上涨难度很大。
3.市值大,多数国企市值都很大,想要拉动股价需要很大的资金,市场上的资金意识到这一点,就不会选择这种市值大的股票。
【拓展资料】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即为国有企业。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乃至到20世纪末,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对象,国有企业的建立,其中政府税收的很大部分都投入到国有企业中,大量的国有企业因此建立和出现,有的国有企业还是由原来的政府部门转变而来的,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原来是邮电部,改为电信局,后来在20世纪九十年代末本世纪初改组成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电信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Ⅱ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业务

国有金融企业发行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地方建设项目,应按照“穿透原则”切实加强资金投向管理,全面掌握底层基础资产信息,强化期限匹配,不得以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产品对接,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以任何方式提供兜底安排或以其他方式违规承担偿债责任,不得变相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国有金融企业在进行资产管理产品推介时,应充分说明投资风险,不得以地方政府承诺回购、保证最低收益等隐含无风险条件,作为营销手段。 综和以上国有企业融资的相关要求,对国有企业的资金审查、企业的运行、企业还款能力的评估以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做出严格的要求, 关于国有企业融资规定 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在遵守法律 法规 总体要求的基础上,从企业的各个方面出发,做好具备企业正常运营工作,满足企业融资的要求,为合法、合规、合理的实现融资,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及企业利益最大化做好基础性工作。

Ⅲ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控股的股票,股价会翻倍吗

国资委控股的股票本身未来价格会不会翻倍,这个说的还真有点远了,就是说这个事情是非常不确定的,可能性不大你们国资委真正控股的企业占据50%以上股权的企业,都是真正的国有企业或者央企这样的企业。它本身的市场表现上来说就不是那么的好,因为它本身不是特别追逐利润。

你不要指望这些企业能够短期内股票价格飞速上涨帮助你发家致富,这一些国有企业央企它本身的发展就是比较稳定的,不太有可能那么一个飞快的上涨,也不太有可能迎来一个飞速的下降。你要真想能赚钱,还不如考虑一下现在新能源半导体行业的一些新兴企业私企业,本身规模比较大,行业影响力比较大的那种,因为他们在短期内是具备一定市场空间的。虽然这个短期不是特别短,但跟你指望这些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国家,飞速上涨的时间比起来还是要短得多的。

Ⅳ 国企的资产管理岗位是干什么

1、定期进行市场调研,收集、分析、整理房地产租赁市场信息,拟定合理、公开、透明、弹性的租赁价格;定期编制市场行情报告;

2、负责制定各类账户的资产配置计划:针对各类资金来源,根据资产匹配要求,起草相应投资组合计划;

3、根据市场行情,定期对公司存量资产进行动态分析,科学拟定和合理调整经营计划、方案;编制资产经营动态分析报告,制定资产经营方案;

4.负责与客户和代理公司的业务接洽、谈判,组织资产评估和租赁招标工作,并牵头进行资产租赁、托管合同的签订、履行,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签订协议并监督执行;

5.对资产的委托经营单位进行业务监督,定期巡察资产设备设施状况,审核有关财务帐目,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资产资金安全;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组合的价值评估:对各组合的投资效益进行动态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7、负责核查、监控账户组合:根据计划对各账户的投资组合进行核对和监控。

二、房库的建设与管理

1.办理房屋出入库相关手续,定期对房库情况进行核查,负责配套房屋的移交;

2.建立资产台帐,定期核查,帐实相符。

三、其他工作

1.负责协调公司早期开发项目资产遗留问题的解决;

2.参与资产处置方案的拟订和申报,并在处置过程中协调与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工作。

Ⅳ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监管的内容是是什么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包含很多具体的部门,比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即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的内容也各不相同,有的监管税务,有的监管金融??

Ⅵ 中国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哪四个

中国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不再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

我国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

1、改善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提高其国内外资信。

2、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对不良贷款剥离后的银行实行严格的考核,不允许不良贷款率继续增加,从而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办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

3、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通过建立资产回收责任制和专业化经营,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

4、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支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Ⅶ 如何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首先应制定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具体的业务流程,把资产管理的责任细分到每个部门中去,让各个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地做好资产管理。其次资产管理工作还应形成财务、销售、生产、设备等各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密切协作,相互制约的有力监管机制,共同保障国有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最后企业应遵循国家政策法规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办法。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原材料管理办法》等,形成一整套的管理体系,以此促进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应答时间:2022-01-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Ⅷ 国企的股票长远会怎么样发展

