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男方婚前把股票账户转移到父母名下,离婚的时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购买股票并把账户转移到父母名下,离婚的时候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里涉及到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男方转移股票账户的行为,本质上属于赠予行为,完成这一行为后,股票账户归属其父母所有。第二个原因是,转移账户以及购买股票都属于婚前行为,不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同时,股票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期间产生了增值收益,由于账户的男方父母,所以也属于其父母的财产。因此,离婚时不能算作共同财产。
其实夫妻二人之所以能够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定是有所牵绊和感情的,一味的算计财产和金钱,甚至在婚前就惦记对方的家产,这种行为下的婚姻又如何能长久呢?
② 关于存款及股票的婚前财产公证
我不建议你做财产公正,理由是:你的财产其实都可以证明你在婚前拥有的:房子,是你父亲名下;股票,交割单上是你婚前的日期;合伙投资应该也有合同之类的可以证明是你婚前的资产;银行存款更不用说了,不管是存拆还是银行对账单都可以。
总之,如果要离婚的时候,你只要能出具证明你在婚前拥有这些资产的证据,法院就不会判决这些财产要进行分割。
至于现金的花费,能花掉的到时也没有分割的问题了。
因为,我们现在的环境还不适应婚前的财产公正,如果去做这个的话,倒有点象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一样,换了谁做你老婆,都会记一辈子的,既然要跟她结婚,就不要让她心里有事搁着,将来吵架恐怕都是话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