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改中的对价是什么意思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对价”可说是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绝大现金、权证、重组等其它共同认可的形式。
例如10股送春兄3股就是您有100股,送并森竖您30股.10送3股后 您就拥有130股了.
10股对10元,就是每股对1元。
㈡ 非现金对价是什么意思 可变对价是什么意思 通俗易懂的解释下
非现金对价:通俗易懂地说,举个例子,比如,你卖给别人一批固定资产,收到的不是现金或银行存款,而是一批存货。这就是非团者唯现金对价。
可变对价塌培(官方概念):可变对价是指对最终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不确嫌昌定的对价,例如:赊销商品承诺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等。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的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可变对价金额发生变动的,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营业收入。
㈢ 什么是非现金对价
非现金对价指的是不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代价,企业的非现金对价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客游拿户提供的广告服务。公允价值能够合理估计,则非现金对价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闭乎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则企业应以承诺用于换取非现金对价的商品或服务轿磨悉的单独售价来间接计量非现金对价。
㈣ 股票对价是什么意思
对价股是什么意思?
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能解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叫对价。每十股获三股的对价,就是向你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什么是股票对价
股票对价问题得由股改谈起。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着“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着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么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旁埋纯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么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液告两类股东的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运咐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于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推荐参考网站china/...42)
每10股对价股票5股,是什么意思?
非流通股解禁或收购要约。
意思就是,因为有非流通股要进入流通领域,对持流通股的权利人做出补偿。有时候是对价现金要约,有时候是对价股补偿。有时候二者兼有。
针对你的问题,直白点就是和“每十股送5股”一个意思。如果你在登记日持有该股,就会获得这个补偿。
区别于送股的地方,送股稀释的是送的比例,对价稀释的是进入市场的解禁股和对价股之差绝对值的比例。就是,送股会稀释净资产,对价稀释的相对要小。
希望能帮到你。
对价股是什么意思?
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能解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叫对价。每十股获三股的对价,就是向你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十股对价股票2.500股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10股送2.5股
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4.10股股票对价,是啥意思?
所谓对价就是非亥通股股东为了获取流通权,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价值。比如你买的股票神马,现在是2000股,神马公司已经修改了对价方案,每10股支付对价4.7股,在3月17日登记时,你不卖出,那么在股改通过后,你的股票将会变成2000*(1+0.47)=2940股,送股不需花钱购买,但送股后,股票价格会自动除权。
神马在3月17日登记前会开盘几日,如果你对该公司的股改不看好,可以卖出,但就不会享有上述对价的权利。
每10股对价1.9股什么意思?
你在炒股吗?,截图来看看
关于股票对价的问题,价格怎么算的 70分
公司借壳上市,相当于发行新股,首日没有涨跌停限制。所以上市首日涨跌和停牌前的价格没有对比性。
每10股对价股票3.3000股什么意思
资产重组中的资产置换吧
A公司的10股价值等于B公司3.3股
于是置换
㈤ ACCA(LW)考点梳理:股票的发行
在ACCA考试当中,LW科目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需要考生掌握和理解,这个考点内容就是股票的发行。这个考点通常是以综合题的形式在Section B部分出现,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一、首先,区分股票发行的三个概念:Par issue、Issue at a premium、Issue at a discount
我们在学习股票发行时,乱悔搜一直在强调股票不可以折价发行,但是在题目中,首先需要大家根据背景信息来判断公司是否是折价发行。
判断公司是否折价发行哗历股票,需要对比股票的发行价格与票面价格(nominal value):
(1) 如果发行价格等于票面价格,股票是平价发行(issue at par);
(2) 如果发行价格大于票面价格,股票是溢价发行(issue at premium);
(3) 如果发行价格小于票面价格,股票是折价发行(issue at discount)。
给大家举个例子,假如有下面三种情况,需要我们来判断股票发行的状态:
(1) A plc issued 1000 £1 shares,trading at £1.5 on London Stock Exchange.The shareholders need to pay £1.
