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转换债券转为普通股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贷:股本
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企业实施债转股会计分录
债转股会计分录为:
借: 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
贷: 股本、资本公积等
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借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
三是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前一种情况有两种方式: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若为上市公司,无需作处理;若为非上市公司,应在减少“实收资本——资产管理公司”股票份额的同时,增加等额的“实收资本——**公司”的股票份额;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将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是直接出售给债务企业,这种情况下,债务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同时反映货币资金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对后一种情况,只能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实际上是把企业破产时间延后,债转股时的潜在风险还是转化成为实际的投资损失
3. 债转股会计分录怎么做
债转股会导致负债携空简减少,负债减少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股辩裤本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债转股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债转股会计分录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会计分录:
1.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可借可贷),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
2.转换股份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利息,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
转换股份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账面余额)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可转债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亏蚂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