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股票有哪些
您在打开任何一种股票行情交易软件后,从“行业或者板块”菜单中选择“银行或者金融”即可显示所有上市的银行股票。祝您成功!
❷ 5家农商行股价涨幅超30% 38倍市盈率能撑多久
经过漫长排队等待,农商行终于在去年迎来上市潮。江阴银行(12.80 -0.39%,买入)、无锡银行(12.86 -0.23%,买入)、常熟银行(11.16 -0.18%,买入)、吴江银行(11.76 -0.84%,买入)以及张家港行(16.12 -0.31%,买入)陆续上市。而就在春节过后的一个月内,5家A股上市农商行借助股价多次大涨的走势,再次吸引了市场的眼球。
以最晚上市的张家港行为例,该行尽管在上市第五天即打开涨停,但其随后却依旧持续上攻,从4.37元的发行价直涨至上周五的23元,累计涨幅高达426.32%。而在此期间,该行更是5次发布股票异动公告。
就在农商行股价连续飙涨之际,5家农商行发布的2016年业绩快报显示,2015年盈利全面下滑的业绩惨淡局面在去年已有所改善,除江阴银行外,其余4家农商行盈利均实现了正增长。
截至上周五收盘,5家农商行市盈已高达38.19倍,远高于银行板块14.03倍的平均市盈率。其业绩能否支撑如此高的市盈率?部分市场人士对此存有疑问。
张家港行、江阴银行领衔
农商行股价一飞冲天
就在春节长假过后,沪深两市走出了一波上攻行情,而当中以张家港行、江阴银行为代表的5家新上市农商行更是走势凶猛连拉涨停,一时间这5家银行次新股成为了一个月内市场中表现最佳的一个板块。
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从春节长假过后至上周五的一个月时间,5家上市农商行的市场表现异常优异,区间涨幅均在30%以上远远高于其它类型银行,张家港行,江阴银行、无锡银行常熟银行以及吴江银行涨幅排名在所有上市银行的前五位。其中,张家港涨幅高达202.23%,而江阴银行尽管近几日有所下调,但其区间涨幅也高达89.81%。无锡银行、常熟银行以及吴江银行的涨幅分别为39.62%、36.44%、34.57%,而排在第六位的杭州银行(14.68 -0.54%,买入)涨幅仅为12.01%,与前五位的上市农商行涨幅相差巨大。由此可见,农商行无疑成为一个月内银行板块当之无愧地领头羊。反观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的走势则要逊色得多,多家股份银行近一个月内的涨幅均为负值。
如果说上市农商行是近期银行板块龙头的话,那么张家港行与江阴银行这两只涨幅巨大的银行股无疑是其中最受关注的明星。在近期大涨的五家农商行中,只有张家港行与江阴银行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其中,张家港行因股价连续大涨,一个月之内已连续发布5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而江阴银行也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达3次之多。这也从另一侧面,也能证明这2家银行的上涨力度之大。
若论新股上市时涨停牌数量,张家港行其实是落后的,该股上市后第五日涨停牌即被打开,而其它银行打开涨停板的时间都在七天以上。但张家港行随后的走势却一飞冲天,在其上市后的二十几个交易日外,除个别几日有所调整外,大多数时间都在上演着涨停的大戏。而作为首家A股上市的农商行,江阴银行走势同样强劲。该行去年9月份上市后,即连续9天以“一”字涨停板报收。自2月10日起又是连续4天以涨停报收。2月份江阴银行的股票暴涨115.94%。截至上周五收盘,五家农商行市盈已高达38.19倍,远高于银行板块14.03倍的平均市盈率。
❸ 农商行在银行板块一枝独秀是怎么回事
近期,据相关媒体报道,受金融监管以及随之带来的业绩压力影响,A股银行板块的股份制银行、城商行股价出现较明显的调整。
有银行业分析师向媒体表示,无锡银行和常熟银行都是农商行中基本面较好的公司,同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当前监管压力较大的理财、同业、委外等业务类型参与度较深、业务体量较大,因而受监管的影响较大,而农商行在这些业务的体量本身就不大,受监管的影响也较低。
❹ 总结吴江银行可转债特点
吴江银行可转债特点包括:发行规模、利率、转股价格、转股期限和资金用途。
1、发行规模:吴汪镇江银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50亿元。
2、液团发行利率:吴江银行可转债的发行利率为2.9%,属于较低的利率水平。
3、转股价格:吴江银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76元/股,相对于发行时的股价较低。
4、转股期限:吴江银行可转债的转股期限为6年,可以在此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转换为股票。
5、资金用途:吴江银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主要用困埋粗于补充银行资本金,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❺ 浦发银行高管买自家股票,是看好前景还是遮羞布
按照目前浦发银行的表现,绝大部分人都不会看好浦发银行的前景,浦发银行高管之所以买自家的股票,只不过是为了稳定股价而做出的垂死挣扎,也就是掩盖浦发银行近半年市值蒸发千亿的遮掩布而已。
所以目前浦发银行的情况就是屋漏偏逢下雨天,前景非常不明朗,因此大家都在抛售浦发银行的股票,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浦发银行的股民都在呼吁浦发银行回收股票以便稳定市场,在5月末的浦发银行股东大会上,就已经有人问“浦发银行已经跌破净资产,为何不回购股票?
不过从浦发银行几个股东回购股票的动作来看,其实对浦发银行整体股价的影响并不大,这几个高管回购的股票也就几百万元,跟蒸发掉的千亿市值相比,那简直是杯水车薪。
所以个人觉得浦发银行的高管在这个时候出来回购浦发银行的股票,有点自欺欺人的感觉,这么做只不过是为了掩盖浦发银行管理混乱的一块遮眼布而已。
❻ 沪深26家上市银行现金分红金额高达4000亿元吗
截至2018年7月24日,除南京银行尚未实施分红方案外,A股25家银行累计发放了3791亿元的2017年度分红款(税前),额度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工农建中交五大行派发2895亿元,占到总分红金额的76.37%。25家银行共有股东户数近590万,由于银行的分红方案中,均采用现金分红,这意味着,近590万股东可以瓜分约3791亿元红包。
虽然本周上市银行的分红接近收官,但所有银行分红预案早在4月底前就已披露。披露上市银行首份年报的平安银行分红预案披露时间最早,该行早在3月15日就已披露了10派1.36元(税前)的分红预案。此外,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江有银行、宁波银行、无锡银行以及常熟银行也早在3月份就披露了各自的分红方案。
据了解, 国有五大行2017年现金分红2895亿元,占所有上市银行现金分红总额的72.37%。
