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对于同一股票的欧式看涨期权及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均为20,美元,期限都是3个月,两个
这是一个错误定价产生的套利机会,可以简单的用Put Call Parity来检验(C + PV(x) = P + S)。只要等式不成立,就说明存在定价错误。(现实中当然是不可能存在的,)
具体的套利方法如下:
期初以无风险利率借19美元,买入一只股票。同时卖出一个看涨期权(收到3美元),买入一个看跌期权(支付3美元),期权总成本为0。这种期权的组合被称作Synthetic Forward Contract(合成远期合约),无论到期日标的股票价格是多少,都会以20美元卖出,相当于一个远期合约。
持有股票一个月以后收到1元股息。
持有股票三个月后,无论股价是多少,都以20元卖出,收到20美元。(高于20,卖出的看涨期权被对方行使,需要以20美元卖给对方;低于20,则行驶买入的看跌期权,以20美元卖给看跌期权的卖方)
归还本息(三个月利息大约19*10%*3/12=0.475),大约19.5左右,剩余0.5美元,加上之前收到的1美元股息,一共有1.5美元的收益。这期间无论股票价格如何变动,收益都是固定的,期初也不需要任何成本。
Ⅱ 两个相同标的资产,相同期限的欧式看涨期权的价格差一定小于这两个期权执行价格之差么
这个答案是正确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一个股票的看涨期权,行权价分别为6元、7元,如果执行价格为6元的期权对应的期权费为2.5元,而执行汇率7元的期权对应的期权费为1元,期权费价差大于两个执行价格的价差。如果是这样,就存在套利机会。
客户可以选择卖出执行价格为6元的看涨期权,得到期权费2.5元;同时买入执行价格为7元的看涨期权,支付期权费1元,客户可以获得期权费收入1.5元。
到期日:
1、如果市场价格大于7元,两个期权都需要交割。客户可以按7元/股的价格买入股票,同时按6元/股卖出股票。客户亏损1元,加上期权费收入,客户获利0.5元/股。
2、如果市场价格小于7元大于6元,客户需要按6元/股卖出股票,但可以按低于7元的市场价买入股票,客户获利=6元-市场价+1.5元,因为-1<6元-市场价<0,所以0.5<客户获利<1.5
3、如果市场价格小于6元,两个期权均无需交割,客户获利1.5元。
如上所述,无论到期市场价格为多少,客户均可以获得无风险套利,这样的套利机会在实际操作及期权定价中是不可能出现的,因此看涨期权的价格差一定小于这两个期权执行价格只差。
Ⅲ 1.如果某金融产品是由同一股票的一份欧式看涨期权多头和一份欧式看跌期权多头组成,并执行价、到期日均相
这个问题,很牛逼。
1、这图,划起来怪麻烦的,就免了吧。
2、到期日和执行价相同,二者基本上就是相互冲抵掉了。但是,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期权费共计7元,就是投资者的购买代价。
我个人以为,这个套保组合是无效的组合,连套利或是投机的空间都没有。反而会为,持有标的头寸的投资者,摊高成本7$,完全没有必要。
可能是,楼主弄错了,如果是一份欧式看涨 空头,一份欧式看低 多头,那么可以有1$的无风险套利空间。楼主以为如何??
Ⅳ 如何证明欧式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价格的平价关系
假设两个投资组合
A: 一个看涨期权和一个无风险债券,看涨期权的行权价=X,无风险债券的到期总收益=X
B: 一个看跌期权和一股标的股票,看跌期权的行权价格=X,股票价格为S
投资组合A的价格为:看涨期权价格(C)+无风险债券价格(PV(X))。PV(X)为债券现值。
投资组合B的价格为:看跌期权价格(P)+股票价格S
画图或者假设不同的到期情况可以发现,A、B的收益曲线完全相同。根据无套利原理,拥有相同收益曲线的两个投资组合价格必然相同。所以 C+PV(X)=P+S,变形可得C-P=S-PV(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