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把股票质押给证券私募基金吗
可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是指出质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质权人,一般情况下是指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将股票质押给券商,获得一定金额的流动资金,并支付券商一定的利息。
按照《物权法》第226条的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也就是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以登记为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可以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模式。
场内交易,也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一种标准化的证券交易,指资金融入方(上市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股票质押给符合条件的登记在交易所的资金融出方(证券公司或其成立的资管计划等)融入资金、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由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场外交易,是除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外,其他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的股票质押业务,均属场外交易,场外交易不通过交易所系统,而是直接到中证登办理质押登记,或者通过证券公司远程电子化申报方式办理质押登记。
⑵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x0dx0a一、交易方式:x0dx0a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x0dx0a二、抵押品种x0dx0a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x0dx0a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x0dx0a2.非ST、*ST 股票;x0dx0a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x0dx0a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x0dx0a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x0dx0a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x0dx0a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x0dx0a8.无其他特别风险。x0dx0a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x0dx0a三、客户准入门槛x0dx0a场内质押x0dx0a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⑶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如何办理质押业务
股票质押本质上来说就是抵押贷款,如果公司大股东缺钱了又不能或者不想卖出股票,这时候他们就可以把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担保品,向证券公司、银行、信托等机构借钱,到期后偿还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这部分质押的股票就可以解冻了,你可以选择再次质押或是卖出,都是没有问题的。办理股票质押业务需要注意的几点主要有:⑷ 券商可以代办场外质押
不可以。
场内股票质押与场外股票质押的最大不同是其交易结构及业务流程的不同。场外直接由质权人向中证登申报,而场内则须委托证券公司向交易所申报,再向中登逐级电子申报。场内质押最快的甚至一周可完成,而场外的最快也要将近两个月。
场内及场外股票质押业务所依据的业务指南及办法也不同。以深市股质业务为例,场内质押业务须遵循深交所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 ,该管理办法细致规定了业务协议内容、交易要素。清算交收与质押登记、违规处置与异常情况处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对场内质押业务的综合管理性办法。场外质押业务则依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主要规定了质押登记、解质押登记、处置过户等业务办理流程,法规属性为业务规程,是对场外质押业务的实务操作指南。
⑸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一、交易方式:
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二、抵押品种
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
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
8.无其他特别风险。
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
三、客户准入门槛
场内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⑹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作为刚刚进入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关于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公告称要解除质押这事有时候也是会看到。那么到底质押是什么情况呢?质押又要怎么分类?又会影响什么呢?今天我这个鏖战市场多年的老股民给大家好好讲一讲,大家也只需要来看这篇就行了!开始之前,先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机构精选牛股:【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即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当作抵押品,从银行处申请贷款或是给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跟股票质押相对应的还有一个概念就是股票质押式回购,简单地来理解的话也就是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再找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我们需要去留意下,针对股票质押来说,有相关限制的规定,如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高于了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就是不行的。另外来说,股票作为质押物品已经抵押给了其他的单位,要是进行操作交易的话,质押的股票是不可以的。无论是警戒线,还是平仓线,都是质押悬在头顶的两把利剑。总而言之,平仓线为140%,比警戒线少20%。要是股票下跌并且触及了质押平仓线,那质押机构就会强制的售出质押的股票,造成的影响不可小觑。大家还有要注意的是股票质押是有时间以及比例限制的,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的答案为定准,但最长期限为一年,最高的时候质押率也不能比60%高。
而股权质押,可以理解成是一种担保方式,等于就是担保债务的施行,根据法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会把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如果没有履行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况,债权人本就有权利最先享受股权。股份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设定限制性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了还没有履行债务的时间,债权人可以依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就平时闲的无聊,也可以看看股市播报,了解股市的最新情况,及时了解股票相关的信息,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以防亏损风险。投资者朋友想要了解质押情况的话,推荐【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二、为什么会有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
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经常会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通常在财务状况不好,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一些占股比例较大的大股东就偏向于这种融资方式。但事实上,股票质押是有风险的,要是股票下跌并且触及了质押平仓线,这时候,大股东也没有补仓或回购,{还不上,股票质押-22}结果可能会出现股价下跌乃至崩盘。所以,作为合格的投资者,一定时刻注意公司的质押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1、股权质押公告在短期内会给上市公司的股价形成消极的影响,因为股权质押意味着公司现金流不够周转的一种情况,市场预期被降低。
2、我们以更长远的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对质股票押,对股价有中性偏好的影响。
股票质押会对股价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股价的不单单有股票质押,必须联系多种的技术指标进一步剖析。如果实在没法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股平台,输入股票代码,可以帮你判断解禁股的情况如何,值不值得买:【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三、怎么办理股票质押?
