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外资股,外资股有哪些分类
您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将股票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等不同类型。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1、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原来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投资者限于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这类股票称为B股,B股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
2、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在境外上市时,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除了应符合我国的有关法规外,还须符合上市所在地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条件。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❷ 哪家证券公司被外资增持最多
2020年度中国十大牛散谁比较可靠?
1、谁知道外资持股(参股)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大智慧有个 外资并购 的板块
里面好象有
2、外资持股概念股有哪些
经查证核实,中国股市具有外资持股背景的股票有很多,外资持股概念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只股票:华新水泥;中孚实业;张裕A;四川双马;科华生物;耀皮玻璃;中国国贸;S佳通;阳光股份;双汇发展。
3、在上市公司股东表中哪些代表的是外资持股?
在上市公司股东中表达的外资持有是很重要的,希望也很多人都能够明白持有股的代表性和意义
4、外资持仓量高的股票后行情好不好?
外资投资一般会做比较全面的投资分析,而且是持有时间比较长,做中长期的投资的。所有他们持仓量高的股票一般以后的行情比较好。可以作为投资参考。但是任何事物都没有确定性,尤其是股票,波动也很大。最后 的决策权还在你自己进一步做仔细的分析。例如从10个你选定的股票中进一步按照你的逻辑思维再筛一次,最后确定2-3个股票作为投资标的。
5、谁能给我一份中国最牛散户名单?
中国十大最牛散户排行榜
作者:深圳商报 日期:2014-6-9 11:32:27 阅读数:5043 网友评论:0 条
在上市公司报告中,有一些人十分引人注目。他们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到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他们中有的坚守一只股票而获得高额财富,有的在多家上市公司中均进入了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介入时间精准令人称奇,被业内称为“最牛散户”。统计显示,今年最新排行榜单中,新出现了吴鸣霄、章建平等陌生的个人投资者名字,其中75人财富已经高达亿元以上。
1、刘元生
香港商人刘元生以持有13379.12万股万科A(价值指数;A股评级)股,成为万科A第4大流通股股东。以万科12月7日8.66元收盘价计算,市值11.58亿元。资料显示,与王石是密切的商业伙伴的刘元生当初对万科的累计投资仅为400多万元。1992年,刘元生持有万科股票370.76万股。以后随着万科送股配股,加上通过二级市场的增持,刘元生持有的万科股票逐年增加。经历2007年牛市后,其所持股份市值一度高达30多亿元,但在2008年的下跌行情中损失惨重。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熊市还是牛市,刘元生从未对所持股份进行过减持。
2、王一虹
盐湖集团(价值指数;A股评级),这只充满“传奇”色彩的股票,近期又诞生了一位“传奇”散户——王一虹。2006年深圳兴云信开始取得盐湖集团股权共1.7亿股,其中王一虹8523万股,持股成本仅为1.27元。经过一系列减持,截至中报,王一虹持股5740.18万股,以12月7日收盘价25.73元计算,王一虹持股市值14.76亿元。四年间,王一虹财富增值22倍,持股市值超过坚守万科的刘元生,成为“最牛散户”之首。
3、黄木顺
广东潮州人,拥有澳大利亚国籍,早年在深圳做建筑,后来承包工程施工,并成为中国最早一批股民。在2008年“新财富500富人榜”榜单中,凭借泛海建设(价值指数;A股评级)以13.5亿元身家列该榜单第499位,黄木顺是第一位凭借二级市场投资进入该富人榜的个人投资者。因所买进的股票大多属房地产板块且长期持有,曾有“地产股的巴菲特”的称谓,最高市值曾达到20亿元。目前黄木顺仍列泛海建设流通股东第三位,持股5083.96万股,但资产缩水严重,仅余4.6亿元。
4、刘 芳
“刘芳”,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名,却和“史上最牛散户”画上等号。2007年,ST金泰(价值指数;A股评级)连续42个涨停板的背后,有此人身影;股改未通过次数最多的S飞亚达背后,有此人身影;十几家具有重组、整体上市、股改等炒作题材的上市公司背后,也有此人身影。短短半年,刘芳对十几家具有重组概念的个股进行投资,浮盈超过亿元。2009年上半年,抛售ST雄震后,刘芳及其丈夫叶晶大手笔投资曾一度中止。今年ST金杯公布三季报,刘芳、叶晶再度位列十大流通股东第7位和第9位,但此次收获却未能再现当年的辉煌。
5、蒋 菲
2007年,白云山(价值指数;A股评级)A披露,蒋菲通过拍卖竞得的4200万股白云山A的股份已在中登公司完成过户手续,自然人蒋菲持有白云山A4200万股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而根据此前的公告显示,蒋菲以35900万元的价格竞得白云山A4200万股股票,其买入的均价8.547元/股。到了2009年中报,蒋菲的名字已经从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消失,如果忽略交易成本,业内推算其在白云山A中获利超过3500万元。
6、金顺法
金顺法,这位名字有些绕口却神秘无比的“散户”,在2008年忽然冒了出来,没有人知道他的底细,只觉得他的买股方式颇有“暴发户”的架势。当年一季报显示,金顺法为9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以当时的股价计算,金顺法持股市值为2.6亿元,在个人股东市值排名中已经一跃成为佼佼者。后经调查显示,金顺法的背后为沈昌宇,长期使用金顺法、金小红、沈浩平、徐菊仙等名字账户进行操作。证监会于今年8月27日公布了对沈昌宇利用其控制账户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处罚决定,悉数没收其操纵深深房A(价值指数;A股评级)、ST秦岭(价值指数;A股评级)两只股票价格的非法所得185.03万元,同时对其处以三倍于违法所得的罚款,罚款总额高达555万元。
7、吴鸣霄
进入大众视野起于其持有的全是清一色的ST股。根据今年一季报,吴鸣霄持有包括ST北生、ST中房等9只ST股。悉数押注在外界看来已近退市边缘的ST股,不但没让吴鸣霄蒙受巨亏,反而尝到了ST股“山鸡变凤凰”的甜头。2009年三季度,吴鸣霄买入当时还未脱帽的天方药业(价值指数;A股评级),粗略计算,当时的吴鸣霄买入天方药业的成本在5.5元左右,而根据今年5月12日天方药业9.49元的收盘价,持有天方药业302万股的吴鸣霄浮盈超过千万元。
8、章建平
199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章建平将当时仅有的5万元资金投入股市,就此成就了一段惊心动魄的传奇,其妻方文艳则作为助手。有业内人士曾测算,2007年,章建平在沪深两市的交易额,光股票一项,据说就达到了700亿元,平均每个交易日成交2.8亿元。单单印花税,他一年就上交了近2亿元。在章建平参与过的数百只股票中,据说北辰实业(价值指数;A股评级)和招商轮船是他赚得最多的两只,每只高达上亿元。2009年,深交所曾对方文艳账户采取了限制一个月交易的监管措施,此后章建平、方文艳夫妇的名字渐渐淡出人们视线。
9、赵建平
