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终奖是几个月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笑虚茄有碰察限誉禅公司年终奖是2个月。按照月工资标准发放,规定在每年年底12月时间发放,一次性发放两个月的工资标准作为年终奖。
㈡ 股票兜底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兜底概念股票是什么意思 兜底概念股是指,公司董事长等领导层人员发布公告,倡议员工购买自家公司股票,并承诺“收益归员工所有,亏损由该领导人承担”的个股。
简而言之,兜底概念股其实就是:“老板喊你买股票,并且保证不赔”概念股。
是对员工兜底,不是对所有人兜底。
问题二:股票代持、保证兜底是什么意思 帮你操作账户,保证不亏损,你觉得有这种好事吗?你一问可以继续问我!
问题三:什么是兜底概念股 说白了就是大股东激励员工去买自家股票,但是内在有可能是大股东自己股权质押快爆仓了,没钱了,想拉员工一起“去死”的坑爹举措!!!值不值得买,要先看看,所谓的兜底股的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否出现了即将爆仓的情况!!!(ps:前几天才爆出部分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即将爆仓,然后有出现了兜底概念,这不是很蹊跷吗???你以为现在的上市公司这么良心?)
问题四:兜底股票有哪些的最新相关信息 这批“中国好老板”号召员工增持自家股票,而且承诺兜底:奋达科技、凯美特气、乐金健康、兴业科技、长城动漫、长城影视、雪人股份、东方金钰、星徽精密、安居宝、锦富技术、宝莱特等等。好像还有几个,我就不全部发布了。楼主找几个有价值的,可以关注一下。
问题五:定向增发中大股东兜底是什么意思 一个保底价 如果定向增发锁定期过后 股价比定增的低 大股东会保底 最少不让定增的亏损 哪只股?
问题六:作为大股东,不向其他股东兜底,却只向员工兜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单位已经失控,没有人能制衡大股东
问题七:兜底增持是什么意思 兜底概念股是指,公司董事长等领导层人员发布公告,倡议员工购买自家公司股票,并承诺“收益归员工所有,亏损由该领导人承担”的个股。
简而言之,兜底概念股其实就是:“老板喊你买股票,并且保证不赔”概念股。
问题八:大股东兜底 哪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可以满仓介入 海洋王可以关注一下
问题九:兜底低保户是什么意思 简单理解,就是指:低保的最低保障标准。
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不是。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海洋王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械的公司。该公司是一家民营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罩散,因此不衫闷樱是国企,该公司自主开发、生产、销售各种专业照或丛明设备。
㈣ 股票中其它电子属于什么板块
股票中,其它电子属于属于科技板块,科技股包括八大板块:1.集成电路,2.消费电子,3.显示面板,4.LED,5.通信,6.软件,7.新能源车锂电池,8.新能源发电
㈤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海洋王照明科滑散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8月11日,法定代表人:杨志杰,注信银氏册资本:77,982.97元,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B栋1层。
公司经营状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公司在A股板块上市,公司拥有71项知识产权,目前在招岗位161个,招投标项目1项。
建议重点关注:
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2884条,涉及“立案信息”等。
以上信息来源于“爱企查APP”,想查看搏罩该企业的详细信息,了解其最新情况,可以直接【打开爱企查APP】
㈥ “阿里事件”反转又反转,这次律师来聊点不一样的
9月6日晚间,相关检察院通告称: 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同时,相关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 治安拘留十五日 的处罚决定。阿里公司对此回应: 事实档带已经澄清,司法已有定论。
看似本事件已尘埃落定,然而网友们的讨论热情依旧不减。确实,这个事情太具有话题性了,一名网友说: 女员工报案男领导强奸,结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女员工未报案张某,结果张某被逮捕。
在本文中,我不讨论相关的法律知识点,比如关于强制猥亵罪相关的条文注释、配套规定、立案标准、指导案例等内容,大家可参看《刑法全厚细(第六版)》第902页-907页。
