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公司账户买卖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纳什么税么
公司账户买卖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纳的税如下:
1、营业税: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股票交易业务的营业额是所售股票的原始价格(不扣除任何费用和税金)减去原始购买价格(不包括各种费用和税金) 差价收入,适用5%的税率。
2、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的总收入是从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来源获得的收入,包括财产转让(股权、债权等)获得的收入,股利,花红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利息收益等。在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3、印花税:根据财税[2008] 2号文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04-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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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2022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财税处理问题的解析以及案例,下面就是我收集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紧密结合性,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进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资产“从生到死”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作为入账成本。即入账成本为买价与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的差或与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的和。
按入账成本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不尽相同
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税法要求计入投资的计税基础。
股息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当天,红利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的当天,利息收入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期的当天。因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应当确认所得,而应冲减应收股利,作为企业垫款的收回。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相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按税法规定,此现金股利应当确认股息所得,但该股息所得可享受免税优惠,因此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应当计入所得总额征税,不作纳税调增。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当期损益。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约定的付息日期与实际付息期一致,因此税法确认利息收入的日期和金额与会计处理一致,不作纳税调整。
被投资方发放股票股利,投资方作备查登记不作账务处理,但税法要求视同分配处理,相当于“先分配再投资”,应确认红利所得,同时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对红利所得还应区别情况处理:通常情况下,红利所得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这与会计上不作账务处理的核算结果是一致的,因此无需作纳税调整。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红利所得(送股),应当按面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不确认所得或损失,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整。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上按账面价值结转,税法要求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计税基础扣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应作纳税调整处理。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结转“投资收益”,对损益无影响,不作纳税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概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于流动资产项目内。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一、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设置的账户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损益”等账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人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账户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损益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账户。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并计人投资收益。
【例3-1】 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委托一家证券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人H上市公司股票500 000股,并将其划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笔殷票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500 000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金额为80 000元。
购买H上市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 000
支付相关交易费用时:
借:投资收益8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 000
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期初人账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概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意,两者均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如某企业有一笔闲置资金,本来可以存入银行以获取存款利息,但企业为获取更高的报酬率,选择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可随时出售以赚取交易差价。
2.管理的需要.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零时,应将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关系中的衍生工具,则该衍生工具初始确认后的公允价值变动应根据其对应的套期关系(即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不同,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
企业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第一是投机,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是套期保值,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不属于考试大纲内容,所以本章所讲衍生工具的持有目的为投机。
(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不能随意将某项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才能将某项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核算的需要。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和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不指定为该类金融资产,那么会计计量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某短期债券,发行方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而购买方为保持与发行方计量基础的一致性,则不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管理的需要。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项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的需要)。
上面两个条件的前提是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
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强调】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注意】对于其他的金融资产,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关于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都是这样的处理原则。
(二)后续计量
1.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一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处置(第一类)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
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 (买价中所含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支付的金额)
2.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资产负债表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做相反分录
4.处置该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 (差额)
同时: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教材例题1】20×7年5月13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60 000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 000股,每股价格10.6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6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 000元。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乙公司股权后对其无重大影响。