今年活跃的散户新贵之一赵建平也十分引人注意。据统计,赵建平持有的7只个股除了威尔泰(价值指数;A股评级)、北矿磁材、卫士通是在2009年四季度新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外,汉王科技(79.10,-3.08,-3.75%)、红星发展(16.38,-0.21,-1.27%)、生意宝(价值指数;A股评级)、中青宝(价值指数;A股评级)均是赵建平在今年一季度新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总资产在1.5亿元以上。和吴鸣霄专注ST公司一样,赵建平也有一套鲜明的择股标准,他选择的股票多是新兴垄断企业,而且流通股股本很小,平均仅有5000多万股。虽然青睐小盘股,但并不意味着赵喜欢快进快出,其持有股票的时间往往长达三个季度。虽然不是每次选择的股票都能成功获利,但总体上成绩比较稳定,截至9月13日,其持有的9只股票已获得浮盈3000多万元。
10、成碧娥
2009年IPO重启后,也造就了一批新的“最牛散户”。如持有神州泰岳(价值指数;A股评级)47.13万股的成碧娥,截至4月30日,成碧娥持有神州泰岳的市值为3037万元。根据一季报,成碧娥在今年一季度新进成为神州泰岳的第七大流通股股东,而在神州泰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有8个席位都是机构。业内分析,能在被机构颇为看好的神州泰岳中挤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成碧娥资金实力不可小觑。截至中报,成碧娥的名字已经从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消失,据计算,成碧娥在二季度至少卖出37.91万股,获利近500万元。
11、莫 帆
今年一季报显示,莫帆在海博股份(价值指数;中小板评级)、海越股份(价值指数;上海A股评级)、杭州解百(价值指数;A股评级)等个股中进入了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总市值超过7000万元。但值得注意的是,莫帆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据统计,莫帆系成员包括莫帆、全天宝、杭州华源实业有限公司、应忠良、孙宜然、孙仲良等。有人猜测这是一帮资金量庞大的浙江游资,股东名字仅仅是幌子。
12、林金全
根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自2007年中报开始,林金全便出现在国脉科技(价值指数;信息产业股评级)的限售股股东名单中,当时仅持股825.83万股,2009年年报开始,林金全以持有3303.3万股国脉科技现身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并位于第二位,当时市值已超过4.9亿元。今年一季度,曾经一个季度减持超过1000万股。截至三季报,林金全仍持股3454万股,截至12月8日收盘,其所持个股市值超过5.36亿元。
13、张克强
对于张克强而言,在地产上获取上亿资产实属“无心插柳”。1993年在澳大利亚亚梅铎大学拿到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他,本打算投身教育事业,回国办学。但是在2002年7月,保利地产(价值指数;地产股评级)启动股份改制进程,张克强斥资4900万元,入股保利地产19.69%(广东华美出资4557.78万元,张克强本人出资1350万元),成为第二大股东。经过8年,张克强的财富随着保利股价的攀升而呈几何级的增长。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张克强持有3650.7万股保利地产的流通股,市值达到4.51亿元,此后曾进行减持。但截至中报,张克强持股又再度增至4745.94万股,市值超过6亿元。
14、熊玲瑶
2009年12月,乐凯胶片发布公告称,乐凯胶片原二股东诚信创投持有的4232.2万股股份过户至熊玲瑶名下,而诚信创投不再持有乐凯胶片股份。熊玲瑶2009年四季度新进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2010年一季度增持1666.71万股,当时市值超过4亿元。但在今年3月至5月期间累计减持1233万股,而中报显示,其再度增持至1866万股,市值仍然接近3亿元。
15、曹晴霞
2008年11月,苏宁环球(价值指数;零售百货股评级)实施定向增发,曹晴霞以自然人的身份以5.7元/股获得3000万股。2008年年报,苏宁环球发布公告称每10股转增2股。因此,曹晴霞的股票数量由此前的3000万股增加至3600万股。2009年12月2日,苏宁环球14400万股增发限售股上市流通,其中曹晴霞3600万股全部解禁。截至中报,曹晴霞仍然持股3600万股,市值超过3亿元。
16 、郑海若
上世纪90年代,郑海若主要进行整合上市公司以及竞购法人股等投资活动。同时,他还管理着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界曾传言郑海若的身价超过百亿元。但是自从“云铜炒股案”后,郑海若便销声匿迹,只能在云南城投中看见其名字。根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在2007年之前,郑海若就已经持有云南城投,当时云南城投的股价尚不足6元。从2007年至今,郑海若并未对云南城投进行过大规模的减持,相反在2009年二季度还增持了580万股。上半年,郑海若再次出手,豪掷8.98亿元,认购了中泰化学5500万股增发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17、张建斌
张建斌也是于2007年名声大振的“十大最牛散户”之一。金风科技(价值指数;A股评级)于2007年12月26日在中小板挂牌,张建斌控股的瑞华投资发展持有金风科技373.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3%。市场人士认为,金风科技登陆A股后的一年里,这部分股权就能流通套现,原始收益铁定翻番。另外,当时张建斌还是中海油服第二大流通A股股东,至少还曾持有过海虹控股100万股、亿阳信通100万股。截至今年半年报,张建斌的名字已经从这些个股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消失。
❸ 2006年外资主要买什么股票
2006年外资芦肢主要买入移动通讯、传媒、医疗保健、券商银行等行业股票。移动通讯行业的中国移动(00941)、中国联通(00762)、天威视讯(00341)、中国卫通(00220)、中国网通(00500)、广东移动(00472)等股票受到外资的青睐;传媒行业的南方传媒(00555)、中国视讯(00066)、新浪(00700)、凤凰传媒(00800)等股票也陪晌世受到外资的青睐;医疗保健行业的爱康科技(00800)、国谨仿药股份(00090)、同仁堂(00502)等股票受到外资的青睐;券商银行行业的中信证券(00987)、工商银行(601398)、建设银行(601939)等股票也受到外资的青睐。
❹ 外资券商有哪些
瑞银证券,摩根大通,野村东方,摩根华鑫,星展证券等
❺ 什么是外资券商
外资券商指的是外资参股的证券公司。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
(2002年6月1日证监会令第8号公布,根据2007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2012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是指:
(一)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依法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
(二)境外投资者依法受让、认购内资证券公司股权,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的证券公司。
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等,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
(二)外资股的经纪;
(三)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经纪和自营;
