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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23-01-08 18:33:22

①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业务

回购是什么?上市公司和央行这两者的回购有什么区别呢?回购对股价是否有益处?很多小伙伴无疑都急切的想知道,学姐马上给大家科普一下。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二者一样,所谓的证券回购就是说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其可拆分为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资金运转等办法,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然而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公司会把回购股票看作是“库藏股”进行留存,短时间内不插手交易,也不会干扰到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譬如执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是需要资金之时就出售它。
2、债券回购:意思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一时间,以契约方式约定了在未来的某一个日子里使用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就以交易发起人作为出发点,只要是抵押出债券,通常是借入资金的交易都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资金被主动借出的,关于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会主要是以下的几个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购股票的话对于公司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还是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1、回购后注销:倘若在股价低估的状况下,回购股票,然后注销,这样就会引起公司总股数的降低,增长了每一股的获益程度,这种回购是利好。假如股价没有被低估时就回购股票,刻意的引导一些不明情况的群众来抬高股价,股东的利益就会损失,这其实就是利空被藏了起来。
2、回购不注销:倘若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之下,把它当作库存股份继续保留,然后一旦当股价在高位时,派发股份用来干别的。公司有嫌疑去炒自己的股票,所以不注销便代表着利空。自然,要是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相当于大资金买入股票,这非常有利于股价的上涨。
三、央行正、逆回购
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回购方式是央行回购的方式,正回购与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就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进行逆回购主要是为了进行以下调节,一是调节市场的资金流动性,二是调节利率。正回购--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同时也是会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种方式也是央行在做公开市场操作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可以实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的行为也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而且还会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的情况也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这样回购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我们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同时是在向市场投放资金,要是资金在进入实体企业之后,如此一来,是可以刺激企业运转的,因此会对股市利好。其次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后,这样子也就有了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也会因此可以刺激股市上涨。
2、正回购:当央行卖出逆回购时就是回笼资金,当市场上的钱越来越少,那么就意味着会不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了,进而引发悲观投资情绪,刺激股价下跌。所以回购消息需要及时的了解到,【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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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股票质押式回购优点有哪些

1、资金利用效率高。T日可以交易,T+1日资金可用,质押的股票不需要过户,对股东地位没有影响。
2、质押的股票性质不受限制。比如说一些限售股、外资股、董监高持有的解禁股都可以进行融资,还有持股5%以上大股东可以将超过5%的股份进行质押融资。
3、融资期限灵活,最长可达三年。业务模式也很灵活,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解除部分证券的质押,不需要到公证处、登记公司现场办理公证、质押手续。
那么作为收益风险都很高的股票,有什么优缺点呢?作为一名入行许多年的老股民,股票的不足之处和优点,仅用这几个字是说不完的,这就好好的为大家介绍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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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投资的优点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一般情况下,购买股票有下面几点益处:
(1)流动性相对来说比较强,变现也很快:倘若想卖,手中持有的股票基本上随时都可以卖掉,在下个交易日就能收到股款,获得现金。
(2)有很高的安全性:毕竟这就是有相关部门监管的正规市场,在交易的时候,风险方面也不用太过忧心。
(3)有可观收益:只要投资决策正确,买到优质股,那投资收益可是非常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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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投资的缺点
而投资股票也具有以下缺点:
(1)不确定因素多:股票市场不确定性的因素非常多。譬如说2015年股灾让人刻骨铭心,可以说是“千股跌停”!这场灾难给当时的投资者可以说是难以磨灭的一击!
(2)高收益就相当于高风险:购买股票后,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利润,还可以分享交易市场波动带来的利润,由于公司运作错误随之而来的风险需要共同来承担。
(3)进入要求较高:投资股票,它跟吃饭买菜是不一样的,对于专业知识、投资经验等的投资管理能力是有要求的,非但如此,还对良好且稳定的投资心态有要求。如果少了这些知识储备和经验,随便乱选的话,很容易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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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什么是质押式回购和普通的回购有哪些区别

