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会受什么处罚终身市场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Ⅱ 证券公司经纪人代客操作股票导致客户亏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按条例是违规操作,从业人员不可以代客户操盘,证券公司经纪人未经委托人授权擅自操作股票导致客户亏损属违规操作,《证券法》规定经纪人应当承担一定损失,可申请仲裁,也可经司法诉讼。
如果先前有约定其实都是无效的,可以要求赔偿,尽量多要一点。也可以请律师,告经纪人没有向自己说明经纪人代客操作属于证券明令禁止的行为,因为经纪人有这个义务向客户说明,不过取证有点麻烦。
Ⅲ 按照法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什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基磨派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证券经纪人违规持有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游虚业资格,并处以三万搏贺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Ⅳ 证券经纪人可以炒股吗 - 百度知道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因此,证券经纪人不可以炒股。
一般来说,投资者在从事证券行业时,需要把其名下的证券账户进行销户,同时,证券行业也会对其情况进行核实,核实通过之后,才具有从业资格证,在从业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 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5、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6、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7、其它违规违法活动。
Ⅳ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吗
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股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从事证券交易的。
1、《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也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员工不得买卖股票。证券业从业人员不得买卖法律禁止买卖的证券,不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买卖相关证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义等买卖禁止买卖的证券,证券业从业人员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2、证券从业人员是指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的证券从业机构正式聘用或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应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除符合豁免规定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各类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
拓展资料:
一、证券法,是指有关调整证券的发行、买卖和其他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动进行规范,提供法律保证和限制的行为规范,它以证券交易法为主,同时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等法规中有关证券的相关条款。
二、《证券法》是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法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Ⅵ 违规持有国内受限客户证券,应在几天内处置相关证券
你好,违规持有国内受限客户证券,应在20天内处置相关证券。证券是各种经济权益凭证的总称,也指特殊类型的产品,是用于证明息票持有人享有的某些特定权益的法定凭证。 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 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是指证券市场上的证券产品,包括股票等产权市场产品,债券等债权市场产品,以及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衍生市场产品。
拓展资料:
1、1603年,在共和国议会议长奥登巴恩韦尔特的领导下,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正如他们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现在他们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时代。
2、荷兰莱顿大学历史学教授WIM van den der der:是的,你可以这么说。这是第一家股份制公司。为了筹集资金,他们发行了股票,但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人们来到公司办公室,将借出的钱记在笔记本上。该公司承诺支付这些股票的股息。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
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 Rodwick Wagner:
3、他们筹集了 650 万资金,几乎相当于 300 万欧元。当时,这笔钱价值数十亿美元。有了这笔钱,他们成立了一家公司。东印度公司通过全社会融资,成功将分散的财富转化为自有资本,对外扩张。就连阿姆斯特丹市长的女仆也成为了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成千上万的人愿意将他们的积蓄投入到这种有利可图且有风险的商业活动中。一方面是出于对财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因为荷兰政府也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政府将一些只有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利,转化为25000荷兰盾成为印度公司的股东,大大增加了东印度公司的权威和声誉。
4、有专家说过,谈判和签署条约,发动战争,使其成为亚洲,或从南非到日本整个地区的独立主权个体,可以像一个国家一样运作。一切准备就绪后,东印度公司的舰队启航。西班牙国王几乎对挑战者不屑一顾。然而,在成立的短短五年时间里,东印度公司每年向海外派遣商船队50艘,超过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船队总数。
Ⅶ 证券经纪人代客炒股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
证券经纪人代客炒股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经纪人代客操作属于证券明令禁止的行为。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人的职责是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这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广大的证券投资人相互之间不是直接买卖证券的,而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买卖证券的。证券经纪人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是这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它询问证券买卖双方的买价和卖价,按照客户的委托,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入客户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买价和卖价一致时,促成双方证券买卖的成交,并向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佣金)。
Ⅷ 又有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吃罚单!券商副总监7年赚5500万,会被如何处罚
应该会把他们把赚的钱全部交出来,然后再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一,从业人员违规炒股,7年赚5500万。
因为非法营利的数字实在是太巨大了,所以说他的想法也是相当的严重,按照正常的操作,非法盈利的这5,500万元肯定是要归还的。然后会根据非法营利的金额再去设定需要赔偿的额度。其实是非常划不来的,被抓到之后需要把赚的钱全部交上去,还要再缴纳罚金。你以为只是罚钱交钱的问题吗?啊,这件事情解决之后,他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还需要坐牢。工作也丢了,赚的钱全部还回去,还要在监狱接受改造。这也是证券行业的又一次警钟。
Ⅸ 违规持有国内受限客户证券,应在几天内处置相关证券
违规持有国内受限客户证券,应在14天内处置相关证券。证监会表示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拓展资料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证监会表示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方,直接或者间接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应当清理整顿,存量可以持续运行,按照有关规定逐步规范,但不得新增客户、账户和资产。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券业,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是被明令禁止的。不管是2005年的《证券法》,还是2020年3月1日施行的新《证券法》,对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都有严格的禁止规定,其中,新《证券法》明确指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罚款。
中国结算表示,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查处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重大违法案件中,不法分子通常通过借用他人账户来掩盖自身违法行为,规避监管,逃避制裁。同时,一些投资者守法合规意识淡薄,将自己的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证券账户实名制管理规定,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大大增加了案件查处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