(四)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二)股东具备本规则规定的资格条件,其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三)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并有必要的会计、法律和计算机专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对承销、经纪、自营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业务执行等方面分开管理的制度,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技术系统;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合格的业务设施;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签定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二)在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合法成立,至少有1名是具有合法的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境外股东自参股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股权;
(三)持续经营5年以上,近3年未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机构或者行政、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
(四)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六)具有良好的声誉和经营业绩;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资格条件。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应当有1名是内资证券公司。但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不在此限。
第九条境内股东可以用现金、经营中必需的实物出资;境外股东应当以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第十条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不得超过49%。
境内股东中的内资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有1名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9%。
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后,应当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
第十一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境内外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申请表;
(二)关于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合同及章程草案;
(三)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拟任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条件的说明文件;
(四)股东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证书、证券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前3年境内外股东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监管机构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机构出具的关于该境外股东是否具备本规则第七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条件的说明函;
(七)由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对前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股东应自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足额缴付出资或者提供约定的合作条件,选举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授权代表应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
(三)由中国境内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的名单、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和证券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五)内部控制制度文本;
(六)营业场所和业务设施情况说明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对前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自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颁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未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不得开业,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十八条内资证券公司申请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应当具备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收购或者参股内资证券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其收购的股权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应当符合本规则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内资证券公司申请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
(二)股东会关于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决议;
(三)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四)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出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五)拟在该证券公司任职的外国投资者委派人员的名单、简历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六)境外股东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证书和相关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前3年境外股东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八)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监管机构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机构出具的关于该境外股东是否具备本规则第七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条件的说明函;
(九)依法不能由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的清理方案;
(十)由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对前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获准变更的证券公司,应自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股权转让或者增资事宜,清理依法不能由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领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获准变更的证券公司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章程;