质押回购是指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以生产商为收款人的款项用以支付购货款;生产商收到货款后,发送货物到银行指定的仓库,货到仓库之后银行办理动产质押;之后银行根据经销商资金回笼情况向监管商发出相应的货物释放指令,贷款或票据到期前一定时间,若该笔贷款或票据对应的质押货物尚有未赎单的部分,由生产商向银行回购。
普通回购是个大的概念,不止包括股票,也存在各种贸易中,是1种交易方式。
回购的含义是什么?上市公司回购和央行回购有什么不同?回购对股价的影响是好是坏?相信对于很多小伙伴来说,都迫切的想了解,接下来我就帮大家全面分析一下。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 ,就是证券回购交易,所谓的证券回购就是说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包括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资金周转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可以注销回购完成的股票。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都会采取行动,将回购股票看成“库藏股”保存下来,一时半会儿不会对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进行介入。库藏股以后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例如实施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是需要资金之时就出售它。

2、债券回购:意思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一时间,以契约方式约定了在未来的某一个日子里使用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是一种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购买的对象是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从交易发起人的这个角度来看,只要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只需要是资金主动借出的,获取债券质押的这类交易都被叫做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这几个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原因了: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么公司要回购股票,到底会不会是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1、回购后注销:倘若在股价低估的状况下,回购股票并注销掉它,这种做法使得公司总股数减少,每一股的收入将大大提高,这种回购行为是利好。股价要是并没有被低估,就回购股票,故意的迷惑一些不知道情况的群众来抬高股价,就有损股东权益,这是一种隐形的利空。
2、回购不注销:如果说公司是要在低位回购股票,且作为库存股不注销股份,之后一旦股价处于高位,派发股份用来干别的。公司可能会被怀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所以不注销便代表着利空。事实上,若是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和大资金买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样的,对于股价来说,这是非常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央行回购能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不管是正回购还是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就是一种货币的政策。央行的逆回购的主要宗旨在于以下两点,不仅可以做到调节市场资金的流动性,还能调节利率。一方用抵押融入资金,抵押来源于一定规模的债券,这一过程就是正回购,还会做出保障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是央行经常使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可以实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简单说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也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其实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如果是到期了那么这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回购究竟有利还是无利呢?我们视情况而定:
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去和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也就是向市场投放资金,如果资金进入实体企业后,这样的情况是能刺激企业运转的,所以对于股市来说是利好的。其次也就是市场上的资金有增加后,那就能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这样的话也就随之刺激股市上涨了。
2、正回购: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其实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流动资金变少会导致没有多余的资金流入股市,从而引起投资情绪的悲观,使得股价下跌。因此及时了解到回购消息是非常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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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对股票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质押式回购是好事。质押式回购是指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以制造商为受益人的付款,以支付购买价款。厂家收到货款后,会将货物送到银行指定的仓库。货物到达仓库后,银行将办理动产质押。之后,银行会根据交易商的资金回笼情况,向监管机构发出相应的放货指令。在贷款或票据到期前的一定时间内,如果贷款或票据对应的部分质押商品仍未赎回,制造商将向银行回购商品。
拓展资料
一、质押式回购的优势
1、资金的利用效率很高。交易在T日进行,资金在T+1日进行。质押的股份不需要转让,对股东身份没有影响。
2、质押股份的性质不受限制。例如,董监高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外资股和禁售股可以融资,持有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可以质押5%以上股份进行融资。
3、融资期限灵活,最长时限是3年。业务模式也非常灵活,一些证券质押品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释放,无需到公证处或注册公司办理公证和质押手续。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比较合适的客户群体: (1)难以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但急需生产经营资金的客户。
(2)不想为了补充短期流动性而被动减持股份的客户。
(3)有资金需求,但由于股份性质暂时无法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和约定回购业务满足其资金需求的客户。
三、质押回购的风险
1、市场风险。如果在股票回购期间质押证券的市场价值下降,客户将面临补充质押证券、同意提前回购或采取其他约定的方式增加履约担保比例的风险。在股票质押回购期间,目标证券处于质押状态,客户不能将其转用或出售,可能会承担证券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利率波动的风险。如果客户在参与股份质押回购期间延迟、提前回购,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股票交易基准利率,期限利率发生变化,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利息费用。