2017年,工商银行现金分红金额为858.23亿元,分红额度最高。建行、农行、中行和交行的现金分红分别为727.53亿元、579.11亿元、518.12亿元和212.09亿元。五大行三年平均分红比例均在30%以上,股息率也均高于三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另有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国有大行累计分红金额高达1.42万亿元。
公开信息还显示,20家上市银行的现金分红金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现金分红金额较2016年实现翻倍增长的为吴江银行、光大银行,分别增长225%和107.68%。平安银行、浦发银行、 民生银行和华夏银行的现金分红金额则较2016年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招商银行的现金分红方案最为慷慨,该行2017年的分红方案为每10股税前派8.4元,合计派现211.85亿元。兴业银行分红额度也高达每10股派6.5元。每10股派现金额超过3元的包括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常熟银行、南京银行和贵阳银行。此外,民生银行、杭州银行与上海银行在现金分红的同时,还推出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股息率是衡量企业投资价值、吸引市场投资者的重要指标。目前银行板块平均股息率在3%;交行、农行、中行的股息率已逼近5%;光大、北京、上海、工行、兴业、中信、建行7家的股息率在4%以上;而杭州、民生、常熟、招行4家的股息率在3%以上。
资管新规落地之后,中长期来看,将推动真实的社会无风险收益率下行,银行股股息率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凸显。也有业内人士提醒,不应忽视银行业2017年以来在金融监管升级、实体经济去杠杆等多因素影响下的资产质量考验。中信建投证券杨荣团队认为,非标和经济增长预期是压制银行股估值的最后两根稻草,近期监管部门出台的资管、理财新规,核心点均在“扩容非标”,非标扩容,消除融资方式不匹配矛盾,同时降低了信用市场风险,但是经济增长预期需要逐步改善, 最后一根稻草尚未消除。
❼ 26家上市银行分红金额再创历史新高吗
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相关分红政策的积极推动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逐年提升。而作为上市公司中的一个重要板块,26家上市银行在现金分红力度上同样当仁不让,不但所有银行均推出分红方案,且均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红金额再创历史新高。
据统计,沪深两市26家上市银行去年的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高达4000亿元,其中国有五大行派现金额合计就高达2895亿元,占总分红金额的72.37%。
根据相关流程,银行2017年度的分红需经过公布分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及红利发放等三个节点。虽然本周上市银行的分红即将接近收官,但所有银行的分红预案均早在4月底前就都已披露。其中,披露上市银行首份年报的平安银行分红预案披露时间最早,该行早在3月15日就已披露了10派1.36元(税前,下同)的分红预案。此外,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江有银行、宁波银行、无锡银行以及常熟银行也均早在3月份就已披露了各自的分红方案。
各家银行从披露分红预案到实际分红到账,时间上有快有慢,除三家银行2017年度的分红在5月份就已实施外,大多数银行在7月份才告完成。虽然平安银行是首家披露分红预案的银行,但该行红利发放直到本月12日才实施完毕,历时长达近四个月之久。常熟银行是所有26家上市银行中,最早实施2017年度分红的银行。该行于3月31日发布分红预案,并在4月27日的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最终于5月18日率先进行了红利发放。
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相关分红政策的积极推动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逐年提升。而作为上市公司中的一个重要板块,26家上市银行在现金分红力度上同样当仁不让,不但所有银行均推出分红方案,且均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红金额再创历史新高。
根据上市银行2017年年报数据进行统计,沪深两市26家上市银行去年的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高达4000.52亿元,其中国有五大行派现金额合计就高达2895亿元,占总分红金额的72.37%。除6家银行的现金分红额度与2016年度持平或有所下降外,其余20家上市银行的现金分红金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现金分红金额较2016年实现翻倍增长的为吴江银行、光大银行,分别增长225%和107.68%。此外,平安银行、浦发银行、 民生银行和华夏银行的现金分红金额则较2016年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5家国有大行的现金分红金额不但位居前列,其派息率也均在30%以上,这已是连续六年保持30%以上的高比例现金分红。工商银行2017年度派现金额高达858.23亿元,远远领先于其他银行。招商银行的现金分红方案则最为慷慨,该行2017年的分红方案为每10股税前派8.4元,合计派现211.85亿元。此外,兴业银行的分红额度也高达每10股派6.5元。每10股派现金额超过3元的包括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常熟银行、南京银行和贵阳银行。此外,民生银行、杭州银行与上海银行在现金分红的同时,还推出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随着上市银行发放去年分红已接近尾声,4000亿元的真金白银已陆续送到各家股东的账户,需要说明的是,上市银行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均为税前金额,由于持股时间不同,投资者所获得的银行分红金额可能会有所差别。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按20%的税率征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税率为10%。
❽ 为什么有些银行股成了死股
银行行业中的大部分个股应该属于蓝筹类个股,公司业绩业绩较为稳定,每年都能出现稳步增长的情况,但很多银行股的走势都变成了僵尸,包括一些跟我们每个人生活国有商业银行,比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很多个股甚至一年的波动率不到10%,具体我们参考下农业银行走势:
