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谁能告诉我一些股票的常识
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证明其所入股份的一种有价证券,它可以作为买卖对象和 抵押品,是资金市场主要的长期信用工具之一。
股票作为股东向公司入股,获取收益的所有者凭证,持有它就拥有公司的一份资本 所有权,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股东不仅有权按公司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分享公司 的经营红利,还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从而,股 东的投资意愿通过其行使股东参与权而得到实现。同时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 险。
股票是一种永不偿还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不会对股票的持有者偿还本金。一旦购 入股票,就无权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股东的资金只能通过股票的转让来收回,将股票 所代表着的股东身份及其各种权益让渡给受让者,而其股价在转让时受到公司收益、公 司前景、市场供求关系、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说,投资股票是有一定风险 的。
在股票市场中,发行股票的公司根据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发行不同的股票。按 照不同的标准,股票可分好几类。我们通常所说的股票是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的A股,这些A股也可称为流通股、社会公众股、普通股。
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证书,最初是采取有纸化印刷方式的,如上海的老八股。在这 种有纸化方式中,股票纸面通常记载着股票面值、发行公司名称、股票编号、发行公司 成立登记的日期、该股票的发行日期、董事长及董事签名、股票性质等事项,随着现代 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化股票应运而生,这种股票没有纸面凭证,它一般将有关事项储 存于电脑中心,股东只持有一个股东帐户卡,通过电脑终端可查到持有的股票品种和数 量,这种电子化股票又称为无纸化股票。目前,我国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 本采取这种方式。</P><P>如何进行股票交易</P><P>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深、沪两地交易所均实现了交易无纸化、电子 化,投资者进入股市必须先到当地证券登记机构分别开立上海、深圳股票帐户,只有拥 有股票帐户,才能进行股票交易。
开立股票时投资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身份证),并提供投资者的详 细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投资者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在券商(证券公司)办理资金帐户,而这个资金帐户 也仅仅在该券商交易有效。投资者如需在别的券商交易,需另外开立资金帐户,因此, 一个投资者可拥有多个资金帐户。投资者资金帐户的存款,券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 付利息。
投资者在办妥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后即可进入市场买卖,客户填写的委托买卖股票 的委托单是客户与券商之间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在我国券商提供 的委托方式除填单委托外,还有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委托机委托、网 上委托等,其委托内容券商必须如实受理,如果成交结果与委托内容不符,客户可向券 商提出交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券商受理客户委托一般先由券商的电脑委托系统 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直接进入交易所内计算机主机进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动撮 合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即在一定价格范围内(昨收盘价的上下 10%之间),优先撮合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
现在证券市场的运作是以交易的自动化和股份清算与过户的无纸化为特征的,客户 在委托买卖的次交易日必须到券商处办理交割,也就是客户与券商就成交的买卖办理资 金清算与股份过户业务的手续,此手续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券商向客户提供 的交割单需列出客户本次买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至此客户的股票交易才结束。</P><P>股票交易有哪些费用</P><P> 我国的证券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应支付各种费用和税收,这些费用按收取机构 可分为证券商费用、交易场所费用和国家税收。
目前,投资者在我国券商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挂牌的A股、基金、债券时,需交纳 的各项费用主要有:委托费、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
委托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计算,交易上海股 票、基金时,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收费;交易深圳股票、 基金时,券商按1元收费。
佣金,这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成交后所需支付给券商的费用。上海股票、基金及深 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点五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基金成交佣金起点为 10元;深圳股票成交佣金起点为5元;深圳基金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佣金; 债券交易佣金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大宗交易可适当降低。
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 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四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 均免交此项税收。
