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其中一种,可转换债券的账务怎么处理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的例题。欢迎大家阅读。
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例题一
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按年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 0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债券持有人若在当期付息前转换股票的,应按债券面值和应计利息之和除以转股价,计算转换的股份数。假定2008年1月1 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3 3436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000-176 656 400=23 343 600(元)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等 15 899 076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2 000 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提示:应把此处的“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改为“应付利息”)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
转换的股份数为:(200000000+12000000)/10=21200000(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股本 212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4699076
贷方19 444 524和194699076怎么来的?
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例题二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00元,票面利率6%,1年后可转股。转股时每股10元,股票面值1元,实际市场利率9%。
(1) 发行时,计算200000000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值即为此债券的负债成分=200000000×0.6499+12000000
×3.8897=176656400,因此,权益成份(同时也是需要调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调整部分金额)=200000000-176656400=23343600
借:银行存款 2000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33436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000000
资本公积-可转换公司债券 23343600
(2)2009年12月31日,计息并调整账面价值:
应付利息金额=200000000×6%=12000000
利息费用=176656400×9%=15899076
账面利息调整金额=12000000-15899076=3899076
借:财务费用 15899076
贷:应付利息 120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3899076
(3)2010年1月1日,所有人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应付债券账面余额=面值-利息调整余额=176656400+15899076=192555476
转股数=192555476÷10=19255547.6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2555476+23343600-19255547-6=196643529
借:应付债券 192555476
资本公积-可转换公司债券 23343600
贷:股本 19255547
库存现金 6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6643529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offid.cn/i/22430/note/96739.html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核算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0-7-30 19:45 | 提问者:rrrwfnh
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例题三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分次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 0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利息按年支付。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不足一股的按初始转股价计算应支付的现金金额。
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假定按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3 343 6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176 656 400=23 343 600(元)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等 15 899 076
贷:应付利息 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
转换的股份数:(176 656 400+12 000 000+3 899 076)/10=19 255 547.6(股) 不足1股的部分支付现金6元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应付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股本 19 255 547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6 643 523 库存现金 6
以上关于利息调整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此题主要考查实际利率法的核算,加上可转债的特点,因此此处的回答假设楼主已经了解实际利率法核算。
以下分步骤解释利息调整:
(1)20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账面的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 应付债券面值 = 债券公允价值,因此
账面的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 债券公允价值 - 应付债券面值 ,结果是负数,所以计借方。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时,
实际利率法的财务费用=176 656 400 * 9% = 15 899 076,与实际支付利息(即12 000 000)作为利息调整摊销。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100%转换,
2008年1月1日时,利息调整账户还有借方余额:23 343 600-3 899 076=19,444,524,全部转销。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
悬赏分:30 | 解决时间:2007-5-4 17:43 | 提问者:514405611
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例题四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 0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利息按年支付。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棉值为每股1元。 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假定按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
如果按一次还本付息,是不是应该这样?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000000*0.6499+200000000*6%*5*0.6499=1689740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为:
200000000-168974000=31026000元
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31 026 0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利息调整) 31 026 000
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15 207 66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207 660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
转换的股份数为:(168974000+12000000+3207660)/10=18418166(股)
借: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1 026 000
贷:股本 18 418 166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7 818 34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6 789 494
而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是不是应该这样?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000000*0.6499+200000000*6%*3.8897=176656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为:
200000000-176656400=23343600元
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15 899 076
贷:应付利息 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
转换的股份数为:(176656400+3899076)/10=18055547.6(股)
借: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应付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股本 18 055 547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7 843 528.4
库存现金 0.6
是这样吗?
还是按照书上的转换的股份数为:(176656400+12000000+3899076)/10=19255547.6?为什么?
其实,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行使转换权时可以转换成多少股份,不是会计处理的问题,而应当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确定。
题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数的计算 方法 为:“按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因此,转换股份时应当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依据确定转换的股份数。则:无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都可以直接取得。
然而,题中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下行使转换权时,相关会计分录显示已到期尚未支付的利息并未支付也不再支付,而是作为转换基础的一部分,因此,该利息构成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参与转换股份数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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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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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债转股会计分录怎么做
债转股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转股会导致负债减少,负债减少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转换股份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账面余额)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可转债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Ⅳ 可转债计提的会计处理问题
可转债计提的会计处理问题
在会计处理上,可转债的发行给不少企业带来了新的业务难题,其中,负债和权益如何区分,转股、赎回、回售的会计处理,都成为时下不少财会人员关注的热点。
负债和权益如何区分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所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
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之一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分,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债券,差额作为利息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内行使转换权利,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对于债券面额不足转换1股股份的部分,企业应当以现金偿还。
转股、赎回和回售
可转换债券折价或溢价的摊销以及未转换时的偿还与一般公司债券的处理相同,在此从略。
转为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赎回。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权的行使有严格的限制条款,达到赎回条件且发行人决定执行赎回权的,发行人一般按照债券面值加上 在“赎回日”当日的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债券。赎回表面看是可转换债券在特定条件下的提前偿还,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强制性转股约定。因为临近赎回条件前,债券持有人如不转股将蒙受较大损失。
回售。一般在以下情形出现:一是针对上市公司,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二是针对拟上市公司,当公司股票未能在距可转债到期之日前一定时间上市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一般按可转债面值加按约定利率(该利率一般相当于市场上条款相当的不附转换权利的同类债券的利率)计算的持有期利息,再减去公司已支付的利息来确定。回售的会计处理与赎回基本相同。
投资可转债的会计处理
由于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企业投资购买可转换债券到 底属于债券投资,还是股权投资,应区分转换前后处理。在转换为股票之前,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典型的债权性证券,企业应将其视为债权投资,且按照核算债权投资的方法进行所有的会计处理。转换之后,投资的性质发生根本性变化,由债权投资转为股权投资,此时应按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来进行其后的会计处理。
投资者将债券转换时,所转换股份入账价值确认,理论上有两种方法:一是以所换取股票的市价入账,同时确认转换损益;二是按转换前债券的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转换损益。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后一种方法处理较为合理,因为债券向股票的转换并不代表本次投资的终结,仅仅是这一持续投资过程的一个中间环节。不到投资的最终处置,所有损益均未实现,根据稳健性原则的要求,不应确认损益。
转换结束后,核算方法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如果转换后公司只是为了短期持有,则上述分录的借方科目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即可,之后的会计处理依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进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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