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初探

随着国企改革和社会配套改革的深化、发展,随着国有企业的产权明晰化、经营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员工身份社会化以及企业经营自主化,企业的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如何正确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就成为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本文就如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作一初步探讨。
一、经营者行为存在的现实问题
1.经营者的责任不对应。在经济体制转换时期,一些企业尽管进行了 “公司化改造”,建立了“企业法人制度”,但仍然并不完全具备独立法人的实质,还没有真正实现法人治理。其表现为:一是企业承担了本该由政府和社会承担的责任,如职工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福利。这些责任已经成了企业无法解脱的包袱,而且越是历史贡献大的老企业,包袱越是沉重;二是企业没有承担应由企业承担的经营责任,负盈不负亏,即使破产了,最终还要由政府出面收拾残局,因为国家对企业仍负无限责任。因此。企业经营好经济蚊益高也得不到什么好处,还可能要为同一系统中的亏损企业多承担一些义务,所谓的“兼并”往往是把低效益的企业推给高效益的企业。企业出现严重亏损甚至破产,除对贪污者、失职者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外,经营者不会承担经营责任,因为他要以找出种种客观理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如果能够得到上级领导的谅解,还照样可以易位做官。由于国企经营者不负经营责任,汉有经营的风险约束,也就没法使他们象经营自己的财产那样兢兢业业。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亏损面和亏损额不断加大,以及一些经营者大肆挥霍浪费的现象,正是经营者责任不对应的结果。

2.经营者的权利不对应。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的产权代表是政府主管部门,它必然要以“对国家负责”的名义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又由于国企经营者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考核任免,经营者怕得罪上级而丢了官,必然要服从政府的行政干预,从而失去应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主管部门长期以来习惯于以行政管理为管理企业的唯一手段,习惯于对“干部”进行政治、思想考校,还没有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企业及经营者的办法、体系,所以在“政企分开”、“企业自主经营”以后,往往形成放任企业自流,这就使企业经营者成为实际上的国有资产代表。在所有者监督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员工或企业内部监督机构对经营者的监督又十分乏力,即使是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最终仍需上级解决。企业经营者没有完全得到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却取得了国有资产除所有权以为的一切权力,目前的众多事例和案例表明,经营者权力不对应的问题,正是国企面临的一个严重的问题。
3.经营者报酬不对应。国企经营者为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投人的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高智力、高风险和超时性的劳动。他所应得的报酬。应当与所付出劳动的质量相对应,并具有风险性。而实际上他所得的报酬却是按学历、职称、资历、级别等非经营性因素,并排除风险性考虑。这就使企业搞好搞坏与经营者的收入没有多大关系。这种经营者不分享或分担经营结果,报酬与付出不对应,显然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因而导致了一些国企经营者“另辟蹊径”,拿了不该拿的钱。或者只对任期内的行为负责,过多地追求短期效益,甚至出现“在职一任、取悦一时、有钱就花”的现象。目前,物质激励偏低、职务消费或隐性收入不明、灰色收入偏高、收入构成不合理的问题异常突出。
二、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设想
改革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和使用机制,增强经营者的职业风险,强化产权约束和企业内部约束,应是对国企经营者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1.建立经营者任命、聘任双轨制。
国企经营者,通常采用政府任命的方式。在实践中,由同一政府结构不同主管部门任命和设立的经理与书记、“新三会”与“老三会”往往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使关系难于理顺。为解决这一矛盾,有的企业采取了书记、经理或书记、董事长、经理“一肩挑”的做法,虽然理顺了关系,却又弱化了内部的制约机制。
产权明晰则必然要求改革经营者使用机制。在现代企业中,如果股东对经营者不满意,可以解聘他们。因为经营者的行为关系到各位股东的实际利益,所以他们选董事、厂长自然会慎之又慎。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领导的任免权属于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多年来上级任免的实践证明,一方面,由于政府缺乏充分的信息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所以上级任免很难做到准确无误,也难在企业经营效益和发展受到损害时能及时更换企业领导人。因此,为避免主管部门不正确行使职权,造成国家和企业利益的损害,应建立任命、聘任双轨制,就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只任命董事长,而经理则由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法定程序提出推荐和罢免的建议,最后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罢免。经理采取竞争上岗办法,实行个人负责制。
2.建立经营者人才市场。企业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世界着名的日本松下电器公司总裁松下幸之助就认为:“企业的兴衰,70%取决于企业的经理人员”。而经营者的身价如何定位,在西方也不是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因为行业不同、企业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不同,致使不同行业之间有利润厚薄之分,同一企业的利润在不同时间有峰谷之分,任何人都很难准确地判断这些变化是个人努力的结果,还是市场状况或经营行情变化的结果。正因为如此,经营者的收入一方面要与企业的效益挂钩,另—方面还要由人才市场的竞争来决定,而不能光靠计算企业的效益决定他的优劣。