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 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 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成交股票数量 (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转托管费,这是办理深圳股票、基金转托管业务时所支付的费用。此费用按户计算,每 户办理转托管时需向转出方券商支付30元。</P><P>为何办理指定交易</P><P> 由于沪市股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中央托管,投资者的上海股票可在任何一家券 商进行交易,为保证投资者的股票安全,上交所推出“指定交易”服务,就是由投资者 自愿选定一家券商,限定其上海股票交易只在此家券商交易,不能在除此外第二家券商 交易,以防止其股票在其它券商被盗卖,保证其股票安全。“指定交易”只可指定唯一 的一家券商,若重新在第二家“指定交易”,必须在原“指定”券商办理“指定撤 销”后,方可在第二家券商办理“指定交易”。此种指定交易随时可以办理,也可随时 撤销。</P><P>办理指定交易的好处:</P><P> 股票安全性加强:如果投资者的上海股票帐户丢失,只需到指定券商处办理挂失, 就会保证其股票安全;否则,他人拾到,可到其它任意一家券商抛出套现。
上海股票红利自动到帐:办理了指定交易,如果投资者的某只上海股票红利在挂牌 期间未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在该红利挂牌的最后一天自动派到投资者帐户,投资者不 用办理任何手续;否则,投资者要到证券登记公司或指定的地点补领。
可享受上交所发送的股票对帐:对于办理了指定交易的帐户,可在上交所不定期发 送对帐数据的次交易日在指定券商处查到上海股票余额。上交所不发送未指定交易帐户 的股票余额,只可到证券登记公司申请查询。
防止他人误指定:已办理指定交易的帐户,不可能被其它投资者误指定。而未办理 指定交易的帐户,有可能因为其它原因的误指定而被锁定股票,造成无法正常交易。
凡已开立上海股票帐户的投资者,均可在券商处利用交易系统委托办理,其委托方 式如下:买卖方向为“买入”,代码为“799999”,价格为“1”,数量为“1”。次 交易日办理交割确认,指定交易会在指定次日生效。</P><P>股票如何撮合成交</P><P> 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 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 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目前,沪、深两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上午9:15--9:25为集合竞 价时间,其余交易时间均为连续竞价时间。在集合竞价期间内,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 只储存而不撮合,当申报竞价时间一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 的当日开盘价。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 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 价中作无效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资者的买 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 合,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为:⒈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⒉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 报相同的价位;⒊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 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 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 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 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P><P>上市公司如何分配利润</P><P>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提取公益金、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顺序 进行分配。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 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公司资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 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 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如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在提取。公 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述条件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 定公益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提取公积金后,经股东会 议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可经股东会议表决同意,将公积金转为股本(这就 是通常上市公司分红公告中的10转增多少),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发给新股或增加每股 面值。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转增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 25%。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公司经股 东大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 后的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足以按不超 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支付股利时,也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办理。公司分配股利可以采用 现金或者股票的形式,公司普通股股利,应当按各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国家股 利按国家规定组织收取。公司应当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并代缴个人股东股利收入应纳的 税金。</P><P>从编码如何区分交易品种</P><P>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繁荣壮大,目前在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品种 愈来愈多,加之现在证券交易的无纸化和电子化的普及,交易品种都有其挂牌代码来进 行处理、交易的,所以从其代码就可分辨其交易类别及种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交易品种皆由6位数字来进行编码的,而深圳皆由4位数字来进行编码的。其编码范围如 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编码:
