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鍊哄埜鍜岃偂绁ㄧ殑椋庨橹鏄鐩稿悓镄勫悧
涓嶅悓锛岃偂绁ㄩ庨橹澶т簬鍊哄埜锛岄勬湡鏀剁泭楂树簬鍊哄埜锛屽哄埜椋庨橹涓昏佸湪浜庤缭绾﹂庨橹锛埚哄埜鍙戣屼汉涓嶈兘鎸夋椂杩樻湰浠樻伅锛夈佸埄鐜囬庨橹锛埚埄鐜囦笂娑锛屽哄埜浠锋牸涓嬮檷锛夊拰璐涔板姏椋庨橹锛堥氲揣鑶ㄨ俭瀵艰嚧镄勮揣甯佽喘涔板姏涓嬮檷锛夛纴鍊哄埜镐讳綋𨱒ヨ撮庨橹杈冨皬锛屾瘆杈幂ǔ瀹氥
镶$エ椋庨橹涓昏佹潵镊浜庤偂浠蜂笅璺岋纴褰撹偂浠蜂笅璺屾椂鎶曡祫钥呬细鍙戠敓浜忔崯锛岃偂绁ㄦ尝锷ㄥ箙搴﹁缉澶э纴镐讳綋𨱒ヨ磋偂绁ㄩ庨橹杈冨ぇ銆
阃氲繃浠ヤ笂鍏充簬鍊哄埜鍜岃偂绁ㄧ殑椋庨橹鏄鐩稿悓镄勫悧鍐呭逛粙缁嶅悗锛岀浉淇″ぇ瀹朵细瀵瑰哄埜鍜岃偂绁ㄧ殑椋庨橹鏄鐩稿悓镄勫悧链変釜鏂扮殑浜呜В锛屾洿甯屾湜鍙浠ュ逛綘链夋墍甯锷┿
❷ 债券违约风险越大
利率越高。理由:违约风险。债务人无法依约付息或归还本金的风险称为违约风险,它影响着债权工具的利率。各种债权工具都存在着违约风险。
债权工具的到期期限相同但利率却不相同的现象称为利率的风险结构。到期期限相同的债权工具利率不同由三个原因引起,即违约风险、债券的流动性和所得税。债券违约风险越大,利率越高。
❸ 债券的违约风险由谁承担
债券违约责任应该由违约方承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债券违约风险包括: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
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债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一种最常见的违反合同的责任形式。一般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规定,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仅适用于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情况。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一般表现为支付赔偿金,但也有其他赔偿形式。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义务,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另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虽然依照法律或者合同规定,违约方要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责任,但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补偿受害方所损失的经济利益,并不能代替实际履行合同,也就是说,受害方没能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按要求或者双方新的约定,继续履行。违约方不能以已经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包括一定财产、工作、劳务或者产品的数量、质量上的继续履行:如果违约方对应交付的产品、工作成果没有交付或者交付不足,就要在继续履行的期限内按要求交付或者补足;如果违约方交付的产品,在数量或者质量上不符合规定,就要在继续履行期限内交足数量、进行无偿修理或者更换。由此可见,继续履行可以起到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起不到的作用,它可以实现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
(4)定金责任。定金既是证明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形式,又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
(5)价格处罚。价格处罚,是对执行国家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由于逾期不履行合同遇到价格调整时,在原价格和新价格当中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那种价格。这是对不按期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从价格结算上的一种惩罚。不过,它仅适用于执行国家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合同。如前所述,执行国家定价或者指导价格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6)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既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情形,也是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当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受害方)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单方解除合同,是在特定条件下,即合同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时,法律赋予受害方的一种特殊权利。受害方解除合同是对违约方的严厉制裁,同时可以避免使自己遭受更大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是由于违约方的严重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一项权利,通过行使这一权利,使自己不再受原合同的约束。需要指出的是,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即受害方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规定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其他责任或者补救措施。当事人一方违约时,除了上述外,根据一份合同的具体情况,另一方当事人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合理的补救措施,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不按规定使用借款时,借(贷)款人有权对其实施信贷制裁措施,包括加付利息、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