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市募集资金这些资金又是怎么用的要是退市怎么办
首次公开募股就是上市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其次还可以通过增发股票来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股票,来获得一定的现金,其中定向增发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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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上 市 公 司 是 怎 样 利 用 股 票 筹 集 而 来 的 资 金
公司募集到的资金,和目前价格没有关系,只和发行价有关。
一个公司募集到了多少资金,你得这样看:
公开发行1000万股,发行价3元。那么公司就募集到了3000万。
至于以后股价如何走,这与公司募集到的资金就没有关系了。
如果股价到了20员,公司也得不到一分钱,如果跌到几毛钱,甚至退市,公司都不需要赔钱给投资者的。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了,按顺序,先是偿还债务,最后剩下的才按股份分给股东。如果债务都不够还,那么股东就一分钱都没有了。
Ⅲ 上市公司是如何向股市募集资金的
上市公司向股票市场融资的方式有:
1、ipo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种获得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允许私人公司将它们的股份向公众销售。这些股份被认为是“自由交易”的,从而使得这家企业达到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要求条件。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2、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3、增发配售
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
4、发行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如果转换成立股票也就成了公司的资产。)。
Ⅳ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过程有哪些
相关法律法规\x0d\x0a《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0d\x0a1、募集资金专户数量\x0d\x0a一个专户(存放于专户) 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x0d\x0a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x0d\x0a经交易所同意可以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x0d\x0a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wing1]\x0d\x0a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x0d\x0a2、募集资金到账后签订三方协议时限\x0d\x0a两周内(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两周内签署) 一个月内(沪深中小创业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一个月内签署)\x0d\x0a3、三方协议至森衫少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签订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x0d\x0a(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二)专户账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三)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x0d\x0a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出金额的通知触发时点(口径统一为募集资金净额)\x0d\x0a上市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x0d\x0a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保荐机构或者上市公司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上市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x0d\x0a4、募集资金的禁止性行为\x0d\x0a1、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x0d\x0a2、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x0d\x0a3、防止募集资金此庆腔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x0d\x0a5、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投资计划当年度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处理\x0d\x0a无规定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x0d\x0a2、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x0d\x0a2、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x0d\x0a6、以募集资金置差拿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x0d\x0a(1)发行申请文件中未披露,金额不确定\x0d\x0a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x0d\x0a2、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3、董事会审议通过 1、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x0d\x0a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3、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4、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5、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6、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2)发行申请文件已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x0d\x0a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x0d\x0a2、保荐人发表意见后,\x0d\x0a3、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公告。 不用走程序\x0d\x0a\x0d\x0a无明确报告规定 不用走程序\x0d\x0a\x0d\x0a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x0d\x0a7、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如下要求:\x0d\x0a(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x0d\x0a(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程序:\x0d\x0a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x0d\x0a3、保荐人发表意见\x0d\x0a4、监事会发表意见\x0d\x0a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x0d\x0a(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四)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x0d\x0a程序:\x0d\x0a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3、保荐机构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x0d\x0a(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程序:\x0d\x0a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3、保荐人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4、监事会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x0d\x0a(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创业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x0d\x0a(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四)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六)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x0d\x0a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 