我想讨论一下网友热议的内容。粗略来看,网友们热议的话题比较集中,但是观点较为分散。 我注意到相关讨论阵营各有各的理由,相互之间较难说服对方。 这可能的原因是,缺乏较好的说服工具。
对此,我发现在一些优秀的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中,我们不仅能看到有价值的裁判规则,还能看到很多优秀的法律说理内容。 这些内容逻辑清晰,蕴含着法律人客观、全面、细致、严谨的思考,是极好的说服工具。
在本文中,我归纳了几个比较热门的争议问题,尝试给大家提供一点说服对方、说服自己的思路。
一些网友说案情反转了,女员工可能构成诬告陷害。
对此热议,我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6期钟永玉与王光、林荣达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有这样一段论述:“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就应当在如下意义上理解, 即符合这些规定所列条件的,执行异议能够成立;不满足这些规定所列条件的,异议人在执行异议之诉中的请求也未必不成立。 是否成立,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异议人所主张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效力以及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的权利作出比较后综合判断,从而确定异议人的权利是否能够排除执行。”
将此法律逻辑运用到本事件之中,可以是: 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犯罪成立,不符合《刑法》相关犯罪构成要件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的违法未必不成立。 事实证明,那个男领导得到了顶格的相关违法(非犯罪)处罚。
一些网友认为,女员工在男领导的违法事实中或存在过错。
对于本事件中各方到底孰是孰非,我不做任何分析。我注意到一些媒体报道的标题隐含了一些倾向性的立场——“‘阿里事件’男主角踏上回家路,辩护律师:无罪结果与其妻子努力密切相关”。
本文立场中立,仅尝试通过案例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22日,新浪网 财经 频道“新股日历”栏目发布了标题为“24日7只新股网上发行顶格申购需122.98万”的文章。该文章正文中记载的“凯发电气(300407)申购代码002724,为错误信息,正确申购代码为300407。
2014年11月24日10:50分起至13:23分,原告登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陆续卖出几支股票筹得资金128万余元用于申购新股。原行戚芦告按照涉案网页记载的“凯发电气”申购代码输入002724,系统跳出股票名称“海洋王”,但原告未能注意,确认后误购入了18500股“海洋王”。之后“海洋王”股价趋势一直往下跌,原告被迫低价卖出损失较重,故其选择提起诉讼,要求新浪网赔偿损失28万余元及利息。
裁判结果
本案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案号:(2016)浙0106民初3437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号:(2017)浙01民终2481号,最终经浙江省高仔差级人民法院再审,案号:(2018)浙民申1584号,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人民法院案例选》第147辑中有本案的案例精析:
“本案中,徐剑锋购入股票、发送申诉邮件、截屏保存案涉网页等行为的时间节点相互衔接,且申购相应股票的资金走向又与该文章所载当日申购股票的顺序及金额相对应, 可以据此判断徐剑锋购买代码"002724" 股票,确实受到了新浪网 财经 频道发布文章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仅持续到徐剑锋申购股票时输入代码、点击确认之前。 紧接着因徐剑锋在申购股票过程中 未尽到注意义务 ,确认购入“海洋王“股票而阻断。新浪公司网页所载文章中的错误代码并不构成徐剑锋申购、交易具体哪一只股票的充分条件。加之,股票投资属于自负盈亏的投资行为, 徐剑锋购买“海洋王”股票后,知道买错、明知走低而没有尽快卖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买入后持有“海洋王”股票的主动性, 其后造成的财产损失,与新浪公司登载错误股票代码当然不存在因果关系。”
将此法律逻辑运用到本事件之中,可以是:
“即使男领导的违法行为受到过女员工的一些影响,因为男领导始终具有自主选择权,这种影响仅持续到男领导选择着手之前,紧接着因男领导自身因素而阻断。 女员工的(若有)过错并不构成男领导可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充分条件。 加之,在此类犯罪中男性与女性所处的地位天然不同,男性具有主动性和主导性,再加之该男领导是具有一定知识储备和 社会 地位的成年人,知道自己有家庭、明知此行为涉嫌违法,仍然选择多次“进入女员工房间”, 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其违法的主动性, 其后的违法事实与女员工当然不存在因果关系。”