按照物权法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之后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供相关的资料就行。分析到这里,大家是不是都明白了股票质押的相关内容了呢?希望大家都能有收获,希望投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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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上市公司股票场外质押需要划转股份吗
股票质押是金融借款常用的担保方式,可分为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其中为银行贷款提供股票质押属于场外质押。过去一段时间,银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较多,但是处置的实务经验却非常欠缺,遇到问题后常常一筹莫展,只能依赖于抵债再处置。
一、上市公司股票保全
(一)中国结算柜台办理股票冻结
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冻结,实务中有多种渠道可以办理。但不同渠道在办理冻结业务时可能会有不同限制(例如已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办理司法冻结只能在中国结算柜台申请),因此大家一般都会选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的柜台办理。
(二)证券公司协助办理股票冻结
除中国结算外,法院也可在证券公司办理股票冻结。同一交易日分别在证券公司和中国结算对同一股票办理冻结的,证券公司当日受理并成功申报数据的为在先冻结。执行扣划时,如果为流通股,应由原协助执行冻结的证券公司办理;如为非流通股,则在中国结算办理。
(三)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办理股票冻结
最高院网络查控系统目前仅支持针对自然人、境内机构所持有的不超过总股本5%数量的无瑕疵无限售流通A股的初始冻结等。通过该方式初始冻结的,续冻、解冻均需通过最高院网络查控系统申报。如需扣划,法院可到相应的中国结算分公司办理。
(四)总结
股票冻结遵循“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即谁办理了初始的冻结,谁就负责之后的续冻和解冻等。但是,证券公司和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办理冻结和扣划业务时存在限制,因此在中国结算临柜办理相关业务可作为首选方案。
二、上市公司股票处置
在股票处置方面,大家最为熟悉的无疑是网络司法拍卖,淘宝拍卖平台很容易搜到案例。但相比较于司法拍卖,大家肯定更愿意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为此,这里重点介绍下非司法拍卖途径的股票处置方式。
(一)股票状态调整
已经冻结或质押的股票是无法在二级市场出售的,因此股票出售以前,首先需要冻结出质人的证券账户(限制出质人通过银证转账方式转出资金),并解除对股票的冻结。
接着,需要调整股票的质押登记状态。直接解除质押固然是最为方便的一种方式,但银行可能会顾虑其中的操作风险。为此,中国结算提供了“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业务”,可以将质押股票的状态从“不可卖出质押登记”调整为“可以卖出质押登记”,即在不解除质押登记的前提下解除对股票出售的限制。
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在非司法途径中也可以使用该方式处置股票。
(二)股票出售
股票解除冻结和质押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了。法院可以指令出质人自行出售股票,或者委托证券公司出售股票,也可以委托包括质权人在内的第三方(需要将证券划转至第三方的证券账户)出售股票。通常来说,法院可以设定好处置底价和处置期限,指令托管股票的证券公司在二级市场出售。
出售股票最常用的方式是集中竞价,也就是我们散户日常买卖股票的那类操作。注意“集中竞价”与“集合竞价”的区别,“集中竞价”包括“连续竞价”(通常即我们在9:30-11:30、13:00-14:57进行的交易)和“集合竞价”(通常即我们在(9:15-9:25、14:57-15:00进行的交易),不要用混。
如果抛售的股票数量较多、可能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巨大波动的,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票。需要注意的是,大宗交易不能像集中竞价那样自由挂单,而需要事先确定买家,交易时需提供股票名称、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对手席位号、约定号等信息,因此实际处置难度较大。
为了方便司法处置,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提供公告发布、竞买申报、竞买匹配、结果公示等功能,结合了淘宝拍卖和大宗交易的优点。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对该处置方式的运用作出了规定。其他证券交易所目前没有类似服务。
除司法拍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外,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还可以采用协议转让、抵债等方式处置股票。其中,抵债和集中竞价中的委托质权人出售股票方式,都需要将股票划转至质权人的证券账户,但法律效果不一样,制作相关协议时需要注意。
(三)信息披露、减持规则与交易税费
控股股东、董监高、特定股东等处置股票的,应当遵守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上海、深圳交易所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处置时应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股票处置中需要扣除交易税费。委托证券公司等第三人处置的,可能需要支付服务费用。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开户的证券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⑻ 一张表看懂场内股权质押和场外股权质押的异同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定义:即股票质押式回购,主要操作主体是证券公司(包括自有资金、集合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其特点是在场内(所谓场内,即交易所内)完成股票质押交收,可以在场内直接处置。