再次最近一两年也存在多家上市的小型银行,上市没有大幅度炒作,但回落之前也出现了银行走势的普遍情况,主要原因还是银行股行业平均估值较低,很多新股刚上市的公的PE都高于行业平均PE,后期自然也会出现类似情况。
总结:我们通过三个方面重点分析了银行股为何走势波动较低,跟僵尸股走势类似,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银行市值较大,资金很难推动,再次就是银行股成长性较差,没有资金愿意炒作,银行股合理估值远低于其他行业,很难出现大幅度上涨。感觉写的好点个赞呀,欢迎大家关注点评。
❾ 农信社股金如何转换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
暂时不能转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精神,现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组建工作及申报程序
(一)申请筹建的各项工作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符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经银监局同意后即可着手筹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
3.履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法律程序。召开县级联社及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农村信用社合并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决议,以及通过必要的授权决议。已经统一法人的地方,只需要县级联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不需要再通过与合并内容相关的决议;
4.开展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县联社或筹备工作小组(受农村信用杜社员代表大会委托)聘请有审计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筹备工作小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复查。筹备工作小组、县联社、中介机构三方按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净资产。在此基础上,筹备工作小组提出净资产分配方策;
5.验收整改。经银监会授权,银监局组织对组建阶段各项工作,重点是法律程序、清产核资、净资产分配工作进行验收,向筹备工作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筹备工作小组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出具整改报告,银监局复查。银监局根据对组建工作检查验收和复查结果,出具《组建工作验收报告》,对组建工作法律程序有效性、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公允性负责;
6.中介机构按整改后的情况出具最终清产核资报告及净资产确认书;筹备工作小组出具净资产分配意见;
7.确定新发起人。筹备工作小组制定增资扩股方案,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制定募股说明书,按公正透明的原则征集新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农村信用社原股东自愿作为发起人的,应有优先认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的权利;
8.在各项筹备工作完成,符合申请筹建标准后,筹备工作小组准备申请文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筹建申请。银监局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受理情况、申请材料完整性、组建期间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验收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符合设立条件等)、《组建工作验收报告》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会审批。
(二)申请开业的各项工作
1.增资扩股和验资。发起人认缴全部股金后,筹备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增资扩股和验资应区分原农村信用社股金转增银行股本与新股东投资入股;
2.筹备工作小组就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人选资格与银监部门沟通;
3.召开创立大会、股东大会(农村合作银行为股东代表大会。下同)、职工代表大会、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章程、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和股东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发起人、股东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参加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大会实施律师见证制度;
4.召开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基本管理制度办法等;
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拟设银行名称预先核准;
6.筹备工作小组准备申请文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银监局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会审批。
二、审核要点
(一)申请筹建材料审核
1.申报材料完整,附件齐全;
2.组建对象符合规定条件;
3.县级联社和农村信用在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齐全,会议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合规;
4.《发起人协议书》内容合法合规,程序合法有效;发起人具备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资格;
5.清产核资工作过程深入完备,评估结果真实公允;净资产分配法律依据充分;报告内容细致翔实;
6.中介机构资质及参与审计评估人员具备合法资格;
7.清产核资工作的验收整改完全落实;