⑤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股票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

你好,股票质押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且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与其他杠杆资金加杠杆用于购买股票有明显不同。
【原则】
1.质押率的相关规定

2018年3月12日新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正式实施,新规中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2. 质押个股预警线
一般来讲,股权质押的预警线是借出本金的160%,平仓线是本金的140%。(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标准是警戒线150%,平仓线140%,主板警戒线是140%,平仓线130%。)

比如说一只股票的股价为100元,质押率为40%。
预警价为:100×40%×160%=64元,即股价跌幅36%,达到64元时预警。
平仓价为:100×40%×140%=56元,即股价跌幅44%,达到56元时强制平仓。
【举例】
宁波建工(601789)2018年12月22日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天日月通知,广天日月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7,200,000
股股票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述股权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 记手续,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
3.81%。

当下,A股的折扣其实已经给到很低,在基本面已经被击穿后,下跌的空间和机会非常有限,如果出现各种市场炒的沸沸扬扬的大利空,那么可以确定的说是又一次买入机会。等利空过去监管出来喊话时,再想买到大跌时的便宜价格就很难了。就比如这次的股权质押风险,有很多公司没有股权质押,但也被悲观情绪带着一起下跌了,这是明显的机会而不是巨大的风险。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⑥ 股票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好处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好处:
1、资金利用效率高。T日可以交易,T+1日资金可用,质押的股票不需要过户,对股东地位没有影响。
2、质押的股票性质不受限制。比如说一些限售股、外资股、董监高持有的解禁股都可以进行融资,还有持股5%以上大股东可以将超过5%的股份进行质押融资。
3、融资期限灵活,最长可达三年。业务模式也很灵活,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解除部分证券的质押,不需要到公证处、登记公司现场办理公证、质押手续。
收益风险都很高,相信不少朋友在说起股票的优缺点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但说回来,作为入行很多年的老股民,股票的优点和缺点可不能只用这几个字概括,这就给大家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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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投资的优点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通常来讲,购买股票的好处是下面几点:
(1)流动性很强,变现也比较快:如果想卖,现有的自己的股票就能立马卖掉,在下个交易日不仅仅能够获得股款,还能够获得现金。
(2)安全性高:毕竟是正规市场,有相关部门监管的,在交易的时候,自己的钱也不用担心被卷跑。
(3)收益方面比较可观:开始的时候能有正确的投资决策和方向,那么一旦买到优质股,投资收益不会让你失望的!
然则A股市场上的股票良多,如何知道哪只对收益比较可观呢?不妨直接点击这里,即有专业的股票分析师为你分析股票发展潜力怎样,值不值得买入!【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投资的缺点
而投资股票也具有以下缺点:
(1)不确定因素多:股票市场不确定性的因素非常多。譬如说2015年股灾让人刻骨铭心,可以说是“千股跌停”!这在投资市场来说,确实是比较惨的一幕!
(2)收益高的话风险也是高的:购买股票后,公司成长或交易市场波动带来的利润股东都能够凭借手中的股票分享到,但是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也是需要共同来进行承担的。
(3)进入要求较高:投资股票,不像是买菜吃饭,需要我们去掌握专业知识、投资经验等的投资管理能力,不仅如此,而且投资心态还得良好且稳定。如果说,我们少了这样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盲目从众买进,很容易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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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股票质押式回购需要公告吗持股多少比例以下可以不公告有相关规定可以参考吗

你好,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4条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5条规定: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对外披露。即任一股东累计质押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时,应当通知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单笔质押没超过5%,但累计质押达到或超过5%时,应当公告。如上市公司拒不披露相关信息,股东可以向交易所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举报。