一些网友认为,男领导想占便宜结果把全部弄的一团糟,他老婆先是一致对外,后面矛头将对内,大概是要离婚。
有句话说:“看得破,忍不过,想得到,做不来。”这大概就是复杂的人性。律师见过一些案件,里边的当事人都是悔不当初,“如果当时能够忍住诱惑,那该多好啊。” 那么,我们就来尝试讨论一下, 如何才能让人真正忍得住。 对此, 历史 上的儒家、佛教、心理学等都已经有了充分的讨论,但是,大概没有一个法律人用法律专业知识来说一说。
今天,我就来试一试。
民商法专业领域的律师经常提及 “注意义务” 这一法律概念,比如在前面那个案例中,“紧接着因徐剑锋在申购股票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 所以,法律人能想到的办法之一,大概是关于注意义务的。
首先,我发现注意义务因人而异。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
在宏观层面,大领导与小老百姓的注意义务并不相同。
其次,我发现注意义务因事而异。 比如,在微观层面,大领导在一些小事上,注意义务可以调低,小老百姓在一些大事上,注意义务要调高。
你或许会说干嘛这么复杂,采用“一力降十会”,一直保持高度的注意不就好了。这样当然没问题,但是这可能并不现实,因为注意力大概是一种有限的资源。所以,我们不需要时刻高度注意,我们仅需要保持“合理的”注意义务即可,这便需要进行复杂的调配,这里或许就要说到另外一个法律概念—— “适当性义务” 。
《九民纪要》规定的适当性义务的大概意思是: 适当性义务是指卖方机构在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金融产品以及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 承担适当性义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在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活动的性质及风险的基础上作出自主决定,并承受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在推介、销售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和提供高风险等级金融服务领域,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是“卖者尽责”的主要内容,也是“买者自负”的前提和基础。
将此法律逻辑运用到阿里事件中,可以是:
男领导在当时必须履行的是了解自己、了解环境、将适当的注意力和意志力给适合的事情与人。 目的是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充分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风险,进而作出自主决定,并承受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在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是在当时保持“对自己负责”的主要内容,也是“承担后果”的前提和基础。
最后,因为律师已经习惯于极其复杂精细的智力劳动,我们尚有余力来讨论一个更深入的问题—— 如何区分前述的大事与小事。
我看到过网上一个段子,新娘对新郎说,“以后大事你做主,小事我做主”,新娘还说“另外,大事仅包括诸如决定发动阿富汗战争、美国总统选举等。”
同样道理,对于一些不谨慎的人,所有的“大事”都可以当成“小事”。
法律人的工作就是要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让事情清晰且明确。接下来我就来说一说,如何用细致严谨的法律分析来做相关的界定和规范。
以下是一段关于商标销售者注意义务的法律分析。其中的精细度和颗粒度,或能让我们一起来参悟。
“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销售者承担的举证责任是“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至于其主观是否善意,则可以依据商品本身的信息,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综合判定。具体考量的因素如下:
(1)商品本身的信息。 首先,应当考量商品是否具有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码,这些内容是商品流通的最基本信息,如果一件产品连这些基本信息都不具备,原则上不予认定销售者主观为善意。其次,若一件商品(包装盒未密封)出现上述情况,一般应当认定销售者疏于检查,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