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x0d\x0a8、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x0d\x0a(1)用于其他募投项目\x0d\x0a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x0d\x0a3、保荐人发表意见后\x0d\x0a4、监事会发表意见后\x0d\x0a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无规定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x0d\x0a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x0d\x0a低于 5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x0d\x0a(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三)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2)用于非募投项目\x0d\x0a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无规定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同上:创业板不区分结余用于募投还是非募投,也不区分结余资金大小\x0d\x0a9、募集资金结余\x0d\x0a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经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x0d\x0a(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后\x0d\x0a(二)保荐人发表意见\x0d\x0a(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x0d\x0a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x0d\x0a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免于程序,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 无规定 第二十八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x0d\x0a(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x0d\x0a(二)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x0d\x0a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x0d\x0a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3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同上\x0d\x0a10-1募投项目变更的程序和原则\x0d\x0a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投资于主营业务。\x0d\x0a10-2 视同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形:\x0d\x0a(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四)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x0d\x0a(五)上市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x0d\x0a(五)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的差额超过计划金额的30%; 同上证所的规定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10-3募投项目变更—仅变更地点\x0d\x0a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 深圳此款较为严格,视同募投项目变更 同上证所的规定 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x0d\x0a11-1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x0d\x0a每半年度 每季度\x0d\x0a11-2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机构\x0d\x0a董事会 内部审计部门\x0d\x0a11-3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处理\x0d\x0a1、全面核查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x0d\x0a2、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x0d\x0a3、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1、至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x0d\x0a\x0d\x0a2、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向董事会报告\x0d\x0a3、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x0d\x0a11-4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检查\x0d\x0a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半年度) 1、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x0d\x0a2、会计师事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x0d\x0a12-1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x0d\x0a每半年度一次现场调查 每个季度一次现场调查 无明确约定\x0d\x0a12-2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处理\x0d\x0a无要求 保荐机构发现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x0d\x0a12-3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处理\x0d\x0a保荐人直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x0d\x0a2、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人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x0d\x0a\x0d\x0a2、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x0d\x0a13、其他机构监督权\x0d\x0a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x0d\x0a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x0d\x0a\x0d\x0a•
Ⅳ 上市公司怎么获取资金
上市公司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从股市获取资金:
1、股票质押
:
上市公司向一些金融公司进行股票质押操作,获取一定的现金流,股票质押一般用于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的上市公司。一家商业银行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减持
: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减持操作,上市公司大股东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增发
: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股票,来获得一定的现金,其中定向增发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80%。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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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上市公司怎么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的存放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应当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管理协议。
