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股分红后什么时候卖最划算
股票分红后随时可以卖出。但是持股时间和纳税比例有关系。持有股票一年以上只需缴纳现金分红5%的税费、一个月以上缴纳税费10%、一个月以内缴纳税费20%。
所以投资者如果想少交一点分红税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长期持股,做价值投资。前提是这个标的有长期投资的价值。
可能分红税对小资金影响不大,但是对大资金还是有影响的。
拓展资料
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另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而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它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另外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
配股
配股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配股与送股转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种利润的分配式,是投资者对公司再投资的过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吸收资金而向公司股东有偿按比例配售一定数额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红,而是一种筹资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发行,公司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所配的股票。
“按季分红”就是国外上市公司成熟的表现,表明国外公司是重视回报股东的。中国股市还是一个重融资轻回报的市场。在中国股市里融资才是第一位的,至于回不回报投资者,其实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在中国股市里,上市公司5年、8年甚至10几年不回报投资者似乎也是正常的。因为中国股市并没有形成一种以不分红为耻辱的风气。国内的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因为国际板公司的“按季分红”而感到无地自容呢?实际上,国内股市也还是有重视分红的公司,比如那些A+H股上市公司。
Ⅱ 上市公司、投资银行和股票之间的资本关系是什么样的
简单点来讲吧。。
上市公司,没上市之前就是一块石头,需要投资银行投资,包装,打造,变为一块玉,去上市,按照份额出售。
股票就是这块玉的份额,。。有很多的份额,可能被分成1000万份,有可能被分成几亿份。。
然后投资银行,再对这块玉,进行,评估,,有没有价值,价值低估的时候,他们也会买,价值高估的时候,就一般不会去买。。
Ⅲ 银行股破净率这么高,会不会被外资买走啊
外资压根就不是投资中国,他们大都是投机中国的。
至从深股通、沪股通开通以来,你看他们资金进出操作的特点就明白了。他们在严格按照自己的规则,低买高卖,频繁操作,每次操作失误比我们少的多。所以现在有很多人把他们的进出作为风向标。
至于说到银行股破净率高,会不会被外资买走。这个问题你放心,外国投资是机构投资,他们不是傻瓜,比我们精明的多,有利时,时机成熟,他们自然会跟进。对银行股他们更是轻车熟路。因为在我们的银行股上市时,他们作为所谓的"战略投资者"拿到了我们国内股民无资格投资的大量原始股。上市解冻后,高市价卖给了我们国内投资者。他们在我们银行股上赚的钱,是以百亿千亿级计算的。这桶金是我们国内投资人永远也没份的。
所以说机会有了他们自然会来,至于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与破净率有无关系,他们也不会告诉我们,只能睁大眼睛盯着点,能跟上喝点汤,跟不上或跟错了,只能做韭菜了。个人小认识,仅供讨论。
银行股破净率这么高,会不会被外资买走啊?
大家好,我是谦秋说,一个浸润资本市场18年的老股民。 对于银行股会不会被外资买走,我还真的有话要说,其实外资一直在虎视眈眈的买入,好几家上市银行股的大股东已经是外资了。看看南京银行就清楚了,看看杭州银行就明白了,再瞧瞧北京银行 。我非常痛心的看到,银行类的上市公司对于市值如此之低,被外资大快朵颐,居然没有任何市值管理的动作。也实在是搞不明白,真正市场上如此低估的好公司,居然被公募私募基金视而不见。反倒是外资机构,偷偷的在买,甚至不惜买成第一大股东。
这个有点杞人忧天了,根本不可能会被外资买光,即使买也只是很少的比例,根本不会对国资背景造成任何影响。
第一,讲讲普通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根据我们国家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二级市场累计购买股票数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5%就要向监管层报告、对外公告并通知上市公司了。这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就会知道有人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同时,在达到5%以后每增加5%持股数量,比如买了10%、15%以后都要公告并通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一看,有人可能想争夺控制权了,就会采取措施予以回应,比如也开始买股票以保证自己的持股比例不会被竞争对手超过。
