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板块资金 > 质押股票购买资产

质押股票购买资产

发布时间:2023-06-12 07:06:12

‘壹’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1.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合格资本参与人以其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合格资本发行者提供资金,并同意未来返还资金和取消质押的交易。股票质押回购是指融资方有剩余资金,一般是指上市公司将这些资金作为质押资金来发展主营业务,获得更大的资金。回购被质押的股份是一件好事,参与人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并符合证券公司制定的资格审查标准的客户;融资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目标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目标资产管理客户。特别的资产管理计划可参考。
2 股票质押回购的声明类型包括初始交易声明、回购交易声明、补充质押声明、部分撤销质押声明、终止回购声明和违约处置声明,初始交易声明,是指参与者将其所持基础证券按约定质押并将资金汇入发行人的交易声明,回购交易声明是指整合方按照约定为返还资金、撤销标的证券及相应水果质押登记而作出的交易声明,包括到期回购声明、提前回购声明和延迟回购声明。商务协议中应规定在上述情况下的预购、延期购货条件以及购货金额的调整方式。递延回购后的累计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3. 质押回购仅将债券质押给资金提供者,其所有权仍在基金入方;质押回购只是合法冻结了融资方的债券,该债券仍属于融资方;按照回购利率的约定,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贷款人返还债券,质押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将自己的股份质押给银行、券商、信托机构等出借方。质押股票通常有一个合约期,到期后,上市公司用现金赎回股票,放贷人收回现金,所以质押回购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
拓展资料
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要求:信誉好,开户信息完整,账户规范;在证券公司开立a股账户,在证券公司托管资产,C4成长以上风险评估结果;股票质押涉及的证券资产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其他抵押或者担保;不存在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其他条件,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贰’ 股票质押回购协议

