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科创版是否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可以的。谈到融资融券,估计不少人要么云里雾里,要么就是避而远之。这篇文章,主要分享的是我多年炒股的经验,着重强调下第二点,全是干货!
开始分析前,我有一个超好用的炒股神器合集要和大家分享一下,点击链接即可免费领取:炒股的九大神器,老股民都在用!
一、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
讲到融资融券,第一步我们要知道杠杆。解释一下,你原本仅有10块钱,想买价值20块钱的东西,我们从别人那借来的10块钱就是杠杆,从这个意义上说,融资融券就是加杠杆的一种办法方式。融资就是股民利用证券公司借来的钱去买股票的行为,到期将本金和利息一同还了就行,股民借股票来卖就是一个融券的行为,到期限之后返还股票,并支付这段时间的利息。
融资融券的特性是把事物放大,如果是盈利的趋势,我们就可以获得好几倍的利润,亏了也能使亏损一下子放大。这才说融资融券的风险非常大,假若操作不当很大概率会产生很大的亏损,由于风险很大,所以投资者也要慎重投资水平要求比较高,能够把合适的买卖机会牢牢拽在手心,普通人和这种水平相差甚远,那这个神器就非常不错,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来决定买卖的最佳时间,那就赶快戳进下方链接吧:AI智能识别买卖机会,一分钟上手!
二、融资融券有什么技巧?
1. 利用融资效应这样收益就会变多。
例如你手上的资金为100万元,你看好XX股票,就可以使用你手里的资金买入股票,之后可以联系券商,将你买入的股票,抵押给他们,接着进行融资买进该股,倘若股价增长,就可以获取到额外部分的收益了。
就以刚才的例子来说,倘若XX股票上升了5%,原先可以赚5万元,如果想盈利不止这5万元,那就需要通过融资融券操作了,当然如果判断的不正确,那么相应的亏损也会更多。
2. 如果你比较保守,想选择稳健价值型投资,中长期看好后市,并且向券商进行融入资金。
融入资金的意思是,把你手里作为价值投资长线持有的股票抵押出去,用不到追加资金也能够进场,之后还需要抽出部分利息给券商,就能做到增添战果。
3. 用融券功能,下跌也有办法盈利。
举例说明,比如某股现价20元。经过深度探究,强烈预期这个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下跌到10元附近。那你就能去向证券公司融券,接着向券商借1千股该股,用20元的价格去市场上售卖出去,获得两万元资金,在股价下跌到10左右的情况下,你就能趁机通过每股10元的价格,再次对该股进行买入,买入1千股返回给证券公司,花费费用具体为1万元。
那么这中间的前后操作,之间的价格差,就等于盈利部分。固然还要去支出一部分融券方面的费用。通过使用这种操作后,如果未来股价不仅没有下跌反而上涨了,那么合约到期后,就没有盈利的可能性了,而是需要拿出更多的资金,来买证券还给证券公司,进而变成赔本。
临了,给大家分享机构今日的牛股名单,趁还没进行删减,抓住机会领取吧:绝密!机构今日三支牛股名单泄露,速领!!!
