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想问一下期货中对敲什么违法
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可被认定为违反规定。对敲行为是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自律规则明令禁止的行为,《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29条规定不得利用对敲等手段,影响市场价格、转移资金或者牟取不当利益。其中,影响价格情节严重的,可被认定为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禁止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规定,非法牟利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操纵期货市场罪、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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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股票对敲是什么意思股票对敲有哪些方法
引言:对于在股票投资中的散户来说,很多时候是没法去影响股价的波动,更多的时候在合适的时机进行买入和买出。但是对于资金量足够大的投资机构或者说是某些个人投资者来说,却可以进行更多的股票操作,甚至股票的操作还会影响到股价的波动和整个行情的变化。这个时候就会有一些人去采取股票的对敲,那么到底什么是股票对敲呢?股票对敲都有哪些方法呢?
其实股票对敲的目的就是制造出一种活跃的氛围,在这个过程中为股票吸引更多的人气,并且会扰乱投资者的视线,从而让投资者不明所以,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之下就可以达到自己吸引投资者投资,并且在这个过程之中去获利的目的。
‘叁’ 股市对倒做市犯规该查吗
该查。
中国的股票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公告开秘密,即大量违法违规的内幕交易”庄家“操控市场,“对倒对敲”“逆势拉升”等等。
所谓对倒就是自己倒卖自己的股票,其目的就是为了制造虚假的成交量,相信大家都知道,要将一种商品卖出去,必须要有人来买,如果卖家和买家需求供给差不多,价格和交易也都会十分稳定,可惜的是,市场经常会产生求不应供的表现,这个时候就只能靠价格来吸引人,从而引来大资产甩卖。
‘肆’ 股市里“对敲”是什么意思
1、对敲是股票投资者(庄家或大的机构投资者)的一种交易的手法。具体操作方法在多家营业部同时开户,以拉锯方式在各营业部之间报价交易,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
2、对敲是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股票、期货价格或者市场持仓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的行为。
对敲的目的:
一是将股价慢慢推高,为日后出货腾出空间;
二是制造交投活跃气氛,日线图上呈"价升量增"的向多形态,在吸引跟风盘涌入后再一网打尽。
‘伍’ 什么是股市坐庄股市坐庄违法吗
1、操盘手
所有证券公司都有操盘手。操盘手就是为别人炒股的人。如证券公司里面负责买卖股票的人。操盘手主要是为大户(投资机构)服务的,他们往往是交易员出身,对盘面把握得很好,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掌握开仓平仓的时机,熟练把握建立和抛出筹码的技巧,利用资金优势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盘面的发展,他们能发现盘面上每个细微的变化,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
操盘手本身是合法的,证券公司因为其特有的资金优势和专业人才优势,一般是庄家主力军,坐庄的工作会由操盘手来做。那么大户应该如何定义呢?如果大户资金非常大的话,在交易日集合竞价时间操盘手敲下的价格很可能成为当天开盘价,资金量过大的话买入、卖出也会对股价造成影响。这本身是不违法的。所以有些操盘手会有一些技术活比如资金对敲之类的,就是自买自卖做股价做图形发布消息哄抬股价然后突然抛售。
2、关于坐庄
庄家是指能影响某一金银币行情的大户投资者。通常是占有50%以上的发行量,有时庄家控量不一定达到50%,看各品种而定,一般10%至30%即可控盘。因交易量和资金量巨大,所以在期货市场上很少出现庄家。 庄家也是股东;通常是指持有大量流通股的股东;庄家坐庄某股票,可以影响甚至控制它在二级市场的股价;庄家和散户是一个相对概念。
庄家一般都是通过几百个股票账户操作股票,因此是一个假象,是违法的,如果只通过一个账户操作就是合法的了,但那样庄家很难掩饰自己的企图。
3、股市坐庄的合法性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
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陆’ 股票中庄家拉升对敲是为了什么呢
对敲是资金量较大实力较强机构或大户在个股交易过程中通过刻意操纵目标股票成交活跃的假象。企图通过操纵达到影响股价和影响投资者判断思维的行为。
对敲交易操作方法很简单,同一个机构或大户在多家营业部开设多个帐户。操作时以拉锯式在各营业部,该机构实际掌握的帐户之间进行报价交易。对敲交易属于自买自卖交易行为。这些交易都是出自同一个机构所掌握帐户之间进行的交易,所以这实际上是左手出右手进,筹码从甲乙两个(或多个)帐户之间的来回倒仓。对敲交易理论上该机构的筹码总量是不变的,经过对敲交易的折腾往往能达到操纵股价涨跌,吸引,迷惑一般投资者的目的。
