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仪”字的股票名称
你好!
600602 仪电电子
600290 华仪电气
600848 自仪股份
603100 川仪股份
600067 福州自仪(更名:冠城大通)
600081 东风电仪(更名:东风科技)
000607 重庆川仪(更名:华智控股)
600871 ST仪化(仪征化纤)
002265 西仪股份
000710 天兴仪表
300338 开元仪器
300165 天瑞仪器
300206 理邦仪器
希望可以帮到你~
‘贰’ 新能源股有哪些股票
新能源股票的投资领域涉及广泛,以下是一些代表性的股票条目:
1. 北新建材(股票代码:000786):该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有所涉及。
2. 乐山电力(股票代码:600644):这家公司涉足电力行业,包括新能源发电。
3. 华仪电气(股票代码:600290):华仪电气在新能源电气设备方面有所发展。
4. 粤水电(股票代码:002060):主要从事水电新能源的开发和建设。
5. 安泰科技(股票代码:000969):安泰科技在新材料及新能源领域有所建树。
6. 中成股份(股票代码:000151):涉及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开发。
7. 银星能源(股票代码:000862):银星能源专注于新能源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8. 东方电气(股票代码:600875):东方电气集团是一家大型综合性能源设备供应商。
9. 广汇能源(股票代码:600256):广汇能源涉及能源开发,包括新能源。
10. 德赛电池(股票代码:000049):专注于新能源电池的研发与制造。
11. 方大集团(股票代码:000055):方大集团在新能源材料及其他新能源领域有所布局。
以上新能源股票列表仅供参考,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和个人财务分析。
‘叁’ 华仪电气停牌是什么重大事项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7日起继续停牌。
‘肆’ S丅华仪股票现在能在A股市场交易了吗
还在A股市场上交易。 ST华仪可能有重组题材。在春节前收盘已经涨停了,
为健全和完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外部融资成本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和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规划到期执行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形势及政策的变化,及时制定公司下一个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将股东回报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