第一条 证券公司开展股票 质押 回购业务,应当与融入方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 营业执照 /个人 身份证 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的,业务协议应当载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名称及相关信息。乙方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代表融出方签署本协议,相关法律后果均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承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比照执行。 第二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订立业务协议的目的和依据。 第三条 业务协议应当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回购期限、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延期购回、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终止购回、违约处置、履约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语进行解释或定义,并符合 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体资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 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双方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质押的标的证券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 (三)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同意乙方应监管部门、上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的要求报送甲方相关信息; (四)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和损失; (五)甲方承诺遵守股票质押回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规则等规定; (六)甲方为 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且以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 (七)甲方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甲方承诺已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了相应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回购,承诺已经获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合法授权;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已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已经获得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合法授权,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已约定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乙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已在上交所开通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并且该交易权限并未被暂停或终止; (十一)乙方承诺具备开展股票质押回购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服务; (十二)乙方承诺按照业务协议约定,基于甲方真实委托进行交易申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十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在协议有效期间维持上述签署声明,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第五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已充分知悉并同意,融出方为乙方时,乙方是甲方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对手方,同时乙方又根据甲方委托办理有关申报事宜;融出方为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时,乙方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管理人,同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与甲方的委托,负责有关交易申报等事宜。 第六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第七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乙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开立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 第八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股票质押回购的要素以及相应的计算公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标的证券、股份类别、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等; (二)利息计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购回交易金额计算公式; (四)履约保障比例的计算公式及相关阀值; (五)融入方应付金额的计算方式; (六)标的证券停牌期间市值计算公式。 第九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股票质押回购中的交易委托、申报、成交、结算、盯市、权益处理、违约处置等事宜,约定内容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融出方是证券公司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乙方。 第十一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违约处置等事宜。 第十二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乙方对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及相应的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进行合并管理。 第十三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获得相应资金; 2.向乙方查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情况; 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已质押的相应证券及 孳息 解除质押。 (二)甲方义务包括: 1.初始交易时,保证其证券账户内有足够的标的证券,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 清算 与质押结果。因其证券账户标的证券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质押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 3.购回交易时,保证其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其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开立的上海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 5.按照上交所、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取得相应标的证券及孳息的质权; 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收取利息; 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按照约定取得返还资金; 4.甲方违约时,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处置相应质押标的证券并优先受偿。处置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甲方 欠款 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5.甲方违约时,对于处置相应质押证券所得价款,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资金扣划。 (二)乙方义务包括: 1.融出方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向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时,在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中向集合计划客户或定向客户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 2.进行初始交易委托时,保证其相关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余额,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资金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根据甲方委托申报交易指令; 5.负责盯市管理,在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按照协议约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适用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等内容。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涉及跨市场 吸收合并 的,甲方应当提前购回。 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相关权益处理事项加以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二)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三)待购回期间,甲方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权利。 第十八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将有限售条件股份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解除限售日应当早于回购到期日。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时,甲方应当及时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第十九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违约事件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的各种违约事件,以及甲方相应的 违约责任 及处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种违约事件,以及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质押标的证券为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具体的处理方式;质押标的证券为个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业务协议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处置时税费的处理。 第二十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押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的担保范围、处置流程及方式、处置所得的偿还顺序等具体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终止购回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及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异常情况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法律后果。异常情况包括: (一)质押标的证券或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 强制执行 ; (二)质押标的证券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 (四)乙方被暂停或终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 (五)乙方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 (六)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务协议还应当约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过错导致异常情况发生的,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通知与送达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的详细联络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指定联络人、固定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业务协议还应当约定一方联络方式变更时,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时间; (二)乙方履行各项通知义务的方式,如自行签领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短信通知、邮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公告通知等,并应当约定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后视为送达的期限。 第二十四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因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技术系统异常事故,法律、法规、政策修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等因素,导致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协议,免除其相应责任的条款。 第二十五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适用的法律和争议处理方式,并明确约定因股票质押回购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协议各方协商或通过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 依据上交所确认结果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证券质押登记和资金交收等业务。 第二十六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方为个人的,业务协议由甲方本人签字;甲方为机构的,业务协议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七条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协议成立与生效条件、协议期限、协议终止条件、协议份数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 业务协议应当在签章前明确载明“甲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面接受业务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知悉、理解业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愿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叁’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质押式回购并不属于利好,这种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的方式只能算是中性消息,而且这种做法对于股东急需用钱的时候,但又不想把自己的股票卖出去套现金,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
假如说控股股东手里面的股票,是处在现在销售的特殊时期的话,是不能够进行质押式回购的,因为这种股票并没有达到现在规定的要求,不能够在股票市场上流通。其次就是质押是股票回购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当时间到达极限之后,就必须要用自己的现金来赎回这个股票,而且需要付一些融资的利息。
回购是什么?央行回购和上市公司回购的异同点在哪里?回购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等不及了想尽快的知道,学姐这就来给大家做个全面介绍。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都表达相同的意思,所谓的意思也就是说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包括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操纵现金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股票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将其注销。然而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公司都会采取行动,将回购股票看成“库藏股”保存下来,短时间内不插手交易,也不会干扰到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以后可用作别的地方,比如把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发行了,再或者就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就出售掉它。