发行价格即公司要求股东支付的价格,如果没有特殊规定,一般情况下票面价格都为£1。
那么本题中发行价格是£1,票面价值是前型£1,即发行价格 = 票面价格,所以为par issue。
(2) A plc issued 1000 £1 shares,trading at £1.5 on London Stock Exchange.The shareholders need to pay £1.2.发行价格是£1.2,票面价值是£1,即发行价格 > 票面价格,所以为issue at a premium。
(3) A plc issued 1000 £1 shares,trading at £1.5 on London Stock Exchange.The shareholders need to pay £0.8.发行价格是£0.8,票面价值是£1,即发行价格 < 票面价格,所以为issue at a discount。
还要给大家强调一点,在判断公司的股票发行状态时,不需要考虑题目中的市场价格-market value。
二、区分partly paid和issue at a discount
题目在考察大家对于折价发行的理解的时候,还会给到一个容易让大家混淆的概念-partly paid。
Partly paid是部分支付的意思,是股东在最开始没有支付全部的发行价格,等到后面公司催缴或者破产清算的时候,股东才会把剩余的欠款补齐。还是上面的例题,我们做一下扩充:
A plc issued 1000 £1 shares,trading at £1.5 on London Stock Exchange.The shareholders need to pay £1.2 per share.
Issued with £0.5 credited as paid up,leaving a liability of £0.7 per share.
根据题目信息可以判断出来,公司是溢价发行,发行价格是 £1.2。但是股东在最开始只支付了£0.5,剩下的 £0.7是后续需要支付的,这就是partly paid。需要理解清楚,这种情况并不是折价发行,股东现在对公司还有 £0.7的欠款。
“When company is liquidated,shareholders are liable to unpaid capital.”
三、公司发行股票换取非现金形式的对价
公司发行股票还有可能是为了换取非现金形式的对价,比如,换取goods-商品或者service服务,而公司法对private company和public company的规定是不同的,这个也是Section B部分非常重要的考点,需要大家了解并掌握。
(1)对于private company
Private company如果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换取非现金形式的对价,不需要对这个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独立估值。所以对价的价值不一定与股票价值完全相等,只要价值合理(reasonable and honest)即可。
(2)对于public company
公司法对public company发行股票换取非现金形式的对价要求比较严格:
Public company如果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换取非现金形式的对价,需要对这个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独立的估值,而且独立估值是要在股票发行之前的六个月之内进行。换取的商品还要在股票发行之后的五年之内交付给公司。
和正常发行股票相同,25%的票面价值和全部的股票溢价都需要在股票发行之时支付。
Public是不允许发行新股来换取未来的服务-future service,但是如果service是过去已经发生了的,公司只是针对这笔服务有一笔应付账款,那么公司可以以发行新股的方式来偿还这笔债务。
如果public company发行新股来换取未来的服务,接受股票的一方必须要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公司股票的票面价值和股票溢价 ,并且还要针对这部分支付5%的利益。
㈥ 对价股是什么意思
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能解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叫对价。每十股获三股的对价,就是向你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㈦ 现金对价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以现金支付对价 是什么意思??? 就是在重组的时候,当要求某个股东降低其股份比例的时候,他不肯,同时他用现金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形式来保证其股份不变或者不缩股
1楼回答不是,他说的是现金选择权(行权的1种)
问题二:对价股是什么意思? 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能解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叫对价。每十股获三股的对价,就是向你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问题三:每10股对价股票5股,是什么意思? 非流通股解禁或收购要约。
意思就是,因为有非流通股要进入流通领域,对持流通股的权利人做出补偿。有时候是对价现金要约扮拍档,有时候是对价股补偿。有时候二者兼有。
针对你的问题,直白点就是和“每十股送5股”一个意思。如果你在登记日持有该股,就会获得这个补偿。
区别于送股的地方,送股稀释的是送的比例,对价稀释的是进入市场的解禁股和对价股之差绝对值的比例。就是,送股会稀释净资产,对价稀释的相对要小。
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四:收购对价 是什么意思? 收购对价 就是收购时所支付的价格。
所为对价。户思就是支付手段不一定是钱,可以是资产,公司的股权等。
你举得例子,从对价上看,对方公司应该是负资产的公贺迅司了。
就是买来的是负债。1元只是象征性了。说白了,就是白送别人也不要了。
一般肯买这种公司的,都是看中收购对方的品牌等无形资产。
问题五:什么是资产置出的现金对价 简单来说就是卖出资产所能收到的现金。
问题六:支付给A股流通股东的现金对价 如何理解? 就是买流通股东手里的股份花多少现金
问题七:会计里的“合并对价”是什么意思? “合并对价”就是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所付出的现金资产或者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的债务。
在长期股权投资里,关于入账价值的定义不就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就是付出对价的公允。同一控制的合并按照账面价值。
说通俗点,“合并对价”就是去的投资花的钱或者付出的设备的价值什么的。