标的股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港股通股票),但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 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或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远程办理,实践中一般是主办券商办理)
质押期限:场内质押期限不超过3年,续期的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
限售股要求:限售股质押回购的期限必须大于其剩余限售期。 董监高质押比例不应高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的25%。
风险控制方式:设定预警线、平仓线,券商采用逐日盯市方式控制风险
违约处置:
1、一般在场内处置证券,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也可以约定证券处置过户等方式进行处理)。
2、对于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处理。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2、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风险提示:
1、根据质押标的的流动性、股价波动性、市值、行业等考虑质押率,一般限售股、转让证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的,质押率相应下调10-20个百分点。
2、妥善设置预警线、平仓线,充分保障处置证券金额能够覆盖融出资金本息。
3、做好逐日盯市,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4、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定义:主要操作主体是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实际上是在融资过程中出质人于中证登办理质押登记的一种担保手段,其不能直接在场内交收和处置股票。
标的股票:A股股票、基金、债券、B股、新三板、港股通股票(港 股通股票的质押规则参照A股执行)等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 远程办理)
质押期限:证券质押登记不设具体期限,解除质押登记, 需由质权人申请办理。
限售股要求:对于限售股的质押登记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在违约处置时需要遵守有关限售股、董监高减持规则等监管规定。
风险控制方式: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预警线、平仓线,要求出质人及时补充保证金或增加质押、抵押等担保措施。可以将出质人未能满足上述措施约定为实现质押权的情况,及时处置质押标的。但由于在场外操作,存在手续相对复杂、需要出质人配合等问题。
违约处置:
1、以沪市证券出质的,质押双方可申请将“不可卖出质押登记”调整为“可以卖出质押登记”(仅限于出质证券为无限售流通股或流通债券、基金等流通证券);以深市证券出质的, 质押双方可申请将有关标的证券转托管至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借用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对应的交易通道, 按照常规交易方式在场内将相关质押证券卖出;【在事先约定并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将股票托管到证券公司并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状态,以及卖出股票等业务】
2、证券处置过户抵偿债务(需要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申请办理,适用于质押登记满一年的无限售流通证券,处置价格不应低于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证券收盘价的平均价的 90%。);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证券质押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予以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期间发生配股(即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时,配股权仍由出质人行使。获配股份是否质押,由质押双方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
1、重点关注质押率,涉及B股、新三板股票质押时,应当充分考虑股票的流动性风险。
2、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3、涉及限售股的,应当充分考虑违约处置时无法进行证券卖出和处置过户的风险。
4、在进行违约处置时,需要双方共同办理,需要关注出 质人的配合风险。对于非限售股,建议在签订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质权人单方办理,同时委托券商进行办理。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⑼ 股票场外质押流程
场内 质押 和股票场外质押流程如下 场内质押流程遵循从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到中证登逐级电子申报的程序。深交所业务办法第3条: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证登 深圳 分公司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 清算 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这个流程,即由证券公司将交易双方的委托报给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系统再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中证登公司,中登公司办理登记和清算交收。这就是典型的场内交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