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和发行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股票和债券的区别: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获利股息和红利的凭证.股票一经发行,持有者即成为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分享公司的利益,同时也要分担公司的责任和经营风险。股票一经认购,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股本金,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将股票转让和出售。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
②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和发行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增发股票是股权融资 不用还本付息 如果大股东不认购 就只是控股权有所降低而已 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倾向于增发 尤其是非公开发行(即定向增发) 但整体审核要严于公司债很多 审核周期也长很多
发行公司债券是要还本付息的 在银行借款比较容易的时候发债就显得程序复杂 成本也不算低 而在现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 公司债就比银行借款好了 而且现在证监会鼓励发公司债 审核相当快 几个周就能发出来
③ 分析采用增发股票和采用发行公司债券两种筹资方案的优缺点。
发行普通股票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基本方式,其优点主要有:
(1)能提高公司的信誉。发行股票筹集的是主权资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公司借入一切债务的基础。有了较多的主权资金,就可为债权人提供较大的损失保障。因而,发行股票筹资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为使用更多的债务资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2)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偿还。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是永久性资金,在公司持续经营期间可长期使用,能充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3)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公司有盈余,并且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余少,或虽有盈余但资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4)筹资风险小。由于普通股票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
股票筹资的缺点
发行股票筹资的缺点主要是:
(1)资本成本较高。一般来说,股票筹资的成本要大于债务资金,股票投资者要求有较高的报酬。而且股利要从税后利润中支付,而债务资金的利息可在税前扣除。另外,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也较高。
(2)容易分散控制权。当企业发行新股时,出售新股票,引进新股东,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分散。
另外,新股东分享公司未发行新股前积累的盈余,会降低普通股的净收益,从而可能引起股价的下跌。
相对股票筹资而言,债券筹资的优点有:资金成本较低;保证控制权;具有财务杠杆作用。缺点:筹资风险高;限制条件多;筹资额有限。
④ 公司为什么要发债而不是定向增发增股问题二,发了公司债是不是导致股价会下降
第一个问题:
我简单举个例子。
你辞职跑去创业,有段时间资金周转不灵,就问我借了点钱。
借款同时还约定,如果我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可以利用这笔资金入股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入股后你借的钱就不用还啦。
不管我后来有没有入股你的公司,但是这次的交易就构成了一个简单的可转债交易。
作为投资者,顺利转股相当于以低价买入了股票,有机会把利益最大化。
作为发债公司,在可转债都转换成股票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不用还钱啦。
还有一点,发行可转债借回来的钱都是有规定用途的,不能随便挪用,一旦转股成功,专项资金就变成了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就可以用这笔钱去做其他别的投资啦。
为了实现大家共同的愿望,让可转债顺利地步入转股之路,上市公司在设计可转债条款时也是费尽心思。
所以总的来说,发债是不想还钱,定向增发是隐性输送利益,不想赎回股份!
第二个问题:
我的理解是,为了减小还本付息的财务压力,公司会抬高股价促使持有者转股,但不知道现实中这种具体发生概率有多大,希望业内大佬解释解释吧!
但另一方面,发债毕竟是会抬高财务杠杆,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变差”,基本面分析应该短期是利空吧,单从发债角度而言,不考虑是为了好的项目(未来现金流)
⑤ 企业什么情况下会选择增发股票 什么时候会选择发债券
如果企业需要钱,而且他们认为股价被低估,这时就会选择发行债券。
相反,如果他们认为股价被高估,而且目前利率较高,那就会倾向于选择增发股票。
记得评最佳,最好能追加点分。
⑥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增发股票公司债券公司债券融资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 股票、公开增发股票、配股和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大品种的融资额度、发行对象、发行价格、锁定期、募集资金用途分别如下: 融资额度 序号 再融资品种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1 融资额度 发行数量上限为总股本的20% 2 公开增发 无限制 3 配股 发行数量上限为总股本的30% 4 可转债 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40% 发行对象 序号 再融资品种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1 非公开 可以在董事会预案阶段全部确定或者部分确定,但是确定的对象必须属于三类人员(大股东、通过本次发行取得控制权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也可以在发行时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 发行对象人数:主板不超过10名,创业板不超过5名。 2 公开增发 面向公众发行 3 配股 只能向老股东发行 4 可转债 可以全部或部分优先向老股东配售,剩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发行价格 序号 再融资品种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1 非公开 不低于发行前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或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 公开增发 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3 配股 不低于配股前每股净资产 4 可转债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目前法规对于配股价格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仍然参照《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颁布,目前已失效)关于配股价格的要求执行。 锁定期 序号 再融资品种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1 非公开 不属于三类人员 锁12个月 属于三类人员 锁定36个月 2 公开增发 无 3 配股 无 4 可转债 无 以上锁定期仅针对再融资规则而言,大股东、董监高等特殊身份人员仍然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其他规则关于其买卖股票的限制性规定。 募集资金用途 无论上市公司选择哪种融资品种,总体上,均不鼓励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2016年7月25日保代培训:“在确有必要并测算合理的前提下,配股、优先股和锁定期三年的定价定向非公开发行可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锁定期一年的询价非公开发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其他再融资品种均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鉴于三年期定价定向的非公开发行已被废止,结合可转债的实务操作,目前再融资募投项目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上限总结如下: 序号 再融资品种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1 非公开 30% 2 公开增发 不明确(自2014年以来发布不存在筹划公开增发的案例) 3 配股 100% 4 可转债 30% 以上为理论比例,实际操作需结合公司营运资金缺口测算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