(三)公司原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其副本;
(四)由中国境内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依法不能由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的清理工作报告;
(六)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和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项清理工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验证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对前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自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换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合并或者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与内资证券公司合并后新设或者存续的证券公司,应当具备本规则规定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其业务范围、境外股东所占的股权或者权益比例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分立后设立的证券公司,股东中有境外股东的,其业务范围、境外股东所占的股权或者权益比例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境外投资者可以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或者与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经批准的业务范围不变;在控股股东为内资股东的前提下,上市内资证券公司不受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的限制。
境外投资者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5%以上股份的,应当符合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并遵守《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
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本规则规定提交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及报送中国证监会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境外股东及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监管机构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机构出具的文件、资料使用外文的,应当附有与原文内容一致的中文译本。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及报送的材料,不能充分说明申请人的状况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补充说明。
第二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参股证券公司的,比照适用本规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活动及监督管理事项,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❻ 券商阵营变阵,“三中一华”地位加强 外资全面布局券商股
红周刊 记者 | 王飞
在资管业务和最为传统的经纪业务方面,除中信证券仍稳居第一外,其余“三中一华”成员则普遍位置靠后,前五席位由国泰君安、广发证券和海通证券等占据。
49家上市券商的三季报已披露完全,其经营情况也随即“出炉”,整体来看,上市券商整体业绩实现了同比增长,但同时较去年同期的增速有所下滑。不过,具体到公司层面,呈现三大看点,一是上市券商业绩增速出现了分化,即头部券商的业绩增速较为稳定,而中小型券商的增速弹性更大;二是按券商的四大业务来看,“三中一华”的部分业务排名出现了下滑,这意味着头部阵营又添了新成员;三是四季度以来头部券商以及部分高ROE的中小型券商正在被外资抢筹。而一向对券商股关注度较低的QFII,也罕见的以大手笔新进入了部分券商股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
券商三季度业绩增速放缓
头部券商大多稳增,中小型分化大
据《红周刊》记者测算,49家上市券商今年前三季度合计实现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905.56亿元和1337.5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7.00%和44.90%。而去年同期,上市券商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075.21亿元和923.1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4.69%和69.70%。这就是说,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渐形成规模之后,上市券商的业绩增速已开始放缓。
究其原因,这或与头部券商业绩增速趋于稳定甚至放缓,以及中小型券商业绩出现分化提振券商整体增速水平有限相关。
头部阵营方面,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连续多个报告期位列第一的中信证券为例,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28.13%和20.32%,而去年同期分别同比增长20.45%和43.85%。华泰证券也是如此,公司今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分别下降4.68个百分点和6.54个百分点。
不过,整体而言,“三中一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四大头部券商的业绩增速较为稳定。据记者测算,“三中一华”今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平均增速分别为38.61%和41.64%,而其去年分别为24.48%和43.24%。
相比头部券商,中小型券商分化明显。据记者梳理,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在100%以上的有国盛金控、红塔证券和东方财富三家,净利润同比增速在100%以上的有华鑫股份、天风证券、越秀金控、东方财富和华林证券五家,营业收入或者净利润同比增速出现下滑的有国投资本等八家(见表1)。可以发现,在这些券商中,除东方财富外,其余均是总市值在1000亿元以下的中小型券商。
而东方财富之所以成为高增长的头部券商,和其业务依托互联网有直接关系。接受记者采访的雪球投资董事长李昌民坦言,“这种互联网券商太赚钱了,它有 科技 属性,而且是垄断的,它的竞争力太强了。”
“三中一华”正变为“四+三”
头部阵营添新成员
在业绩增速开始放缓的同时,上市券商的“马太效应”也越加明显。以“三中一华”营收占比情况为例,据记者测算,今年前三季度上市券商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905.56亿元,其中“三中一华”实现营业收入989.90亿元,占比25.35%,相比去年同期23.22%的占比上升2.13个百分点。
