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从事金融证券人员不允许炒股的原则规定是什么
从事金融证券人员不允许炒股的原则规定是什么?1、柜台人员的配偶是否可以开户?
存在利益输送,存在间接进行股票投资行为的嫌疑。
外规无禁止性规定,但不建议开户,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控增加难度,有监管案例。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证券需要确权,法院判决书指定的监护人可以代开限制了功能的证券账户么?
可以
3、投顾是否可以参加模拟炒股大赛?
模拟炒股大赛,可以。从合规角度,不鼓励投顾参加模拟投顾大赛。
模拟投顾大赛都是向非特定对象进行展示,是否属于投资咨询范畴?
一般不允许把模拟盘向公众客户展示,签了投顾协议,登录后才能看到;因为实际存在明确的投资建议,可能会形成跟投。
4、正式员工可以在私募公司入职做投资经理么?
不可以
5、信息系统变更和新系统上线,是否需要进行合规审核?
属于合规审核事项范围的才进行审核;合规部可就项目组事项出具意见;尤其注意系统项目涉及信息隔离墙的需要关注。
6、投顾A自身管理的已备案产品B,投向由A担任投顾的信托产品C的劣后及份额,C的投资范围为债券,这样的信托产品可以开户么?是否可以开展PB交易?
观点1:参照私募规定,机构化信托也需要穿透。
观点2:信托产品不使适用新八条底线
7、客户购买投顾产品的费用能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进行支付?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只能用于客户的证券交易结算和客户提款。
证券交易有关的费用或者税款,可以直接扣除。
8、营销人员通过朋友圈转发公募基金产品是否属于产品主动营销?
观点1:如果转发基金管理人员提供的公开宣传资料应该可以;且公开宣传不属于主动推介,公募基金本身就可以公开宣传;
观点2:个人发布公募基金信息也涉及主动营销,从投资者适当性的角度来看,公募基金由于具有产品分级,也不能主动推荐。
建议:可在公募基金宣传时声明其不属于主动推介。
9、对高管的监管谈话,属于行政处罚么?
不是行政处罚。对高管的监管谈话,如果是以文件形式明确下来的,就是行政监管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监管谈话分为警示谈话(不是监管措施)和监管谈话(监管措施)
监管谈话适用于,证券公司出现风险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迹象,或者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并已经停止的情形。意在提醒、告诫有关负责人、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或者风险事件的出现。
10、同是次级申购人与投顾关联人(持股关系)的信托产品,可以准许开户么?
信托产品没禁止次级和投顾的关联关系,在银监会备案成功的产品原则上是符合要求的。
11、证监会对营业网点同城迁址是否报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新营业场所应当与原营业场所位于同一城市。新营业场所开业前,证券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于新营业场所开业后,关闭原营业场所。
证券公司应当在分支机构新营业场所开业后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报备已变更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变更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分支机构原营业场所关闭情况说明。
关于落实《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13〕191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在不同市之间、市与县之间或者县与县之间迁址的,不属于变更营业场所范围,各证监局应当按照撤销、新设分支机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12、如果客户有做期货或期权业务的需求,证券公司的PB系统可以接到期货公司么?
这个对期货公司来说属于外接系统。
13、信托计划的投顾和劣后是够可以为同一方?
银监会规则可以,但投顾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不得与信托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如果是做PB业务,就不合适。
14、记录客户委托指令里应当包含IP/MAC、手机号等这些委托渠道,出自什么外规?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也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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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吗
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股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从事证券交易的。
1、《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也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员工不得买卖股票。证券业从业人员不得买卖法律禁止买卖的证券,不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买卖相关证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义等买卖禁止买卖的证券,证券业从业人员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2、证券从业人员是指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的证券从业机构正式聘用或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应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除符合豁免规定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各类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
拓展资料:
一、证券法,是指有关调整证券的发行、买卖和其他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动进行规范,提供法律保证和限制的行为规范,它以证券交易法为主,同时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等法规中有关证券的相关条款。
二、《证券法》是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法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E. 证券公司员工能买股票吗
没有错,证券公司的职员是不能买卖股票、权证等具有权益性质的证券品种,主要原因是他们较容易取得相关上市公司的消息,造成内幕交易,又或者以其他形式牟取不合法收益,为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他们买卖股票是被禁止的,对于他们只允许买卖基金。而对于其亲属等则没有这种限制。
一般来说在证券公司里做的职员通常是通过自已信任的亲属进行自己的股票买卖的,如通过配偶、父母等的名义来进行股票方面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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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证券从业人员能炒股吗
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