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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退市高危股票创业板

发布时间:2023-01-18 17:04:41

A. 2021年创业板退市新规 创业板最新退市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所述:
上市公司触及本章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依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事宜。
第二节、交易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三)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四)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二)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的;
(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规则第 条第四项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公司已经失去信息披露联系渠道;
(二)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
(四)本所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因第条第一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二)因第条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因第 条第三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因第 条第四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改正;
(五)因第 条第五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
(六)因第条第六项、第七项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
(七)虽满足第 条、第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八)因不满足第 条、第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本章第三节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50%。
(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先取其绝对值后再合计计算);
(五)本所根据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统称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第三项至第五项统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 条第二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据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第八节 主动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主动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三)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五)公司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
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股东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可的其他主动终止上市情形。

B.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多项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 如何适用退市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5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须满足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已满足撤销条件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不再适用其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公司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但还存在其他的风险警示情形的,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相应的风险警示。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C. 创业板退市股票有哪些,创业板退市股票一览

股市中的股票许多,而这些股票的特色都不相同,为了区别就有了多种板块,而创业板便是其中之一。信任了解股票出资入门常识的股民也知道,假如股票无法到达持续在板块中生存的条件就只有退市。那么创业板退市股票有哪些,创业板退市股票一览。

创业板主要是深市面向正处于创业型可是成长性很高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上市之后,能让企业得到更多的融资,然后开展更好。当然 ,对于股民来说,就不是很友好了。由于这些公司建立的时刻度比较短,所以风险也相对比较高,一旦经营不善或是由于其他违法的原因的话就会被退市。所以,出资创业板的股民都是必须有一定的炒股经历以及对于风险的高度承受能力。

已然创业板股票的风险高,那么股票遭受退市便是正常不过的工作了。不过创业板中退市的股票只有一只。是在2016年呈现的第一只退市股票,也是至今仅有的一只。它便是涉嫌诈骗的欣泰电气,之后创业板就没有在传出退市的股票名单了。

要知道,创业板与其他的板块不相同,那便是它没有ST的标志的,一旦它到达了退市的条件的话,只会直接退市,假如低于创业板不是很关注的股民会觉得怎样股票忽然就没有了,更是增加了股民的出资风险。但其实,股票呈现了风险的话,上市公司还是会发布相关布告的。最初欣泰电气呈现问题的时分,还有其他在创业板的股票也发布过布告,分别是星河生物、宝利世界、京天利、安硕信息、恒顺众升、锐奇股份、嘉寓股份、同花顺和金亚科技。不过这些股票并没有退市,所以,尽管A股中遭受退市的股票许多,可是创业板仍然只有一只退市股票。

不过2019年,创业板有3家公司发布了暂停上市风险警示布告,它们分别是宝德股份、万福生科,以及天龙光电。对于创业板公司来说,假如连亏3年,无需ST将直接暂停上市。假如宝德股份、天龙光电和万福生科3家公司,终究呈现由于接连亏本3年而暂停上市的状况,将是创业板初次呈现暂停上市的事例。

不过一旦这样的事例出来 ,对于创业板的股民来说也是好事,由于多了一个缓冲的时机。假如股票能将成绩从头能做好或是重组的话,那么股票就能盘活,反之股民也不会再报有期望。

D. 创业板退市新规则


一、交易类强制退市
1、沪市主板
(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二)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三)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盘价同时触及本条第
(一)项和第
(二)项规定的标准;
(四)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
(五)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科创板
(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二)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三)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四)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科创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二、财务类强制退市
1、沪市主板
13.3.1
上市公司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13.3.2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科创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三、规范类强制退市
1、沪市主板
13.4.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三)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4.14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半数以上董事仍然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6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
(六)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六)项、第
(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
(七)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八)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2、科创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四、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1、沪市主板
13.5.1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13.5.2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条第
(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三)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本章第三节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则先取其绝对值再合计计算);
(五)本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统称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第
(三)项至第
(五)项统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3.5.3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条第
(二)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2、科创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五、主动退市
1、沪市主板
13.7.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本所交易;
(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三)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五)除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七)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八)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主动终止上市情形。
2、科创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第二节 交易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三)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四)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E. 关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我所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将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业务规则有序衔接,现就《特别规定》实施前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特别规定》实施前,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3.3.15条规定,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特别规定》实施前已进入退市整理期,且《特别规定》实施时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机制适用《交易规则》的规定。退市整理期间,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二、《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根据《特别规定》第2.1条规定,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其他交易事项适用《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7月10日