严重鄙视那种简单问题复杂回答,复制粘贴一大堆没用的专业解释。连consideration之类的都出来了。您怎么没从货币的起源开始讲啊。真逗!严重怀疑是不是学会计的,是不是真懂,不懂就别来误导人家。
人家问“W.C”是什么呀,你就直接告诉人家是厕所就得了。您非说W.C是water closet 抽水马桶的缩写。然后说从工程学角度上说,抽水马桶的工作原理是…… 这让我想起了大话西游里的僧哥,人是人他M的,妖是妖他M的。。。
问题八:LOF的申购与赎回是基金份额与现金的对价是什么意思?我对这个“对价”的所指不明白。 对价是在ETF的才有吧,表示的是现金替代的金额,LOF基金不存在这个问题的啊。
问题九:并购支付对价名词解释 以股票为收购对价是指收购要约人增加发行本公司的股票,以新发行的股票或以其持有的其他法人团体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而实现控股目的的一种对价方式。并购对价支付的方式如下所示:
(一)现金支付厅乱方式
现金支付方式是指并购企业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
1.用现金购买资产
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绝大部分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权
用现金购买股权,是指并购企业以现金购买目标企业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以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
(二)股权支付方式
股权支付方式,指并购企业将本企业股权换取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股权。
1.用股权换取资产
用股权换取资产,是指并购企业以自己的股权交换目标企业部分或全部资产。
2.用股权换取股权
用股权换取股权,又称“换股”,是指并购企业以自己的部分股权交换目标企业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通过这种形式的并购,目标企业往往会成为并购企业的子公司。
在换股并购中,换股比例的确定是最关键的一环。换股比例是指为了换取目标企业的一股普通股股票,并购企业需要发行并支付的普通股股数。
确定换股比例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每股净资产之比:换股比例=目标企业当前的每股净资产/并购企业当前的每股净资产
(2)每股收益之比:换股比例=目标企业当前的每股收益/并购企业当前的每股收益
(3)每股市价之比:换股比例=目标企业当前的每股市价/并购企业当前的每股市价
(三)混合支付方式
混合支付方式是指利用多种支付工具的组合,达成并购交易获取目标企业控制权的支付方式。并购企业支付的对价除现金、股权外,还可能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或者表现为多种方式的组合。
混合支付方式还包括债权转股权方式、承债方式、无偿划拨方式等。
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和混合支付是并购对价支付的几种方式,并购之后的企业要根据其内部财务整合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问题十:什么叫对价?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许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合同无对价无效。从法律关系看,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某人允诺是为了换取另外一个人对允诺的承诺。从法经济学角度说,对价就是冲突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在平等个体之间法律关系冲突情况下,效率的解决只能通过平等个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在协调平等主体之间相互冲突的法律关系过程中,只要满足对价,自由让度并给予及时补偿而不使任何一方损失的条件,就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到帕累托改进的效率。
有关对价的概念曾在去年年底中国石化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北京飞天与北京燕化签订的合并协议中出现。根据该协议,中国石化通过北京飞天吸收合并北京燕化的方式对北京燕化进行整合,北京飞天就拟注销的所有北京燕化H股向北京燕化H股股东支付现金,同时还向持有所有北京燕化内资股的唯一股东中国石化发行北京飞天新注册股本,最后北京飞天对该协议应支付的现金对价约38.46亿港元。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对价),往往将合同区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交易关系,是双方财产的交换,是对价的交换。无偿合同不存在对价,不是财产的交换,是一方付出财产或者付出劳务(付出劳务可以视为付出财产利益)。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
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价的概念和规定,但国内法学研究人士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调整的法律规定,只不过是从权利义务对价的角度来调整。例如对一个权利义务明显不平衡的情况,英美法是从对价理论角度来考虑不充分的对价背后是否隐藏着欺诈、胁迫等不公平的事实,从而决定合同是否存在对价的;而我国合同法对相同情况也可从有无欺诈、胁迫来分析并决定合同效力,如果没有这些非法情节,当事人还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行使变更和撤销合同的权利。
在此前股权分置改革的讨论中,非流通股股权以什么样的对价获得流通权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之一。此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采取了个案处理、方案协商选择的原则使最终实现的对价必然成为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㈧ 什么是股改对价
什么是股改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对价”可以理解为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其它共同认可的形式。
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卖掉了,就不能拿到对价送的股票。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买进来的股票,就能获得对价送的股票。对价送的股票自动到您的帐户上。例如10送3股就是您有100股,送您30股。10送3股后您就拥有130股了。
