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债转股是好事还是坏事
债转股是指投资者把购买的债券,按照转股的价格,转换成相对应的股票数量。债转股是好还是坏需要根据各主体(银行、企业以及投资者个人)的情况不同,进行综合的考虑。
债转股是企业的一种筹资行为,可转债的利率一般比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券利率要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筹资成本,同时也缓解了它的债务压力,让公司有更多的钱去发展主营业务,这有可能会促使股价拉升,是一种利好。
对于银行来说,债转股可以减少不良贷款率,是一种不错的风险控制方式。但对于个人来说,则需要根据转股价格进行考虑。如果按照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之后,所得到的股票市值低于持有债券的面值时,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亏损了;反之,在转股之后,股票市值大于债券面值,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盈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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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什么情况下将转债换成股票是合理的
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最大优点:
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第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投资防略:
当股市形势看好,可转债随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价时,投资者可以卖出可转债,直接获取收益;当股市低迷,可转债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可转债或将转债变换为股票都不划算时,投资者可选择作为债券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业绩看好时,预计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升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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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的根本还是"债",需要还本付息;
但是这种债有个特殊性,就是债权人有权利根据债务人的股票价格的情况把债转换为股票,相应得,债权也就转换为股权.
当你认为该公司的业绩增长会比较好而股价表示很高时,就是将"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时候.
转债,全名叫做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CB)
以前市场上只有可转换公司债,现在台湾已经有可转换公债。
简单地以可转换公司债说明,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言明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于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债券向A公司换取A公司的股票。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股东身份的所有权人。而换股比例的计算,即以债券面额除以某一特定转换价格。例如债券面额100000元,除以转换价格50元,即可换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来到60元,投资人一定乐于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所以换到股票后利即以市价60元抛售,每股可赚10元,总共可赚到20000元。这种情形,我们称为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内可转债。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跌到40元,投资人一定不愿意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该公司股票,应该直接去市场上以40元价购,不应该以50元成本价格转换取得。这种情形,我们称为不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外可转债。
乍看之下,价外可转债似乎对投资人不利,但别忘了它是债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领利息。即便是零息债券,也有折价补贴收益。因为可转债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价跌到某个程度也会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债券性质对它的价值提供了保护。这叫Downside protection 。
至于台湾的可转换公债,是指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于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该债券向中央银行换取国库持有的某支国有股票。一样,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某国有股股东。
可转换债券,是横跨股债二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由于它身上还具有可转换的选择权,台湾的债券市场已经成功推出债权分离的分割市场。亦即持有持有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可将债券中的选择权买权单独拿出来出售,保留普通公司债。或出售普通公司债,保留选择权买权。各自形成市场,可以分割,亦可合并。可以任意拆解组装,是财务工程学成功运用到金融市场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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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间,因以下情况下暂停交易:
暂停原因及停牌时间
公布因发行股票、送股等引起股本变动 暂停交易半天。
如在交易日内披露,则见报当天暂停交易半天;如在非交易日披露,在见报后第一个交易日暂停交易半天。
公布进行收购、兼并或改组等活动
公布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公布发生涉及公司的重大
诉讼案件
公布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
公布股东收益分配方案
公司公布有关股份变动涉及
调整转换价格的信息暂停交易一天。
在交易日召开股东大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述的规定,当可转换债券公司在交易日召开股东大会,从召开当日到信息披露需要一天半的时间,这点也与A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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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具股票和债券双重属性的衍生品种,其条款之复杂远远超过了单纯的股票或债券,而近期雅戈尔等转债发行条款的修改,又使得判断其投资价值变得更加扑朔迷离。那么,投资者应如何分析,才能做到简单明了而又不失准确呢?