我国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造就了大批经营管理人才,经营者人才并不缺乏,关键是缺乏一个经营者施展才能的机制。因此,应当在社会上,实行经营者队伍职业化,并相应建立经营者人才市场。这样,才能引入竞争上岗、公开选拔、民主选举等机制,起到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并使经营者保持危机感。
由于经营者上岗与否、收入高低,都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对于经营者而言,不仅可以增加收入,而且还可以增强竞争的优势。所以,只有建立经营者的市场竞争机制,才能形成对企业经营者有效的激励约束,从而体现公平竞争,多劳多得,个人利益与企业未来的长期发展的结合,体现按市场平均激励水平进行激励的原则,发挥物质和非物质激励的双重作用。
3.实行多元化年薪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现有的国有企业最终主要形成两类:一类是以国有独资企业形式存在的少数国有骨干企业;另一类是以市场为主导、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形式存在的绝大多数企业。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者的报酬,可比照国家公务员标准,再考虑一定的效率要求进行设计。公司制经营者的报酬,应实行多元化结构的年薪制。
所谓年薪制是指根据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其年度工资收入的工资分配制度。一般分为基薪和加薪两部分。从1994年起我国开始试点。试验证明,实行年薪制,把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和长期发展切实地挂上了钩,并将目前的隐性收入显性化。这对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实起了很大作用。