100***企业转债 500***基金 550***投资基金 600***A股 900***B股 00****国债现货 12****企业债券 201***国债回购 700***配股
701***转配 710***转让 711***转转 72****红利 730***新股申购 740***申购款 741*** 申购配号 77****国债利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编码:
0***A股 2***B股 3***转配、A2配 53**企业转债 4***基金 7***增发 8***配股、A1配 10**企业债券 18**国债回购 19**国债现货
自1996年开始,深交所将国债现货的证券编码作了相应调整,具体方法是:“19+ 年号(1位数)+当年国债发行期数”。原编码中最后一位数是用来表示国债期限的,现 用来表示当年国债发行的期数(顺序号)。</P><P>什么是市盈率</P><P> 市盈率是一个反映股票收益与风险的重要指标,也叫市价盈利率。它是用当前每股 市场价格除以该公司的每股税后利润,其计算公式如下:
市盈率=股票每股市价/每股税后利润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每日行情表中,市盈率计算采用当日收盘价格,与上一年度每 股税后利润的比值称作市盈率Ⅰ,与当年每股税后利润预测值的比较称作为市盈率Ⅱ。 不过由于在香港上市公司不要求作盈利预测,故H股板块的A股(如青岛啤酒)只有市盈 率Ⅰ这一项指标。所以说,一般意义上的市盈率是指市盈率Ⅰ。
股票除权的过程: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时,在红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 配股之前,该股票被称为含权股票。要办理除权手续的股份公司先要报主管机关核定, 在准予除权后,该公司即可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和除权基准日。凡在股权登记日拥有该 股票的股东,就享有领取或认购股权的权利,即可参加分红或配股。除权日(一般为股 权登记日的次交易日)确定后,在除权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会依据分红的不同在股票 简称上进行提示,在股票名称前加XR为除权,XD为除息,DR为权息同除。除权当天会 出现除权报价,除权报价的计算会因分红或有偿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除权 价=(除权前一日收盘价+配股价X配股价-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
除权日的开盘价不一定等于除权价,除权价仅是除权日开盘价的一个参考价格。当 实际开盘价高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称为填权,在册股东即可获利;反之实际开盘价低 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称为贴权,填权和贴权是股票除权后的两种可能,它与整个市场 的状况、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送配的比例等多种因素有关,并没有确定的规律可循, 但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送配以后除权,其单位价格下降,流动性进一步加强, 上升的空间也相对增加。不过,这并不能让上市公司任意送配,它也要根据企业自身的 经营情况和国家有关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P><P>如何办理配股</P><P>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 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 之一。
配股的运作程序如下:首先由上市公司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 有股票,获得配股权利或得到配股权证,然后配股权证进行挂牌交易(目前,A股不进 行权证交易),交易结束后,拥有配股权利的股东在指定的缴款期内在券商处通过交易 所按比例购买配股股份。交易所规定,配股缴款期过后,配股无法补办,视同股东自动 放弃配股权利。目前,A股配股包括四部分:一部分是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一般称 为“**配股”或“**A1配”,沪市的挂牌代码为“700***”,深市为“8***”,这 一部分认购后会马上流通,其余三种配股在国家有关政策未出台前,不得流通。它们分 别是:国家股和社会法人股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部分,一般称为“**转 让”或“**A2配”、“**转配”,沪市挂牌代码为“710***”,深市为“3***”, 这一部分是由于目前国家股和法人股尚不能流通,各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 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在配股时放弃配股权利或转让配股权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而形成 的;再有一部分为前次转配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一般称为“**转配”,代码 为“701***”,这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产生的,即上次参加转配股股东参加本次 配股;还有就是前次转配股股东认购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转让部分,一般称为“** 转转”,代码为“711***”,也属于不流通部分。配股结束后,可流通部分证券交易所 在收到上市公司有关配股的股份报告和验资报告后安排上市流通,获配流通部分会在获 配股票流通起始日自动到股东帐户开始流通交易。</P><P>什么是买壳上市</P><P> 中共十五大要求“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 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集团企业”,所以资产重组已成为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 其中在资本市场中,“买壳上市”、“借壳上市”成为一道新的风景线。
