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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股票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3-11 15:55:31

⑴ 又有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吃罚单!券商副总监7年赚5500万,会被如何处罚

应该会把他们把赚的钱全部交出来,然后再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一,从业人员违规炒股,7年赚5500万。

因为非法营利的数字实在是太巨大了,所以说他的想法也是相当的严重,按照正常的操作,非法盈利的这5,500万元肯定是要归还的。然后会根据非法营利的金额再去设定需要赔偿的额度。其实是非常划不来的,被抓到之后需要把赚的钱全部交上去,还要再缴纳罚金。你以为只是罚钱交钱的问题吗?啊,这件事情解决之后,他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还需要坐牢。工作也丢了,赚的钱全部还回去,还要在监狱接受改造。这也是证券行业的又一次警钟。

⑵ 智能炒股证券公司有什么规定

智能炒股证券公司有什么规定?一般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属于资本证券,是股权凭证和债权凭证两种形式的结合,证券交易当事人的买卖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但是该形式必须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编整理编辑。

⑶ 炒股算不算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三十六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九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五种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以以下五种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⑷ 证券从业人员用别人帐户炒股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非法持有股票最新消息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百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一条

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⑸ 昔日网红首富李晓华涉“原始股”骗局

9月4日,据网易清流工作室报道,河南微达公司以5G互联网为噱头,通过拉人头的机制发展了3万会员,总层级达到5级,其模式涉嫌非法传销。此外,其通过上市发售原始股,向新老会员集资4000万港币,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或非法集资。

据了解,微达公司带头人瞿铭一曾因传销被抓,据会员透露,瞿铭一原名“瞿福学”。

天眼查APP显示,河南微达共享智能 科技 有限公司(简称“微达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本9000万,法定代表人正是瞿福学。其中,瞿福学为微达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9%。

据网易清流工作室报道,为了增加可信度,瞿铭一四处寻找高知名度的合作伙伴为公司背书。今年初,微达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多了一位“名人”股东:李晓华。李晓华在对外的宣传中,是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靠章光101发家的前北京首富,是中国第一位买下法拉利的人。

天眼查APP显示,今年4月,河南微达共享智能 科技 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投资人新增李晓华。目前,李晓华在该公司持股10%,为第二大股东。

报道指出,近期,微达公司的“大生意”是宣称借壳香港上市公司源想集团(08401.HK),并开始在原有的销售机制上大卖原始股,第一批共2000万股原始股集资约4000万港币。但据清流工作室调查,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微达公司和源想集团存在关联,今年以来,源想集团未发布任何收并购公告。

根据律师意见,若微达公司被认定为传销,为其站台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⑹ 什么是股市坐庄股市坐庄违法吗

1、操盘手
所有证券公司都有操盘手。操盘手就是为别人炒股的人。如证券公司里面负责买卖股票的人。操盘手主要是为大户(投资机构)服务的,他们往往是交易员出身,对盘面把握得很好,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掌握开仓平仓的时机,熟练把握建立和抛出筹码的技巧,利用资金优势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盘面的发展,他们能发现盘面上每个细微的变化,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
操盘手本身是合法的,证券公司因为其特有的资金优势和专业人才优势,一般是庄家主力军,坐庄的工作会由操盘手来做。那么大户应该如何定义呢?如果大户资金非常大的话,在交易日集合竞价时间操盘手敲下的价格很可能成为当天开盘价,资金量过大的话买入、卖出也会对股价造成影响。这本身是不违法的。所以有些操盘手会有一些技术活比如资金对敲之类的,就是自买自卖做股价做图形发布消息哄抬股价然后突然抛售。
2、关于坐庄
庄家是指能影响某一金银币行情的大户投资者。通常是占有50%以上的发行量,有时庄家控量不一定达到50%,看各品种而定,一般10%至30%即可控盘。因交易量和资金量巨大,所以在期货市场上很少出现庄家。 庄家也是股东;通常是指持有大量流通股的股东;庄家坐庄某股票,可以影响甚至控制它在二级市场的股价;庄家和散户是一个相对概念。
庄家一般都是通过几百个股票账户操作股票,因此是一个假象,是违法的,如果只通过一个账户操作就是合法的了,但那样庄家很难掩饰自己的企图。
3、股市坐庄的合法性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
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⑺ 退市了股民手里还持有的股票咋办

在退市整理期间里,会给予主板个股30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主板进入风险警示期交易,涨跌幅为5%,创业板的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里同样也是有30个倒计时的交易日时间,但是涨跌幅的限制为10%。

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注意该公司进入三板市场交易前的确权公告,并按公告规定的开始时间起到具备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手续,以免错过该公司在三板市场挂牌当天的流通股份交易,公司挂牌后投资者仍可办理股份确权手续,确权成功的,流通股份于第二个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7)非法持有股票最新消息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公司因特殊原因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

2、退市整理期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限届满后上海市场5个交易日内、深圳市场次一交易日,交易所对相关股票予以摘牌。

3、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4、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应当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⑻ 上市公司操纵股价如何处罚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股价交易注意事项

在股市中,如果刚被套的时候割肉只用损失少许,可到头来实在是顶不住了再割肉,反而损失了不少。当本应持股待涨时却仓皇卖出,获利甚微。持这种心态投资股票,通常结果总是亏多赢少。

股票不是涨就是跌,涨与跌的机率各占一半。赚钱时除了弥补损失之外还有盈余,这样才能立足于股票市场。假如在做出错误操作后却苦苦支撑,最终只能赔钱。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北青报:对操纵股价行为要重拳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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