第二,买卖股票不是谁都可以的。我们国家实施的是资本管制。外资不能随意购买股票,要么通过港股通、要么通过qffi基金,但这些渠道都是受管控且有额度限制的,基本不可能买下整个上市公司。因此,上述第一点其实也是针对国内企业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外资基本上连5%都买不到。这是金融资本管制的好处,不太用担心我们国家最重要公司被外资买走。
第三,我们来看看银行们的股东构成就会知道,即使未来放开资本管制允许外资随便买卖股票也是买不了多少银行的股票的。
以工商银行为例,前两大股东分别为持股34.71%的中央汇金和持股31.14%的财政部。中央汇金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财政部是国务院直属部委。也就是说,国务院实际掌控了工商银行62.85%的股份。其他的一些国有企业和机构持股就不算在里面了。这62.85%的股份已经足够了。
同样的道理,其他银行的绝大部分股份也掌握在国务院那里,比如农业银行的前两大国家股东总共持股75.02%。
外资买股票是要有对手盘的,有人卖他才能买进。你觉得国务院会把股票卖给他们吗?别说外资了,连国内企业也不可能买到。因此,外资最多只能买到37%的工商银行和25%的农业银行,而且这只是理论上的最大数字,实际中根本不可能。
第四,其他的一些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背后的第一大股东要么是国务院要么是各地方的国资委,根本不可能被外资卖走很多股票。况且现在的外资也第二步都还没突破(资本管制)。
银行股确实到了最好的投资价格底部,但年年见银行股挣钱多,分红极少,国家应出台政策硬性规定每年上市公司挣的钱分红比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这样好多公司连假帐都难做了。
其他银行不知道,以中国银行为例,90%股权都在国资委,外资能做点什么?现价3.2?前几天看到的,资产有6块多,买了股票不分红,外资又能做什么?有价无市,谁接盘?
在38家已上市的银行股中,市净率低于1的上市银行有29家,换言之只有9家银行股高于1倍市净率水平。
一般来说,市净率指的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市净率越低的上市公司,往往意味着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较高。但是,在实际情况下,市净率指标未必完全说明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因为市净率只是判断市场价值高低的一项指标,专业的机构投资者还会考虑到市盈率、净资产收益率、不良率、不良拨备等指标。对银行板块来说,本身属于政策驱动的行业,对政策敏感性很强,银行股投资价值的高低更容易受到政策的主导影响,所以对银行股投资仍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
现在洗刷银行股,可在股市里呆久了的人都应该还没忘记18年的银行股行情的事情吧?哪一年除了银行股其他的多少股票绵绵不绝的一路下跌啊,基本上被腰斩都是少的,就是股市定海神针茅台那也是有跌停的时候,反而那一年现在看起来死翘了的工农建中那可是一路创新高哦,所以现在不是银行股的风口而已,以后银行股还会在某年某月暴涨的,风水轮流转罢了。
现在银行股价格高还是低自有市场来评判,只要想买谁都可以去买银行股,内资可以买外资也可以买,如果真感觉是便宜货为什么内资不买它们呢?就算真被外资买完了又能怎么样呢,它买再多也不过小股东,最多也就是等每年一两次的分红而已,他们真进来为股市托底不是更好吗?股市正好缺资金呢!
好处来说,目前银行股低位,股息率很多5%以上。比定存银行要强,属于有点像买债券了
股价上涨爆发力可能不大强,尤其房地产调控后,这块蛋糕吃不饱了
如果我是外资,肯定要以银行股为主,问题是外资,特别是大规模外资,没有进场的意愿。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外资不会买走同时也买不走,就算买走了也拿不动!
上图是工商银行的十大股东占比情况,汇金和财政部合计占比65.85%,国家占比绝大部分股份,剩下34.15%的股份外资怎么买也不会形成控股权,这样外资买不走!
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通俗简单语言):当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要 书 面 公告。这 样 触 发 了 第 一条 规 定。
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通俗简单语言):你继续买,当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 十 时 ,这 时 已 形 成 了 要 约 收 购。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意 思这 时 上 市 公司所 有 股 东 可 以按 现 行股 价 卖 给 外 资 ,外 资 得 买 。这 样 又 触 发 了 第 二条 规 定。
外资还是不死心,买买买!当买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75%时,又解发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现 在买 走 了 75%那 么 二 级 市 场股 份就 少 于 25%,这 时 外 资 已 完 成 了 收 购 上 市 公司,同 时 上 市 公司股 权 分 布 已 不 具 备上 市 条 件,该 公 司依 法 终 止上 市 交 易或 退 市 。
外资在股市买完了也收购了,必须按同等条件收购剩下的25%股份。收购完成后该公司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直接退市。这下好了,外资用了一大堆钱买了一大堆股票,最后上市银行退市了,退市了股票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以上是本人根据证券法的观点,不知道是否准确,欢迎大家讨论纠正!