所谓“买壳上市”,就是一家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债权、控股、直接出资、购买股票 等收购手段以取得被收购方(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及上市地位。目前,在我国 进行买壳、借壳一般都通过二级市场购并或者通过国家股、法人股的协议转让进行的。 例如:上海冠生园受让上海轻工控股53.23%的国家股股权;海南泛华和深圳创世纪先后 成为苏三山的第一大股东;山东兰陵控股环宇股份51.9%的股份等。
十五大的国企改革思路为“抓大放小”,国企的资产重组要用市场经济的方法来解 决,即通过资本市场来进行,而不能用行政手段来解决。买壳上市是资产重组的突出特 点,它能大大优化资源配置,由于股权作为一种经济资源,加快流动和优化组合,是一 些绩差公司内在压力和优势企业扩张冲动的必然结果。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股份制改造还缺乏经验,加之前几年的经济疲软与市场经济的竞争,几年下来,不 乏形成若干的“壳公司”。而一些大集团、大公司及名牌企业由于种种条件的原因无法 上市,这些优势企业用自己的实力通过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即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 量,又可以改变“壳公司”的困境,注入新的活力,还可以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营的 装壳、换壳解决优势企业和集团的发展资金。买壳上市一般能带来业绩的提升,有的会 产生脱胎换骨的变化。一般通过买壳上市后,壳公司在二级市场会被投资者重新认识, 引起股价的上扬。所以说,买壳上市是二级市场一个永恒的炒作题材。由于买壳上市可 带来横向购并、纵向购并及混合购并,从而有利于优势企业的规模化、多元化的发展。 所以,在新的一年里,依托资本市场进行资产重组的深度和力度将会不断加大,加强资 本市场的流通。</P><P>什么是投资基金</P><P> 所谓投资基金就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它通过发行基金证 券,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主要投资于股票、 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通俗地说,就是“大家凑钱买证券,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投资基金的基本功能就是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由证 券分析专家和投资专家具体操作运用,根据设定的投资目标,将资金分散投资于特定的 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归原投资者所有。
我国于1997年11月14日由国务院证券委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我国可设立开放式与封闭式两种基金。封闭式基金 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 券交易所转让、买卖,其价格同其它上市证券一样,会按其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价升将 不定。而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当投资者买入时便增加,赎回时便减 少,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目前,在深、沪两 地交易所上市挂牌的均为封闭式基金。
《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 80%;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之间不 得互相炒作;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开放 式基金必须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国家债券,以备支付赎金;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 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因为投资基金由投资专家和证券分析专家操作,一般收益较高。91年,香港股票基 金回报率为40.5%,美国股票基金为30%,澳洲股票基金为27.7%。根据我国的情况看, 我国投资基金的回报率亦会不错。</P><P>什么是财务报表分析</P><P> 财务报表分析,又称公司财务分析,是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进行汇 总、计算、对比,综合地分析和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股市的投资者来 说,报表分析属于基本分析范畴,它是对企业历史资料的动态分析,是在研究过去的基 础上预测未来,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向各种报表使用者提供了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各种 不同数据及相关信息,但对于不同的报表使用者阅读报表时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来 说,股东都关注公司的盈利能力,如主营收入、每股收益等,但发起人股东或国家股股 东则更关心公司的偿债能力,而普通股东或潜在的股东则更关注公司的发展前景。此 外,对于不同的投资策略的投资者对报表分析侧重不同,短线投资者通常关心公司的利 润分配情况以及其他可作为“炒作”题材的信息,如资产重组、免税、产品价格变动 等,以谋求股价的攀升,博得短差。长线投资者则关心公司的发展前景,他们甚至愿意 公司不分红,以使公司有更多的资金由于扩大生产规模或由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虽然公司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大量可供分析的第一手资料,但它只是一种历史性的静 态文件,只能概括地反映一个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这种概括的反 映远不足以作为投资者作为投资决策的全部依据,它必须将报表与其他报表中的数据或 同一报表中的其他数据相比较,否则意义并不大。例如,琼民源96年年度报表中,你如 果将其主营收入与营业外收入相比较,相信你会作出一个理性的投资决定。所以说,进 行报表分析不能单一地对某些科目关注,而应将公司财务报表与宏观经济面一起进行综 合判断,与公司历史进行纵向深度比较,与同行业进行横向宽度比较,把其中偶然的、 非本质的东西舍弃掉,得出与决策相关的实质性的信息,以保证投资决策的正确性与准 确性。</P><P>如何阅读动态行情走势图</P><P> 目前,我国券商绝大部分都使用的是干隆电脑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钱龙动态分析系 统向投资者揭示股票行情的,投资者在股市进行股票交易时,阅读行情通常是通过看大 盘即时走势图和个股即时走势图实现的,所以了解主要图形及指标含义对投资者显得非 常重要,同时也是投资者掌握看盘技巧与进行技术分析的基础知识。本文着重对动态即 时走势图作简要介绍,谨供参考。