⑧ 股票质押回购协议

第一条 证券公司开展股票 质押 回购业务,应当与融入方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 营业执照 /个人 身份证 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的,业务协议应当载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名称及相关信息。乙方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代表融出方签署本协议,相关法律后果均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承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比照执行。 第二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订立业务协议的目的和依据。 第三条 业务协议应当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回购期限、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延期购回、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终止购回、违约处置、履约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语进行解释或定义,并符合 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体资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 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双方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质押的标的证券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 (三)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同意乙方应监管部门、上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的要求报送甲方相关信息; (四)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和损失; (五)甲方承诺遵守股票质押回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规则等规定; (六)甲方为 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且以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 (七)甲方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甲方承诺已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了相应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回购,承诺已经获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合法授权;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已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已经获得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合法授权,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已约定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乙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已在上交所开通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并且该交易权限并未被暂停或终止; (十一)乙方承诺具备开展股票质押回购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服务; (十二)乙方承诺按照业务协议约定,基于甲方真实委托进行交易申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十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在协议有效期间维持上述签署声明,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第五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已充分知悉并同意,融出方为乙方时,乙方是甲方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对手方,同时乙方又根据甲方委托办理有关申报事宜;融出方为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时,乙方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管理人,同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与甲方的委托,负责有关交易申报等事宜。 第六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第七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乙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开立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 第八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股票质押回购的要素以及相应的计算公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标的证券、股份类别、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等; (二)利息计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购回交易金额计算公式; (四)履约保障比例的计算公式及相关阀值; (五)融入方应付金额的计算方式; (六)标的证券停牌期间市值计算公式。 第九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股票质押回购中的交易委托、申报、成交、结算、盯市、权益处理、违约处置等事宜,约定内容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融出方是证券公司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乙方。 第十一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违约处置等事宜。 第十二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乙方对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及相应的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进行合并管理。 第十三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获得相应资金; 2.向乙方查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情况; 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已质押的相应证券及 孳息 解除质押。 (二)甲方义务包括: 1.初始交易时,保证其证券账户内有足够的标的证券,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 清算 与质押结果。因其证券账户标的证券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质押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 3.购回交易时,保证其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其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开立的上海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 5.按照上交所、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取得相应标的证券及孳息的质权; 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收取利息; 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按照约定取得返还资金; 4.甲方违约时,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处置相应质押标的证券并优先受偿。处置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甲方 欠款 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5.甲方违约时,对于处置相应质押证券所得价款,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资金扣划。 (二)乙方义务包括: 1.融出方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向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时,在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中向集合计划客户或定向客户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 2.进行初始交易委托时,保证其相关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余额,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资金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根据甲方委托申报交易指令; 5.负责盯市管理,在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按照协议约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适用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等内容。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涉及跨市场 吸收合并 的,甲方应当提前购回。 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相关权益处理事项加以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二)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三)待购回期间,甲方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权利。 第十八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将有限售条件股份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解除限售日应当早于回购到期日。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时,甲方应当及时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第十九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违约事件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的各种违约事件,以及甲方相应的 违约责任 及处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种违约事件,以及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质押标的证券为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具体的处理方式;质押标的证券为个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业务协议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处置时税费的处理。 第二十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押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的担保范围、处置流程及方式、处置所得的偿还顺序等具体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终止购回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及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异常情况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法律后果。异常情况包括: (一)质押标的证券或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 强制执行 ; (二)质押标的证券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 (四)乙方被暂停或终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 (五)乙方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 (六)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务协议还应当约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过错导致异常情况发生的,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通知与送达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的详细联络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指定联络人、固定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业务协议还应当约定一方联络方式变更时,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时间; (二)乙方履行各项通知义务的方式,如自行签领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短信通知、邮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公告通知等,并应当约定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后视为送达的期限。 第二十四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因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技术系统异常事故,法律、法规、政策修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等因素,导致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协议,免除其相应责任的条款。 第二十五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适用的法律和争议处理方式,并明确约定因股票质押回购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协议各方协商或通过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 依据上交所确认结果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证券质押登记和资金交收等业务。 第二十六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方为个人的,业务协议由甲方本人签字;甲方为机构的,业务协议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七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协议成立与生效条件、协议期限、协议终止条件、协议份数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 业务协议应当在签章前明确载明“甲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面接受业务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知悉、理解业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愿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⑨ 约定式购回,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这三种业务有什么区别

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走向常规化运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9)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监管扩展阅读:

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

参考资料:网络-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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