F. 创业板st新规定

创业板不采取st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修订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最近三年净利润连续亏损的创业板股票不在进行风险提示,直接退市。其中净利润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创业板将不再实施现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深交所拟要求创业板公司在知悉即将触及退市条件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刊登退市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在此后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样;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冠以 “*ST”字样。
2. 据了解,这是自创业板自开板以来的首批ST股票,同时也是科创板、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以后的首批ST股票。受其消息影响,今日早盘,两只股票均低开低走,其中,乐凯新材低开11.4%,天龙光电低开3.6%。创业板的上市规则在2009年7月开始实施时,实际上设置了“ST”和“*ST”的预警制度,不过,为了提升退市效率,在2012年4月第一次修订时,该预警制度被取消,换之以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来充分揭示风险,对于退市整理期股票冠以“××退”的字样。
3.乐凯新材料还公告称,鉴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停止采购热磁票产品,公司“热磁票生产线”停产,预计三个月内无法恢复生产,对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流量和营业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能持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拓展资料:
1、创业板注册制st规则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样。
2、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样。 3、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冠以 *ST字样。

G. 2020年十大退市:风云变幻,山雨欲来

新年来临之际,沪深交易所给亿万股民送上了一份“大礼”。 2020年12月31日晚间, 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什么说是大礼?A股本质上是价值投资,让该退市的早点退市,加快新陈代谢,是市场投资走向成熟化的体现。只有市场成熟了,良币驱逐劣币,炒作空间小了,股民才能少吃闷亏。

虽说车到山前必有路,但 总有那么一些股票,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所有路的尽头 。2020年退市公司创下 历史 新高,达到了16家。也就是说,有近百万股民惨遭闷杀。吃一堑长一智,为了长个记性,必须看清这些退市股的真实面目。

01

一匹马

A股30年,一路走来,多少上市公司来了又去,如匆匆过客。神州长城1992年登陆资本市场,奋斗28年的“老兵”,也终于走到了退市这一步。

神州长城的没落,本质上是由建筑行业回款周期长、资金压力大的行业特点造成的。2015年开始,神州长城激进的快速扩张,是酿成今日无法挽回局面的根本原因。

彼时,神州长城在国内布局医疗产业、大量承包政府PPP项目,在国外开展“一带一路”工程建设,业务范围甚至远及缅甸、印尼、斯里兰卡等地区。

但是,工程承包量激增带来的后果是债务高企,截止2019年第三季度,神州长城负债率已经高达115.9%。由于PPP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款周期长,神州长城的短期偿债能力不足6%,压力可谓巨大。

在此情况下的神州长城,身不由己地陷入业绩巨亏、负债飙升、资金链断裂的连锁反应中。2016年,神州长城股价还有15元、市值高达245亿。退市前夕,股价已只余3毛钱。

沧海桑田,从当初意气风发的小马驹,到如今气息奄奄的老骥,神州长城终究没有挺到自己的30岁生日

02

两头牛

此牛是牛气冲天的牛,也是对牛弹琴的牛。

1)暴风

首先向我们走来的1号选手,是大家的老朋友暴风退,虽然很多人还是习惯叫它暴风影音。那些年,iPhone4刚刚问世,智能机还未普及,暴风影音和天天动听,承载了多少人的青春回忆。

乘着2015年牛市的东风,暴风集团在A股闪亮登场。甫一上市,便一举创下28个一字涨停,豪夺新股股王的桂冠, 市值最高时,曾超过400亿元。 然而只牛了一年不到的时间,暴风集团股价便急转直下,此后一路向南,再也没有回头。

暴风的崛起和陨落,都与其创始人冯鑫息息相关。2014年,暴风影音在中国PC端视频软件里排第二,但冯鑫并不满足于一个小小的播放器生意。

上市后,他将公司战略转型为VR、 体育 、电视几条主线,并大举进行收购。结局可想而知,VR直到如今也不能说完全成熟,而 “All For TV” 的结果也只能是 all die ;至于 体育 生意,则直接将冯鑫送进了监狱。

在收购英国 体育 版权公司MPS时,冯鑫因为在融资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被公安机关控制。之后市场趋紧,暴风集团陷入了经营下滑、资金链断裂的痛苦境地,终于被证监会调查、摘牌。