8.地方承诺的各项扶持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9.筹建方案中关于明晰产权增资扩股、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等方面的措施符合监管要求,切实可行。
(二)申请开业材料审核
1.申请材料完整,附件齐全;
2.创立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各项决议程序完备、决议内容合法合规;
3.《章程》合法合规,内容完备可行;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
5.股本结构以及股权设置符合监管规定,并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6.股东具备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资格;
7.《验资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约定的审计内容完备;验资机构资质合法;
8.法人治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监管要求;
9.业务范围已批准开办与拟开办部分予以区别;
10.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明晰;
11.法人总部营业场所和安全防范设施证明文件齐备。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机构名称
1.以县(或县级市,以下统称县)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其命名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十县名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县名十农村商业银行”。如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命名规则相似,为“省(自治区 直辖市)十县名十农村合作银行”。如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2.以地级市辖区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命名规则为“地级市名十市辖区名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合作银行。
3.地级市以“市区、郊区、开发区联社”等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可能出现重名的特殊情况,另设字号,不单独以地级市名称作为字号,命名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十字号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如江苏省苏州市区农村信用联社申请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名称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
4.深圳、厦门、青岛、宁波和大连5个计划单列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其命名规则为:“计划单列市名十县或市辖区名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如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简称“余姚农村合作银行”。
(二)筹备工作小组组成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由地方政府负责人,县(市 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监管负责人以及税务、工商、土地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筹备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
(三)设立方式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一般采取平价发行的方式。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制定的募股说明书须在辖区内进行公告,时间不少于七日,征集发起人应贯彻公正透明的原则。
(四)股权设置、股东资格与持股比例规定
1.股权设置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本结构应充分考虑股东来源的代表性。在股权设置中应处理好自然人股与法人股比例的关系、高管人员持股与普通员工持股比例的关系,既要防止大股东控权,又要避免股权过于分散形成内部控制。拟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应适当超前,至少满足开业两年内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2.股东资格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东应符合《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暂行规定》中有关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资格。自然人股东应在当地居住,法人股东注册地址应在当地。
(1)新入股的法人股东,设立时间应为两年以上,并符合连续二年盈利、净资产30%以上、长期投资比例(包括本次投资)不超过自有资本50%、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等法人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要求。
(2)新入股的法人股东,属于原企业改制的,原企业经营业绩及经营年限可以延续作为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年限。
(3)非法人的经济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以经济组织名义入股的,应符合法人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要求,视作法人股管理;不符合法人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要求的,以自然人身份入股,按自然人股管理。
(4)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入股。
3.持股比例
(1)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职工持股合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农村合作银行的非职工自然人股东持股合计不低于股本总额的 30%。