怎样衡量股改对价 一条简单标准
“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权结构中总股本应该小于或等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权结构中总股本”是判断各种对价支付方案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只改变上市公司股份存量结构、避免上市公司股份增量扩大。这更有利于稳定目前还较难摆脱资金推动型市场特征的我国证券市场态势,同时也符合管理层提出的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前暂停市场融资与慎重“新老划断”的政策意图。
在目前各方案中,派现(但应该是非流通股股东而不是上市公司来支付)、非流通股股东直接送股和缩股是符合“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权结构中总股本应该小于或等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带轮股权结构中总股本”标准的对价支付方案,因此易于广泛推广和被市场所接受。
具体地说,符合此标准的对价支付方陪型案必定符合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原则一:非流通股股东不得利用股权分置改革变相扩容
如果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权结构中总股本大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权结构中总股本,则意味着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中实施了股权的变相扩容,股权的变相扩容会加重市场所承受的再融资压力,从而使流通股股东对股价预期产生更多不确定性。
此外,这还意味着经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程序后,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股权分置改革来跨越股份增发的审批门槛,达到变相融资的目的。
原则二:非流通股股东不得以上市公司财产作为自己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对价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除了考察具体对价金额(数额)是否合理外,还应关注支付对价的实际来源。
非流通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上市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更是两个不容混淆的概念。简而言之,非流通股股东的钱不等同于上市公司的钱,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应该完全来自非流通股股东本身而非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使用上市公司的钱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为股权分置改革“买单”,这不是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而是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再次侵害,同时亦违反了股权分置改革中保护公共投资者的核心原则。
被否决的清华同方股权分置方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和“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得的转增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两个程序的合并进行,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巧妙“借用”上市公司资本替代了非流通股股东自己实际应付的对价。退一步说,即使流通股股东认同此方案,在程序上也应该在“类别表决”方案前先进行一次是否允许非流通股股东用上市公司的财产为自己支付对价的“类别表决”。但这种方案必然违背了原则一与原则三。
原则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得以恶化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为代价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以不恶化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为基本规则。
举例说明:上市公司甲总股本为1000万股(非流通股800万股,流通股200万股),公司的净资产为6000万元,公司当年净利润为120 0万。经过计算不难得出,股权分置改革前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分别为6元和1.2元。
方案一:以非流通股按照2:1的方式进行缩股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在股权蠢乱信分置改革后,公司总股本为600万股,其中非流通股为400万股,流通股为200万股,同时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变为10元和2元,意味着通过缩股的方案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
方案二:非流通股股东直接以10送5的方式送股给流通股股东,其总股本保持不变,但其中非流通股变为700万股,流通股为300万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也保持不变,仍分别为6元和1.2元。
方案三:假定上市公司甲的对价支付方案变为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送股的方式进行,即首先将200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为200万股股份,然后,非流通股股东将这200万股(所谓的“10送10”)全部作为自己的对价给流通股股东送股(类似清华同方的方案)。这时,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万股,其中非流通股股数不变为800万股,流通股为400万股,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降为5元和1元,相比而言,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财务指标被恶化了。