令人唏嘘的是, 退市时,其市值已经连一亿都不到了

2)乐视

同样对 体育 产业充满热情,2号选手贾跃亭的乐视,也在2020年7月21日结束了自己在A股市场被嫌弃的一生。

乐视也曾风光八面。2010年乐视网以 “网络视频第一股” 之姿在创业板上市,随后几年,乐视影业、乐视 体育 、乐视云、乐视 汽车 相继成立,2015年,乐视网成为BATJ后第五只千亿市值 科技 股。 鼎盛时期,其市值高达1700亿

踏足山巅之后,乐视开始坠入低谷。没有无所不能的人,拍电影、做手机、造车,贾跃亭虽然能忽悠,但再多的钱也不够几个炉子一起烧。最后,钱没了,人跑了,帝国崩塌,一地鸡毛。

炒得越高,跌得越惨。两位影视圈大佬, 一个出不去、一个进不来 。昔日荣光满身时,不知道脚踏实地做好产品,只晓得蛮牛一般横冲直撞。到如今这般田地,着实可怜、可叹。

03

三只老虎

虎落平阳,时也命也。

1)凯迪

12月16日,凯迪退迎来自己在A股市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这家上市超过20年的老牌企业,倔强地迈出了自己在A股市场第3个10年的第一步。然而这一步太过沉重,以至于老一辈股民来不及回顾它的往日辉煌,就匆忙收场。

作为曾经的 “生物质发电第一股” ,凯迪退毋庸置疑是当时A股最闪耀的“明星公司”之一。2012年的股东大会上,时任董事长陈义龙意气风发,扬言要在2020年走进世界500强。 2015年牛市阶段,凯迪退市值一度超过210亿

退市之前,凯迪退市值已不足6亿。如今再回顾陈义龙许下的宏愿,不免有讽刺之感。说是一语成谶,也不为过。但是,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2009年开始,公司前身凯迪电力收购9家生物质电厂,正式切入生物质发电行业;2012到2015年间,又先后收购89家生物质电厂、58家林业公司及数家风电、水电公司。

大举扩张并未取得应有成效,2017年以来,公司开始陷入连续亏损,几年间累计亏损额超过100亿元;并且反而令公司债台高筑,2014年底总负债突破100亿元,2015年底翻倍,如今总负债达300亿元。最终黯然退市,只能说正应了那句话: 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2)银鸽

命运相似的还有银鸽,这家登陆A股超过20年的资本市场老兵,曾是河南规模最大的造纸企业之一,曾有 河南造纸王” 的美名。

但从2011年开始,银鸽业绩长期低迷,2011年至2019年,银鸽扣非净利润合计亏损超28亿元。今年上半年,银鸽营收再次下降60.9%,净利润亏损超过1亿元。

经营情况下滑,又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地方国资漯河发投的雪中送炭也没能拯救银鸽一路下行的股价,最终,银鸽连续第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1元),成为A股市场又一家面值退市公司。

在造纸业“金九银十”的旺季来临前,银鸽退市的命运已被写就。曾经令河南骄傲的鸽子,再也无法起飞了。

3)锐电

锐电的名头丝毫不输于上述两家公司。 2011年初上市时,也是 千亿市值、叱诧风云的风电一哥 ,90元/股的发行价创下沪市有史以来最高发行价纪录,是名副其实的“风电第一股”。

坚实的业绩、良好的成长性,锐电怎么会走到退市这一步?

自作孽,不可活,不得不说,锐电的操作实在太骚了,活生生把自己玩到退市。上市后,锐电先后在2011年、2012年、2014年实施了3次高送转,股本扩大为原来6倍,股价也随之降到1/6。

并且,锐电扩大股本是为了吸引更多股民买入,但其自身没有良好的业绩支撑。上市当年,锐电净利润从2010年的28.6亿暴降至6亿,此后连续多年亏损,据统计,2011年至今,锐电合计亏损金额超过100亿元。

连年亏损加高送转,使锐电的最高股价保持在90元的发行价,此后股价一路向南,终于跌破1元大关,成为2020年面值退市第一股。

昔日王者落得个惨淡收场,不能不令人哀之。但话说回来,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04

四只鼠

这里的鼠不是可爱的杰瑞,而是蛇鼠一窝之鼠,人人喊打之鼠。

1)千山药机

千山药机成立于2002,2011年登陆A股之后,凭借“基因检测”、“精准医疗”等概念,以及收购和资产重组等手段,市值一度达到300亿元。

但多项医学专利和频繁的投资并未能持续转化成良好的业绩。2018年,千山药机亏损24亿,2019年亏损7个亿,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已经亏损近2亿元。

