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吗这是什么原因
证券从业人员一般具有较高的学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其次,证券从业人员比普通投资者更容易获得信息,这可能导致内幕交易。因此,证券从业人员是不允许炒作股票的。这种管理方法主要是为了规范证券基金机构员工的行为。比如,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从事前者的审批改为后者的审批;取消证券公司外籍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限制;优化员工条件;列出底线要求和禁止性行为!
简单地说,通过证券业务资格考试后,我到类似证券公司的单位工作,然后通过公司系统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经过10天左右的考试和验证,我取得了执业资格,成为一名正式的证券从业人员。如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财务经理、证券经纪人等。离职后通常,证券公司可以帮你注销执业资格,恢复以后的 "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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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证券公司工作的人不能炒股吗
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⑶ 证券从业人员不许炒股,这是为什么
在股市中,为什么证券从业人员是不允许炒股的呢?在股市中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的原因是有非常多的,首先比较明显的就是时间上的冲突。因为5是开盘的时间和证券正式上班,营业的时间是冲突的,所以当一到开盘的时候,你要么工作要么炒股,只能二者选其一,最终导致你是没有办法去炒股的。第2个是炒股是非常影响工作的,作为一个证券公司,他是非常清楚股票对人工作的影响有多少的,所以他们一定会在你入职的时候跟你说清楚入职后是不能够炒股的,如果我们实在是想要把握住股市中的机会,我们可以选择让自己的亲戚帮自己投资,这样一来既不会损失掉机会,又不用自己炒股,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
在股市中为什么证券的从业人员是不能够炒股的呢?首先比较明显的一点则是时间上的冲突,因为炒股和上班时间是基本上冲突的,股票开盘的时间是9:30~11:30,而上班的时间在此时早就已经开始了。如果你在这段时间看股票,那么你根本就没有办法上班,所以这个时间冲突是比较明显的一点。
⑷ 为什么证券从业人员不许炒股
一般人想要炒股,需要到证券公司开户,开立资金账户之后才可以进行股票买卖,而证券从业人员在证券公司工作,近水楼台,在工作中必然会获得多于一般人的业务优势和信息优势。
如果允许他们利用这种优势炒股,就会损害普通投资人的利益。更不用说,证券行业里的监管人员了,他们和普通人的信息差距就更大了。
所以,《证券法》有这样的规定也是很容易理解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现在也有声音在讨论。
是否可以对接触基础业务的从业者适度放开买卖股票的限制?理性地看待这种讨论,提出者是出于提升证券从业基础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投资者带来具有实质投资建议的考虑。但放松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炒股限制。
极易让有心人钻空子,行职务之便谋自己之利,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秩序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个人看法或者业界讨论,都不及官方回应来得权威。我们一起来看看,2020年3月1日施行的新《证券法》对此是怎么说的吧。
⑸ 证券从业人员为什么不能炒股证券经纪人辞职后可以开户炒股吗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确实是有原因的,因为证券从业人员职业的特殊性,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和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我国法律明文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⑹ 从事金融证券人员不允许炒股的原则规定是什么
从事金融证券人员不允许炒股的原则规定是什么?1、柜台人员的配偶是否可以开户?
存在利益输送,存在间接进行股票投资行为的嫌疑。
外规无禁止性规定,但不建议开户,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控增加难度,有监管案例。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证券需要确权,法院判决书指定的监护人可以代开限制了功能的证券账户么?
可以
3、投顾是否可以参加模拟炒股大赛?
模拟炒股大赛,可以。从合规角度,不鼓励投顾参加模拟投顾大赛。
模拟投顾大赛都是向非特定对象进行展示,是否属于投资咨询范畴?
一般不允许把模拟盘向公众客户展示,签了投顾协议,登录后才能看到;因为实际存在明确的投资建议,可能会形成跟投。
4、正式员工可以在私募公司入职做投资经理么?
不可以
5、信息系统变更和新系统上线,是否需要进行合规审核?
属于合规审核事项范围的才进行审核;合规部可就项目组事项出具意见;尤其注意系统项目涉及信息隔离墙的需要关注。
6、投顾A自身管理的已备案产品B,投向由A担任投顾的信托产品C的劣后及份额,C的投资范围为债券,这样的信托产品可以开户么?是否可以开展PB交易?
观点1:参照私募规定,机构化信托也需要穿透。
观点2:信托产品不使适用新八条底线
7、客户购买投顾产品的费用能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进行支付?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只能用于客户的证券交易结算和客户提款。
证券交易有关的费用或者税款,可以直接扣除。
8、营销人员通过朋友圈转发公募基金产品是否属于产品主动营销?
观点1:如果转发基金管理人员提供的公开宣传资料应该可以;且公开宣传不属于主动推介,公募基金本身就可以公开宣传;
观点2:个人发布公募基金信息也涉及主动营销,从投资者适当性的角度来看,公募基金由于具有产品分级,也不能主动推荐。
建议:可在公募基金宣传时声明其不属于主动推介。
9、对高管的监管谈话,属于行政处罚么?
不是行政处罚。对高管的监管谈话,如果是以文件形式明确下来的,就是行政监管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监管谈话分为警示谈话(不是监管措施)和监管谈话(监管措施)
监管谈话适用于,证券公司出现风险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迹象,或者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并已经停止的情形。意在提醒、告诫有关负责人、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或者风险事件的出现。
10、同是次级申购人与投顾关联人(持股关系)的信托产品,可以准许开户么?
信托产品没禁止次级和投顾的关联关系,在银监会备案成功的产品原则上是符合要求的。
11、证监会对营业网点同城迁址是否报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新营业场所应当与原营业场所位于同一城市。新营业场所开业前,证券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于新营业场所开业后,关闭原营业场所。
证券公司应当在分支机构新营业场所开业后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报备已变更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变更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分支机构原营业场所关闭情况说明。
关于落实《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13〕191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在不同市之间、市与县之间或者县与县之间迁址的,不属于变更营业场所范围,各证监局应当按照撤销、新设分支机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12、如果客户有做期货或期权业务的需求,证券公司的PB系统可以接到期货公司么?
这个对期货公司来说属于外接系统。
13、信托计划的投顾和劣后是够可以为同一方?
银监会规则可以,但投顾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不得与信托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如果是做PB业务,就不合适。
14、记录客户委托指令里应当包含IP/MAC、手机号等这些委托渠道,出自什么外规?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也提到。
⑺ 为什么证券从业人员不许炒股
主要是为了保护普通投资人的利益。
证券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和上市公司、机构以及各类投资人都有广泛联系,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和业务优势。如果允许他们利用这些优势炒股,势必损害广大普通投资人的利益,这对普通投资人是不公平的。
因此《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