(2)原告提交的证据, 一般包括:第一,商标的知名度。商标的知名度越高,销售者知晓该商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所负的注意义务也就越高。第二,被告合理的进货和销售价格。第三,原告是否有向被告发送过律师函。一般而言,被告在接到律师函后,其主观状态就至少能被推定为“可能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此时其应当及时暂停该行为,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第四,被告是否曾经是原告的经销商。如果是,那么被告对原告的商品必然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区分手段,其若再主张“不知道”,就要有更高的证明标准。第五,被告是否有因同种侵权行为被起诉或者行政处罚的经历。同理,如果被告有被起诉过,那么其对该商品的了解亦应大于一般的销售者,且其在进货的过程中应当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
(3)被告的证据, 一般包括:第一,关于货源的凭证。被诉侵权商品是来源于正规的企业还是无经营资质的个人上门推销。通常而言,无经营资质的个人上门推销无法保障商品的品质,无法追踪商品的源头,该商品涉及侵权的可能性就越高,被告便有更高的注意义务。第二,被告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这里需要区分是日杂超市还是专营店,是一般的小超市还是成规模的连锁超市,是刚经营不久还是已经有较长的从商经历,对于后者,应当负有更高的举证义务。第三,商品本身的证明材料,如有无商标注册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近期,我写了一篇《“丈夫有错无罪”?律师看阿里事件:化繁为简的法律思维,我学到了!》讨论的是化繁为简。其实,面对复杂的问题,我们也可以用简单的办法来处置。
比如,面对诸如“便宜不占白不占” 的诱惑,有些朴实的人始终相信一句古话 “便宜不占、热闹不看”;有信仰的人则始终相信“享福就是消福,吃苦就是了苦”。法律人则选择相信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凡“好事”总要付出代价。
如果我们真的相信这些,那么问题就很简单了,“照章办事”即可。如果仍然心存侥幸、想要灵活处事的,那还得再想想其他办法。根据我的职业经验,至少要记住一句话: 不要轻易挑战人性,不要让自己处于Hard模式下去“做题”。
我举个例子,记得有一个朋友曾问我,你吃素食的也不喝酒,如果在一个酒池肉林、杯觥交错的饭桌上,你会如何应对,你会有啥想法,你会有啥不方便吗?
这个问题很复杂,但是我的答案很简单:“我大概不会去。”
同样道理,有人问我,年轻女子在深夜独自去酒吧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这个问题也很复杂,我的答案也很简单: “不要去,在家睡觉就是最安全。”
㈦ 海洋王头灯蓝灯一直亮
是海洋王jw7632的产品,蓝灯表示充电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自主开发、租仿生产、销售各种工业照明设备,承揽各类照明返型弯工程项目,2014年11月4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724。海洋王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人性化的智慧照明解决方案,努力成为全球工业照明的领先企业。漏闷
㈧ 非常准的买入就涨指标
一个神奇指标,能找到立刻上涨的股票,准确率含誉惊人,堪称股市法宝!
指标海洋王
对于绝大多数的投资者来说,最现实的事情是实现本金的稳步增长,请记住,稳定就是暴利。
笔者很长时间没有向大家介绍技术指标了,因为价值方式很少去参考技术指标。近期在研究短线技术,所以需要使用一些技术指标辅助。据一位短线高手介绍,指数平均线是一种比较好用的指标,容易实现稳定增长模式,所以今天和大家学习探讨一下指数平均线(EXPMA)。
EXPMA技术指标
EXPMA指标,该指标被称为“指数平均线指标”,是平均线的一种租裤,它是利用快线和慢线的上下交叉信号,来研究判断行情的买卖时机,所以也可称“趋向型指标”,但是这会使信号在时间上滞后。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可以使用EXPMA指标,该指标弥补了移动平均线的缺点,而且具备了MACD指标和KDJ指标的“金叉”和“死叉”等功能。所以该指标的成功率和准确性较高,是投资者采用中短线决策的好帮手。
EXPMA指标应用原则
1、当短期的EXPMA上穿长期的弊老简EXPMA买点
2、当短期的EXPMA下穿长期的EXPMA卖点
3、上升趋势EXPMA对价格起助涨作用,下降趋势EXPMA对价格起助跌作用。
4、EXPMA跟随股价的波动。能较快反映价格的变化,可以使用均线的八大买卖法则来操作。能有效回避主力机构洗盘。上升趋势 一卖三买,下降趋势三卖一买。EXPMA 参数20、30、40、60、90、120等。
㈨ 海洋王手电筒怎么样详细分析后便知
在前几年,一般的手电筒都是只能提供照明作用,在家里没电或者晚上出门的时候使用。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手电筒会发展成什么样的呢?小编现在要为大家介绍一个品牌的手电筒:海洋王手电筒。听起来是否就觉得很高大上,有种海贼王的感觉呢?海洋王手电筒的功能可不仅仅是提供照明作用了,还拥有防爆、报警和高压自卫的功能,不信的话,小编具体为大家分析一下海洋王手电筒到底怎么样?