新上市的公司,公司法募集资金需要注意什么
1、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改变。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上市公司应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包括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超过本次募集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人须单独发表意见并披露。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中国证监会将结合年度报告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于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或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员责任。
Ⅶ 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市募集资金这些资金又是怎么用的要是退市怎么办
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市募集资金?发行股票就是募集资金啊。
通过股市募集资金一般可以扩大生产、还债等等。
要是退市,一般情况就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业绩好,上市公司变为私有,公司就把其他小股东的股票买下来。还有一种情况是业绩一直亏损,公司不想重组,公司就退市了。
Ⅷ 公司股票上市有哪些基本途径股票上市会对公司带来哪些有利和不利因素
公司上市的途径一共有2种。
1.首发股票上市(IPO上市) 。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股的方式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市。
2.买壳上市。指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入一个已经合法上市的公司(壳公司)的控股比例的股份,掌握该公司的控股权后,通过资产的重组,把自己公司的资产与业务注入壳公司,这样,无须经过上市发行新股的申请就直接取得上市的资格。
(A) 拥有上市公司身份的好处
(1) 新的直接融资通道
企业不仅可以在上市时筹集一笔可观的资金,上市后还可以再融资筹集资金用企业的股票进行兼并、收购等,公开上市是企业最具吸引力的长期融资形式,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对资本的需求。香港资本市场的再融资能力是不用怀疑的,另外,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亦会降低。。
(2) 上市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理清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务实企业发展的基础。
(2.1) 上市有一系列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为了达到这些要求,企业必须提高运作的透明度,提升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水平,使得企业从一个“草莽企业” 、“家族公司” 逐渐演变为现代企业。
(2.2)
企业改制上市的过程,就是企业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规范发展的过程,企业改制上市前,要分析内外部环境,评估企业优势劣势,找准定位,使企业发展战略清晰化,改制过程中,保荐人、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专业机构为企业出谋划策,通过清产核资等一系列过程,帮助企业明晰产权关系,规范纳税行为,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3)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可能会引进外部董事、战略投资者,这些外脑和资源可以为公司所用,而且也能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和保护。
(2.4)
公司上市后要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其他法律要求,这些都会增加公司运营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
(3) 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在客户、供货商和银行心目中的地位。
公开发行与上市具有很强的品牌传播效应,公开上市对企业的品牌建设作用巨大,直接提升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将会得到更多的关注。由于上市公司的运作是相当透明的、运营是受到监管的,比运作不透明、运营不受监管的非上市公司更让人放心,所以,客户、供货商和银行会对上市公司更有信心。公司将更容易吸引新客户,供货商更愿意与你合作,银行会给予更高的信用额度。
(4) 上市使得公司对员工更有吸引力
在交易所上市将使企业对高素质的雇员(如首席执行官)产生更强的吸引力,有利于公司招聘到满意的高级人才。另外,上市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会对员工更有吸引力,这有助于吸引并保留最有才干的员工。而当公司向优秀的管理雇员提供股份红利计划,公司的效益将与企业管理者利益联系在一起,提高员工的干劲。
(5) 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对于业绩优良、成长性好、讲诚信的公司,其股价会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不仅能够以较低的成持续筹集大量资本,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而且可以将股票作为工具进行并购重组,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进入持续快速发展的通道。
(6) 对上市公司老板的好处
(6.1)
可以去掉私人担保。
(6.2) 投资者的退出机制。如果老板不想继续经营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退出,而现时上市公司的壳价,在市场上是有异常的吸引力。
(6.3) 方便股东的财产管理-通过设立家庭信托基金。
(6.4)
股东接触的层面得到提升。
(6.5)
增加股东资产的流动性。上市后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市场交易增加资产流动性。
(6.6)
降低了老板经营风险。公司的经营风险随着股份的分散而被大众分摊,而不再是老板独自承担所有的经营风险。
(6.7) 财富双重增长效应。
(6.8.1) 第一是账面收益:举例:某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之前,总股本是3亿股,总资产是10亿元,总负债6亿元,净资产为4亿元,预计下一年度的盈利能力为2亿元。你持有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此时,你的原始投资价值为——4亿元*50%=2亿元。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发行了1亿股股票,按照市场20倍市盈率来计算,也就是每股盈利——0.5*20,发行价是每股10元,募集资金10亿元,此时,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市值为——总股本*每股价格=4亿股*10元/股=40亿元(资产在上市前的4亿飞升到上市后的40亿),这时候你持有的股票账面价值一下从2亿元上升到15亿元,这就是企业上市带来的账面上的收益。
(6.8.2)
第二是资本性增长收益:即原始投资人可以转让股票的方式为自已带来利润,举例:你在股票市场价格达到每股15元的高位,减持股票2000万股,获得现金3亿元,而按照你的原始投入,2000万股仅仅投入了2,667万元,你获得现金收益达到了2.7亿元,按投资收益率来衡量,投资收益达到了10倍(从投入的2667万元飞跃为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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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司上市的弊处:
(1) 信息披露使财务状况公开化
公司的管理层尤其要意识到,随着公司的公开上市,公司需要及时披露大量有关公司的信息,同上市公司还须公布与公司业绩相关的确定信息和部分预测信息。另外,公司的上市无疑会引发对公司、公司业绩以及董事的进一步详细调查,董事会要为更加频繁的媒体曝光做好准备,曝光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战略,同时董事会还要及时公布有关公司最新发展情况的信息,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信息。
因此,一旦上市,企业就要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下运营,上市后则完全暴露在投资者的目光下,因受公司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需考虑是否适应高透明度的运营。