光是亏损也还罢了, 从2015年开始,千山药机业绩造假率几乎达到100% 。2015年,千山药机虚增收入7950.5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96%;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3.6亿元左右,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60%以上。

除了财务造假,千山药机实控人和董事长刘祥华还伙同其弟刘华山操控公司资金往来。经查,2017年,千山药机转入二人账户资金额高达19.4亿元,二人账户转回千山药机资金额则是8亿元;截至2017年底,兄弟二人实际违法占用千山药机资金余额超过10亿元。

如此胆大妄为,实属十恶不赦。中国证监会做出对刘祥华和刘华山罚款及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决定,可谓是二人罪有应得。只是千山药机黯然退市,苦的是近5万股民。

2)金亚 科技

与千山相比,金亚 科技 的作为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市初期,金亚 科技 一度被打上 “电视 游戏 第一股” 的标签,股价在2015年一度涨至近70元。但在2018年3月,证监会公布了这家公司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首次公开发行核准的罪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辉随后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四川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刑事拘留,金亚 科技 股价也一路狂跌, 2018年8月停牌之前,收盘价已不足1元

最可恶的是,因为欺诈发行,金亚 科技 受到海量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损失金额合计约4451万元,但金亚 科技 并未及时支付赔偿款项。截至今年一季度,其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约不足400万元。

直到退市,投资者依然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3)龙力生物

龙力生物在2015年市值曾达到125亿元,截至退市,超过110亿元市值灰飞烟灭。 股价更是从20元上方的高点暴跌9成。

曾经,龙力生物还获得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证,是山东禹城的城市名片之一。但最终也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公开点名。不由得让人感叹:好你个浓眉大眼的,也叛变了!

龙力的垮台,还要从一起违约说起。具体是龙力生物因未偿清向中海信托的1.37亿元借款而构成违约。但奇怪的是,龙力生物当时还手握9.36亿货币资金,负债率也仅为30.46%,看起来不像是会构成债务违约的样子。

随后证监会下场调查,不查不知道。2017年,龙力公布的年度净利润预期盈利1.17亿至1.76亿元。但遭调查后,公司随后将年度净利润预期下调至 亏损34.8亿元 。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亏损额合计达到71亿元。前后差距之大,令人咂舌。

龙力生物因为系统性造假突出,被点名列入4个典型案例之一。去年7月15日正式摘牌退市,也算是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4)保千里

在所有造假、欺诈的退市股中,保千里可谓是恶中之花。从上市之初,这只股票就充满了罪恶和谎言。

保千里原本业务是运营以影视技术为核心的功能性产品,上市之后,庄敏通过转型VR、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方向,和众多的收购和投资,促使保千里股价一飞冲天, 巅峰时期,甚至达到近30元每股,市值高达700亿

2017年,证监会曝光了保千利用虚增采购协议虚增企业估值,多骗了上市公司1.29亿股股票的罪行。事发之后,庄敏跑路失联,保千里3年亏损超百亿的事实泄露,公司股价一泻千里,700亿市值几乎烟消云散,9万多名股民惨遭闷杀。

05

结语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A股要保持清澈,一定要增强流动性。所以, 除了开放源头活水,“死水”的出清同样重要

据说,新颁布的这份新规有 “史上最严退市制度” 之称,市场普遍认为,2021年A股退市数量或大幅提升,到底会提升到何种程度,咱们且拭目以待。但就算达不到美股年均300家,估计也要远远超出目前的水平。2021,势必成为A股加速“出清”大年。

H. 创业板退市股票都有哪些如今怎么样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的退市情况主要包括:股票的脉动退市,包括累计某一指标以下的股票交易量、股票的收盘价、收盘市值和持续低于某一指标的股东人数;财政强制退市,包括收入和净利润达到规定标准,净资产为负,并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强制性离职包括公司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总股本或股权分配变动等合规指标;重大违法行为,包括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除名。

天翔环境股将于7月19日进入退市期。退市期间为30个交易日。退市期限届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退市天翔环境股票。由于201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数,且注册会计师出具的2018年和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审计报告无法表述,天翔环境早在2020年5月13日就被暂停上市。2021年5月28日,天翔环境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复市推荐信。由于恢复上市的申请文件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成都科通环境有限公司上市的决定。6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天翔环境上市。

