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的重组一般需要经过什么流程呢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呢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负责接收上市公司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上市公司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或发出补正通知。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如果无法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上市公司需在到期日的次日公告进展情况及原因。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对并购重组中的法律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专题会复核。专题会研究后,形成反馈意见。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可以在反馈意见发出后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进行沟通。如果需要解释或说明问题,上市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
三、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
如果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提交了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如果回复不完整合规,或反馈期间有其他需要解释或说明的事项,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四、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
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
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后,如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通过,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如果回复完整合规,将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六、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
如果并购重组委否决了方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如果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根据证券法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方式下,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超出要约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协议收购方式下,收购人可以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收购人需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未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❷ 上市公司“重组”有哪几个步骤
你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❸ 股票重组程序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股票重组要经过停牌(之前没有任何的准备重组的消息),之后发布重组预案(并复牌)并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时还要证监会通过并经过证监会公告才能正式实施(重组完成)。股票重组是指上市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着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一、股票重组程序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股票重组要经过停牌(之前没有任何的准备重组的消息),之后发布重组预案(并复牌)并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时还要证监会通过并经过证监会公告才能正式实施(重组完成)。股票重组是指上市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着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主要包括: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二、股票重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上市公司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向本所公司管理部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重组方应当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应当发生实质性改变,即“脱胎换骨,更名改姓”,重组完成有助于减轻或消除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3)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变更,或者将因发行股份导致其变更;
4)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离任;
5)已经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做出必要的补救,并且发行股份将有助于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
6)不存在可能让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得不合理的利益,或者可能进一步损害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2、符合上述“脱胎换骨,更名改姓”重组条件的公司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股票停牌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所公司管理部和上市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提交关于公司申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说明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公司被立案稽查的原因及基本情况,公司立案稽查至今重大事项说明;
2)涉案人员名单、涉案时公司董监高人员名单和现任董监高人员名单对照表,若涉案时公司董监高仍留任的,应当说明理由;
3)本次重组方案基本概要、重组方案实施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案时原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变化情况;
4)本次重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此类公司提出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还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股票重组是一种优势资源对淘汰资源的整合,也是保持企业运行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股票重组能够使的企业的优势资源被发挥出来使企业走出困境,但是股票重组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同时对于一些不能进行重组的资产也要进行淘汰,这是为了保障资产的优化也是为了保障充足之后能够使企业更好地发展。
❹ 股票重组上会流程是怎样的日期是多长时间
一、董事会公告到实施平均一年左右,现在实施的非公开增发形式的资产重组差不多都是去年公布的重组预案
二、流程就是提出预案,经过国资委,或者商务部同意,就报证监会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工作程序》的通知规定:
1、重组审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通知》及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活动进行审核。
2、重组审核委员会根据专业分为三组,每组设组长两人,由各组委员选举产生。每次审核工作会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分别确定出席会议的组长和委员,参会委员总数不少于九人。