2、债券回购:也就是在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未来的某天以约定好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债券里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称之为“卖方”和“买方”,就是它们之前再次购买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以交易发起人作为出发的角度,但凡是抵押出债券,有借入资金的这些交易都叫做进行债券正回购;只要是主动借出资金的情况,再去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这个行为是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话主要是因为: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购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如何:
1、回购后注销:假如在股价低估的情形下,回购股票,然后注销,这样会导致公司的总的流通股数下降,大大提高了每股的收成,股票这样回购的话是利好。股票的价格没有被低估,就出现对股票进行回购,特意引导一些不知晓真实情况的民众来哄抬股价,就会造成股东权益的亏损,这也就是被藏起来的利空了。
2、回购不注销:要是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且当做库存股同时股份还是留着,之后在股价处于高位时,派发股份用来干别的。公司可能会去炒自己的股票,于是不注销的意思就是利空。事实是,假若以短期的视角来看,回购股票相当于大资金买入股票,对股价来说是比较友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央行回购能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有正回购,以及逆回购,是货币政策的一种。央行逆回购的主要目标是以下两个,不仅可以调节资金的流动性,还能调节利率。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称之为正回购,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也作为一种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方式就能够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这一形式就是说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也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其实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的情况也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回购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我们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和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也就是向市场投放资金,要是资金在进入实体企业之后,这样就也就能刺激企业运转,所以对于股市是利好的。其次就是市场上的资金有所增加后,那么有多余的资金就会进入股市,这样的话就刺激股市上涨。
2、正回购:当央行卖出逆回购时就是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少了,就会导致没有多余的钱再流入股市当中,进而造成了悲观的投资情绪,股价会下跌不少。因此及时了解到回购消息是非常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肆’ 什么叫股票质押式回购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方将所持有的股票通过质押的方式,向出资方融入资金,并且约定时间返还资金然后解除质押的交易过程。
回购的具体意义是什么?上市公司回购和央行回购有什么不同?回购对股价有积极作用还是无作用?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迫切想知道,接下来学姐就帮大家全面分析一下。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代表着和证券回购交易一样的意思,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也囊括着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资金周转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购进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选择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然而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公司会把回购股票看作是“库藏股”进行留存,暂且不会介入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将来可以在其他地方发挥作用,例如实施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者是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出售它。

2、债券回购:所谓的这个债券回购就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了在未来的某一个日子里使用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是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就从交易发起人本身出发,只要是抵押出债券的情况,通常是借入资金的交易都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资金被主动借出的,要去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都是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若是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话会因为这些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至于回购股票的情况,它是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回购后注销:要是在股价低估的情形下,回购股票,然后注销,这样就会造成公司总的股数减少,提升了每一股的收入,股票这样回购的话是利好。若是在没有出现股价被低估的情况下就回购股票,故意诱导那些浑然不知情况的群众去抬高股价,股东的利益就会损失,这是隐形的利空。
2、回购不注销:如果说公司是要在低位回购股票,并且是作为库存股不参与股份注销,然后一旦当股价在高位时,派发股份做其他用处。公司有去炒自己股票的嫌疑存在,因此不注销的含义是利空。事实上,若是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就等于大资金买入股票,其实这是有利于股价上涨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回购方式是央行回购的方式,不管是正回购还是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就是一种货币的政策。央行的逆回购的主要宗旨在于以下两点,不管是资金流动性还是利率都可以调节。正回购指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是一种央行经常会使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央行利用正回购方式,也就可以达到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的行为也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实质上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其实逆回购到期那就是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回购到底有利益还是无利益呢?我们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去和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就是在向市场投放资金,要是资金在进入实体企业之后,是能够刺激企业运转的,因此会对股市利好的。然后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了之后,那么就可以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这样的话就刺激股市上涨。
2、正回购:一旦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就是在回笼资金,当市场上的钱越来越少,那么就意味着会不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了,进而产生了悲观的投资情绪,股价会下跌不少。因此及时了解到回购消息是非常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伍’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是利好还是利空

第一、股票质押,英文是pledge of shares,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
1、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且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与其他杠杆资金加杠杆用于购买股票有明显不同。质押其实就是债务人将动产或股票移交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动产或股票进行拍卖或占有以偿还债务。
2、股票质押从字面上来看,也就是说把股票当成自己的动产抵押给他人或银行,换来运作的资产即金钱。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第二、所谓利好,是让股价上涨的信息;而利空则是让股价下跌的信息。那么,股权质押利好还是利空呢?
1、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是无法直接判定的。它应该算是一个中性词。
毕竟股权质押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而已。举例来说明,就是A股东缺钱了,就把手上的股票作为标的物质押给B机构,然后B机构就会借钱给A股东用。而在到期的时候,A股东就需要把钱还给B机构。
2、而B机构为了防止A股东还不起钱,就会和A股东约定红线。比如股价跌破预警线的话,A股东就需要补钱或补股票给B机构。
而且基本上没有哪一家上市公司没进行过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反应的是股东的融资需求,而融资有时是好事,有时是坏事。不过如果这家上市公司本身负债率就很高的话,那么若大股东的质押率也很高的话,就很容易导致股价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却无股可加,无钱可补,进一步加剧股价下跌。