I. 2020年创业板退市新规定

法律分析:1.财务类指标方面,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改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纳入审计意见指标并全面交叉适用,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及时淘汰既无盈利能力又缺乏收入的空壳公司,以实现精准从快出清。

2、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指标,强化公司合规披露和规范运作意识。

3、新退市规则优化了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或改正财务会计报告的退市触发期限统一调整为四个月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停牌时点由“知悉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后移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司法裁判生效”,给予投资者更充分的交易机会。

4、创业板新规则强化风险警示,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并根据风险程度差异优化各类退市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时点和频次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第二节 交易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三)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四)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J. 财务打假:垃圾股将批量退市

财务打假:垃圾股将批量退市

——暂停上市是新旧制度套利的最后一根稻草

武汉 科技 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2019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投资者保护,必须从源头堵死财务造假的所有制度漏洞,严查严打财务造假。 财务造假既是对投资者的最大欺诈与伤害,同时也是对企业自身商誉及品牌的最严重自残。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落地实施,该法首次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首次构建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并极大地提高了证券犯罪成本及行政惩处力度。

A股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散户市场”,过去,个人投资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许多股民被迫放弃证券民事诉讼索赔,再加上证券违法犯罪成本低下,行政处罚60万元封顶,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信息欺诈与财务造假,大量垃圾股及僵尸企业为了规避退市,公然财务造假,公开操纵报表,欺骗投资者,死不退市。

然而,刚刚生效的新证券法, 不仅大幅提高了上市公司证券违法成本,行政处罚从过去60万元封顶提高至2000万元以上,而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中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财会人员)都必须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对自然人处罚可高达1000万元, 连带法律责任有效覆盖了“财务造假”链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人,这使得任何财务人员都不敢以自家私产为公司财务造假承担巨额赔偿风险。这就是新证券法产生的巨大威慑力。

更何况,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可能还要承担一系列后续的裁制与代价,包括强制退市、保荐人先行赔付、证券集体诉讼的巨额索赔,法人代表及直接责任人(包括白领)可能还要面临牢狱之灾,这足以让一家上市公司倒闭破产,或是通过一元退市标准直接退市。

事实上,在新证券法落地实施后,一场严查严打财务造假的风暴已经拉开序幕,这一场风暴的结果,是报表的净化与还原真相,更是垃圾股与僵尸企业本来面目的水落实出。这将是一场史无前例的财务打假风暴,任何人都不可小视。

当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刚刚落地实施之际, 在美上市的明星企业瑞幸咖啡竟然爆出重大财务造假的丑闻 ,这给我国A股上市公司及监管层敲响了警钟。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到了必须出重拳、下狠手的时候了!

打击财务造假,必须用“重典”。监管层将充分利用新证券法赋予的法律权利,加大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这势必有效震慑、威慑证券犯罪及财务造假,并将大幅提升信息披露尤其是年报数据的质量,垃圾股批量退市将无人能挡。

新证券法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而且首次赋予了IPO注册制合法地位,并 取消了退市制度中“暂停上市”的条款 科创板退市制度及创业板新退市制度已然废除“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的陈俗陋规,极大地简化了退市程序,大幅缩短了退市周期,大幅提高了退市效率。

如果说,新退市制度让垃圾股退市更容易,而注册制则让公司上市更高效、低成本,因此,垃圾股“壳资源”已分文不值, 保壳、炒壳、赌壳已成笑话。 过去,大批股民跟随皮包公司和牛散们大玩炒壳、赌壳的赌博 游戏 ,越垃圾、越暴炒。今天,股民已然觉醒,他们对垃圾股将“用脚投票”,比赛“跑得快”, 炒壳、赌壳将无人问津。 这是注册制和新退市制度带给A股市场生态及投资理念的一场革命。

尤其是 “一元退市标准”直接赋予了投资者“用脚投票”的决定权,这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种退市标准,投资者“用脚投票”是神圣的,它具有至高无上的决定权 ,垃圾股退市不需要满足其他退市标准,也不需要任何解释,只要投资者“用脚投票”,它就必须无条件退市。这是市场的进步,也是投资者的觉醒与成熟。 唯有优胜劣汰、大浪淘沙,才能还原股价正常信号及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

2019年,科创板注册制+新退市制度落地实施,已然产生了巨大的市场预期。2019年全年已有8只股票被投资者“用脚投票”赶出股市,这是“一元退市标准”自2012年设立以来首次产生功效。这在过去的A股市场是不可想象的, 这就是股市的自我净化功能。