可转换债券条款虽多,但最影响其投资价值判断的,无非是四条:利率条款、转股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票面利率只具有象征意义
与一般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比较低的,目前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征意义,利率的高低对可转换债券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实践上看,目前的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债券的年利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从另一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越高,说明其债券属性上升而股票属性下降,投资者从转股获得的收益相应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偿失。总而言之,票面利率不应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转股价格是所有条款的核心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转股价格越低,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而不利于老股东。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公司控制在老股东手中,所以发行人总是试图让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接受较高的转股价格。
目前新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二级市场价格普遍低于面值,正是这种思路的体现。阳光转债发行以后,各家发行人及承销商都接受了这样的"国际化思路":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要高于二级市场价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简单的拿来主义势必造成严重的水土不服:与国际市场不同,国内市场股票的价格与流通盘的大小有相当大的关系,可转换债券全部转变为股票以后,必然造成流通盘的大幅度增加,进而必然拉低发行人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由于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在条款设计上,与转换前的二级市场价格挂钩,这样,一旦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开始以后,投资者就会发现,初始转股价格原来如此高高在上。这里仅仅论及流通盘的因素,更不要说可转换债券转股造成收益的稀释(在目前的A股市场,这几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滞、对当时指数位置的判断等等。
为了吸引投资者尽快把债券转换为股票,应对二级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和利润分配等造成的股本变动,一般可转换债券都规定了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为分配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设计的调整公式虽然复杂,但这个公式一般是严密而周全的,对发行人和投资者都能够做到公平合理;关键在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一般而言,由于转股价格相对保持不变,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走高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促使其积极转股,有利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达到最初目的,所以转股价格一般不会向上调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低迷,甚至长期低于转股价格,投资者行使转股权就要出现亏损,不利于发行人达到转股的目的,也不利于投资者获取收益。所以,可转换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向下修正条款。也就是说,在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时,转股价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转股价格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并促使其转股。应该说,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
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134737.html?wtp=tt
可转债转成股票有几种情况
(1)自愿转股: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丝绸转债1手,即1000元面值。在该转债限定的转股期限内,此 人将其持有的丝绸转债全部申请转股,当时的转股价(R)假定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 统接到这一申请,并核对确认此1000元有效后,会自动地将这1000元转债(P)进行转股 。转股后,该投资者的股东帐户上将减少1000元的丝绸转债,增加S数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吴江丝绸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尽的零债部分,交 易系统自动地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返还,即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上增加C数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现金。
(2)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如某可转债所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120%时,本公司将于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12个交易 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102%。”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有面值 为1000元的可转值,而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为4.38元,则该投资者被强制转股所得股票数量为S,S=P'/R'的取整部分,P'为被进行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数量=(1000×35%)四舍五 入后所得的整数倍=400,R'为强制转股价=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够转成一股的零债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返还数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终,这次有条件强制转股结束后,该投资者股东帐户上该种可转债和股票的增减数量为:减400元面值的可转债,增89股相应的股票;现金帐户上增加3.06元。
(3)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以丝绸转债为例,该可转债设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在可转债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强制转换为 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 的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该可转债最后一年利率为1.80%,假设其到期强制转股价格为4.08元,如某投资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丝绸转债1000元,则该投资者所持有的1000元转债将被全部进 行强制转股。其转股所得股数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转股后的剩余零债则予 以返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息计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这样,该可转债持有人的股东帐户上将没有丝绸转债,而增加吴江丝绸股票245股 ,其现金帐户上将增加0.41元现金,该持有人也由债权人完全转为吴江丝绸公司的股东。
③ 上市公司为何要发行可转债它和股票融资有什么区别
因为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
区别:
1、基本含义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
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
2、优势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股票融资:
(1)筹资风险小。由于普通股票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