Ⅳ 银行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处置时间
三年。3年以后,所持有的股份陆续解禁,就可以卖出了。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Ⅳ 银行类股票盈利怎么样,推荐购买吗
金融业被成为万业之母,而银行的地位毋庸置疑,但是我们的银行股虽然利润占到了所有上市公司的50%甚至更高!但是这些利润的90%都来自息差,这说明他们的利润基本上都来自垄断!而众所周知,无论是贸易战,还是之前的其他贸易纷争,我们在金融行业过于保护自己,不够开放一直是谈判的焦点之一。此外,银行的报表也一直被外界质疑,认为有粉饰、包装不良资产的嫌疑,所以未来银行业的基本面会面临很大变化,甚至是根本性的反转也未必没有可能。
基本股息比例高的公司有国家队和社会保障基金,因为他们更喜欢股息的稳定性,而且比银行利息高得多。因此,如果你是一个风险厌恶者,你可以配置银行股长期持有,以获得稳定的回报。最后,在选择银行股时,尽量选择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实力较强的机构,因为现在允许银行破产。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和踩雷。关注银行股的朋友相信他们都知道包商银行。我仍然建议,在投资股票基金和其他产品时,首先要考虑的是风险,而不是收入,因为我们应该学会在这个市场上生存。
Ⅵ 银行一般什么情况下会减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对于银行来说,它是和我们普通人的投资逻辑肯定是相同的,并不会做出一些反投资逻辑的事情,所以说对于这些银行来说,他们在减持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时候,也会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其中最为关键的肯定就是这支股票背后公司的运行是否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果这支股票背后的公司经营出现了重大问题的话,不能够继续持续经营下去的话,那么对于银行来说,肯定会及时减持这家公司的股票。
Ⅶ 银行股权转让法律限制是怎样的
一、银行股权转让规定 银行主要业务是存款和贷款,银行存贷是主要功能,老百姓喜欢首烂陵将钱存在银行,不仅有一定的利息,而且安全性也是比较高的, 银行贷款 也是自己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通过银行贷款可以解决自己资金的燃眉之急,也可以享受较低的 贷款利率 。 银行股权就是银行 上市公司 。可以在证_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以后买卖交易。投资银行股目前是较好的选择。因为银行股的市盈率较低、价格相对较低、业绩较好,多数银行股票每年都有分红的。较低的银行股票目前只有2元多一股,起步最低要100股即可。但投资股市买卖交易金额在2000元以上,费用相对较低一些。投资银行股票选择较低的位置买入,可以中长期持有,每年光分红即可。等银行股票上涨较多时,可以选择卖出即可有收益。 二、转让股份之银行股权的法律限制 1、 股东持有的股份应依法转让。 2、 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原股东无优先受让权,无须股东大会批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_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3、 向金融机构入股要进行股东资格审查,根据有关规定,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股权转让时,如股权比例低于股份总额的5%,股权受让方的股权资格由本行董事会按照《 商业银行法 》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有关办法》审核,股权比例超过股份总额的5%,经本行董事会审核后报银监会审批。故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东股权转让时,要报经本行董事会批准。 4、 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有关办法》对受让方的资格规定要求如下: (一) 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 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 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 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8、 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 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二) 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2、 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 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5、 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三) 境外金融机构的条件另行规定。 股东申请转让本行股权时,转让、受让双方应向本行董事会提交以下材料: 1、 转让、受让双方的《 股权转让协议 》; 2、 转让方股权转让申请、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股权转让的决议、转让方证明股权状态良好的声明函、转让方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转让方所持本行股权证复印件; 3、 受让方股权转让申请、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受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受让方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受让方股东资格专项审计报告。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受让方股东资格专项审计报告要对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有关办法》中所列的条件作出肯定性的说明。 董事会批准股东转让其股权后,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将受让人的名称、地址以及股份数记载于股东名册,通知有关各方,收回转让方股权证,向受让方发放股权证,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历销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者戚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较于其他股权,银行股权具有相对风险较低,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因素,因而为大多数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