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质押强行平仓是什么意思 它是这样一种情况
股票质押强行平仓是指金融机构因为无法收回贷款,从而将债务人所质押的股票全部卖出的一种行为。以下是关于股票质押强行平仓的详细解释:
一、股票质押的概念
二、强行平仓的条件
三、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四、强行平仓的影响
综上所述,股票质押强行平仓是金融机构在无法收回贷款时采取的一种风险控制措施,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其背后的原理和可能带来的风险。
② 质押股份 平仓 是好是坏
上市公司通过质押股票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用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然而,股票质押时会有一定的折扣,通常为股票市价的三到四折。当股市出现大幅下跌,股票价格跌至质押时的折扣价,金融机构会要求上市公司偿还贷款。若上市公司无力偿还,则需抛售质押股票以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来说并非好事。
股份质押合同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首先,它是单务无偿的,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没有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出质人仅需履行出质义务,不享有任何相对权利;债权人则享有权利,但对出质人无相对义务。即便出质人因主债务履行获得追偿权,也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
其次,股份质押具有补充性。出质人仅在主债务未履行时,才可变卖或转让股份以实现债权。若主债务履行期未到或主债务人正在履行债务,质权人无权处置股份。
再者,股份质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它依赖于主合同的有效存在,并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标。当主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而消灭时,股份质押合同也随之消灭。
此外,股份质押合同还具有优先受偿性。债权人在设定质押权时,旨在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和财产安全。因此,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最后,股份质押合同具有记名性。订立合同后,需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自记载之日起合同生效。这是股份质押合同与其它权利质押合同的主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