在大盘即时走势图中,白色曲线表示为通常意义下的大盘指数(上证综合指数和深 证成份指数),也就是加权指数;黄色曲线是不含加权的大盘指数,也就是不考虑上市 股票盘子的大小,而将所有的股票对指数的影响是相同的。参考白、黄色曲线的位置关 系,我们可得到:当指数上涨时,黄线在白线之上,表示小盘股涨福较大;反之,小盘 股的涨幅小于大盘股的涨幅。当指数下跌时,黄线仍在白线之上,则表示小盘股的跌幅 小于大盘股的跌幅;反之为小盘股的跌幅大于大盘股的跌幅。在以昨日收盘指数为中轴 与黄、白线附近有红色和绿色的柱线,这是反映大盘指数上涨或下跌强弱程度的。红柱 线渐渐增长的时候,表示指数上涨力量增强;缩短时,上涨力量减弱。绿柱线增长,表 示指数下跌力量增强;缩短时,下跌力量减弱。在曲线图下方,有一些黄色柱线,它是 用来表示每一分钟的成交量。在大盘即时走势图的最下边,有红绿色矩形框,红色框愈 长,表示买气就愈旺;绿色框愈长,卖压就愈大。
在个股即时走势图中,白色曲线表示这支股票的即时成交价。黄色曲线表示股票的 平均价格。黄色柱线表示每分钟的成交量。成交价为卖出价时为外盘,成交价为买入价 时为内盘。外盘比内盘大、股价也上涨时,表示买气旺;内盘比外盘大,而股价也下跌 时,表示抛压大。量比是今日总手数与近期成交平均手数的比值,如果量比大于1,表 示这个时刻的成交总手已经放大。量增价涨时则后市看好;若小于1,则表示成交总手 萎缩。在盘面的右下方为成交明细显示,价位的红、绿色分别反映外盘和内盘,白色为 即时成交显示。</P><P>何谓转托管</P><P> 转托管,又称证券转托管,是专门针对深交所上市证券托管转移的一项业务,是指 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某一证券商那里的深交所上市证券转到另一个证券商处托管,是投资 者的一种自愿行为。投资者在哪个券商处买进的证券就只能在该券商处卖出,投资者如 需将股份转到其它券商处委托卖出,则要到原托管券商处办理转托管手续。投资者在办 理转托管手续时,可以将自己所有的证券一次性地全部转出,也可转其中部分证券或同 一券种中的部分证券。目前,深交所的转托管业务与前几年有所不同,现行的转托管业 务的是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办理的,但注意的是,利用交易系统办理转托管的证 券品种只包括在深交所挂牌的A股、基金、可转换债券等,权证、国债不能转托管。
❷ 你的股票账户交易情况会被什么人看到
前段时间市场上发生一件事引起了大家大证券账号安全的担忧,部分投资者股票账号被人家登陆后买入了庄股济民制药,如果账户上没有资金,把投资者持有的其他股票卖出,买入济民制药,买入后股票就出现了明显的下跌,后有人分析,这部分投资者都属于不同的券商,但有着同样的交易习惯,就是通过第三方软件登录过自己的股票账号来完成股票交易的情况。
这时候有很多投资者就开始担心,对于我们的自己的股票账号,我们的持仓情况和交易情况除了自己知晓外,是否还存在其他人知道,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总结下。
我们每个人买卖股票都需要在券商开立股票账号,所以我们在交易过程中的具体细节,券商那边全部都有记录,并且我们当时开立股票账号都有对应的证券经纪人和理财顾问,这部分能够明确的知道你的持仓情况和账号的资金的情况,但这部分人只关心的你交易所产生的佣金。
并且查看你的资金流水情况后,对一些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券商也会给大家推荐一些理财产品,比如一些公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类的产品,买理财产品的时候,证券经纪人或者理 财经 理也能够获得一部分提成收入。
而我们买卖股票的交易过程中,券商是代理委托商,其不能促成股票的具体交易,所以我们在软件上委托的交易后,券商还需要报送交易所。
我们通过券商委托给交易所,在所有交易过程全部都在交易所完成,那交易所肯定也知道我们每个人股票交易的细节,但交易所对这方面监管较严,相关人员很少能够知道我们每个人的交易明细和持仓情况,并且数据众多,也没人去关心我们交易情况,交易所只促成交易的一个场所,但促成交易远远没有达到股票的具体交易结算,所以的中登结算公司相关人员也能够知道我们每个投资者的交易情况。
股票交易结算在中登公司完成我们卖出股票后需要T+1才能够提现这部分资金,主要原因就是等待交易收盘后,中登公司会统一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下一个交易日的才能够选择提现这部分资金,并且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上市公司会公布目前该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比如股东数等,这些数据都是中登公司定期给上市公司报送的数据,或者上市公司需要安排重大事项的时候也好向中登公司索要本公司的股票的持股股东,典型的事项就是财报的披露,分红,送股等。
总结:以上三种类型的相关人员能够清楚知道我们的投资者持股情况,交易情况,资金等,并且还存在一种类型,就是我们很多投资者不直接选择券商提供的交易软件,而是采用第三方接入的交易软件,典型的就是同花顺,大智慧,通达信等,如果在这些第三方委托软件上交易或者登录账号的话,第三方软件商也能够知道我们的持股数据和交易数据,但我个人还是建议大家使用券商提供的软件交易,每个券商都有各自的交易系统和软件,相对较为安全。
股票账户一般都是自己持有银行卡和密码。外人轻易是看不到的。
但是券商是可以看到的。比如你在江海证券开户,江海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是有可能看到你的每一笔交易的。还有你每天的交易量和资产总值等等。
但是证券从业人员一般不会对你的交易情况感兴趣,他一般只对你的交易量和资产规模感兴趣,因为证券公司希望从你的交易量中提取佣金。你的股票资产越多,交易越频繁,券商越高兴。因为会给他们带来大量的交易佣金。
为什么券商对你持有什么股票不感兴趣呢?因为券商的证券从业人员大多对股票的认识比散户成熟,他们一般不相信有什么股神,他们一般不会重视散户的操作。
还有个地方就是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中央登记公司可以知道每一笔的客户交易情况。但是他们只是来保存数据,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她们也不会对散户的交易感兴趣的。
你的开户券商能打开你的账户,你的持仓和交易他们都能看到,不会那些超大户或游资的账户能不能看到就不知道了
股票账户交易情况能被看到的多和少,由选择的交易端口决定,股票交易,请尽量避免“绕道”
现在移动交易已经成为大多数个人投资者股票交易的首选,投资者通过移动端APP下达交易指令,指令通过移动端发送到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交易端对接证券交易所,最终在交易所系统上完成交易匹配成交!
证券公司的交易端会对什么人开放,一:交易软件商,比如大智慧,同花顺等,二:基金,一些有实力的基金,因涉及到交易策略的保密,往往也会自己开发交易软件 三:有实力的个人投资者,做量化策略的,一定需要进行数据抓取,策略运行,这些均需要证券公司开放交易端口。
那有多少人能看到交易数据情况,就决定你绕道的程度,如果你用的是证券公司开发的交易系统,能看到交易数据,就是证券公司风控部,客服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证券交易所部分部门人员,如果你用的是第三方分析数据软件比如大智慧,同花顺,那对应就是大智慧,同花顺也存有你的交易数据。
尽管目前每个环节都有保密的义务,但提示交易多个“绕道”就意味数据被更多人知道,甚至被用于商业目的,也存在更高的被泄露的风险。所以提示,不是非必要,建议用开户的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进行交易,而不是三方分析软件,
一,券商:我有一次股票交易佣金有点问题,打电话给客户经理,他问了我的账号,没有问密码,就能看到最近的每一笔交易.
二:两个交易所:他们可以看到并监控到每一批交易.