例如:海洋王JW7630全方位防爆电筒-海洋王防爆手电筒
适用场所:
适用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巡检照明。如油田作业、石化装置、燃气检修等工作场所。
适用于各种工作场所作移动照明和信号指示。
结构特性:
隔爆型最高防爆等级,突破传统防爆设计,防爆性能更优异,可在任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使用。
采用绿色环保的大功率、高亮度固态免维护光源,光效高、照射距离远;寿命长达100000小时。
一灯多用,具有照明、频闪和远距离信号指示功能。
高能无记忆绿色环保电池,容量大、寿命长、自放电低。
高硬度合金外壳,抗强力冲击,防水防尘、耐腐蚀,可在各种恶劣环境中长期使用。
优化的电路设计,具有防止过充、过放和短路保护功能。
结构精巧、美观轻盈,操作简单、携带方便。
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DC3.7V
额定容量1.8Ah
如虚光源(LED)额定功率3W
平均使用寿命≥100000h
连续放电时间3h
电池充电时间或橡盯4~6h
电池使用寿命衫和约1000(循环)
外形尺寸φ42×154mm(外径×长)
重量0.25kg
外壳防护等级IP65
看看网友们觉得海洋王手电筒怎么样?
用户一:haorengm
强光手电有很多型号呐,不过这个牌子的很不错,主要是质量好,售后有保证。
用户二:270072640
海洋王目前国内同行业市场占有率第一,产品怎么样市场说了算。至于价格,看你的承受能力啦!有钱就买好点的,资金不够就买次一点的,但是不要买山寨的。
用户三:北方韩流
你可以去他们的网站看看,我以前就用过海洋王手电筒效果还不错,买了三四年了现在还一直用着,中途没坏过,感觉夜晚照得挺亮堂的!我刚才在网络上找了下他们官网,有空你自己去他们网站做些了解。
看完小编对海洋王JW7630全方位防爆电筒的详细介绍,是否感觉到很惊叹呢?一款看起来简单的手电筒,却拥有着如此强大的功能。相信还不了解海洋王手电筒怎么样的朋友,看完小编的介绍后都大致了解了吧。海洋王手电筒的高压自卫功能是和报警声响同步进行的,海洋王手电筒也成为了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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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钠电池龙头股票有哪些
1、宁德时代(300750.SZ)
2020年9月10日,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发布,营业收入4578802万元。2021年7月,宁德时代正式推出钠离子电池。
2、三峡能源(600905)
中国三峡蔽则扰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承载着发展新能源、打造三峡集团第二主盯清业--风能产业的历史使命 。
3、天赐材料(0027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材料、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两大业务板块。
4、华阳股份(600348)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2003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宏旦市。股票简称:华阳股份,证券代码:600348。公司注册资本为24.05亿股,控股股东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52%。
5、欣旺达(300207)
公司定位于下游客户中的中高端品牌商,为其提供锂离子电池模组解决方案及产品。公司已进入苹果、飞利浦、亚马逊、联想、OPPO、步步高、海尔、SanDisk、顶星、华硕·凌海达、海洋王、迈瑞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商的供应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