若将券商营业收入分为经纪、投行、资管和自营四大业务来看,这种现象更加明显。如“三中一华”今年前三季度的四大业务收入合计占上市券商整体的30.03%,相比去年同期的26.27%占比上升3.7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在部分业务上,“三中一华”的头部地位正在加强。以市场关注最多的投行业务为例,据记者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包括未上市的券商在内的所有券商合计股权承销规模达8.33万亿元,承销收入达214.6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60%和168.56%,而“三中一华”在其中的占比分别由36.88%和34.84%提升至37.48%和37.24%。
而且,“三中一华”在投行业务占比提升的同时,其排位也有了明显提升。如在去年三季度,“三中一华”的投行业务收入虽然均跻身在所有上市券商的前六席位,但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分别占据了第二和第五的位置。而在今年三季度,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和华泰证券分别位列第二、第四和第五,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则分别位列第三和第六。其中,华泰证券和中金公司的投行业务收入增速分列第一和第二。
另外,在收入占比最大的自营业务方面也是如此。统计数据显示,在去年三季度,“三中一华”的自营业务收入在所有上市券商中排位分别是第一、第十二、第六和第三,而到了今年三季度分别排在第一、第七、第二和第三。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资管和经纪业务方面,除中信证券仍稳居第一外,其余“三中一华”成员则普遍位置靠后,前五席位由国泰君安、广发证券和海通证券等占据。而结合投行和自营两大业务来看,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和广发证券已然进入了第一梯队(见表2)。
头部券商和高ROE中小型券商
均捕获外资“芳心”
或是由于业绩增速稳定,头部券商普遍受到外资青睐。据记者统计,截至11月4日,在49家上市券商中有44家被“聪明钱”北上资金持有。其中,除中金公司(今年11月2日上市,新股)外,目前市值达1000亿元以上的11家头部券商均获外资持有。
统计数据还显示,在四季度以来,共有23家券商获得了北上资金不同程度的增持,其中11家头部券商中有9家上榜,“三中一华”的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和中信证券更是占据了增持榜前三席位(见表3)。而且,在前三季度四大收入合计前十的券商中,也有8家券商被增持,占比80%。
当然,北上资金四季度以来增持的券商也不乏中小型券商,如兴业证券、财通证券和越秀金控等,而这些券商以及上述头部券商普遍具备高ROE的属性。
据Wind显示,券商Ⅱ(申万)今年三季度的净资产收益率(ROE,算术平均)为6.17%。而在23家被北上资金增持的券商中,ROE达到6.17%及其以上的券商共有15家,占比接近七成。其中越秀金控、中信建投和东方财富的ROE较高,分别为21.93%、14.60%和14.26%。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三季度期间,同为外资的QFII新进入了东方财富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并且其持有东方财富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流通股的比例直接达到了0.69%。而据QFII过去的持股 历史 来看,虽然金融股是其最为看重的板块,但其对非银金融板块中的券商股关注较少,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其仅重仓持有中信建投、华林证券和红塔证券三只券商股,并且持有其股份数量占公司流通股的比例分别为0.42%、0.35%和0.12%。另外,QFII还新进入了中银证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但持有比例相对较低。
(本文所涉个股,仅做举例,不做买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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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什么是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原来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投资者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等。这类股票称为“B股”。B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从2001年2月对境内居民个人开放B股市场后,境内投资者逐渐成为B股市场的重要投资主体,B股的外资股性质发生了变化。
境内居民个人可以用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以及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从事B股交易,但不允许使用外币现钞。
拓展资料:
外资股一般是以外币认购和买卖的股票。外资股主要有境内上市外资,境内上市外资股一般称为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则有境外上市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1] 在我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将股票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等不同类型。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外资股的分类:
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原来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投资者限于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这类股票称为B股,B股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01年2月下旬起,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立B股账户,交易B股股票。自从B股市场对境内投资者开放之后,境内投资者逐渐取代境外投资者成为投资主体,B股发生了由“外资股”演变为“内资股”的趋向。
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在境外上市时,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除了应符合我国的有关法规外,还须符合上市所在地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条件。我国境外上市外资股主要采取美国存托凭证ADRs、全球存托凭证GDRs和通过中国香港上市的H股等形式。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权激励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权激励指的是公司通过有条件地授予经营者一定数量的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权益,使公司的经营者与股东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趋于一致,能够享有公司股东的一些经济权利,并尽可能地以公司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决策,实现利润分享、风险共担,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安排。
我国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
我国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为适应上市公司 (含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薪酬制度改革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有关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及 《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等文件。
