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商银行有股票吗
农商银行没有股票。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商业银行股票是由主要是给工商企业发放短期贷款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股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大多数属于股份公司,所以商业银行也称为股份银行,农商业银行很少发行增资股票,因为这会削减股东的权益,故农商银行没有股票。
❷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招商银行
网络—股份制商业银行
❸ 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会上市吗
会上市,不过还没那么快,现在证劵会批准了定向增资新股文件: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定向募集股金的申请报告》(扬商银发〔2021〕33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42,843,641股新股。
二、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1年 12 月 31 日
❹ 中小盘银行股有哪些
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
1、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ChinaMerchantsBank)1987年成立于深圳蛇口,为招商局集团下属公司,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中国内地市值第五大的银行。
自2012年首次入围《财富》世界500强以来,已连续7年入围,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居213位。
2、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批准成立的大陆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90.52亿元。
3、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一家股份制银行。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2005年10月,成功引进德意志银行为国际战略投资者;2008年10月、2011年4月,先后两次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4、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CHINACITICBANK)原称中信实业银行,创立于1987年,2005年底改为现名。中信银行是中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之一,总部位于北京。
主要股东是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西班牙对外银行(BancoBilbaoVizcayaArgentaria,S.ABBVA)斥资5.01亿欧元(约50.2亿港元)购入中信银行5%的股权,还可选择增持中信银行的持股比例至10.07%。
5、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简称:浦发银行或上海浦发银行)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1月9日开业、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600000)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
❺ 商业银行股票价格远远高于可转债转股价,商业银行就不会进行转股吗
一、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是债券的一种,它允许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按转股价格转换成特定公司的普通股。
可转债属于一种混合资本工具。可转债在转股之前,其债底价值部分核算在负债,而剩余的小部分(也即期权价值)核算在权益,并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假设某上市银行发行100亿可转债,每张可转债债底价值为85,则85亿计入资负表的负债部分,15亿计入权益部分。
可转债属于混合资本工具,商业银行发行可转债的初衷在于通过促使投资者转股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从补充的资本质量来看,转债无疑要高于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债。未转股之前,银行需要支付的可转债利息也明显低于其他资本工具。但是,转债转股需要与投资者互动和博弈,耗时更为长久(从已有的转股案例来看,一般耗时2-5年)。相应地,机会成本要来的更高。
市场上关注可转债更多地是从投资获利的角度,而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如何尽快在与投资者的博弈当中完成转股才是关注的焦点。
二、银行可转债核心条款
银行发行可转债的最终目的在于转股,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所以转债的核心条款围绕着转股展开。
转债转股的核心在于转股价,即以什么样的价格转换成普通股。相应的核心条款也主要围绕着转股价和正股价的关系展开。
下修转股价条款:常见的下修转股价条款的形式为:当股价连续A个交易日中至少有B个交易日低于转股价的C%时,发行人可以选择下修转股价。
这个下修的权利属于银行,但是银行下修转股价需要得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意。由于下修转股价会摊薄其他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可能会遇到其他股东的抵制。
此外,除权、除息等也会使银行相应地调整转股价格。
赎回条款:赎回条款又可以细分为有条件赎回条款和到期赎回条款。
常见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形式为:当股价连续A个交易日中至少有B天高于转股价的C%时,发行人可以选择按照规定价格D赎回可转债。
有条件赎回这个权利同样属于银行,一般赎回价会设置的很低,以促进转债持有人转股。从目前的案例看,转股大都是通过触发该条款完成。
到期赎回条款,一般设置为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银行可以按照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回售条款:在其他非银行发行的转债当中,常见的回售条款形式为:当股价连续A个交易日中至少有B天低于转股价的C%时,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价格将转债回售给银行。
回售权属于转债投资者。在已发行的银行转债当中,除却最初的两支设有回售条款之外,后续发行的转债条款都设置的较为严苛,具体表述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可见,这样的回售条款实际上是很难触发的。
三、银行发行可转债的原因
优势:
1)可转债完成转股之后可以直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这是三个层次资本当中质量最高的部分。而优先股、二级资本债仅可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2)可转债在未完成转股之前,融资成本一般不足1%,远低于二级资本债和优先股。
劣势:
然而,转债计入核心一级资本需要跨过6个月的转股期,还需要满足条件触发相应条款方可完成转股,故而时间更长,后面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到,耗时在2-5年之间。而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债发行之后即可计入相应层次的资本,补充效率更高。
根据上述分析,可转债比较适合资本充足状况无近忧,但有远虑的上市银行发行。而由于转债发行时计入应付债券,如该项占比较高,发行或存在障碍。另外,转债发行需要兼顾原有股东的利益,对于市净率在1左右的机构可能更为合适。
四、可转债发行流程
可转债作为一项带有较强权益属性的资本工具,发行流程较长,期间经过董事会议案、股东大会审核、银监会(局)核准、证监会发审委、核准、各渠道发售以及上市挂牌转让等多个环节。从最近发行的一期转债来看,光发行时间就已耗时两年。发行端效率不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上市银行通过发行转债补充资本的意愿。
五、已发行转债特点
1.发行情况
从2003年3月,民生银行发行第一支可转债迄今,境内上市银行总计共发行9支,总计1405亿。发行时间分布相对集中,具体落在2003-2004年,2010年,2013年,2017-2018年这四个时期。
发行主体以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国有大行为主,今年以来,部分城商行和2016年之后上市的农商行也开始加入发行行列。
2.期限
除却2003、2004年发行的两支转债期限为5年,后继发行的银行转债期限均为6年。
3.评级
已发行的9支转债当中,其中6支评级为AAA,3支为AA+,总体评级较高。
4.利率
可转债票面利率较低,按照3-4年的转股期来看,每年支付的利率率均不超过1%。在补充资本并不非常急迫的情况下,转债显然是一种成本低廉的融资方式。
五、近期政策的影响
1)股权融资
2017年2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对定增的规模、募集频率都进行了限制,具体如下:
第一,明确限制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
第二,股权融资的频率受到约束,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再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这表明,监管对于通过发行转债等方式是较为支持的。
2)发行方式变更,平复流动性波动
以往的转债申购采用预缴款方式,该方式会对资金面产生压制,具体看有如下三个渠道:
第一, 居民赎回开放式理财、货基,广义基金的资金融出量减少;
第二,商业银行增加备付,银行减少资金融出量;
第三,是居民存款变为保证金存款,然后保证金存款变为在途存款。
2017年5月之后,转债打新也取消了预缴款,转而改为信用模式。信用模式简言之,先认购决定中签与否,中签之后再缴款。这样,即便是后续出现百亿规模的大盘银行转债对于资金面都不再会造成较大的冲击。
3)302号文及大额风险暴露-补充资本压力加大,频率加快
2018年开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监管新规将业务规模的上限与净资本/净资产挂钩,实际上提高了在一定规模下银行机构的资本要求。
此外,资管新规即将落地,以2017年11月中旬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如存量非标必须要入表,也将带来额外的资本消耗。未来对资本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要支持业务正常的发展,一方面要补齐过去粗放发展阶段遗留下来的短板。资本补充周期料将显着缩短,通过发行转债为未来的资本进行规划有其必要性。
六、未来展望
可转债属于混合资本工具,商业银行发行可转债的初衷在于通过促使投资者转股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从补充的资本质量来看,转债无疑要高于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债。未转股之前,银行需要支付的可转债利息也明显低于其他资本工具。但是,转债转股需要与投资者互动和博弈,耗时更为长久,相应地机会成本要来的更高。
自2003年民生转债发行以来,迄今上市银行累计共发行9支,金额不足1500亿。可见,这一相对复杂的资本工具并没有成为上市银行补充资本的主流选择,其更多地作为其他资本工具的有益补充。对于资本水平无近忧,存远虑,且有一定耐心的机构,才会选择发行这一类工具。
在目前的严监管背景下,恐怕很少有机构会认为自己的资本水平可以长期无忧。未雨绸缪,应当早作打算,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不妨着手做好相关的方案。而对于投资者而言,转债作为进可攻、退可守的品种,短期存在博弈价值、长期则有投资价值。
作者:郭益忻
来源:兴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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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中国邮政银行股票代码
中国邮政银行股票代码是01658。
2016年8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80亿美元香港IPO获批。2016年9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正式登陆国际资本市场。2017年,邮储银行成功发行境外优先股,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简称PSBC,邮储银行)于2007年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中国第五大银行,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
(6)最新商业银行发行股票扩展阅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中国领先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于服务社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三农”,致力于为中国经济转型中最具活力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
邮储银行在全国31个省(市 、自治区)全部设立了省级分行,在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设有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2012年2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1月初,邮储银行拥有近4万个营业网点,服务个人客户达5.65亿户。2019年2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在机构类型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被列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工农中建交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