不过一般没事他们不会看你的交易的,就像银行,你花每一分钱,他们都知道。但是没有必要实时查看你
只要没有人可以对你股票进行买卖操作,知道与不知道都没有啥关系,一般说机构自营都有自己的分析师,我们的股票与交易情况他们肯定不想浪费时间去查询看到。
如你的操作机构特别想知道,改天可能联系你并付费邀请你抽空给他们上课与指导。
一:券商当然可以看到你的每一笔交易,还有服务你的客户经理,你持仓情况都非常清楚,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别问我为什么那么清楚,我多年前曾经就是谋知名券商的客户经理,每个客户经理都有自己客户的后台管理数据的。一般比较负责的客户经理经常会提示客户注意风险的,主要是提示客户控制仓位,注意风险,尤其是市场波动较大的时候。但是你别指望他们能给你带来多少有帮助的建议,或指导炒作股票,他们也没什么优势,虽然消息灵通点,但那也是市场公开信息,并没有多大的价值。他们赚的也就是行业的钱,并没有那么神,真是像专家那么厉害,就不用上班啦,呵呵!投资真正还是要靠自己独立的分析和操作。找到适合自己的有效的投资方法。
二:中登公司和交易所都是数据接口,当然要及时、准确的记录每一个投资者的数据,这个不用多解释。即便是你爆仓也不会管你,只会如是记录数据。
三:证券账户是三方存管的闭环系统,即便是你把账号的交易密码告诉别人,也转不走资金,只能回到连接三方存管的银行账户。
一般情况下不会被监控,除非例如成交量与职业不符,频繁的挂单撤单,还有就是保障资金账号密码安全,不要轻易泄漏
不可言[灵光一闪]
存在就是合理
无所谓被什么人看见
开户券商营业部的经理就能看到,这是我亲身经历的。还有我想让的人也能看到,我会打开让他看[呲牙]
❸ 股票交易的方式和流程
每天要进行股票交易就必须的详细它的交易方式和流程,作为一个新股民来说这些更是显得尤其重要。作为股票入门基本知识,股票交易的方式和流程摆在首位当之不愧,下面是精心编辑整理出来的一套资料,虽说关于股票交易流程也还是有很多人都分析整理过,不过,这次是把所有相关信息总结成一个专题,里面包括股票交易的方式和流程。
股票交易方式
1、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贷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交以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2、 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
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和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中的经纪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间接交易。
3、 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
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议价买卖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双方公开进行双向竞争的交易,即交易不仅在买卖双方之间有出价和要价的竞争,而且在买者群体和卖者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在这种双方竞争中,买方可以自由地选择卖方,卖方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买方,使交易比较公平,产生的价格也比较合理。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中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
股票交易流程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开户、委托、竞价成交、清算交割、过户等步骤。
一、
二、
三、
四、
一、
投资者在买卖证券之前,要到证券经纪人处开立户头,开户之后,才有资格委托经纪人代为买卖证券。
开户时要同时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当甲投资者买入证券,乙投资者卖出证券,成交后证券从乙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转入甲投资者的账户,相应的资金在扣除费用后从甲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转入乙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一)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买入证券所需资金或卖出证券取得的资金,记录证券交易资金的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资金账户类似于银行的活期存折,投资者可以随时提取存款,也可以获得活期存款的利息。
(二)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证券登记机关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登记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
我国证券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两种。
个人开户必需持有效证件。
法人开户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一般的证券账户只能进行A股、基金和证券现货交易; 进行B股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需另行开户和办理相关手等。
投资者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股市,需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是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或其委托的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手续;深圳账户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或其授权的证券登记公司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
证券账户全国通用,投资者可以在开通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业务的任何一家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
二、委托
投资者买卖证券必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进行。投资者委托证券经纪人买卖某种证券时,要签订委托契约书,填写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基本情况。委托书还要明确,买卖何种股票、何种价格、买卖数量、时间等。最后签名盖章方生效。
根据投资者委托的不同内容,证券委托可有不同的分类。
从买卖证券的数量来看,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之分。
整数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买进或卖出的证券数量是以一个交易单位为起点或是一个交易单位的整数倍。一个交易单位称为“一手”。“手”的概念来源于证券交易初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已发展为标准手。如上海、深圳交易所规定: A股、 B股、 基金的标准手就是每100股或1000基金单位为一手; 债券以100元面值为一张,10张即1000元为一标准手。
零股委托是指委托买卖的证券数量不足一个交易单位。若以一手等于100股为一个交易单位,则1一99股便为零股。 一般规定,只有交易额达到一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数倍,才允许进交易所内交易,零股则必需由经纪人凑齐为整数股后,才能进行交易。
从委托的价格看,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之分。
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向经纪人发出委托指令时,只规定某种证券的名称、数量,对价格由经纪人随行就市,不作限定。
限价委托即由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时,提出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的价格范围,经纪人在执行时必需按限定的最低价格或高于最低价格卖出,或按限定的最高价格或低于最高价格买进。
从委托方式来看,在电子化交易方式下,可分为柜台递单委托、电话自动委托、电脑自动委托和远程终端委托。
从委托的有效期看,有不定期委托与定期委托之分。
三、竞价与成交
经纪人在接受投资者委托后,即按投资者指令进行申报竞价,然后拍板成交。
从证券交易发展的过程来看,申报竞价的方式一般有口头竞价、牌板竞价、书面竞价和电脑竞价等几种。
口头竞价是指场内交易员在交易柜台或指定区域内大声喊出自己买入卖出的证券价格、数量直至成交。同时辅以手势,以手指变动表示不同的数字,掌心向内表示买进,掌心向外表示卖出。
牌板竞价指买方的出价和卖方的要价都书写在交易牌板上来表示,经纪通过牌板竞价直至成交。
书面竞价是场内交易员将买卖要求填写在买卖登记单上交给交易所的中介人,通过中介人撮合成交。
电脑终端申报竞价是指证券公司交易员在电脑终端机上将买卖报价输入到交易所的电脑主机,然后由电脑主机配对成交。这是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采用的主要竞价方式。
那么成交价是如何决定的?决定成交价的原则什么?