(2)股票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发行股票筹集的是主权资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公司借入一切债务的基础。有了较多的主权资金,就可为债权人提供较大的损失保障。因而,发行股票筹资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为使用更多的债务资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资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在公司持续经营期间可长期使用,能充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4)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公司有盈余,并且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余少,或虽有盈余但资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3、特点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3)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
股票融资: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分享红利等。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④ 可转换债券与股价的关系怎么样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转债理论价值是纯债价值与复杂期权价值之和,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正股价格、转股价、正股与转债规模、正股历史波动率、所含各式期权的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同资质企业债到期收益率等。
转债理论价值与纯债价值、转股价值的关系是,当正股价格下跌时转债价格向纯债价值靠近,在正股价格上涨时转债价格向转股价值靠近,转债价格高出纯债价值的部分为转债所含复杂期权的市场价格。可转债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票面利息收入、买卖价差收益和数量套利收益等。
深市: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沪市:投资者委托券商买卖可转换公司债券须交纳手续费,上海每笔人民币1元,异地每笔3元。成交后在办理交割时,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4)为什么要将债券换为股票扩展阅读: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⑤ 转债和股票的关系
转债和基础股票的关系可以简单介绍为:债券到期后能等额转换为公司股票,都属于融资手段。转债股的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内市场,转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转债其实是具有债权和期权双重属性,它的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然后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能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把转债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者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有一种说法是,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一种股票。
转债是可以依照协商好的价格兑换成股票,从理论上来讲,股价越高,投资者转债时能够获得的收益也就越高,可是很多投资者都不会持有到期,而是直接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可转债。
总体来说,正股的价格上涨会对可转债的价格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长期来看,可转债的价格也和股票的价格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转债总是会跟着正股价格上涨。可转债其实是一种权益类的衍生工具,价格会受到股票价格影响外,还会受到转股价、正股与转债规模、正股历史波动率、可转债的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拓展资料】
可转债,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转换公司股票的债券,发行价都是100元。它有三种获得收益的机会。持有可转债,获得定期利息收入,但利息很低,只有1%-2%之间;待上市后,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获得买卖价差;条件合适时(例如该股票大涨),也可以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赚它一笔。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股票下跌了,那你也可以直接向公司要回本金跟利息。当然这只是基本原理,实际操作起来要复杂一些。从今年6月份开始,可转债的申购方式上做了很大的调整,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只要是股票账户,里面无论有没有市值都可以参与可转债的申购,且是顶格申购。鉴于申购成功后,往往有10%以上的投资收益,也因此吸引了大量个人投资者的参与,与此同时,市场上可转债的数量也在快速增加,当然,这些都离不开证监会的大力支持。
证监会如此加大可转债发行的力度,从侧面来看,也对保护广大普通个人投资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市场方面来看,透明度高了。相比于此前定向增发出现的恶意集资、利益输送那些猫腻等,发行可转债的中间环节要少了许多。转债市场短期利空,资金被分流,溢价下降,在牛市的时候大量转股,也可以有效抑制市场过热,避免大起大落,也是好事一桩;再从投资者来看,一般的可转债到140元左右就赎回了,上有高山,下有保底,至少103以上吧,虽然也有跌破面值的风险,但总的来说亏也亏不了多少;按照目前的中签率来看,大约每7个账户中1个,假设上市后平均涨10%,则7个账户能赚100元,你说这是不是好事?不光对于个人投资者,可转债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对企业来说也是好事。
证监会规定可以持有正股(即发行可转债的股票)的股东可以参与可转债的配售,那么发行可转债的控股股东也是可以参与配售的,因此有很多可转债在上市后立马被卖出获取暴利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当然啦,要是能直接取消配售,把可转债全部使用申购模式,比如增加大股东参与配售后的限售期,减少这种大股东的套利行为,让更多的小股民收益就更好啦。
⑥ 可转债和股票的关系
可转换债券和基础股票的关系可以简单介绍为:债券到期后能等额转换为公司股票,都属于融资手段。转债股的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内市场,转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拓展资料:
1.可转债其实是具有债权和期权双重属性,它的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然后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能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把转债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者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有一种说法是,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一种股票。
2.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3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⑦ 可转换债券和股票有什么区别
可转债的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债券。所以说,可转债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股票和可转债有什么区别?1、债券发行时的票面价格都是100元,对应的最小买入金额是1000元。股票股价是不一样的,便宜的股票只要几块钱,贵的股票高达上千元1股,最少要买100股,所以,股票和可转债的投资门槛是不同的。2、可转债无涨跌幅限制,只要市场允许涨跌多少都是有可能的。但是我国的股票交易是有涨跌幅限制的,沪深两市主板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和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3、很多投资者都感觉到股票交易的T+1交易的风险,如果今天买入的股票,今天就下跌,那么也只能等到明天卖出。但是,可转债可做日内交易。总的来说,可转债的操作方式比较灵活,买卖、转股皆可,又有利息预期收益保底,所以投资风险适中,适合稳健型的投资者。股票属于高风险投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股票之前应该确认好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可转债在一定条件下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可转债和股票不能说哪个好哪个坏,各有各的优点,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方式来选择可转债或者股票进行投资。可转债与股票的具体关系:(一)同为融资方式,股票与可转债价格为正相关,当股价上涨时,可转债价格也会上涨,同时股价下跌时,可转债价格也会下跌。(二)可转债的涨跌不会影响到股价涨跌。(三)可转债可以转换为股票,在上市交易6个月后,投资者就可以行使转换权利。(四)股票无法转换为可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