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在申报个人财产时,没有将持有股票情况填写,给组织上怎么说明原因
再补一个材料,补报证券持有情况,如股票账户开户时间、地点、持有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持有数量、买入价格和日期、分红情况,等等,可以说明一下补报是因一时疏忽。
⑵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股票如何填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和基金,不论实际由谁出资、由谁操作,均需要填报。
填报股票和基金持有情况要重点注意:报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未了结的在途交易,需要填报。股票为亲属或他人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份证开户购买或实际操作的,需要填报。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股票,需要填报。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⑶ 领导干部炒股怎么申报
领导干部炒股申报需要填报,需要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填报股票和基金持有情况要重点注意:
1、报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未了结的在途交易,需要填报。
2、股票为亲属或他人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份证开户购买或实际操作的,需要填报。
3、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股票,需要填报。
4、通过证券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种方式购买的基金或金融理财产品中属于基金的;或以有息存款的名义吸引客户,但实际为基金的,需要填报。
5、金融理财产品不能确定是否为基金的,需要填报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
证券公司推出的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备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比如,“**证券智远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现金管家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这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基金,需要填报。
6、股票账户余额自动转购的基金产品,如“**紫金天天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需要填报。为避免遗漏,可将股票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填在备注栏。
(3)干部申报材料少填股票信息扩展阅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明确党员干部可以从事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但是不能违反有关规定。
6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题为《党员干部:“股事”有风险,这些红线莫触犯》。文中指出,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党员干部可以从事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但是不能违反有关规定。
这七大红线不能碰,千万要牢记!
1、收送有价证券、股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八十九条对于违规收送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行为及其适用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情节严重要开除党籍。
2、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一般来说,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本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将其列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处分,情节严重同样要开除党籍。
3、违规在国外投资入股
某些掌握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规避党和国家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政策规定,到国外去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以获取个人利益。
4、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新增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中总结出来的。如果构成刑法规定的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等的,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5、公款或者违规借用资金炒股
有的通过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或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用以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6、隐瞒个人持股情况
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严肃的组织纪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隐私”藏着掖着,既不交心,也不交底。
7、特定人群买卖股票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明确列出了不能炒股的四类人群: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⑷ 干部提拔重用填报个人事项漏报股票资金4万元如何处理
可以进行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拓展资料: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最易出错的10个事项
1、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发生变化的
学龄前儿童、待业、退休及退休后再就业等情况均要反映;学生的学校发生变化的,需要填报。
2、在企业入股实际未出资的
工商登记已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从今年起,投资入股或注册企业(个体),无论注册资本为实缴或认缴,都要如实报告,不得以“实际未出资”为由隐瞒不报。
3、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
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婚姻状况应以填报日期当天在民政部门的登记情况为准。不能以此为借口,说对即将离婚的配偶情况不了解、不报告,更不能觉得难为情不向组织报告。
4、子女正在国外读硕士的
不管年龄多大,只要是未婚子女不能实现经济独立、不能独立生活的,都应算作共同生活的子女。其房产、投资、理财等情况都应当如实报告。
5、出国(境)证件交组织保管的
仍然需要如实、完整报告,少报告因私出国(境)证件1本或出(国)境情况1次即认定为瞒报行为。填报时应由本人填写,如果自己记不清证件或出(国)境情况的,需要自己去查找核对。
6、与配偶之间财务独立的
既已签署承诺书,应对配偶的情况进行过充分沟通。无论是配偶婚前财产还是现有投资、理财、房产,都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
7、凭印象估算房产面积的
有的人觉得回家翻房本过于麻烦,于是就凭感觉估算了。中组部规定,漏报、少报房产面积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隐瞒不报。
8、 股票账户委托他人操作的
不管是自己炒股还是交给别人操作,只要是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基金、期货、保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等,都应当如实详尽地报告。
9、持有股票较多、投资分散的
也许有的人觉得自己持有股票数量太多,每支股票数额都不算大,平时工作忙,若都填太过麻烦,自己只需要选填几支数额较大的就可以了。但是不行,漏报、少报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瞒报行为。
10、亲朋借配偶名字注册公司的
领导干部须如实报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抽查核实中一旦发现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将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⑸ 领导干部持有股票情况报告有什么规定
投资情况 领导人炒股须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 领导家人炒股也得汇报,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
⑹ 干部提拔重用填报个人事项漏报股票资金4万元如何处理
分两种情况:
一是报告持有股票,但金额少了4万元。定性为漏报且情节较轻,处理可能是: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
二是未报告持有股票。定性为隐瞒不报,处理可能是: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等。
若系填报对象,应当尽快向组织反映,也许组织看你反映及时、态度好,且暂未造成不良影响,可能就请你补填,免予处理或只作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