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张表看懂场内股权质押和场外股权质押的异同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定义:即股票质押式回购,主要操作主体是证券公司(包括自有资金、集合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其特点是在场内(所谓场内,即交易所内)完成股票质押交收,可以在场内直接处置。
标的股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港股通股票),但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 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或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远程办理,实践中一般是主办券商办理)
质押期限:场内质押期限不超过3年,续期的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
限售股要求:限售股质押回购的期限必须大于其剩余限售期。 董监高质押比例不应高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的25%。
风险控制方式:设定预警线、平仓线,券商采用逐日盯市方式控制风险
违约处置:
1、一般在场内处置证券,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也可以约定证券处置过户等方式进行处理)。
2、对于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处理。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2、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风险提示:
1、根据质押标的的流动性、股价波动性、市值、行业等考虑质押率,一般限售股、转让证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的,质押率相应下调10-20个百分点。
2、妥善设置预警线、平仓线,充分保障处置证券金额能够覆盖融出资金本息。
3、做好逐日盯市,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4、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定义:主要操作主体是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实际上是在融资过程中出质人于中证登办理质押登记的一种担保手段,其不能直接在场内交收和处置股票。
标的股票:A股股票、基金、债券、B股、新三板、港股通股票(港 股通股票的质押规则参照A股执行)等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 远程办理)
质押期限:证券质押登记不设具体期限,解除质押登记, 需由质权人申请办理。
限售股要求:对于限售股的质押登记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在违约处置时需要遵守有关限售股、董监高减持规则等监管规定。
风险控制方式: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预警线、平仓线,要求出质人及时补充保证金或增加质押、抵押等担保措施。可以将出质人未能满足上述措施约定为实现质押权的情况,及时处置质押标的。但由于在场外操作,存在手续相对复杂、需要出质人配合等问题。
违约处置:
1、以沪市证券出质的,质押双方可申请将“不可卖出质押登记”调整为“可以卖出质押登记”(仅限于出质证券为无限售流通股或流通债券、基金等流通证券);以深市证券出质的, 质押双方可申请将有关标的证券转托管至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借用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对应的交易通道, 按照常规交易方式在场内将相关质押证券卖出;【在事先约定并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将股票托管到证券公司并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状态,以及卖出股票等业务】
2、证券处置过户抵偿债务(需要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申请办理,适用于质押登记满一年的无限售流通证券,处置价格不应低于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证券收盘价的平均价的 90%。);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证券质押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予以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期间发生配股(即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时,配股权仍由出质人行使。获配股份是否质押,由质押双方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
1、重点关注质押率,涉及B股、新三板股票质押时,应当充分考虑股票的流动性风险。
2、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3、涉及限售股的,应当充分考虑违约处置时无法进行证券卖出和处置过户的风险。
4、在进行违约处置时,需要双方共同办理,需要关注出 质人的配合风险。对于非限售股,建议在签订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质权人单方办理,同时委托券商进行办理。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⑵ 什么股票可以质押
可质押的股票包括: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基金份额、债券等。
一般来说,市场上大部分股票都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具体来说:
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票
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是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标的物之一。只要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的流通股,通常都可以将其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方式对于需要短期资金的投资者来说,是一种较为便捷的方式。
二、基金份额
部分基金份额也可以用于质押融资。当投资者持有可以质押的基金份额时,可以选择将其质押给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取相应的融资额度。
三、债券
在市场上流通的债券通常也可以作为质押物。债券质押融资对于持有债券的投资者来说,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融资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股票都适合用于质押。以下是一些不适合或限制质押的股票类型:
1. 非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的股票由于其流动性较差,通常不适用于质押融资。
2. 限制交易的股票:如近期新股、问题股等可能受到交易限制,这些股票可能无法用于质押融资。
3. 高风险的股票:一些风险较高的股票,如业绩严重亏损、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等,可能不适合作为质押物。
此外,股票质押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还受到金融机构和相关法规的约束,投资者在进行股票质押前,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则和要求,确保操作的合规性。
⑶ 中银国际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证券如何鉴定
初始交易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补充质押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剔除以下证券:B股股票、暂停上市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中小企业私募债。
更多问题可关注中银国际证券官方微信号“boci-cc”,点击“个人中心-问问客服”寻求帮助。
⑷ 哪些证券可以作为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
有很多大券商、比如东方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都可以。
⑸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标的证券应提出以下哪些证券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目前为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A股股票、债券、基金。除流通股外,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及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也可用于股票质押回购,但是B股股票、暂停上市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得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⑹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