在世界所有证券或证券衍生产品市场,成交价的决定基本上按价格的形成是否连续分为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相应的交易市场分为连续市场和集合市场两种。
连续市场是指当买卖双方投资人连续委托买进或卖出证券时,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条件,交易均可在交易时段中任何时点发生,成交价格也不断依买卖供需而出现涨跌变化。
集合市场是指买卖双方投资人间隔一段较长的时间,市场积累买卖申报后一次竞价成交。世界大多数证券市场在大部分交易时间均采用连续竞价方式交易。
集合竞价的价格决定:
首先,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 选取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果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方有效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方有效委托价格能够全部成交,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需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上日收市价的价位。
其次,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委托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的时间先后排列,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一次成交,直到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连续竞价的价格决定:
集合竞价结束后,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当进入一笔委托时,若能成交,即根据下述成交价格确定规则进行竞价撮合;如不能成交,则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派对等待。对于已进入撮合系统的有效委托,根据下述成交价格确定规则逐笔撮合,直至系统内已有的所有买卖不能成交,即已有买卖盘达到平衡状态。然后再逐笔处理新进入系统的委托。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四、清算与交割
证券的清算与交割是一笔证券交易达成后的后续处理,是价款结算和证券交收的过程。清算和交割统称证券的结算,是证券交易中的关键一环,它关系到买卖达成后交易双方责权利的了结,直接影响到交易的顺利进行,是市场交易持续进行的基础和保证。
证券的结算方式有逐笔结算和净额结算两种。
逐笔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每一笔交易达成后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进行一次交收,可以通过结算机构进行,也可以由买卖双方直接进行,比较适合以大宗交易为主、成交笔数少的证券市场和交易方式。例如CEDEL国际清算中心就采用此方式。
净额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达成的交易进行清算,按资金和证券的净额进行交收。该方式比较适合于投资者较为分散、交易次数频繁、每笔成交量较小的证券市场和交易方式。净额结算通常需要经过两次结算,即首先由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中心与证券商之间进行结算,称为一级结算;然后由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结算,称为二级结算。
证券结算的时间安排,在不同的证券交易所因其传统和交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在交收目的安排上可分为两种。
一是会计日交收,是指在一个时期内发生的所有交易在交易所规定的日期交收。如比利时根据交易所排定日期安排交收,奥地利证券市场交易安排在次周一交收,印度证券市场交易每周安排一次交收。
二是滚动交收,是指所有的交易安排与交易日后固定天数内完成,大多数国家的证券市场都采用此方式。有的规定在成交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称其为T+l规则, 有的规定在成交日后的第四个营业日,称其为T+4规则,等等。
由于尽早完成交收对提高市场效率、防止发生结算风险有重要意义,采用滚动交收方式并缩短交收期,最终实现交收,是国际证券界倡导的方向。
我国证券结算对A股实行T+l交收,对B股实行T+3交收。
过户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已实行所谓的“无纸化交易”,对于交易过户而言,结算的完成即实现了过户,所有的过户手续都由交易所的电脑自动过户系统一次完成,无须投资者另外办理过户手续。
❹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记录怎么查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解答:
自己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自己的交易记录。
别人的交易记录您是查询不到的。
这是个人帐户和机构帐户的隐私,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帐户的安全和合法利益,这些交易记录您是查询不到的。不然的话市场就乱套了,您岂不是可以随便看见别人的帐户的仓位情况。这个信息中登交易所是严格保密的。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❺ 求股票“交易规则”
参考《证券法》第三章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 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六十一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十四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依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十五条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六条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第七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或者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七十三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着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 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❻ 证券公司员工提供内幕消息给自家人炒股交易违不违法
违法。
拓展资料:
关于证券内幕消息监管办法:
人民网北京2011年11月4日电(记者 张彬)为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国资委日前公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确认上市国企内幕信息负责机构并建立监管制度,规范信息披露与保密备查等要求 [2] 。