应答时间:2021-09-0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⑵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2)科创板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股票吗扩展阅读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⑶ 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细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服务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规范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以下简称做市借券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将自有或依法筹集的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以下统称科创板股票)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用于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第三条做市借券交易以及登记结算相关业务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按照中证金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证券出借及转融通业务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出借人和借入人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等证券出借交易的出借人,可以作为做市借券业务的出借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向中证金融出借科创板股票,出借人持有证券的持有期计算不因出借而受影响。
第五条中证金融可根据市场需求,将借入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在承诺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第六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向中证金融申请成为借入人,参与做市借券业务。
第七条证券公司向中证金融申请成为借入人,应具备开展做市借券业务所需的业务和技术条件,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市借券业务申请书;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董事会(或公司授权的决策机构)关于同意开展做市借券和申请做市借券授信额度的决议文件;
(四)业务实施方案;
(五)科创板股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信息表;
(六)中证金融要求的其他材料。
证券公司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中证金融与借入人签订做市借券业务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做市借券业务的相关事项。
第九条中证金融结合借入人资信状况、风险控制等因素,确定及调整其授信额度、保证金比例档次。第十条借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证金融可以暂停或者终止向其提供做市借券服务:
(一)不再具备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
(二)申请暂停或者终止参与做市借券的;
(三)违反业务规则或者业务合同,影响业务正常运行的;
(四)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
(五)中证金融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借入人应当向中证金融申请开立用于做市借券的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担保资金明细账户,记载其交存的做市借券业务的担保证券和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第十二条借入人参与做市借券业务的,应使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和自营资金交收账户。
第十三条借入人在参与做市借券业务前,应将其做市专用证券账户、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及交易单元等相关信息向中证金融报备,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中证金融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借入人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注册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中证金融申请办理注册资料变更手续。第十四条借入人向中证金融申请注销其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应事先了结其全部做市借券债权、债务,并提取全部保证金。
第四章交易管理
第十五条科创板做市借券标的股票范围与科创板转融通标的股票范围一致。
中证金融根据市场状况,可采取暂停单只或所有标的股票做市借券交易等必要措施。
第十六条借入人可以约定申报方式或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
在约定申报方式下,做市借券期限、费率由出借人和借入人协商确定,但应符合1至182天期限范围且借入人申报费率不得低于或等于费率差等要求。费率差按中证金融公布的标准执行,中证金融可根据市场供求等因素调整费率差。
在非约定申报方式下,做市借券期限档次、费率与非约定申报的转融券期限档次、费率一致。
第十七条做市借券采取约定申报的,中证金融实时撮合成交,生成做市借券约定申报成交数据,并实时发送上交所。
做市借券采取非约定申报的,中证金融盘后与转融券非约定申报一并撮合成交。第十八条上交所接收中证金融发送的做市借券约定申报成交数据后,对中证金融和借入人的账户可交易余额进行实时调整确认,并向中证金融反馈调整结果。
中证金融接收上交所发送的借入人账户可交易余额调整结果后,实时向借入人发送做市借券约定申报成交结果和账户可交易余额调整结果。第十九条借入人和出借人协商一致,可向中证金融申请做市借券约定申报交易展期、提前了结,经同意后进行展期或提前了结。每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82天。
借入人和出借人应在同一交易日向中证金融提交展期指令,在商定归还日前同一交易日提交提前了结指令。
第二十条以约定申报方式参与做市借券业务,在业务开展及展期、提前了结等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利益输送。借入人和出借人应当合理确定费率、期限、实际出借天数等要素,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五章结算及保证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中证金融通过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及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开展做市借券业务。第二十二条对于做市借券约定申报,上交所完成可交易余额实时调整的,中证金融通过上交所将该部分成交数据发送中国结算,中国结算日终据此以多边净额结算方式进行清算交收。
对于做市借券非约定申报,以及上交所未完成可交易余额实时调整的约定申报,中国结算日终根据中证金融提交的证券划转指令,将相应股票从中证金融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借入人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第二十三条借入人向中证金融归还做市借券股票及权益补偿股票的,中国结算根据借入人提交的证券划转指令,将相应股票从其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中证金融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
第二十四条借入人向中证金融支付做市借券费用、权益补偿资金、违约金以及调账划转资金的,中国结算根据借入人提交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其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中证金融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第二十五条做市借券归还日,借入人应当向中证金融足额归还股票和资金。未按期足额归还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内补足,并向中证金融按日支付费用及所欠债务金额0.05%的违约金。未在下一交易日补足
的,中证金融有权暂停向其提供全部或部分做市借券服务。未在归还日后两个交易日内补足的,中证金融有权处分其保证金,用于清偿其所欠的做市借券债务。
第二十六条借入人参与做市借券业务的,应向中证金融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或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提交保证金。借入人可以自有资金交纳或以自有证券充抵保证金,其中货币资金占应交纳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
第二十七条做市借券业务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及折算率与转融通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及折算率一致。