3、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在审核工作会议召开的3个工作日前,将会议通知、初审意见和公司报送材料送达参会委员。
4、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上市公司重组方案进行表决,与会委员可以对重组方案投同意票或者反对票。
经审核,上市公司重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对其申请投同意票;附加条件同意的,应当说明附加条件的内容;上市公司重组方案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对其申请投反对票,并说明反对理由。
同意票数达到参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能达到参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为不通过。
5、上市公司重组方案经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予通过的,上市公司应当予以公告。公司复牌后,对原方案进行修改或提出新方案的,可以依照《通知》的规定重新报送审核材料,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以再次提交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
6、重组审核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委员以外的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不参加表决。
❺ 股票重组上会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基本流程:
这里资产重组特指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
资产重组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
首先是收购股权,分协议转让和场内收购;
其次是换壳,即资产置换。
本文将对我国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作简单的介绍,实践中应根据个案灵活处理。
第一部分 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第二部分 资产重组流程图
第三部分 资产重组的操作实务
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第一阶段买壳上市
第二阶段资产置换以及企业重建
第一阶段 买壳上市
目标选择
明确并购的意图与条件,草拟并购战略
寻找、选择、考察目标公司
评估与判断
全面评估分析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制定重组计划及工作时间表
设计股权转让方式,选择并购手段和工具
评估目标公司价值,确定购并价格
设计付款方式,寻求最佳的现金流和财务管理方案
沟通:与目标公司股东和管理层接洽,沟通重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谈判与签约:制定谈判策略,安排与目标公司相关股东谈判,使重组方获得最有利的金融和非金融的安排。
资金安排:为后续的重组设计融资方案,必要时协助安排融资渠道。
申报与审批:起草相应的和必要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办理报批和信息披露事宜。
第二阶段 资产置换及企业重建
宣传与公关:
对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以及目标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开展公关活动,力图使资产重组早日成功。
制定全面的宣传与公共关系方案,在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上为重组方及其资本运作进行宣传。
市场维护:设计方案,维护目标公司二级市场。
现金流战略:制定收购、注资阶段整体现金流方案,以利用有限的现金实现尽可能多的战略目标为重组后的配股、增发等融资作准备。
董事会重组
改组目标公司董事会,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制定反并购方案,巩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注资与投资
向目标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资产变现。
向公司战略发展领域投资,实现公司的战略扩张。
ESOP(员工持股计划)
在现行法律环境下,为公司员工制定持股计划。
资产重组流程图
资产重组的操作实务
明确的合理的重组动机
重组目标的选择
资产重组的前期准备
展开资产重组行动
申报与审批
企业重建
公共关系
明确的合理的重组动机
获取直接融资的渠道
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
二级市场套利
提高公司形象
资产上市套现
收购股权增值转让
目标公司的选择
合适壳资源的一般条件:
符合重组战略
合适的产业切入点
资产规模和股本规模
符合重组方的现金流
资源能被迅速整合
目标壳资源的评价指标:
目标不同的两种重组方式:
战略式重组关注
行业背景
公司运营状况
重组难度
地域背景
财务式重组关注
股权设置
公司再出让
融资能力
现金流
公司重组陷阱:
报表陷阱:大量应收帐款、无力收回的对外投资、连带责任的担保、帐外亏损。
债务现金:额外的债务负担使重组方不能实现现金回流,陷入债务现金。
重建陷阱:无法改组董事会、无法重组上市公司、受当地排斥。
资产重组的前期准备
1. 设定合适的收购主体
没有外资背景:由于目前政策限制,人民币普通股不允许外资投资,所以设计收购主体时,必须使它没有外资背景。
50%的投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的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因此,重组方应该因目标而异选择收购主体。
2. 买方形象策划
推介广为人知、实力雄厚的股东
实力雄厚、信誉卓着的联合收购方
展示优势资源、突出卖点
能表现实力、信任感的文字材料
比如政府、行业给公司的荣誉,媒体的正面报道、漂亮的财务报表、可信的资信评估证明。
详尽的收购、重组计划
印制精美的公司简介材料
展开资产重组行动
1. 资产重组的基本原则
合理的利益安排
积极的与各方沟通
处理好与关联方的关系
2. 股权收购价格确定
两大基本方式:
以净资产为基础,上下浮动
以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重组方尤其应该关注现金流出总额,而不是价格本身。价格只是交易的一部分,应该与交易的其他条件结合。
3. 资产重组的典型方式
方正科技模式(二级市场收购)
青鸟天桥模式(先收购,再授让股权)
新太科技模式(反向收购)
托普科技模式(先注资,后收购)
创智科技模式(合资新公司,间接控股)
科利华模式(帐面对冲)
申报与审批
1. 重组中的各种组织
管理部门
财政部和地方各级国资局
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管办
沪、深交易所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
并购顾问
2. 国有股权收购申报文件
①转让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②政府或有关部门同意转让的意见
③双方草签的转让协议
④公司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资产评估资料
⑥公司章程
⑦提供有关部门对公司产业政策的要求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 向证券监管部门申报
将国有股权转让获财政部批准后签署的正式合同或法人股转让签定的合同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向深、沪证交所申报分两种情况:
若转让不超过总股本30%,仅需向相应证交所报告并申请豁免连续披露义务及申请公告和办理登记过户。
若转让超过总股本30%,则应先后向中国证监会和相应证交所申请豁免全面收购以及连续披露义务并申请公告和办理登记过户。
4. 上市公司收购申报程序
公告:当获得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应在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过户:法律意义上讲,股权过户是收购行为完成的标志。公告发布后,双方应该去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企业重建
1. 管理整合
改组董事会及管理层
文化融合
制度整合
人力资源问题
部门机构调整
2.战略协同
调整公司经营战略
收购方结合重组调整经营战略
①确立上市公司作为重组方发展的地位;
②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转移不良资产;
③合理处理上市公司的业务与资产。
确立上市公司经营战略
①注重公司专业形象,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②注意避免同业竞争。
重构公司核心优势
选择和突出产品的竞争优势,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开支,或加强技术开发、市场营销。
组织现金流
对原有资产保留经营或出售,投资建设新利润增长点,包括配股、增发、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
周期一般是18~23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