我们预测,今年A股退市家数最保守估算,至少可以突破20家。 其中,大部分将通过一元退市标准由投资者“用脚投票”赶出股市。 这种市场化退市标准是毫无争议的,也不需要任何解释和理由,而且退市效率高、退市周期短,威慑力巨大。

实际上, 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投资者。 我们的股民很聪明,他们并不是赌徒,他们对制度变革的适应能力是最强的,请相信我们的股民正在成长与成熟。

截止2020年5月15日,今年已有6家上市公司进入了正式退市程序,其中4家上市公司是被投资者“用脚投票”、通过一元退市标准而终止上市的。具体情况如下:

(1) *ST神城 A(000018)、B股(200018)在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的A股、B股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根据相关规则,决定公司A股、B股自2020年1月7日起同时终止上市;

(2) *ST华业 (600240)在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自2020年2月6日起终止上市;

(3) ST锐电 (601558)在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4) 东沣B (200160)发布公告称,截止2020年5月10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人民币。东沣B将是第一只通过一元退市标准退市的B股。

(5)2020年5月14日,深交所公告,决定创业板两只股票: 乐视网 (300104)及 金亚 科技 (300028)终止上市。乐视网退市原因是连续三年亏损且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值,2019年年报审计为“保留意见”;金亚 科技 退市原因是连续四年亏损。

截止2020年5月15日,上述处在“暂停上市”状态的垃圾股,共有11只,这些都是“死缓”级别的僵尸企业,一部分将在今年退市,另一部分最迟在明年退市。其中, 下列5只股票是在今年上半年“暂停上市”的,它们利用新旧制度的交接“套利”,暂时规避了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股市的厄运:

(1)2020年3月13日晚间, *ST秋林 (600891)公告称,公司因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和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两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上市。其实,早在3月3日*ST秋林停牌前收盘价为1.19元,如果不“暂停上市”,就会在20个交易日之后,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股市。这便是旧制度留给它们苟延残喘的最后机会。

(2)2020年4月7日起, *ST盈方 (000670)因2017-2019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可以肯定,如果不“暂停上市”,*ST盈方也会提前被投资者“用脚投票”赶出市场。

(3)2020年5月13日起, 天翔环境 (300362)因2019年末净资产为-17.33亿元,且2018年、2019年两年连续亏损,而且两年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要求其股票2020年5月13日暂停上市。其停牌前最低价为1.36元。

(4) *ST信威 (600485)因连续三年亏损,自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停牌前其最低股价为1.22元,如果不“暂停上市”,那么,它也会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股市。*ST信威在2016年12月23日至2019年7月12日之间 连续停牌长达两年半,无人问津,这是A股陈旧退市制度的尴尬!

(5) *ST欧浦 (002711)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决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ST欧浦上市。实际上,早在2002年4月29日停牌时,*ST欧浦已经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收盘价0.77元,该公司原本应该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股市的,但是,它却借用新旧制度“套利”,并主动要求“暂停上市”,以求得“死缓一年”的喘息。

此外,还有一批“准一元”退市概念股正在耐心地排队、等待着投资者“用脚投票”的严峻考验,其中,最逼近一元退市标准的3只垃圾股分别是:

(1)截止2020年5月19日, *ST美都 (600175)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元。

(2)截止2020年5月19日,创业板股票 神雾环保 (300156)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3)截止2020年5月19日,创业板股票 盛运环保 (300090)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最后是股民问答环节:ST康美能否赌一把?ST康美会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市场吗?

2020年5月14日晚,证监会宣布依法对ST康美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ST康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ST康美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5月15日(周五),ST康美开盘封涨停板4.83%,并直至当日收盘也没有打开涨停板。许多股民禁不住要问:能炒一把?

5月18日(周一),ST康美高开3.19%,当天收于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2.82元,零涨幅。

其实,ST康美财务造假,不仅损伤其信誉和商誉,而且后面可能还面临着投资者索赔及刑事追责。你敢赌吗?试一把?

事实上,2020 年 5 月 15 日,ST康美已收到5个关键高管的辞职报告:马兴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许冬瑾女士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林国雄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庄义清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温少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公告之日起已生效。

最后结论:A股已然步入一元退市时代,凡是3元以下的股票,股民买入时必须谨慎!A股博傻 游戏 (越垃圾越暴炒)的时代已经终结。这是A股“最好时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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