第二十八条中证金融对借入人交存的做市借券业务保证金进行逐日盯市。日终借入人保证金比例或者现金占应缴保证金的比例不符合规定的,借入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中证金融有权按做市借券业务合同约定处分保证金,并按日收取未补足保证金金额0.05%的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中证金融可以按照做市借券业务合同约定有偿使用借入人交存的保证金。
第六章信息披露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条中证金融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公布做市借券业务前一交易日以下相关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每只标的股票的成交数量、期限和费率;
(二)截至前一交易日每只标的股票的余量。第三十一条中证金融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降至100%时,自次一交易日起暂停做市借券业务。
该比例升至120%以上时,中证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做市借券业务。第三十二条单只科创板标的股票的做市借券余额达到该股票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中证金融自次一交易日起暂停该股票的做市借券业务。
该比例降至20%以下时,中证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复该股票的做市借券业务。
第三十三条中证金融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中单只证券的市值达到该证券总市值的15%时,中证金融暂停接受该证券作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该比例降至12%以下时,中证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复接受该证券作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第三十四条单一借入人做市借券余额达到中证金融净资本的50%时,中证金融自次一交易日起暂停向其出借股票。
该比例降至40%以下时,中证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向其出借股票。第三十五条参与做市借券业务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得利用做市借券业务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不得通过与借入人、与其他主体合谋等方式,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借入人应当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制度,防范利益冲突,不得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借入人通过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借入的股票仅可用于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不得用于其他业务。
第三十七条借入人应当向中证金融报送做市借券业务相关信息。借入人报送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中证金融、上交所、中国结算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细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⑷ 关于科创板股票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何特殊规定
与上交所主板市场不同的是,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提醒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
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具体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⑸ 想问一下科创板上市首日是否可以融资融券
科创板上市首日可以融资融券,但要融到券源非常困难。
1.根据交易所规定,科创板上市首日的股票可以进行融资融券;
2.科创板上市首日股票波动比较大,情绪化交易比较严重,融资和融券都不好把握,风险很大;
3.科创板融资很容易,融券比较困难,因为券源很少或者基本上没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股票涨跌幅度也是20%,相对主板而言,风险要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比较高的人,在科创板也能够快速取得好收益,高风险对应的就是高收益。
科创板上市首日可以融资融券,但上市首日科创板股票波动比较大,融资融券都不好操作,面临的风险也比较大,所以谨慎使用融资融券。
三、科创板首日交易融券比较难
科创板交易融资相对比较方便,证券公司也愿意借钱,但要融券做空就比较难,因为市场上面券源比较少,这是稀缺资源,很多证券公司都没有券源,所以科创板首日要进行融券会遇到很大的困难,要做空也比较难。
⑹ 科创版所有股票都可以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吗为什么有些科创版股票不被证券公司列
可以。
A股融资融券的交易制度可以进行双向操作,即可以融资买入做多,也可以融券卖出做空,但并不可以做T+0,无论是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都必须是T+1才可以平仓。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个交易日就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融资是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融券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6)科创板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股票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由于产品有相应锁定期,所以产品赎回比较困难,投资者需要非常明确自己用于购买该类产品的资金是闲置资金。比如购买科创主题的封闭式基金,投资者基本需要确定资金未来三年大概率没有急用。
投资者购买定期开放式基金,没有必要每天关注基金净值波动,建议投资者每隔一段时间,比如两三个月,定册丛期去查看基金净值变化。同时提醒投资者,对于这类基金净值的变化应该更多去跟基金业绩基顷首准或者同类型基金作比较。
⑺ 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细则
1、在准入条件方面,按照“稳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此外,相关高管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经验和执业经历年限等具体要求拟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配套业务规则中明确。
2、在准入程序方面,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做市交易业务申请材料。鉴于做市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对证券公司业务、系统、人员、风控等方面要求较高,《做市规定》要求对公司是否具备做市业务能力进行评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估测试的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由中国证监会核准业务资格。
3、在做市商券源方面,证券公司可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作为做市券源,但集中大量买入会对个股价格产生扰动,甚至会对市场运行产生影响,且在二级市场买入还受到法律法规有关持股比例的限制。为丰富做市券源,《做市规定》明确,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具体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后规定。
4、在内部管控要求方面,做市交易业务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会有利益冲突,也可能会给做市商带来一定风险。为此,《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5、在风险监测监控方面,引入做市商交易机制有助于平抑市场波动、增加市场活跃度,但也可能会助涨助跌,加剧市场波动。为此,《做市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试点证券公司从严要求:一是将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二是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全方位监控,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三是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四是处理好突发事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6、在监管执法方面,《做市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在做市交易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并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业务规则,依法对证券做市交易业务实施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