甲公司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6月30日,乙公司股票价格涨到每股13元;
(3)8月15日,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售价15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5月13日,购入乙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应收股利 60 000
投资收益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61 000
(2)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应收股利 60 000
(3)6月30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4)8月15日,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投资收益 500 000
或分开处理: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投资收益 200 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贷:投资收益 300 000
【教材例题2】20×7年1月1日,ABC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 020 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0 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20 000元。该债券面值1 000 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ABC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BC企业的其他资料如下:
(1)2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20 000元;
(2)20×7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150 000元(不含利息);
(3)2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100 000元(不含利息);
(5)2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6)20×8年3月31日,ABC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1 180 000元(含1季度利息10 0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BC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应收利息 20 000
投资收益 2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40 000
(2)2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3)20×7年6月30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 000
借:应收利息 2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4)2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5)20×7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借:应收利息 2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6)2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7)20×8年3月31日,将该债券予以出售:
借:应收利息 10 000
贷:投资收益 10 000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投资收益 170 000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利息 10 000
【例题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下列有关业务中,不应贷记“投资收益”的是 ( )。
A.收到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
B.收到持有期间获得的债券利息
C.企业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价款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D.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股票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
【答案】D
【解析】选项D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不是计入投资收益。
【例题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30日,以每股12元的价格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该股票支付手续费等10万元。5月22日,收到该上市公司按每股0.5元发放的现金股利。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11元。2008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550 B.575
C.585 D.610
【答案】A
【解析】2008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50(股票数量)×11(公允价值)=550(万元)
【例题4】甲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50 000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8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及佣金4 000元。A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30元。甲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收到该现金股利15 000元并存入银行。至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450 000元。甲公司2008年对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元。
A.15 000 B.11 000
C.50 000 D.61 000
【答案】B
【解析】甲公司2008年对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 4 000(交易费用)+ 15 000(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 11 000(元)
;‘叁’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月交税还是按年交税
按月交。
1、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你要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这个公允价值的变动是不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的。2、年末不需要缴税,只需要计算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
‘肆’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应交增值税怎么计算
(售价-购买成本)/(1+6%)*6%。
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会计科目,主要核算两种情况: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交易过程中属于典型的金融商品转让,其增值税会计处理: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
则按应纳税额,
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
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伍’ 买卖股票获利怎么交税
取得炒股所得收益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收益后次月的十五日内,预约至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然后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进行税费的缴纳。印花税目前是单边征收的,也就是买入的时候没有,在卖出的时候才有,其实我们的股票不管盈利与否,只要你持有的股票卖出,哪怕是亏损,也需要支付佣金,而这个佣金中就包含了印花税,这就意味着我们无论赚钱与否,只要产生卖出交易,就需要缴税,只不过这个税率较低,仅有交易金额的0.1%。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8月31日进行最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我们在炒股中所获得的盈利其实是不需要单独缴税的,因为在我们交易股票的过程中所支付的佣金里已经包含了税费,这个税费主要就是印花税。
通常情况下,我们交易的佣金一般都在0.25%-0.3%之间,起征点为5元,也就是交易佣金如果达不到5元,就按最低5元的标准征收,这其中就包含了印花税部分。另外,在沪市交易其中还包括了过户费,这个费率一般为交易金额的0.1%,起征点为1元,而在深市是没有过户费的。当然,券商可能收取的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但是这些费用基本上可以低到忽略不计。
股票交易税算法:
1、佣金:佣金是由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共同协商决定的,每个人的佣金可能都不一样。目前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在0.03%(万三)至0.3%(千三)之间。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较低,二三四线城市的佣金较高。互联网平台的网上开户较低,最低可至0.02%(万二)。
2、印花税: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目前沪深两市收取不同的印花税,均为成交金额的0.1%(千分之一)。
3、过户费: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交易过户费为中国结算收费,证券经营机构不予留存。买入股票和卖出股票均需收取过户费。目前沪深两市收取相同的过户费,2015年8月1日起,A股交易过户费同意调整为按照成交金融0.002%。
‘陆’ 企业投资股票或期货的收益怎样纳税
严格意义上讲,股票和期货其实是完全不同性质的投资市场。
期货是典型的零和市场,有一笔交易赚钱就必然有另一笔交易的对应亏损;有人加起来赚了一个亿小目标,就一定有人加起来亏了一个亿小目标;如果剔除交易费用等中间环节因素,期货市场本身是一个闭环,不创造新价值。
而股票市场,并不是闭环的零和市场,因为交易的是公司股权,只要经济整体向上,上市公司可以不断发展壮大,股票市场整体市值可以无限扩张,所有参与股市的人可以在牛市中分享整体收益,可以全部都赚钱,赚的是价值增长的不同阶段的钱。当然,在熊市中也可以大家一起亏钱!毕竟股市做空的永远只是小部分,与期货的多空必然一一对应不同。
问题中提到的很多人即使股票亏再多钱也不去做期货,我想主要是指散户吧,那么理由可能主要还是不懂期货,或者说畏惧杠杆风险。而且一般而言,股票投资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投资公司或投机炒作,而期货涉及的商品,可能没接触过相关行业的人,很难有明确的涨跌认知,不参与也完全正常。