其中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规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部分所得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规定与一般国际准则的精神相一致。 [2]
❽ 外国证券和欧洲证券什么区别,请能举例说明一下
外国债券涉及2个国家,比如说中国在日本发行了300亿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这就是外国债券;欧洲债券涉及3个国家(楼主不要以为欧洲债券就一定与欧洲有关系,这是错误的理解)比如说中国在日本发行了300亿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这就是欧洲债券。
由于外国债券的发行会影响到另一国国内货币资金的流通,因此它的发行程序要严格的多,货币管理当局会严格审查该证券在本国的发行,欧洲债券则不会影响到该国本币的流通,因此发行宽松的多。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欺诈发行证券罪(取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罪名)罪名。
证券在中国属于舶来品,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也是由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上市证券主要是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债券。
旧中国
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所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建立。
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1918年,中国人在北平成立了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当时中国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
新中国
1984年11月,中国第一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成立。
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中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纽约证券交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并向其赠送了中国第一股——飞乐音响股股票。
1987年5月,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1年4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7月3日正式营业。
1991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股票帐户,逐渐取代股东名卡。1991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向社会公布上海股市8种股票的价格变动指数,以准确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以后上海股市价格的总体走势,为投资者入市及从事研究提供重要依据。
❾ 什么是外资股
法律分析:外资股一般是以外币认购和买卖的股票。外资股主要有境内上市外资,境内上市外资股一般称为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则有境外上市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在我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将股票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等不同类型。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内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
第四条 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人限于:
(一)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四)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人认购、买卖境内上市外资股,应当提供证明其投资人身份和资格的有效文件。
❿ 什么是外资股什么是B股
B股称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中国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
“B”,区别于“A股”“H股”、“S股”等含义没有特别意思。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这类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称为B股。B股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拓展资料:
B股的“B”,仅相对于A股的“A”而言,无实际含义,区别于“H股”、“S股”等含义。
①公司或投资基金发行的一种股份形式。在发行过程中,公司通过章程给不同股份形式赋予不同的权益,使公司股份出现A股、B股等形式。而不同公司赋予B股的权益也不尽相同。比如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A股公司普通股,可以上市流通;而B股为人民币特种股票,有些国家的B股为优先股,只享受固定红利分配,没有投票选举权等。
②特指中国上市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交易,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B股市场于1992年建立,2001年2月19日前仅限外国投资者买卖,此后,B股市场对国内投资者开放。
③不支付前期管理费用的投资基金,但是这种基金要交纳佣金及年费。如果投资者在持有基金的续存期限短于6~8年时退出,通常还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投资者如需买卖深、沪证券交易所B股,应事先开立B股账户。
B股开户步骤:
第一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其原外汇存款银行将其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划入证券商在同城、同行的B股保证金账户;
境内商业银行向境内个人投资者出具进账凭证单,并向证券经营机构出具对帐单。
第二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本人进账凭证单到证券经营机构开立B股资金账户,开立B股资金账户的最低金额为等值1000美元;
第三步:凭刚开立的B股资金账户到该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开立B股股票账户。
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时,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条件: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15%以上;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最近3年连续盈利。
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B股时,应具备的条件: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