(2)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含中外合资与外商投资企业)持股合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持股比例超过5%的应报当地银行监管机构审批。
(五)原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处理
筹备工作小组应妥善制定原县级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处置方案。在社员退股前,由县级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股金处理方案:一是全面披露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和风险化解措施,以及未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发展预测和面临的风险。实事求是做好宣传工作;二是社员在自愿前提下可以将量化后的股金折算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三是对坚持要求退股的原社员,在净资产量化后允许其退股;四是对既不愿增资入股又要求维持原股金的社员,折算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折算后的股份金额达不到一个投票权标准的,不具有投票权;五是对暂时无法确认身份的股金,先行打包折算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资格股,不行使表决权。待股东身份落实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六)法人治理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应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
1.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应有1-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计入董事会总人数中。在首届董事会中应设有独立董事。申请开业时独立董事暂时不能到位的,留下空缺于开业一年内补充。独立董事的产生及职责可参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 15号)
2.关于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下应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开业时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法人股东持股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其他如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可以在开业后逐步建立。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及人员构成可参见《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5号)
(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比照《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执行。农村合作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应积极向社会招聘引进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申请开业时,其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的任职资格由银监会负责;副监事长、营业部总经理、信贷、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支行行长和支行副行长由银监局负责审核。
(八)银监局负责或授权银监分局负责审批原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储蓄所变更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应当在许可证、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设立、凭证印制、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开业。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后即启用新的印章、凭证,自行制作独立的行徽、标识。
(九)申请材料报送程序及格式
1.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申请人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申请书主送机关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机关为银监局和银监分局。申请书由银监局负责受理并初审,银监会负责审批和核准。
2.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纸张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XX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材料”或“关于XX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申请文件一般采用双面打印。
3.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银监会两份,银监局一份,银监分局一份。
4.银监局上报《审核报告》(《组建工作验收报告》作为附件)一式两份正式文件。
(十)银监局及银监分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指导,按照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严把受理和审查关,确保组建质量。各银监局统一整理归纳辖区内组建工作遇到的有关问题,向合作部反映。合作部原则上不接待申请单位直接咨询。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应严格依法进行,按照规定要求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形成法律文书,不得逆程序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