再者,期货市场有很多赚钱的奇迹和神话,但也不乏“谈期色变”的诸多跳楼、毁家传言,期货、外汇、黄金作为洪水猛兽和网上诈骗三人组也常被提及,不正确的认知也是原因之一吧。
当然,对于大资金而言则有更多可能原因。有投资范围不涉及期货的,有股票单边做多配置型的,也有专做一级半市场的等等。但是一般而言,现在很多中型资金还是愿意配置一部分期货、期权的,一来可以对冲风险,二来能够丰富投资组合。
但是,对于真正的大资金,配置的重心还是在股票市场,而不是期货。一来是期货市场资金容量有限,一般国内期货市场超过20亿的资金就容易出现腾挪的困难和被盯上的可能,国外的商品期货市场也受限于商品交易总量和CFTC等监管要求,所以总体上,资金一旦太大,只有股票市场才是最适合投资性基金施展手脚的。
而且,投资股票就是投资公司的前景,其可以描述和想象的空间远大于期货。期货本质本来是保值套利,衍生出来的投机操作也不过是在价格的涨落中获取差价,其价格波动幅度其实相对股票是较小的,只是通过杠杆放大了涨落带来的盈亏而已。而对于杠杆,大资金是比较保守的。
再者,股票投资周期可以很长,这也是期货难以企及的。一些不良国内基金以无厘头的“价值投资”为噱头,动不动就是5年、甚至10年的投资周期,其实真是目的只是锁定投资者资金不能轻易跑路罢了,这样就能予取予求、心安理得收取管理费、保持基金规模等等。这点期货可做不到,期货投资基金一般都是一年期的,也没人能用“价值投资”忽悠人。
以前我们聊过,巴菲特最成功的地方,不在于他比别人精明地选择了哪些股票,而是他最精明地在赚足第一桶金后收购了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他提供的源源不断的廉价超长期资金才是他成功的最关键。当他同时期的优秀基金人亏得损手烂脚,被大量赎回基金时,巴菲特能够从容“别人恐惧我贪婪”地去抄底,不是因为他眼光比别人好,而是因为别人没钱时他有源源不断的钱罢了
‘柒’ 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卖出如何交税,涉及哪些税种,税率及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应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捌’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它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债券、股票、基金、权证和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下面以股票为例进行分析说明。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进行处理。
[例1]A公司2007年4月1日购入B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10元,其中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1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900000
应收股利——B公司100000
投资收益100000
贷:银行存款101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在税务处理上,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都要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在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时: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其成本除了购买价款外,还应包括相关交易费用,但不应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
[例2]承例1,A公司购入B公司100万股股票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购买股票的成本为910万元,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910万元,在资产负债表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33%=3.3(万元),递延所得税为-3.3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3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33000
从会计处理来看,交易费用10万元抵减了当期利润,但税法不允许这笔费用在税前列支;故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从纳税申报看,因税法规定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关的交易费用只有待该股票转让时才可与其成本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所以“投资收益”科目借方的交易费用10万元在纳税申报时不需填入。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一)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的会计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例3]承例2,假设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并存入银行;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发放下半年现金股利15万元,A公司于10月2日收到并存入银行(若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会计处理:
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应收股利——B公司100000
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B公司150000
贷:投资收益150000
2007年10月2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150000
贷:应收股利——B公司150000
(二)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不仅限于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前实现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因此,A企业取得的两笔现金股利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形成的是永久性差异,与未来的应纳所得税无关,应调整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费用。由于会计处理和税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当期都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与税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计量的会计核算在会计处理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22号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的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4]承例1,若2007年9月31日,A该公司购入的B公司100万股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则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的税务处理在税务处理上,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不改变其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的应进行纳税调整,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在处置时税前扣除。由于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33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3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变动必定会影响当期损益,但不会影响当期的所得税申报,它只是会产生暂时性差异。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出,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例5]承例4,2007年10月10日,企业将持有的B公司股票100万股全部售出,售价为1050万元。则企业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5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0
投资收益500000
同时,转出2007年9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只有在实际处置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时的应纳税所得额。处置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都为零,暂时性差异消失,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予以转回。所以:
应纳税所得额=10500000-9000000=15000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16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6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3000
纳税申报处理: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将1050万元直接填入第三行投资转让净收益,将i000万元直接填入第10行投资转让成本。总之,无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增加还是减少,计入会计利润的投资收益都是140万元,又因为A企业2007年分回的股利25万元已在当期缴纳了所得税,所以出售当期只需申报115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再将以前的暂时性差异转回即可。
‘玖’ 公司买卖股票如何交税
1、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应按金融服务中的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公司账户买卖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纳的税如下:
1、营业税: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股票买卖业务的营业额为股票卖出原价(不扣除任何费用和税金)减去买入原价(不包括各种费用和税金)的差价收入,适用5%的税率。
2、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为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财产(股权、债权等)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3、印花税: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9)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如何交税扩展阅读:
股票交易过程中要收取一些税费,很多人不了解具体有哪些费用,简单的说,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包括佣金、过户费以及印花税。其中佣金中还包含着经手费和证管费(深交所称监管费)。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