‘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吗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属于利好或利空,属于中性消息。

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

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相当于短期融资行为。

(6)质押股票购买资产扩展阅读: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柒’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回购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和央行这两者的回购有什么区别呢?回购对股价有积极作用还是无作用?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迫切想知道,学姐来帮各位科普一下吧。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即证券回购交易,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也囊括着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资金运转等办法,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将其注销。然而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公司会将回购股票当做“库藏股”保留下来,短时间内不插手交易,也不会干扰到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以后可用作别的地方,好比实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亦或是当需要资金时就出售掉它。
2、债券回购:它指的是在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这个时候,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债券有“卖方”(正回购方)和“买方”(逆回购方),前者向后者在此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这个角度来看,但凡是抵押出债券,关于借入资金的交易就是进行债券正回购;只需要是资金主动借出的,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会主要是以下的几个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么回购股票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如何:
1、回购后注销:假如在股价低估的情形下,回购股票,随后注销,这种做法将使公司的总体股票数量减少,每一股的收入将大大提高,这样操作是利好。若是没有发生股价被低估的情况就对股票回购,有意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来哄抬股价,股东的利益就会损失,这其实就是利空被藏了起来。
2、回购不注销:倘若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之下,并且是作为库存股不参与股份注销,之后在股价正当高位时,派发股份另做他用。公司可能会去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销的含义是利空。自然,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就和大资金买入股票是一样的,这非常有利于股价的上涨。
三、央行正、逆回购
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回购方式是央行回购的方式,不管是正回购还是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能说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主要目标在于对市场进行以下调节,不管是资金流动性还是利率都可以调节。正回购: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且还会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种方法经常作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方式就能够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的行为也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还要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实质上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如果逆回购到期,就说明了这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一个操作。那么央行回购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同样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1、逆回购:中国人民银行(也就是央行)使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意思就是向市场投放资金,当资金进了实体企业后,是能够刺激企业运转的,因此会对股市利好的。等市场上的资金在增加后,这样也就能够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这样的话也就随之刺激股市上涨了。
2、正回购:央行在做出卖出逆回购的行为时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减少就没有多余资金流入股市,进而造成了悲观的投资情绪,股价会下跌不少。所以早早的了解到回购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应答时间:2021-08-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捌’ 股票质押什么意思呢