(2) 股权稀释,减低控股权
股票意味着产权和控制权,它赋予投资者投票的权利,从而使投资者影响公司决策。企业一旦上市,其重大经营、管理决定,例如净利润保留、增资或兼并,都需要股东在年度会议上通过。所以,上市后,执行董事会在做战略决策时也就不能只按自己的意愿,而是要首先获得大股东的许可。这意味着在上市后老板对企业控制力有所减弱。
(3) 被敌意收购的风险
一旦上市,企业就更容易遭到敌意收购,因为公司的股票是自由买卖的,这意味着可能有一天,你的公司被其他公司突然收购及接管。
(4) 股价的不理性及异常波动可为企业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上市后,企业的经营状况会影响到公司股价的表现,反过来,公司股价的一些不正常波动也可能为其自身经营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成为拖垮一个企业的导火索。
(5) 上市的成本和费用高
除了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和入场交易的费用外,还有一次性的准备和改造成本及上市后成本,(如处理好与投资者的关系),甚至,有时还会发生诉讼,如果产生投资者赔偿,那成本就更高。上市后,股票就成了一种产品,像其他有形产品一样,同样需要企业去维护。这两项工作将会占用企业资源。而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不当行为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那诉讼成本和赔偿费用都会十分可观。
(6) 先付费用,但企业不一定能成功上市
公司一旦计划上市并开始实施,即需要先向法律顾问、保荐人、会计师支付部分费用,此部分费用无论上市成功与否都会发生。另外维持上市公司地位亦会增添其他费用。
(7) 对上市公司老板的坏处
公司上市后成为公众公司,老板的个人生活也会受到影响,个人隐私易被社会曝光。
(8) 商业信息可能被竞争者知悉
每个上市公司都需要披露大量的信息,处于保护投资者的目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对公司重大信息进行披露。包括财务信息,重大合同,股本变化等,这样一来一些不便公布的商业信息也被公开,一旦被竞争者知悉,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Ⅸ 上市公司如何使用股市资金
上市公司要利用发行时一次性筹集的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以下是对该问题的具体分析:
1、 公司需要确定融资额度额度后,才能申请上市,之后证监会还要发审委进行审批,然后投资者申请认购该股票,申购成功之后,投资者持有股票,而这些资金统统到了公司的融资账户上。
2、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应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上市公司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
3、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拓展资料
1、 当股份公司上市时,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后,中签股民的资金划归该上市公司。因而,上市后股价的涨跌对上市公司资金流没有直接的影响。只有在禁售期过后,公司持有的股票可以在市场自由变现时,公司才可以通过出售或买入公司的股票从而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当公司有投资于股票时,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股价的涨跌仅表现为投资收益的变化。
2、 当这些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市场流通,股民要通过股票买卖希望获得股票交易差价收入及上市公司的分红。短期看,股票的涨跌是由资金推动的,买的人多就涨,卖的人多就跌。长期看,这种涨跌与业绩正相关。
3、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Ⅹ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有哪些途径
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要求:
1、运营的规范性:
A. 制度、内控健全;
B. 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未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涉嫌范围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C.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产、财务、业务独立;
D. 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E.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不仅是证监会的处罚,还有海关、税务等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F. 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G.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敬闷近12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做出公开承诺未履行的行为。
H. 本期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A. 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净利润以扣非前后孰低为准;
B. 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严重依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C. 主要产品和市场前景良好,市场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D. 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E. 公司重大资产和核者胡心技术稳定,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F. 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等情况;
G. 最近24个月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一年度下降50%以上的情况。
3、财务状况:
A. 会计核算规范、真实;
B. 最近3年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无重大不利影响或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C.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募集资金规定:
A. 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B.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C.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直接、间接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的公司;
D. 募投项目实施后,上市公司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E. 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二、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配股的要求:
1、先满足主板、中小板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要求;
2、配股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30%;
3、控股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购的数量;
4、应当采用代销的方式发行;
5、配股价格:没有要求;
6、配股发行失败的情况:控股股东不履行承诺;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数量未达到拟配售股份总数的70%。发行失败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人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认购人。
三、主板、中亮嫌弯小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的要求:
1、先满足主板、中小板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要求;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超过6%,净利润以扣非前后孰低为准;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数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股票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