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a股央企有退市的吗
有。
ST上普主动提出退市,这是央企首例,虽然淹没在漫天的财经信息当中,但其中一些要素仍值得关注。
中央企业,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其他中央部委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央企业,为“中央管理企颤巧业”的简称。
在关系国家安全散或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冲洞伍和地方企业。
⑵ 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有哪些
退市重新上市的股票有:
1.长航油运(现招商南油)。它是A股市第一家被退市的国有企业被称为央企退市第一股,退市的原因是财务不达标。退市后,招商南油的财务状况持续改善。2019年1月8日,退市4年多的招商南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
2.ST长油。退市可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要想重新上市,需要重新调整,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经交易所批准。在整个股票领域,只有长油5和创智5在退市后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⑶ 注册制下央企股票会出现退市吗
不会。实行注册制并没有改变退市的标准,只有触发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才会退市。注册制是一种股票发行机弊信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租笑轮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做成法律文件送至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升做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⑷ 国资委的股票连续亏损会退市吗
有可能的。目前国资委参股了很多家上市公司,有好的也有不怎么样的。而而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有可能被退市。
对于关系重大的上市公司,国资委可能会救市或者托市,但是一般公司,也不过是一场投资罢了。
⑸ 国有上市公司会出现退市吗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法定情形之一,被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中属于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或者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而对于出现其他暂停上市的情形,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不能消除这些情形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有权决定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此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或者因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资不抵债被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该上市公司必须进行解散和清算,在这种情况下,该上市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其股票不可能再上市交易,则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对于依法作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依其职责办理相应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事项。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⑹ 国企股票退市股民怎么办理
国企股票退市股民可以在退市管理期中卖掉股票。股票退市有1个月的退市管理期,卖掉股票以减少损失。
⑺ 国企有退市股票回收吗
企业退市之后,其股票要么进行折价赔偿,要么等待收购之后重新返市。具体而言,前者的情况要看证监会的调查情况,即该上市公司受证监会调查信息披露之前买入的股民,可以通友枣过索赔减少损失。赔偿金来源比较多样,比如保荐券商、上市公司的资产等唤态。因此当企业退市之后,其股票只能等待重新返市或者折价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和告源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