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内的券商减持,卖出的研报感觉很少,基本上都是增持、买入什么的为什么
关于楼主这个问题,以前在第一财经有过相关的报道。因为上市公司的首发、增发、发债券等,都是券商的业务,跟券商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券商不敢得罪他们,只能写一些好的内容,不写坏的方面,这直接导致了券商研究报告不说实话的结果。也有一些是有些机构在里面坐庄,为了激发利好和出货只能写好的研报,让散户去买这个股票。所以券商报告只是看看而已,不要过分相信。
B. 券商为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办理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业务时,还需特别履行哪些职责
券商应当向提出大宗交易委托的客户履行相关提醒、告知和督促义务:一是提醒股份减持方,其减持行为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本所有关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变动的监管要求,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相关停止交易、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提醒股份受让方,知晓并遵守《实施细则》有关受让方转让限制的相关规定。
C. 券商如何为其客户办理以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减持股份业务
《业务指南》对会员为其客户办理以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减持股份,作出了详细规定。与办理现有大宗交易业务相同,会员需对客户提交的大宗交易委托,按照相关规定就客户身份信息、交易账户、交易价格、交易股数、交易金额、减持股份数量等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客户身份信息与交易账户准确有效,确保大宗交易申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大宗交易等相关规定,确保减持股份数量符合《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有关减持比例限制的规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是人工受理,会员应当实时对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申报的股份数量或资金金额予以相应处理,确保人工申报数据及时纳入交易管理系统,严防清算交收违约风险。
具体办理流程方面,一是交易双方所涉会员应当就同一笔交易,完整准确了解买卖双方资料、申报指令要素、减持股东类别和股份来源等信息,分别填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大宗交易人工受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加盖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或相关业务部门公章;二是交易双方所涉会员必须于交易日下午13:00前,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至本所市场监察部,并电话予以确认;三是本所依据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处理,大宗交易具体成交结果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当日确认并发送的清算交收数据为准,本所不再发送成交回报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本所将不予受理,并电话告知会员业务联络人。
D. 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规定
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24个月后解禁,也就是24个月才能进行减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个月后解禁,也就是12个月才能进行减持。
【拓展资料】
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国家股:
国家股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以国有财产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指国有企业法人、国有事业、社会团体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财产向独立于自己的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两者的股份均为国有股,均需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但由于具体的投资主体不同,因而在股权管理上也有所区别。国家为了加强对公司国有股股权的监管,先后制定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股权管理实施意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
法人股:
[fǎ rén gǔ]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E. 股票减持是什么意思
1.股票减持指的是持股人销卖掉个人持股份额内的一部分股票,但这不一定会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2.股票减持为高位套现或者低位减持时,这对股票是一种离场或者待观察信号。
3.股东大量减持股票的时候,有可能带来利空的风险。
4.多个股东进行股票减持的时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大幅波动,存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以上为股票减持的含义以及其对股票下跌的影响,通常来说,股票持有人为了在股票交易中获得利润,会提升股票价格之后再进行出货销售,当然,也存在部分交易者在有人接盘的情况下,会把股票以特定价格抛售,以此获得总体计算收益。
拓展资料:
大股东减持股份的方式分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大宗交易减持、协议转让减持。
在股票市场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是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股票转让。
而大宗交易减持是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交易进行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股票转让。
而协议转让减持是股东通过与投资者达成一致意见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过户交割进行股票转让。
根据《减持规定》来看,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在继续按照规定进行减持。
并且,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F.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票,是指在整个二级市场交易时间段(9:30-15:00)卖
你好,集中竞价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集合竞价期间卖出手中的股票行为,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股票的集合竞价时间是:9.15-9.30;深市集合竞价时间是:9.15-930;下午收盘前3分钟。
如果大股东不看好公司的发展,通过集中减持进行套现,则可能会引起投资者投资信心丧失,抛出手中的股票,导致股价下跌;如果减持给员工进行股票激励,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以及生产效率,或者投入产业创新,发展主营业务,则可能会引起股价上涨。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在3个月内所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在年底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则投资者可以预期年末分红不理想,没有送转股的可能性。
除了集中竞价减持,还有连续竞价减持以及大宗交易减持。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G. 证券公司能帮上市公司做那些常规业务
1、财务顾问、发行股票、企业战略投资引进、避税减持等。
2、融资类:股票质押式回购、公司债券、定向增发,等;
3、并购类:寻找并购标的,发行并购产业基金;
4、理财类:上市公司现金流理财投顾对接;
5、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出表、现金流资产ABS、应收账款回购、等。
(7)证券公司做股票减持业务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分类:
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
1、证券经纪商
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
2、证券自营商
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3、证券承销商
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权证的权限,如中信证券。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H. 证券法中对减持行为做出了怎样的限制性规定
证券法》第38条规定: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证券法》第86条第二款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证券法》第193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第204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