一、股票 质押 什么意思呢 质押其实就是 债务人 将动产或股票移交给 债权人 ,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 债务 时,债权人有权将动产或股票进行拍卖或占有以偿还债务。股票质押从字面上来看,也就是说把股票当成自己的动产 抵押 给他人或银行,换来运作的资产即金钱。 二、股票质押的基本内容 1、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 上市公司 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2、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3、用于 质押贷款 的股票原则上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应业绩优良。对上一年度亏损的股票,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三、股票质押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以下统称股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为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指法人总部,下同),贷款人为依法设立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经营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商业银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本办法所指质物的法定登记结算机构。 第五条商业银行授权其分支机构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须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借款人通过股票质押贷款所得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贷款人、借款人 第八条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内控机制健全,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三)制定了与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 (四)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五)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具备对分类股票分析、研究和确定质押率的能力;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四)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五)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七)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 第十条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 借款合同 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 法规 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十一条股票质押 贷款利率 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三)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四)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五)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六)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 第十三条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质押率的计算公式: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四条借款人申请质押贷款时,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证); (三)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净资本计算表及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含附注); (四)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质物的权利证明文件; (五)用作质物的股票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用作质物的股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第十六条贷款人在贷款前,应审慎分析借款人信贷风险和财务承担能力,根据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核定借款人的贷款限额。 第十七条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审查同意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八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双方应共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向贷款人出具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贷款人在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前,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专门保管和处分作为质物的股票。贷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将股票质押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第二十条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贷款人应在借款 合同终止 的同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退还给借款人。 第五章贷款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15%;贷款人对一家证券公司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人资本净额的5%.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 (一)预计到期难以偿付贷款利息或本金; (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 申请破产 ; (三) 股权变更 ; (四)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一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上述比率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监控,对超过规定比率的股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得进行出质登记。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上述比率。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有权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实质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及时真实地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随时分析每只股票的风险和价值,选择适合本行质押贷款的股票,并根据其价格、盈利性、流动性和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指标以及股票市场的总体情况等,制定本行可接受质押的股票及其质押率的清单。 第二十六条贷款人应随时对持有的质押股票市值进行跟踪,并在每个交易日至少评估一次每个借款人出质股票的总市值。 第二十七条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警戒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35%,平仓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20%。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线时,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即时补足因证券价格下跌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平仓线时,贷款人应及时出售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余款清退给借款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 第六章质物的保管和处分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特别席位(以下简称特别席位),用于质物的存放和处分;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特别资金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 用于相关的资金结算。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存放在特别席位下的股票,借款人不得转让,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九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根据出质人及贷款人的申请将出质股票足额、及时转移至贷款人特别席位下存放。 第三十条借款人可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进行部分(或全部)质物的置换,经贷款人同意后,由双方共同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变更登记。质押变更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向贷款人重新出具股票质物登记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质押合同期内,借款人可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人同意后,按借款人的指令,由贷款人进行部分(或全部)质物的卖出,卖出资金必须进入贷款人资金账户存放,该资金用于全部(或部分)提前归还贷款,多余款项退借款人。 第三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贷款人应通知借款人,并要求借款人立即追加质物、置换质物或增加在贷款人资金账户存放资金: (一)质物的市值处于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警戒线以下; (二)质物出现本办法第十二条中的情形之一。 第三十三条用于质押股票的市值处于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平仓线以下(含平仓线)的,贷款人有权无条件处分该质押股票,所得的价款直接用于清偿所担保的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四条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应将质物归还借款人;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通过特别席位卖出质押股票,所得的价款直接用于清偿所担保的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质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 孳息 (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物一起质押。 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给予 警告 。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二)对不具备本办法规定资格的证券公司发放股票质押贷款; (三)发放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超过一年; (四)接受本办法禁止质押的股票为质物; (五)质押率和其他贷款额度控制比率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比率; (六)未按统一授信制度和审慎原则等规定发放股票质押贷款; (七)泄露与股票质押贷款相关的重要信息和借款人商业秘密。 第三十七条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用非自营股票办理股票质押贷款; (二)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三)拒绝或阻挠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四)未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八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贷款人要求核实股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未按贷款人要求及时办理质押股票的冻结和解冻; (三)为超过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比率的股票办理质押登记; (四)为借款人虚增质物数量或出具虚假质押证明。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述两个机构的派出机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监管机关对上述行为的查处结果应及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按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从事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以及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二条贷款人办理股票质押业务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解释。 经过以上的解释,您肯定对 股票质押什么意思 已经了解了,也了解了股票质押的总体条例,也明白如果违反了法律将会受到的惩罚,所以请认真遵守法则。那么您可以继续对股票质押进行深度理解,这有助于您的投资事业的发展,可以让您更加了解股票。

‘玖’ 关于股票的质押问题

出资购买股票的时候,或许大家见过自己购买的股票发布了解除质押的声明。那么什么是股票解除质押,对我们有好处还是坏处?今天就让我这个经验老道的老股民给大家科普一下股票解除质押,这篇文章会告诉你全部的答案!