在我国,深圳市的国有企业进行年薪制试点已经5年,目前已进入全面推行阶段。深圳市国企“经营者”指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营者的年薪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增值年薪和奖励年薪。基本年薪是对经营者基本劳动的认可,起保底的作用,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经营者都会得到这个最低收入。增值年薪是指按企业净资产和利润增长率的一定比例给予的追加,是对经营者劳动质量的认可,一般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3倍。奖励年薪是指当企业净资产和利润增长率超过一定幅度时给予的奖励,是对经营者劳动风险的认可。1998年实行年薪制的 80家企业,最高年薪为24万元,平均年薪为12万元,是全市在职职工平均年收入的7倍。
美国的年薪制一般采用合同约定报酬的形式。其中固定年薪占较小份额,而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的奖励年薪占了绝大部分。美国《幸福》杂志对全美200家最大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总裁们的报酬基本上是由21%的工资、27%的奖金、16%的长期激励、36%的股票类收入构成。这种根据长期经营业绩而确定的年薪比重占多数的办法,是为了防止经营者只追求短期利润或帐面利润而忽视长期绩效。
日本的年薪制注重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构架。经营者在企业中几乎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使其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去追求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及个人的社会地位;其年薪主要由工资和奖金组成,一般来说,不超过昔通员工的10倍。工资大体比企业平均水平高一定幅度,奖金则较丰厚,差别也较大。此外,经营者还有其它的收入,如报销交际费、较高的退休金等。
国内外年薪制的实践给我们有益的启示: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是世界趋势;年薪制,促使经营者必然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有助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我们可以借鉴深圳和美国的经验,使固定年薪占较小份额,而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的奖励年薪占绝大部分,奖励年薪一般最高超过基本年薪的10倍,股票类收入构成不低于30%。用这种根据长期经营业绩而确定的年薪比重占绝对数额的办法,防止经营者只追求短期利润而忽视长期绩效。具体报酬比例可以是:20%基本年薪工资、30%奖金、20%长期激励、30%股票类收入。实行年薪制的对象是企业的董事长和经理。
4.实行有效的监督。
在现代经济社会里,对经营者建立“硬约束”的职业风险约事机制是关键,即把经营者的荣誉、地位、工资待遇同企业的经营绩效紧紧连在一起,荣辱与共,同舟共济。因此,扼制国企经营者的不良行为,必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目前,国家对国有企业监督实行提“监事会”制度和“驻厂特派员”制度。“监事会”是政府监督机构根据需要派出的对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监督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审查经注册会计师验证或经营者签署的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等。国务院授权监管的部门和机构,在监管中主要通过会议、拟订法规、制定资产经营考核指标等形式行使职权发挥监督作用。但国家这么大,国企这么多,仅靠几个监督机构无法对其监督范围内的每个国企进行切实地监督,“监而不督”使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根据条例规定,“监事会”成员构成十分复杂,而且他们的收入与监督业绩也不直接挂钩,再者,处身企业之外对企业信息又不可能及时了解,靠这种监督办法也不可能实施全面监督。特别是企业公司化后,实施监督的难度就更大了。“驻厂特派员”也将被证明有很多弊端,只能算是一时之举,而不能治本,主要原因是存在特派员个人利益、责任与行为风险不挂钩带来的问题,还需要其他监督组织对特派员实施再监督。因此,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国家委任董事长制度。事实证明,企业内部监督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新加坡对“政府企业”的管理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的做法是:政府完成企业组建之后,让企业完全进入市场,由市场来决定其生存、发展或倒闭。为保障国家利益,政府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委任董事长监控成员,该成员不参与经营、不干预管理,但懂得如何监控企业的经济行动。就我国而言,国家对企业或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应由国家派出高级监督人员到董事会或监事会,参与经营决策,行使监督权利,在我国实际可行的方法莫过于委任企业董事长。
(2)实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是法人实体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三权分离”的组织管理形式,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有利于企业的自我约束,因为它对企业经营者造成一定的压力,避免了“内部人控制”的发生,它比政府监督会有更大的进步。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法人拥有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亭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国家股东与其它股东一样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保证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包括国家在内的任何出资者均不能对法人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进行直接支配。这就使法人对出资者真正承担起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只有通过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在国有企业还应建立企业职代会制度,参与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
(3)实行经营责任终身追偿制度。实行年薪制对经营者考核时,虽可以对经营不佳的经营者采取降薪减薪手段,但很难控制他的职务消费,因此。应建立经营者经营责任终身追偿制度。为此,在法律中除“贪污罪”、“读职罪”外,还应设立“损害法人财产罪”,以追究经营者由于决策失误,经营不善而造成对他人财产的巨大损害,作为约束经营者的重要手段。此外,还要废除硬性划线退休制度,对于经营业绩好的高层经营者应不受年龄限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经营差的应降低级别,直至终止其职业活动。
(4)完善社会和其他监督。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改革国企的社会监督体系势在必行。社会审计实质是对国家的行业监督、特派员监督、企业监督实施再监督,同时,也接受国家的监督。但目前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业务发展缓慢,事务所发起单位繁杂,行政干扰较大,低价竞争、商业行为过重等,损害了应有的“公正”形象。国家的行业监督,如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存在机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的问题,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存在经济处罚多、行政处罚少,对单位处罚多、对个人处罚少的现象,甚至部门干预,不了了之。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应发挥国家审计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作用,促使行业和社会监督既要维护国家利益,也要维护其他所有者的利益。建立这样的监督体系,可以明确政府(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企业高层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的职责范围,明确民间、政府、企业法人等之间的牵制关系,有利于政令畅通,促进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行动规律平等竞争。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对违反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搞不平等竞争的不良行为,最规范、最有力的制约和打击手段仍是法制。因此在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首先应健全和完善财会法规。使之尽可能地全面、配套、具体,堵住企业和执法者钻法律不健全的空子。另一方面,需要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做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迫使那些以身试法者收敛自己的违法行为。
5.不必过于依赖考核指标。
国企经营者所承担的职责和风险与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不同。因此,经营者的收入不应与政府公务员比用,而应取决于市场,在指标考核方面,应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利润指标、未来发展指标相结合。这样可使经营者更努力关注企业资产的增值和企业的长远发展,避免短期行为。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经营者的年薪必须与企业的资产增值、利润实现程度挂钩,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未到审计完毕不得领取全部年薪;在任期内不得转让其手中握有的本公司股权;经营者的职位消费要与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挂钩,实现经营者职位消费的透明化和标准化;应培养国企高层经营人员树立创新、敬业和强烈的成就欲等企业家精神,对取得优秀业绩的、成功的国企经营者应给予相应的政治荣誉和社会地位,使其享有成功的精神乐趣,同时无形中也会产生不进则退的社会压力。
综上所述,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不仅要给予经营者应有的权利和利益,还要明确其相应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积极发挥经营者权利的决策制约机制。这样,才能促使经营者在不断的激励和约束中更好地完成自己的使命。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成功!

阅读全文

与国企股票资产管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股票资金流入看什么 浏览:806
科创50指数ETf投资哪些股票 浏览:467
林园股市最新股票 浏览:52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 浏览:132
宜信最新股票价格 浏览:144
亚盛股票走势 浏览:450
工业设计软件概念股票 浏览:971
中国股票最高的是什么股 浏览:274
如何利用股东数据分析股票 浏览:155
同济科技股票配股价 浏览:219
股票短期融资债券到期兑付是好是坏 浏览:597
股票交通银行000001 浏览:811
债券比股票 浏览:518
中国软件这个股票怎么样 浏览:545
股票里的特殊账户 浏览:426
最准确的股票数据网 浏览:30
网商银行的股票代码 浏览:393
行业互动对股票市场有什么影响 浏览:555
必需品投资组合股票行情分析 浏览:621
股票看盘重要时间点 浏览: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