此外,如果非流通股股东动用上市公司财产而不是自己财产来派现,也会恶化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同样违背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本意。
事实上,制定出的对价支付方案应该是简单明了,且最好能一步到位。“最简单的就是最好的”,这不仅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呼声,也是以大部分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心声。目前,同第一批试点方案相比,第二批试点公司披露的对价支付方案可谓五花八门,举不胜举:既有派现、送股、缩股等一般方案,又有权证等新式方案与各种组合方案。虽然各种复杂的对价支付方案具有灵活性的一面,能够更好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各自特点,但我还是主张方案应该简单为宜。因为针对过于复杂的对价支付方案,不仅广大的流通股股东不理解,连机构投资者都感到费解。不理解就很难沟通,就会引起市场的恐慌情绪,势必产生预期的不确定性,而预期的不确定性必然会打击广大流通股股东参与股票投资乃至市场的信心。方案需要简单明了,标准与原则更是如此。
㈨ 对价方式的定义是什么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什么是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所谓股权分置,是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以及发行后仍有部分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就是股权分置。
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法人股由非流通股转化为流通股的过程中,法人股与流通股股东之间需求和利益的均衡。即在认可流册察陵通股含权的条件下,在法人股转化为流通股过程中,法人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含权价差,在全流通条件下实现同股同权同价。由于流通股的股票价格高于非流通股价格,非流通股获取流通股的条件就是要通过协商向流通股股东出让部分利益,这部分利益就是对价。很清楚,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取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所出让的利益,这也正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实际中,对价的计算是复杂多变的。对价的支付方式既可以是股权,也可以是现金。
举例说明,假设某公司总股本15000万股,其中国有股及法人非流通股为10000万州戚股,流通股为5000万股;其调整后每股净资产为2元,流通A股的日均价为3.5元。
假如该公司的全部非流通股股份以配售给流通股股东的没谨方式实现全流通,那么,该公司流通A股市值为:3.5元×5000万=1.75(亿元);非流通股的配售价为(有的考虑市值):2元×10000万=2(亿元);该非流通股全部配售给流通股东后的价值为:1.75+2=3.75(亿元);则配售全流通除权后每股市价为:3.75亿元÷15000万股=2.5(元/股)。
在这里,非流通股的股东是不能直接向二级市场抛售股票的,只能按照2元的价格全部配售给流通股股东的方式实现全流通,全流通后每股股价为2.5元。因此,应将这两者的差额,即每股0.5元,总额为0.5亿元(0.5元×10000万)的差价总额补偿给流通股股东,然后非流通股即可流通。
从上述分析可知,对于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来说,应该是对流通股股东的一种股权转移或资金补偿,实质上属于一种增加投资成本的支出行为,而对于获得对价的股东来说,是一种接受补偿取得收入的行为。因而,在税收上主要涉及资产产权转移应该缴纳的印花税和收入与支出方面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等两种税收。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件规定,对于接受对价补偿的流通股股东,可以暂免征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双方暂免征收印花税。
㈩ 确定交易价格的四种特殊情况
确定交易价格的四种特殊情况:可变对价;重大的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给客户的对价。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如: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标价并不一定代表交易价格。
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假定将按照现有合同的约定向客户转让商品,且该合同不会被取消、续约或变更。
交易价格特殊情况具体处理原则:
可变对价,企业在确定将多少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时应考虑收入转回的风险。
重大的融资成分,企业应调整承诺的对价金额,以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
非现迅兆金对价,公允价值能够合理估计,则非现金对价应以公允价值计量穗侍;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则企业应以承诺用于换取非现金对价的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猜昌吵价来间接计量非现金对价。
应付给客户的对价,企业需要确定应付给客户的对价是应抵减交易价格,还是用来支付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或者两者相结合(如:上架费、进场费、互相销售商品等)。
成交价格是买卖双方之间实际达成交易的价格。成交价格主要受国际市场行情制约,同时还与成交额、买卖双方的业务往来关系和商品质量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来说,成交额越大,双方关系越密切,成交价格越低;反之,成交额越小,双方关系越生疏,成交价格越高。而商品质量越好,成交价格越高;商品质量越差,成交价格越低。
成交价格:应付的,实付的,并调整后的价款总额,不同于发票或合同价格,它还包括间接支付给卖方的价款.[2]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最新成交价=cp
cp≥bp≥sp,最新成交价=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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