介绍正文前,可以先拿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大家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错过了就没有了:【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质押”、“股票解除质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大多都是在公司财务状况不理想或者公司经营不良的情况下,部分持股比例大的股东就更看好这种融资方式。

倘若后续到期了,钱还没有还上,那银行等机构就会买下质押的股票,用于质押融资。如此一来,股票间接换成现金,股东自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便减持了。需要了解的是,如若股价下跌,最后触及到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抛售质押的股票,那么就可能会股价下跌乃至崩盘。

什么是“解除质押”?

解除质押就是把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赎回了,规避公司在资产上的那些风险。这其实也是当公司股价下跌甚至触及到平仓线,为了使担保比例保持原样,作为上市公司解决“爆仓”风险的一种手段。面对这种“爆仓”的风险,越来越多的公司采取了“解除质押”的操作,因此平仓的风险降低了,此乃“治本”之措施,但是至于公司怎么样的后市表现,就得再认真斟酌了。

要是还没有接触过股市,建议还是选择龙头股来投资,不要啥都不了解就一个劲往里倒钱,小心覆水难收,下面我整理了各行业的龙头股:【吐血整理】各大行业龙头股票一览表,建议收藏!

二、股份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实际上,“快刀斩乱麻”、“一刀切”就是解除质押使用的方法,当质押股权这一动作被解除后,控股股东就都没有再把质押继续进行下去了,这就把股权质押的“爆仓”风险降低到趋近于无了。

那么“解除质押”就肯定可以让上市公司的后市表现更好吗?这也只是一种可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可以从解除质押的时机和资金的进出来判断。



(1)所在的股市时机

在股市没有产生动荡的前提下,股票质押的时候,市面上的流通股日益减少,按照供需原理,股价往上涨的可能性非常大,此时办理解除质押,那么市场上的流通股就会变多,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大概率会降低。

然而在股市不稳定或者个股股价下降的情形下,让质押作废,实际上是质押在质押方的股票被控股股东赎回了,从而使这部分股票被平仓所产生的风险得到了有效降低,以免股东失去控制权,也证明了控股股东仍然有资金实力,为公司创造一个更好的前景,对投资者来说也是朝着想要的方向发展。

手里的股票适合继续投资下去吗?不了解的朋友也别担心,戳这里,即可诊股一次:【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2)资金的流入流出

在办理质押的时候,既能保证大股东的控股权,又能为公司筹集相应的资金,涉及到资金的流入;在解除质押的时候,赎回质押的股票,一般都需要还本付息,牵涉到大股东资金的流出。

在股价下行的时候,大股东要是没钱追加保证金,或许解除股票质押是它的动机,也就是说股东是以减持股票的方法来获取质押的资金,也是一种消极的暗示。

然而,正常情况下,股票解除质押还是没什么问题的。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能够间接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我们都知道,质押要缴纳相应的利息,会给企业带来一笔不小的负担,企业还是会倾向于扔掉这一不必要的包袱。另外,股东因为对股票后市行情比较有信心,所以才会解除质押,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说,他们才会决定要解除质押。

阅读全文

与质押股票购买资产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的员工能买公司的股票吗 浏览:733
股票软件的数据测试 浏览:894
2021年潜力医疗股票有哪些 浏览:349
黑牡丹股票资金流向 浏览:56
终止重组的股票会怎样 浏览:885
国债利率受股票影响吗 浏览:57
中国城建股票代码 浏览:172
股票重大资产重组停盘是好是坏 浏览:542
股票赚钱后是一次性抛掉吗 浏览:757
2019年5月即将st股票一览表 浏览:790
为什么股票帐户里显示有可取金额可银行卡里没有 浏览:400
股票软件苹果电脑版下载软件 浏览:122
中国工商银行股票在线交易 浏览:50
股票的资金流向中间的圈圈 浏览:312
一只一只股票老是跌 浏览:922
股票中国童工 浏览:818
锂电池股票业绩 浏览:31
中国股票百分之10 浏览:635
易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票 浏览:674
2019中国有潜力的股票 浏览: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