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转债对股市的影响
得看具体情况,若是可转债价格不行,但是对应的正股股价很好,债转股就是好事,相反就是坏事。
可转债上市六个月之后可以转成股票,对于毕扮股民来说,是否操作债转股,需要根据转股价格进行考虑。如果按照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之后,所得到的股票市值低于持有债券的面值时,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亏损了,是坏事;反之在转股之后,股票市值大于债券面值,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盈利,是好事。
债转股是好还是坏需要根据各主体(银行、企业以及投资者个人)的手历灶情况不同,进行综合的考虑。也有人说债转股短期是利好,长期是利空,只是权宜之计,但是这些都是片面的观点。
债转股之后,总股本变大,每股净资产有一定稀释,对企业来讲是利好的,对于股东来说意味着以后的分红会变少,是利空的。对于投资者自己来说,关键是看债券跟股票的行情是怎么样的。
可转债不一定非要转换成股票的,也可以烂巧想卖股票一样卖出去,若是没有卖出去,也没有转换成股票,可以等到其之后,公司赎回的,但是尽量避免被强赎,因为强赎的话,还不如自己卖出,赚得多。
拓展资料
债转股(Debt for Equity Swap),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将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账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
重点
1、集中解决在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国家重点企业。
2、支持近十余年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企业减轻债务包袱,促使其尽早达产达效,产业升级。
3、围绕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两大目标,促使亏损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艰巨,债务问题是其主要梗阻之一。债转股后,企业不用还本付息,负担随之减轻;同时资产负债表也趋于健康,便于企业获得新的融资。而且,债转股触及企业的产权制度,推动企业尽早建立新的经营机制。
4、社会震动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债转股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国家银行债权变股权,没有简单勾销债务,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既没有增加财政支出,又减轻了企业还债负担,银行也获得了管理权。这是一种现实代价最小的债务重组方案,社会震动小,所以,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的成效。
B. 债券转股票是利好吗
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
很简单的道理,手中有债券的人,可以可以通过债转股可变通成股票,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可享受一切该公司的权益。
但是对于先期持有该股股票的人来说,就是不好的消息,因为该股的数量会增加,给该股炒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可转债转股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
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对于已经持有可转债正股的投资者来说,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赚一笔之外,更关心的则是股票股价的走势。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股票到底有何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这才是关键。
二、可交换债券主要特征
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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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分对象,实践中一般来说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
三、债转股中的“债”是指可转换债券,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债转股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公司股票。可转债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体包括三大特征:
1、债权性:可转债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债券持有者可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可转债在转换成股票后,原债券持有人就变成了公司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债券持有人可按发行时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这是可转债的重要标志。当然,债券持有人也可以选择不转成股票,而是在期满时收取本息,或在流通市场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