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接到问询涵的股价会如何,影响大不大
只有是上市公司股票,就会受到证监会的监管,而证监会一旦发现公司股票买卖反常,或许上市公司发作变故时,就会下发问询涵,那接到接到问询涵的股价会怎样呢,影响大不大呢?
一般状况下,上市公司接到问询涵,股价就会跌落。那为什么股价会跌落呢?这其实是问询函发帝的背景决议的。买卖所发问询函给股票公司,代表这个公司存在反常的信息发表行为,或许是运营状况呈现了反常。
真实形成股价跌落的原因并不是问询函,而是股民的心思和心情要素。或许投资者短期内不太看好该公司,或许是上市公司的成绩方面不达预期等等要素都会形成股价跌落。而问询函则是一种比较正常的现象,许多上市公司都收到过这个问询函,可是问询函往后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有涨有跌,所以并不能将问询函和股价跌落联系起来,以为它是形成股价跌落的主要原因。
究竟股市里所有的股票,没有一家公司的股价仅仅涨不跌的,就连腾讯控股也遇到了股价跌落的状况。但是,股民的心态是不同的。假如股民以为这个问询函是该公司破产的痕迹,并以为他们的股票将被冻住,然后呈现了团体兜售股票的行为,那么必然形成股价大幅跌落。那反之假如股民共同看好该股,在收到了问询函之后,不但不出售手中持有的股票,反而持续很多买进该股的话,股票的价格便是另外一番现象了。
当然总的来说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函一定不是一件好事 ,对于企业来说不但需求自查,还要面对市值大幅蒸腾的状况。而对于持股股民来说这也是一个利空音讯了,通常状况下表明该股在一段时间内价格会持续跌落,所以小散用户收到音讯后,应该进行及时止损操作。
当然假如股民用户持续看好该股票公司的未来价值的话,还是能够持续持有该股的,纵观收到问询函后个股的前史走向,发现基本上都是前期跌落,然后后期又会上涨回来的,并且有些个股后期发力后股票价格会远远超出跌落前的价位。
⑵ 四川双马股票什么时候复牌
000935四川双马 自2017年1月17号开始停牌,筹划重大事项
2017年7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2号),并要求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前报送书面说明。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及中介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正在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回复工作尚需要时间,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7月7日前报送问询函回复说明。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
以上是7月14号公司的公告,因为筹划重大事项重组,耐心等待即可。是利好。时刻关注公司的公告即可。
⑶ 股票收到证监会的问询函是利好还是利空
上市公司收到年报询问函不存在利空利好关系,是一个走程序问题。因此要看您说的股票收到的问询函是什么性质的了
⑷ 深交所向哪些涨幅大的公司发了哪些关注函
在A股市场中,监管函、问询函、关注函这三者之间的定义不一样、性质不一样、范畴不一样。
其中,监管函是一种监管措施,当上市公司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规定时才会被发监管函。而问询函属于问询函件的范畴,发布问询函的目的是希望上市公司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作出答复。而关注函是一种常规的提醒手段,发布关注函表示上市公司被监管层关注了一些方面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发出监管函意味着上市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对而言情节较为严重。而关注函是以提示为目的,一般出现在上市公司重组停牌中,然后即将到达和交易中心申请时限的时候,这时候交易中心发给相关上市公司的一种提示函,用于提醒和督促上市公司重组工作尽快到期。而发布问询函通常是上市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或者是股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的情况或者现象,这时候交易中心就会发送问询函给相关公司,是一种警告作用。要求上市公司补充相关信息,核实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⑸ 股票上市公司收到许可类重组问询函是真的吗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意味着公司需完整披露交易所有关问询函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者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组交易类型,作出差异化的、公开透明的监管制度安排,有条件地减少审核内容和环节。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