对敲目的有多种:
1. 利用对敲交易吸引投资者参与活跃个股交易气氛,有时属于主力为日K线制造一定的成交量以维持该股人气。
2. 利用对敲制造交投活跃气氛,吸引跟风盘涌入以达到利用非该主力之外的资金入市共同推高股价以节省拉升成本。
3. 利用对敲推高股价,为日后出货腾出空间或吸引跟风入场接货主力减仓派发。
4. 利用对敲交易做盘制造大量不明交易以迷惑欺骗投资者让其看不清主力机构的真正操作意图。
对敲交易是现在做庄必不可少的操盘法宝,成为机构日常操盘最常用的操盘手法。大机构在建仓、震仓、拉高、出货、做反弹行情都可能运用对敲交易来达到其目的。
证券法明文禁止对敲交易,但大部分机构为了做庄成功,日常为实施建仓、震仓、拉高、出货、做反弹时更加得心应手,对敲交易是禁而不止。现阶段两市个股每日都有近10---20%的个股存在机构对敲交易做盘行为,做盘明显手法夸张的一般投资者可看出来。经验丰富的机构操盘手做盘老道则非常隐蔽。
‘柒’ 在股市中什么叫做对敲
对敲是就是大庄家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严重影响股票价格,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的行为。
比如两个大庄家事先约好股票的价位,你的卖给我,我的再卖给你,这就是对敲。
也有可能是一个大庄家,开两个以上的账户,一个账户卖出,又被另一个账户买走。
对敲对于股票影响最大的指标就是成交量。一旦庄家对敲,会给一只股票制造出非常大的成交量,做出虚假的量价关系,吸引其他投资者上当。
对敲属于股票操作中的灰色地带,尽管被证监会明令禁止,但是难以查出证据,证监会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具体分类还分为建仓时对敲、震仓时对敲、拉高时对敲、出货时对敲、做反弹行情对敲等等。
‘捌’ 股票对敲是什么对敲目的是什么
股票对敲是什么意思
在股市里的庄家为了让散户信任某只股票有许多人在进行买卖,会进行股票对敲,容易的意思便是庄家自己进行买入卖出的操作,这样就会让股票的成交量短期内敏捷的上升,下面给我们介绍下相关的内容吧。
对敲,是指庄家一边在盘面上积累大从股票筹码。是资金量较大实力较强机构或大户在个股买卖过程中经过故意操作方针股票成交活泼的假象。妄图经过操作到达影响股价和影响投资者判别思想的行为。
股票对敲买卖操作方法很容易,同一个机构或大户在多家营业部开设多个股票帐户。操作时以拉锯式在各营业部,该机构实践把握的帐户之间进行报价买卖。对敲买卖归于自买自卖买卖行为。这些买卖都是出自同一个机构所把握帐户之间进行的买卖,所以这实践上是左手出右手进,筹码从甲乙两个(或多个)帐户之间的来回倒仓。
对敲目的是什么?
1.使用对敲来招引更多的股票投资者参加,让个股买卖更为活泼,有时归于主力为日K线制作一定的股票成交量以保持该股人气。
2.使用对敲制作交投活泼气氛,招引跟风盘涌入以到达使用非该主力之外的资金入市一起推高股价以节约拉升本钱。
3.使用对敲推高股价,为日后出货腾出空间或招引跟风进场接货主力减仓派发。
4.使用对敲买卖做盘制作很多不明买卖以利诱诈骗投资者让其看不清主力机构的真实操作目的。
‘玖’ 什么叫对敲做对敲有什么意义
什么叫对敲?做对敲有什么意义?
1、对敲也称为相对委托或合谋,双方分别扮演卖方和买方角色,各自按照约定的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向相同或不同的期货公司发出交易委托指令并达成交易的行为,即一方做出交易委托,另一方做出相反交易委托,依事先通谋的内容达成交易。
2、简言之,对敲就是两个账户做相反方向的单子,把一个账户的钱转移给另外一个账户。目的有很多:比如诈骗、行贿、洗钱等,但是这样风险很大,而且是违法的行为,交易所会严格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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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想要做好期货也没有这么的难,找到有效的方法和工具可以帮助交易者
‘拾’ 境内外资金对敲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和结合司法判例,外汇对敲属于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对敲,原是证券领域的行话,指一种非法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随着当前跨境交易越来越广,资金跨国(境)兑付的要求愈发显着,“外汇对敲”应时而生。
外汇对敲,是指行为人在境内收取客户的人民币,再将等额的外汇存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双方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直接买卖,而实质上已完成买卖外汇的一种行为。
变相买卖外汇,是指在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而采取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资金跨国(境)兑付是一种典型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企业、机构相勾结,或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这类地下钱庄又被称为“对敲型”地下钱庄,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