《通知》明确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责任主体:一是直接持有股份的国有股东,二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落实国有股东责任,保证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到位,《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都要建立符合自身管理、运行特点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
《通知》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或其他重大事项程序相对复杂,涉及政策性问题多,既要符合国资监管、财税工商等相关政策,又要遵循信息披露等利得财富及证券监管规则。《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事项决策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针对内幕信息保密方面: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涉及内幕信息的有关事项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汇报、沟通时,应告知其保密义务,并将情况记录备查。《通知》认为,既能保证国有股东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的正常沟通,又能通过告知和记录等措施对与信托网有关人员起到警示和约束作用。
《通知》重点强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要求尽快建立和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日前,证监会已经根据《意见》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相关制度。为落实《意见》的要求,明确股东义务,并与证券监管相关制度衔接,有效防控内幕交易,《通知》明确要求国有股东支持、配合上市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对由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掌握的、上市公司尚未知悉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登记程序做出了规定。
《通知》还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建立制度、明确机构的同时,对自身内幕信息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严防内幕信息泄露等隐患。
❼ 个人股票交易信息是保密的吗
当然是保密的。如果让我知道你挂的单子 就好玩了 吃定你了
❽ 如何确保网上股票交易正确安全
万事都有风险的 网上超股也一样
网上炒股新手容易入门
最新了解实时动态行情,可直接下单买卖股票、查询股票余额、资金余额,还可以通过它在券商保证金账户和银行储蓄账户之间直接划转资金。
谈起网上炒股的心得,一高手很自信地笑笑,总结了三点:“第一,交易方便快捷;第二,信息量大,可以紧跟行情;第三,加上辅助分析系统帮忙,还可以提供决策支持。总之,妙处一言难尽,你试试就能品味到了。”只说得我心里痒痒的。
网上炒股八项注意
如今,网上炒股以其方便、快捷、安全的优势,日渐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
。但网上炒股作为一种新的理财方式,多数人对其缺乏一些较深层次的了解,防
范风险意识相对较弱,有时因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会使股票买卖出现失误,甚至
发生被人盗卖股票的现象。因此,掌握一些必要注意事项,对于确保网上炒股的
正确和资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一、正确设置交易密码 如果证券交易密码泄露,他人在得知资金帐号的情
况下,就可以轻松登录您的帐户,严重影响个人资金和股票的安全。所以对网上
炒股者来说,必须高度重视网上交易密码的保管,密码忌用吉祥数、出生年月、
电话号码等易猜数字,并应定期修改、更换。
二、谨慎操作 网上炒股开通协议中,证券公司要求客户在输入交易信息时
必须准确无误,否则造成损失,券商概不负责。因此,在输入网上买入或卖出信
息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股票代码、价位的元角分以及买入(卖出)选项后,方可点
击确认。
三、及时查询、确认买卖指令 由于网络运行的不稳定性等因素,有时电脑
界面显示网上委托已成功,但券商服务器却未接到其委托指令;有时电脑显示
委托未成功,但当投资人再次发出指令时,券商却已收到两次委托,造成了股票
的重复买卖。所以,每项委托操作完毕后,应立即利用网上交易的查询选项,对
发出的交易指令进行查询,以确认委托是否被券商受理和是否已成交。
四、莫忘退出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使用完毕后如不及时退出,有时可能会因
为家人或同事的误操作,造成交易指令的误发;如果是在网吧等公共场所登录
交易系统,使用完毕后更要立即退出,以免造成股票和账户资金损失。
五、同时开通电话委托 网上交易遇到系统繁忙或网络通讯故障时,常常
会影响正常登录,贻误买入或卖出的最佳时机。电话委托作为网上证券交易的
补充 ,可以在网上交易暂不能使用时,解您的燃眉之急。
六、不过分依赖系统数据 许多股民习惯用交易系统的查询选项来查看股
票买入成本、股票市值等信息,由于交易系统的数据统计方式不同,个股如果遇
有配股、转增或送股,交易系统记录的成本价就会出现偏差。因此,在判断股票
的盈亏时应以个人记录或交割单的实际信息为准。
七、关注网上炒股的优惠举措 网上炒股业务减少了券商的工作量,扩大了
网络公司的客户规模,所以券商和网络公司有时会组织各种优惠活动,包括赠送
上网小时、减免宽带网开户费、佣金优惠等措施。因此大家要关注这些信息,
并以此作为选择券商和网络公司的条件之一,不选贵的,只选实惠的。
八、注意做好防黑防毒 目前网上黑客猖獗,病毒泛滥,如果电脑和网络缺
少必要的防黑、防毒系统,一旦被"黑",轻者会造成机器瘫痪和数据丢失,重者
会造成股票交易密码等个人资料的泄露。因此,安装必要的防黑防毒软件是确
保网上炒股安全的重要手段。
❾ 股票交易后如何银证转账,要求输入的密码都表示什么
办理证券账户涉及到三个密码,分别是银行卡密码、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因为投资证券需要办理银行第三方绑定,所以将银行密码一并讲清楚。银行密码是使用银行时所用的密码,在银证转账中从银行转入证券需使用银行卡密码。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是在证券办理开户时所设置的密码,资金密码是在银证转账时从证券转银行所使用的密码,交易密码是在登陆证券交易行情时所使用的密码,委托股票买卖也是用交易密码。
将股票资金转入银行里的方法如下:
1.下载安装好对应证券公司股票交易软件
2.利用资金账号登陆进去输入账号,密码登陆成功
3.在线交易系统里面,银证转帐选项里面操作
4.选择证券转银行选项,输入转账金额和密码即可
注意事项:银证转账一般周一至周五在上午9点到下午4点之间,其他时间不能转账
银证转帐的注意事项:
1.证券保证金自助转账服务时间为交易所开市时间;
2.转账成功系统会有语音提示,转账资金及时到账,客户可在券商处直接进入电话委托或自助终端查询保证金余额,也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电话或到网点客户服务终端打印存折查询;
3.客户如变更资料、终止自助转账服务必须提供书面申请;
4.转账金额超出证券营业部规定的最高限额,转账无效;
5.客户必须注意资料的保密,任何以客户证券保证金账户密码为根据而发生的资金转移行为均视为客户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进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